语文PLUS 教研 ID: 96158

  

听那立体的乡愁

◇ 董 桥


  散文须学、须识、须情,合之乃得Alfred North Whitehead所谓“深远如哲学之天地,高华如艺术之境界”。
  ——董 桥
  
  说 品 味
  
  中国化学家张子高业余收藏古墨出名,藏品近千方,其中不少是明清墨中至宝,写过多篇考证古墨的文章,还同叶恭绰、张?伯、尹润生三位藏墨家编写《四家藏墨图》。好墨讲究胶轻、烟细、杆熟,自然牵涉胶体化学的学问;张子高学化学,后来又专攻化学史,难怪他说:“藏墨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研究化学史的一个小方面。”职业和趣味竟如绿叶配牡丹,很难得。中国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也有这份福气,他主张研究中国古建筑必须重“见”,不能只靠看书看图,一生游历不少山川。《平郊建筑杂录》里提到他和夫人林徽音一九二三年在香山途中发现杏子口山沟南北两崖上的三座小小石佛龛,几块青石板经历了七百多年风霜,石雕的南宋风神依稀可辨,说是“虽然很小,却顶着一种超然的庄严,镶在碧澄澄的天空里,给辛苦的行人一种神秘的快感和美感”。建筑家有这样的领会,梁思成名之为“建筑意”。
  “意”,不太容易言传,等于品味、癖好之微妙。总是孕含一点“趣”的神韵,属于纯主观的爱恶,玄虚不可方物,如声色之醉人,几乎不能理喻。英文里说se ibility、说taste也一样,都算是对人对事对物的即兴反应,毫无公式系统可套。Susan Sontag在Notes on “Camp”里指出“趣味”无“体”(system)亦无“物”(proofs);“趣味”若竟能归为体系,附会实证,则“趣味”已非“趣味”,“趣味”凝固成“理念”(idea)矣。这正是袁宏道所谓“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这是对的。但是,袁中郎笑人慕趣之名,求趣之似,辨说书画、涉猎古董以为清,寄意玄虚,脱迹尘纷以为远,说这些都是趣之皮毛,未免犯了知识势利的弊病。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一心追求高级文化之神情旨趣,恐怕变得有身如桎,有心如棘,入理愈深,去趣愈远,终致身价太高而找不到市场出路。这一层Susan Sonag看得比较通透;她标举俗中求雅的享乐主义也是“高品味”,“有品味有修养的人从此得以开怀,不必日夜为杞忧所累。这是可以帮助消化的”。琴棋书画的最高境界讲究能收能放,与此同理。张岱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跟大学问家的心境虽然不同,但断非胸无丘壑、一俗到底,不然明朝亡后他又何苦入山著书?萧伯纳说凯撒有“知”(common se e)有“趣”(good taste),所以一生毫无发明(originality),更无道德勇气(moral courage)。萧翁此论当不得真;他只是在故意挖苦西方用其人的“趣味”判断其人的精神境界之标准。
  品味跟精神境界当然分不开,可惜庸俗商业社会中把人的道德操守和文化修养都化成“交换价值”,视之如同“成品”,只认标签不认内涵,品味从此去“品”何止千里!梁启超向清华校长曹云祥推荐陈寅恪,曹问:“陈是哪一国博士?”梁答:“他不是博士,也不是硕士。”曹又问:“他有没有著作?”梁答:“也没有著作。”曹说:“既不是博士,又没有著作,这就难了!”梁大怒,说:“我梁某也没有博士学位,著作算是等身了,但总共还不如陈先生寥寥数百字有价值!”(事见黄延复著《陈寅恪事略》)由此可知梁任公学问、胸襟跟曹云祥不同:前者知趣,后者乏味;明乎此则会心微笑可也!
  懂得看破功利社会怪现象而发出会心微笑的人,才能洞识“现代品味”的真谛,才可以在交换价值市场上立足且自得其趣。现代人看到不食周栗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不笑就真是铁石心肠了。在这样精致的按钮时代里,没有这一点品味的人注定寂寞。品无同下,要在一“巧”字耳!美国有个Dan Hurley专写一分钟小说,他有一篇小说的故事说一位汉子半生潦倒,事业屡试屡败,终于决心放弃追求成功,转而向世人袒露心中的失败意识,开设一家招牌叫“温啤酒坏食品”(Warm Beer & Lousy Food)的馆子;岂料人人看了大为赞赏,都说他至情至性,天下一怪,馆子客似云来,汉子从此腾达了。说知趣,说品味,这个人算是正等正觉最上乘了:计穷虑迫、心机震撼之后灵机顿通,既不孤芳自赏,也不随波逐流,结果性情和生计都保住了。所谓“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他深谙此趣。
  虽说“花不可以无蝶”、“石不可以无苔”,到底“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以盆景当花圃”;现代人身在城中,心在城中,殊难培养层次太高深的文化品味;但是,培养求知的兴趣,多少可以摆脱心中的围城。知识可旧可新,可中可西,可真迹,可复制,不必僵持,也不一定都能化成力量,却大半可以增添生活情趣,减轻典章制度消磨出来的精神溃疡。张子高耽悦古墨,梁思成醉心山川,张石公酷爱繁华,说是求“知”求“趣”,实际上也流露出他们对人性的无限体贴。William Em on谈“都邑野趣”(urban pastoral)也可作如是观。品味原是可以这样调节出来的。
  
  听那立体的乡愁
  
  法国鸿儒罗兰•巴尔特谈写作环境和书斋文具,说他不作兴在旅馆客房里做文章,原因不关气氛,不关装潢,但嫌它格局铺设不得其体,并戏言云:“人家称我是结构主义者,信非雌黄!”他惯常上午九点半钟到一点钟在卧房伏案工作;卧房里还有一台钢琴供他天天中午两点半弹琴。再有就是一堆画具,星期天没事总会画几笔。书桌要木头做的;书桌边还要另设一张桌子摆放文房杂物;打字机、索引架各得其所。巴尔特爱笔成痴,喜欢买各种笔,写一篇文章总爱新笔旧笔换来换去地写。他连鹅毛笔都用,可是绝对不用圆珠笔,说是这种笔只配率尔记记零星杂感,勾画不出惬意飞动的文思。他始终最爱用细致的自来水笔,觉得一管在握,锋棱崭然,毫发无憾,意到笔到。
  写作原是家庭手工业,今昔中外作坊环境流露作家生平趣尚不说,纸笔之类的生产工具作家大半都相当考究。明代屠隆官拜礼部主事,遭小人构陷,归隐之后家境虽然贫赛,居然念念不忘经营书斋情调,种兰养鳞之外,洗砚池边更沃以饭渖,引出绿褥似的青苔;墙下又葬了薜荔,经常洒些鱼腥水,日子久了,藤萝蔓生,月色下浑如水府,别饶佳趣。至于斋中几榻、琴剑、书画、鼎研之属,更是制作不俗,铺设得体,入目心神为之一爽。这些“清规”,正是罗兰•巴尔特所说作家的写作“礼仪”,仿佛中世纪教会寺院抄写经书的人要默坐一整天才可以动笔一样神圣;巴尔特甚至向往中国古人重视书道、临池专心如僧侣摒除杂念的毅力。这样的流风,到了机械文明硬体发展撩人魂魄的今天,自然需要重新认识,另作安顿了。
  “我不断在认真改造自己去适应时代潮流”,罗兰•巴尔特说。他买了一架电动打字机,天天花半个小时练习打字,希望“打”出更有“打字机风味的文稿”。他说他的写作过程通常分成手写和打字两个阶段:先是把“情志”笔之于书,求其心手之相合,变成手写原稿;然后是把手稿誊清成印刷体的打字原稿准备付梓销售。巴尔特事忙,偶然不得不劳烦别人用打字机代誊手稿,却觉得这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异化现象:打字员受雇主牵制迹近奴隶之受束缚,而写作的天地其实是最讲求自由抒发情志的天地!于是,唯一办法就是巴尔特自己练习打字,希望从此可以不必手写草稿而是直接用打字机打出文章,求得与手稿一样飘逸的即兴之美感。可是,巴尔特毕竟到死都舍不得全盘放弃“笔”耕的乐趣,宁愿自叹落伍也不轻心冷落案头那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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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旧式读书人之重书道,固然是以书判取士的形势所迫,可也有不少是性之所近;这里头当有思古幽情在作祟。湖北杨守敬以书名天下,家中收藏古人书画很多,可惜身后家人不知宝爱,纷纷给日本人重价买走,只剩一些友朋书札充塞一楼,其中梁鼎芬的短简云:“?羊头已烂,不携小真书手卷来,不得吃也。”周弃子看了不禁感叹“承平文宴,??风流,神往前贤,心伤世变,不止妙墨劫灰之可为太息也!”中国书道之衰微的确影响文人的兴味和文章的风韵;现在中文有了打字机,慢慢一定普遍于案牍之实际应用,中国作家迟早都要深刻领略“社会关系的异化现象”。但是,只要作家“情志”未死,写作“礼仪”不衰,尽量在手写原稿和打字原稿上追求一丝美感,那么,中国文人的手稿上起码应有应规入矩的馆阁体钢笔字可看,虽然无复魏晋飘逸之风,六朝碑版之意,到底自成锋棱,心手相合,文章连带也透出些远古的幽思来。
  机械文明用硬体部件镶起崭新的按钮文化;消费市场以精密的资讯系统撒开软体产品的发展网路;传播知识的途径和推广智慧的管道像蔓生的藤萝越缠越密越远;物质的实利主义给现代生活垫上青苔那么舒服的绿褥,可是,枕在这一床柔波上的梦,到底该是缤纷激光的幻象还是苍翠田园的倒影,却正是现代人无从自释的困惑。生活情趣和文化艺术于是开始在高雅和通俗的死胡同里兜圈子,始终摆脱不掉消费社会带给他们的压力。美国诗人Frank O'Hara心伤世变之余早就不再太息:“太多诗人就像中年母亲逼孩子吃太多熟肉和土豆。我才不管他们吃不吃。强迫人家多吃会把人弄瘦。谁都不必吸取自己不需要的经验;他们不需要诗歌就让他们去吧。我其实也喜欢看电影。”用不惯打字机的人还可以用圆珠笔、钢笔甚至毛笔;激光毕竟没有射断历史的细流。钢琴家荷洛维兹可以亲身到衣香鬓影的米兰歌剧院演奏,可是,纽约卡内基堂却同时放映他的演奏影片,运用现代立体效果数码录音技术捕捉当年萧邦的千缕乡愁。Vanity Fair杂志推出“英国热”专辑,讨论今日美国人崇拜、模仿英国古老气派的现象,从中对照英国人的文雅和美国人的冲劲、英国人的偃蹇和美国人的达观、英国人对过去的眷恋和美国人对未来的信心。金耀基从古城海德堡寄来的信上说:“其实我就是喜欢这种现代与传统结合一起的地方;有历史的通道,就不会飘浮;有时代的气息,则知道你站在那里了!”
  
  读 园 林
  
  中外园林艺术讲究营造“天然图画”。“天然”漫无理则,要靠人的感情去抓梳方可动人;所谓“春见山容,夏见山气,秋见山情,冬见山骨”,说是直书四季之不同也行,说是借景抒情之曲笔也允当。陈从周满腹山水,说园说了几十年,始终不离一个情字。他说,“泪眼问花花不语”,痴也;“解释春风无限恨”,怨也;故游必有情,然后有兴,钟情山水,知己泉石,其审美与感受之深浅,实与文化修养有关;不能品园则不能游园;不能游园则不能造园!难怪他游小小一个十笏园,也得了“亭台虽小情无限,别有缠绵水石间”之句。英国作家Vita Sackville West精园艺,当年在英国广播电台讲园林、在《观察家报》写园林,也说造园不可有法而无式,要巧妙追摹一泉、一径、一花、一树之原有神态规律,求得“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高妙境界。她和丈夫Harold Nicolson合力经营的Si ing-hurst庭园,后来成了英国名园,其种园法度传遍英国,不少人学他们在苹果树下密种各色玫瑰,绿荫下花影生姿,浓叶里果实摇红,把那些中产阶级绅士淑女迷得醉醺醺!人对花草体贴,花草会长得分外好看。Vita最初学园艺种了一些樱草花、熏衣草、玻璃苣,也写了题为《花圃》的第一首园林诗,诉说期待花树生长的心情,说是爱花人的花草情愫竟越等越浓了。诗平平,真情倒是流露了不少!
  英国人爱花出名。三藩市有一条又长又单调的街道,一年春天,街上一幢房子四周突然百花齐放,藏红花、风信子、黄水仙争妍斗丽,邻居起先以为是新开了殡仪馆,后来才知道是一位英国妇人搬进来住!英国人处处不忘阶级观念,A e Scott James说连造园都有阶级意识在作祟,园艺家写园艺书,也多遮不住心中的身份势利意识。英国贵族学校教出来的学生性情内向、奉公守法之外,几乎都懂点农艺,住校期间养牛耕地,毕业之后还种花自娱。读书人跟花鸟山水田园真有缘分!众清客要贾政给大观园各处题匾额对联,贾政说:“我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的;如今上了年纪,且案牍劳烦,于这怡情悦性的文章更生疏了。便拟出来,也不免迂腐,反使花柳园亭因而减色,转没意思。”后来宝玉批评一处纸窗木榻的茆堂不如“有凤来仪”好,贾政骂他说:“咳!无知的蠢物,你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那里知道这清幽气象呢?——终是不读书之过!”贾政这人虚伪得讨厌;试才题对额里说的那些话尽管矫揉造作,到底十足读书人口吻。读书人刻意培养“回归自然”和“归田”的出世情绪,借此应付人生得意之乐和失意之苦。中国人“笔耕”之说外国也有,Roy Cam ell诗里写过“Write with your  ade,and garden with your pen”之句。古罗马诗人Horace纪元前早为文祈求上天赐他良田、花圃、洌泉、树林;这些构想影响西方历代文化不能算小。中国文人画山水画写耕织诗最是拿手,影响国人心态更不必说了;陈从周到建筑师贝聿铭纽约家中作客,但见楼房向阳的一面用玻璃借进户外之景,“高梧阴翳,杂花可人,若不是远处高楼,正仿佛到了他的家乡苏州,坐在那花厅内了。”
  竹影粉墙、小桥流水真的可以颐养性灵。纽约是个混凝土森林:四季不人的塑料植物长年绿得教人发闷;高楼丛中的住客要把头伸出窗外仰望几十层高的狭缝才知道今天是晴是阴。纽约人搬到宽阔青翠的加州,总喜欢对朋友说:“我家园子里种了好多会死的树!”(塑料植物是死不了的,多杀风景!)纽约人John Lahr十四年前受不了纽约生活紧张,跑到伦敦去“疗养名利野心逼出来的创伤”,一眼爱上了伦敦悠闲古雅的情调,住下来不回美国了。今年暮春,他写了一篇谈伦敦生活的小品,文笔平淡之中见出幽思,好得惊人!他住在一幢爱德华时代的红砖老房子里,门前树影婆娑,还有一盏维多利亚风味的街灯,后门外花草蔓生,李树长了李子可摘:“伦敦庭园象征英国人的涵养,拖慢了伦敦人的生活节奏,逼他关怀人间的灿烂景色,不要只顾追求自己的荣华富贵。每次凝望这条深巷,我都想起纽约只合工作,伦敦适宜生活。”可是,林木荟蔚、烟云掩映的景致不知消磨掉多少伦敦公卿贵戚的壮志!唐代贞观开元之间,大官富商都在洛阳开馆列第,处处园林;到了国事蜩螗,兵荒马乱,池塘竹树、高亭大榭竟都化为灰烬,与唐共灭。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里说园圃的兴废是洛阳盛衰之征候,感叹公卿大夫“以一己之私自为而忘天下之治忽,欲退享此乐得乎?唐之末路是矣!”这时,废园、断桥、枯树的景象虽然苍凉,到底也是另一种“天然图画”,从中看出万物之无常。
  园林多么繁华都靠不住;用画用诗用文写出来的纸上园林反而耐看耐读。司马温公描写独乐园的诗歌传诵一时,其实那座园很小,园中读书堂也小,浇花亭尤小,弄水种竹轩、见山台、钓鱼?、采药圃等等更远远不如名字那么清幽。独乐园所以为人欣慕,不在于园,而在于诗。饱读纸上园林,可以读出自己胸中的园林,世人真不必多事造园了!
  
  马克思博士到海边度假
  
  一八八?年夏天,马克思带着一家人到肯特郡海边避暑胜地蓝斯盖特(Ramsgate)度假去了。伦敦人很喜欢蓝斯盖特,说是气势、韵味十足。《傲慢与偏见》里威克姆想跟达西的妹妹私奔一节背景正是蓝斯盖特;珍•奥斯汀一八?三年也到过那儿;诗人柯罗律兹每年夏天都去游泳;写《珊珊岛》的贝伦泰恩一度在那个消夏胜地搜集资料写小说。美国人约翰•史温顿的《英法四十日闻录》中记他到那儿拜访马克思的情景,说他依约赶到那所小别墅,马克思夫人燕妮在门口招呼他;燕妮文静和蔼,说话声音又甜,很热诚带着他进去跟马克思聊天。马克思那时该有六十二岁了,连年潦倒还要拼命用功,老来虽说手头松动得多,人到底已经显得疲倦了。他平日在伦敦家中过宁静的学者生活,清早七点起床喝好几杯黑咖啡,然后躲进书房看书写字;两点钟草草吃过午饭又伏案工作。晚饭后出门散步,回来又在书房里泡到午夜两三点钟。书房在楼上,窗子对着公园;壁炉两侧各摆大书架,书籍报刊手稿堆到天花板那么高。窗前两张桌子也尽是书报。书房中央有小书桌,桌边一张皮沙发,马克思累了要躺在沙发上养一养神。一屋子书报谁都动不得;他自己心中倒清楚,一纸一卷一找就有。那几年里,该写的文章都没有写,天天尽忙着记笔记抄资料,农耕、化学、地质、历史、银行、货币无所不记;但丁、莎士比亚、普希金、巴尔扎克的作品他到老还常常翻出来温习。读书太多,反而耽误了自己写书。那天下午他跟史温顿谈俄国,谈英国,谈德国,谈法国,谈整个欧洲的前景,谈美国社会问题,谈他的《资本论》译本。史温顿叹服他学问这样渊博,忍不住问他说:“你现在怎么什么事都不做了?”马克思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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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暮色越来越浓,马克思带史温顿出去散步,穿过小镇走到沙滩上去。燕妮、马克思的女儿、女婿和孙儿都在;这位老学者走出书房跟儿孙一起度假兴致很好。他们在海边喝酒;马克思凝望呼啸的波涛,想到身后的荣辱:“经济是个汪洋大海,有许多问题是书上没有的,要求我们到实际中去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书要读,报告要听,但读得太多不可能,单听报告也不行。”《人民日报》配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而写的《理论与实际》这样说。马克思自己和他那个时代的人都说他是经济理论家;他的经济理论的基本设想不断给提出来讨论,有人嗤之以鼻,有人死命捍卫。其实,这套经济理论始终没有在任何一个时代里成为经济学说的主流。比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影响更广、震撼更大的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之演进与结构的学说。这套学说丰富了他的阶级斗争论,为受剥削阶级设计出完善的政治组织,拓而广之成为普遍规律,到处争取这个阶级的利益。于是,历史的伤口流出来的这一注血,终于渗进了百年以来所有社会问题的研究道路上。每一个国家的各个阶级、集团、运动、领袖,所有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政治家、评论家和作家、艺术家,只要他们立意分析社会生活特性的演变过程,都会直接间接受马克思的启发。马克思只是一位肯用功的学者,他的著作当然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圣药”,却是愿意关心和思考社会问题的人书架上不可不备的书。这些书无所谓过时不过时;古老的经史子集到今天还有参考价值;人云亦云,奴颜婢膝去歌颂这些著作,用马克思的剃刀阉掉自己的思想,才真的是过时的勾当。
  “掌握理论,要认真读书。”马克思只喜欢读书,不喜欢整理书房。他把四开本、八开本的书高高低低胡乱插满一架子,既不讲究装帧好坏,也不注意印刷优劣;每本书里处处是折了角的“狗耳朵”,好多段落都划了线又涂满眉批。他的脑子永不休息:做学问的学者是经常思想的空想家,也是经常空想的思想家;不做学问的学者则连空想都不会,正如没有学问的政治家只会空想一样。长年度假当然不好;几十年都不去度假更糟。只会空谈“学习”不会思考问题的学生马克思看不上眼。思想不必穿制服,书房不必太齐整;轻轻松松喝几杯黑咖啡,做个躺在皮沙发上养神的“马克思的后代”,总比让人指着鼻子大骂要舒服。讲了三十多年的“学习”,现在该是“思考”的时候了!
  天黑了,海风越吹越冷,燕妮她们早就先回小别墅去了,史温顿也要赶着搭火车回伦敦。马克思喝掉最后一杯酒,慢慢走回去:现在是什么事都不做的时候了;马克思博士疲倦了;他在度假。
  
  三“家”村
  
  哲 学 家
  “……这个山乡相当荒芜,我喜欢在附近杂草乱树丛中散步。我也喜欢看那些海鸟;这里还有海豹,可惜我至今只见过一只。除了那个天天给我送牛奶的人,我谁都不见。他帮我打点家中杂事,留意煤炭够不够用。……他人蛮好的。……”
  “这儿很宁静;……我的工作还算顺利;要是不闹胃病也许还要顺利。我真该到绮色佳去吃你烧的菜。……你寄来的礼物已经到了。谢谢!谢谢!这些杂志够我看整年了。让雷儿多念书给你听我觉得很好。高声朗诵好文章使我学到好多学问!现代人写文章又臭又烂,报纸上全是这些货色;这些人思想跟文章一样不通。……”
  哲学家维根斯坦一九四八年夏天在爱尔兰乡下小住期间给诺门•玛尔柯姆的妻子写过几封这样琐碎的信。最近发奋读几本谈维根斯坦的书,满心温馨,几乎想哭!他患前列腺癌症,医生说可以用荷尔蒙延长生命,他居然觉得这样拖下去比死还惨。他不想活。总是不满意自己想写的书。侦探小说越读越起劲。哲学家是很寂寞的;这个世界上都不相信哲学家说的真话。剧院着火了;剧院老板冲到台上去,大声叫观众赶快逃命;观众硬是不相信他;他越是大叫观众越是大笑;他们都说这出笑剧太好玩了!——哲学家都成了这位剧院老板了:维根斯坦还要荷尔蒙来干什么?
  
  翻 译 家
  文评家昂格斯•威尔森读书心细如发,对自己喜爱的作品深情款款,反复诵读,熟得不能再熟;一旦下笔品题,自然见微知著,句句新颖。他写的小说也自成气象。可见读书不必贪多贪新,读通三两大家的文章脉络,一生受用不尽!当年偶读夏济安所译《名家散文选读》两卷,惊为翻译秘笈,如醉如痴;从此学而时习之,经年累月,闭目即可背诵十之八九。
  下等译匠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给原文压得扁扁的,只好忍气吞声;高等译手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跟原文平起平坐,谈情说爱,毫无顾忌。译匠中英文太过寒伧,一旦登入文字堂奥,手脚都不听使唤,说话更结结巴巴了;译手中英文富可敌国,进出衣香鬓影之间应对得体,十足外交官风度:“时方晚秋,气象肃穆,略带忧郁,早晨的阴影和黄昏的阴影,几乎连接在一起,不可分别;岁将云暮,终日昏暗,我就在这么一天,到西敏大寺去散步了几个钟头。古寺巍巍,森森然似有鬼气,和阴沉沉的季候正好调和;我跨进大门,觉得自己已经置身远古,相忘于古人的鬼影之中了。”欧文的英文典丽不可方物,没想到夏济安的译笔穷追不舍,硬是不肯放过那缕缕幽香!痴情如此,写中文又臭又烂的家伙真都成了“负心的人”矣。
  
  钢 琴 家
  苏联钢琴家阿瑟肯那西的回想录里有这样几段话:
  “我的舅父舅母离开苏联来到西方既没钱又没朋友,我们于是尽量用实际办法去帮助他们。我们向他们解释几条出路——告诉他们美国和以色列的情况,因为我们很熟悉这两个地方。我们既然在冰岛有个空房子,而我们又愿意在舅父找到工作之前资助他们的生活费,他们终于决定到冰岛去。
  “后来,我们发现他们不但不好好看管我们的房子,还要抱怨说我们怎么可以要他们看房子。我们之间的感情从此大不如前了。他们似乎不了解我们的原意是想实实在在帮他们解决基本生活。结果,他们竟说我们自私自利,强迫他们搬到冰岛去住。这是不尽不实的片面之词,可是苏联人就是这么怪——人家对他们好,他们老以为是圈套,是占他们便宜。苏联当局当然一向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因此,西方待人接物的价值标准全给歪曲了。想跟苏联跑出来的人保持礼尚往来的关系实在太难了。他们老以为自己受剥削受骗;可是,一旦他们占了上风,他们又会去剥削人家、骗人家了。
  “最后,我们都看出舅父舅母应该自立,才可以避免彼此大伤感情;他们既然有能力,我们也就请他们另找房子搬出去住。虽然发生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我对舅母始终还有一份感情;冲突的根源一旦弃掉,我们的亲戚关系相信是可以维持下去的。再说,从小就在苏联那种环境里长大,猜忌、多疑都成了本性了,一旦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要纠正这种心理实在不太容易。我自己有过这个经历,至今记忆犹新。”
  钢琴家这样说;?译之余,不忍比附。
  
  藏书家的心事
  
  爱书越痴,孽缘越重;注定的,避都避不掉。瑟帛(James Thurber)有一幅漫画画书房,四壁是书,妻子气冲冲指着丈夫说:“这屋子里有老娘就不能有文学,有文学就没老娘!”可怕之极。西摩•德•利奇(Seymour de Ricci)家里珍藏三万多本书籍拍卖行编印的书目,堆得满满的;有客人来,妻子忍不住抓着客人说:“全是书!你想看看我在那儿挂我的衣服吗?”客人跟她进卧房,她打开大衣橱给客人看,里头堆满一幢幢的书目,连挂一件衣服的空当都没有。“到处是书!”妻子说完掉头走开。爱丁堡的沙洛利亚(Charles Sarolea)藏书之富出了名,不能不想办法应付“内忧”,老劝太太出门旅行;太太不在家的那几天里,他不断打电话请各书商把他订下来的那一大堆书都运回来。太太回来心里总觉得家里的书多了好多,只是本来就有十几万册,现在多了多少她实在不敢说。沙洛利亚有钱,还不至于自己买书弄得家里没米。钱不多,又爱书,更烦了。多年前,英国有个穷藏书家,每买一本书,总是先照定价付钱给书商,再请书商帮帮忙,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个很便宜的假价钱,最好不超过三英镑六便士。这种安排妥当得很,他过世之后,太太变卖那批藏书过日子,发现所得甚丰,不禁伤心起来,怪自己过去整天埋怨丈夫买书浪费金钱。这段故事格外伤感:那位藏书家活得太痛苦,也活得太有味道了。布鲁克(G-L-Brook)那本Books and Book Collecting里录了不少这些藏书家轶事,实在不忍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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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跟伦敦一位老书商谈起贝森(Fred Bason)的事,或可一录。贝森爱书,但家里穷,一辈子到处搜购旧书,装满一大布袋分批卖给旧书铺,解决吃饭问题,再回去编书著书,编过一册《好书待售一览表》,还编过毛姆的书目:著作则有四册《日志》。早年,他母亲硬是要他去当理发师,他偏去买卖旧书。母亲说:“只要你每星期给我赚三十先令回来,我准你去买卖旧书。赚不到三十先令给我,你休想去做旧书生意,快给我滚到理发店去。”贝森从此为了那三十先令什么卑微的生意都做过。幸好他还会弹钢琴,一度每个星期六下午到一家卖旧家具旧钢琴的铺子里去弹钢琴,用琴声引诱顾客来买旧钢琴,卖出一架琴他可以分到两三先令,弹一个下午琴则赚十先令。贝森跟毛姆既是老朋友,当年不少美国人愿意高价购买毛姆亲笔题款签名的初版书,贝森接到“订单”后就带着那些初版书去找毛姆,毛姆一一照写照签,而且规定所得“润笔”一律分为两份,一份给贝森,一份捐给他当年学医的圣汤玛斯医院。都说毛姆生性凉薄,贝森竟得其独厚,也算缘分。贝森晚年爱说自己一生跟书有缘,到老不悔。痴情到这个地步,难怪女人受不了爱书藏书的男人。但是,《藏书家季刊》(The Book Collector)一九七六年有一期登了这样一封读者来信:“内人酷爱收藏图书。她有好多书翻都没翻过。我再三劝她申请公立图书馆的借书证,希望从此治好她的藏书病,她硬是不肯。”爱藏书而称之为“病”,甚妙!“爱”字害苦了太多人;买书无罪,爱书无罪,还有什么好说?
  把书当工具的人,家里虽有几架子书,都不算“藏书家”。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刊登曼比(A-N-L-Mu y)的Book Collecting in the 1930’s,家里明明剪存了这篇好文章,后来在书店里看到加州书商印刷的单行小册,限印六百七十五本,每本编号,纸质印工都算一流,虽贵,还是忍不住买了下来,这样的人藏书未必太多,却是真正的“藏书家”。自己明明不懂园艺学,对种花种菜兴趣也不大,看到Sara Midda的精装本,In and Out of the Garden,全书百多页文字和插图都是七彩手写手绘,装帧考究,想都不想就买下来,这个人必是“书痴”!
  “痴”跟“情”是分不开的;有情才会痴。中国人还有“书淫”之说,指嗜书成癖、整天耽玩典籍的人。此处的“淫”字也会惑起很多联想。“耽玩”迹近“纵欲”。人对书真的会有感情,跟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点像。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为宜,但是翻了一辈子未必可以烂熟。诗词小说只当是可以迷死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又长又深的学术著作是半老的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以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至于政治评论、时事杂文等集子,都是现买现卖,不外是青楼上的姑娘,亲热一下也就完了,明天再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倒过来说,女人看书也会有这些感情上的区分:字典、参考书是丈夫,应该可以陪一辈子;诗词小说不是婚外关系就是初恋心情,又紧张又迷惘;学术著作是中年男人,婆婆妈妈,过分周到,临走还要殷勤半天怕你说他不够体贴;政治评论、时事杂文正是外国酒店房间里的一场春梦,旅行完了也就完了。
  最糟糕是“藏书家”(book collector)给人的印象是个阳性词,古今中外都一样。事实上,藏书家里头的确是男人多女人少——少得很少。藏书家对书既有深情,访书也掺了几分追求女性的“欲望”,弄得爱书和爱女人都混起来了,结果,西方藏书家所用的藏书票,不少竟以仕女图作主题、作装饰。这里面必有原因。藏书家的妻子十之八九不藏书,又反对丈夫买书藏书爱书;藏书家的母亲大概多少都有贝森母亲的想法,宁可儿子当理发师也不要他跟那些破书缠绵;藏书家没有母亲没有妻子而有女朋友的话,想来女朋友也不太会理解他的爱书心理。曼比妙想无穷,说是藏书家应该趁早教育妻子,蜜月期间以每日逛一家书店为上策。此议恐怕也不甚实际。书和红袖太不容易衬在一起;“添香”云云,才子佳人的故事而已。藏书家不能自释,只好寄情藏书票上的仕女;有些更激进,竟把春宫镌入藏书票里;年前美国还有好事者编出一部《春宫藏书票》。
  西方仕女图藏书票上画的女人,漂亮不必说,大半还带几分媚荡或者幽怨的神情,仕女身边偶有几本书,流露出藏书家心里要的是什么。这当然又是后花园幽会的心态在作祟!伦敦旧书商威尔逊的藏书票藏品又多又精,自己还印制好几款仕女图藏书票,有一次问他为什么一款又一款尽是仕女图?他低声反问:“你不觉得她们迷人吗?”
  爱书藏书已经是“痴”,是“病”,是“淫”,是“罪”,藏书家还要在藏书票上寄托心事,罪孽更重,殊为多事!
  
  谈谈谈书的书
  
  喜欢书的人,起初是见到喜欢的书,总要想办法买下来。有些书买了很快就看完,有些书买了看了几页搁下来,从此不想再看下去。这样,日子一久,存书多起来了,闲中翻翻这本,翻翻那本,慢慢觉得自己好像很有点学问,偶然口头上说甚么“书到用时方恨少”,说甚么“百无一用是书生”,心中可真有点飘飘然。后来,日子再久了,人事沧桑,住所变迁,难免要丢掉一些书,或者把书存放在旁的地方,从此拿不回来了,于是心里这就突然飘散几缕闲愁,开始写“我的藏书”一类的文章,酸溜溜数说自己生平丢过几次书,从此不买书等等的话,觉得好像自己才配谈买书看书藏书这些听起来就够雅的事情。其实,用到“藏书”这两个字,的确已经很有点气派。到了每本书都钤上藏书图章的时候,境界果然更高了。这时候,读不读这些藏书,恐怕也不太相干了。
  私下想想,买书藏书,完全为了自己开心: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那种开心;灯下摩挲久觅方得的书那种开心。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无非是“书生的酸气”;家里满天满地的书,让客人看了错以为主人家有学问,那才是实话。赚大钱既不必读破万卷,写好文章,也犯不着猛抄别人书中的话,那么,收藏图书,跟收藏火柴盒其实一样,说穿了没甚么太大的道理。真想读书,图书馆里书很多,动用起来,想是不致教人感叹“方恨少”了罢。偶见自称“书痴”“书呆”的人,以为死后两袖清风,只剩半壁藏书传给子孙,这种人除非生来呆痴,不然可真是今之古人,真是可敬。十几年前,我在一位老诗人家里见到一方闲章,雕的是“偶得而存”四个字,钤在他喜欢的字画古籍碑帖上头。过了不久,诗人去世了;再过了不久,我在香港半山旧书铺里看到他的一两幅字画已经散出来了,当时想想,觉得他那个“偶”字用得再妥帖不过了。后来再想想,又觉得这种感觉其实大有问题。当年,鲁迅给徐?写过“金家香弄千轮鸣,扬雄秋室无俗声”的横条;后来,国内编印鲁迅墨迹,这幅字也收在集子里,只是本来的上款,竟给删掉了。在这种情形下,则所谓“偶”字和“得”字,实在都成了罪过了。
  买到一部新书,似乎说不上是“偶得”;在旧书铺里检出喜欢的书买了回去,这才允称“偶得”。前者是花钱谁都买得到的,是理所当然的事;后者平添一份喜出望外的乐趣,仿佛是阅世之一得。当然,有人专收初版书,专找作者签名题款的书,那是藏山事业,不再是给自己寻开心的闲事了。案头有一部美国人阿诺尔(Wlliam Harris Arnold)一九二二年的《藏书谈奇》(Ventures in Book Collecting),记他一生搜访珍版古书的际遇,说来只好称之为“奇”了。我还有一本英国作家J-Rogers Rees一八八六年写的小书,题为《书蠹乐趣》(The Pleasures of A Bookworm),杂录买旧书的事,间或穿插文人掌故一类的闲笔,很富人情味。这本书,读来是比《藏书谈奇》更有意思。出版这本书的出版社,当年同时还出了几本谈书的书;其中有名的,有Wm-Dave ort Adams的《书林僻径》(By-ways in Bookland)和《书林漫步》(Rambles in Bookland),都是讨人喜欢的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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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谈奇》的作者,本人是书商,经营新书业,可是性之所好,业余大事搜访珍版古书,见到稀世的珍版文学书,总要想办法买下来。后来,他觉得,藏书要有份量、有贡献,一定要专藏二三作家的著作和手稿才行。一九?一年,他把自己的藏书分两批拍卖出去。这样一解脱,他于是开始专攻田尼森和罗伯特•路易•史狄芬生了,尤以田尼森的收获最丰,对搞田尼森作品版本校雠的学人,果然大有帮助。记得书中谈到他买到一本田尼森诗作The True and the False.Four Idylls of the King试印本的事,说这个本子是一八五九年印出来的,始终没有外传,大概是供作者和印书人来回磋商推敲的校样,其中也出现诗人删改诗句的笔迹。《藏书谈奇》作者在英国一家旧书商的书目中见到有这个试印本,定价很贱,英国人没注意到,他赶忙拍电报买了下来,不久书就寄到了。当时,英国一位研究田尼森的专家汤姆斯•怀斯正在着手编写田尼森书目年表,《藏书谈奇》作者给他写信,并且自愿把那个试印本再邮寄英国给那位专家参考。专家感其大度,两个人从此成了忘年之交,专家后来还给这部《藏书谈奇》写序文。看这段掌故,不免想起胡适搜得《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后,居然迟迟才影印让同好参考,可见胡适到底是文人,是考据家,《藏书谈奇》作者则不是。套颜之推家训一句话,这恐怕“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其实,《颜氏家训》那句话整句是说,“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补治典籍,当然也是一门学问;英国业余藏书家,不辞埋头学习书籍装订装的手艺,为的是要补治手头的旧书残卷,省一笔钱。此地目前还有几位有名的老艺匠,补订一本古籍,索价二十几镑钱,做出来的确古意盎然。我有一本小书,叫《藏书消遣》(Book-Coollecting as A Hob-by),是缪尔(P-H-Muir)写的,用书信体分章去写,浅说下手藏书、鉴别初版、确定善本,评议价值,乃至刻书简史等事情,其中自然也谈到补治残书的学问。不论十八世纪的原装包纸书套,小牛皮书壳,十九世纪初叶的纸板书皮,以及一八二五年开始风行的布面装订书,补治的办法都各有格局,不能胡来,否则贻笑方家。一九七?年,大英博物馆出版布林德力兹(H-J-Plenderleich)的《皮面书籍保藏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
  旧书的补治收藏既然都要研究,收藏作家名人的笔迹文稿,尤其不可不慎重其事。今年仲夏,我偶然买到多萝西娅•参渥德(Dorothea Charn-wood)的初版签名书,书名是《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An Autograph Collection and the Making of It)。多萝西娅系出名门,生平结识不少政要和骚人墨客。她从小喜欢收集名人笔迹,大诗人布朗宁对她说过:“将来有一天我会送你一样大宝贝,送你我太太的一封短信。”可是,她十四岁那年,诗人死了;这本书里登出来的那封依丽莎白•布朗宁的长信,还是她丈夫花四镑钱买回来送给她的。她这本书,大抵分两部分,先就写收藏笔迹的方法的知识谈起,然后再数说她宝箱里的珍品:上自伊丽莎白一世的签名,下至名作家哥尔斯密领稿费的收据。看她经营这些墨宝,真是用心良苦。
  写《藏书谈奇》和《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一类的书,最要紧的,想来是作者学问要博杂,还要懂得穿插一些文学史书上不多见的琐碎掌故,让人深一层地去认识有关的人物,读来才有趣味。从这一点看,阿诺尔略胜一筹,有点郑西谛的味道。多萝西娅则文笔噜嗦,交代“人物”太过平板,结果既没有学术论著那种严慎的笔路,也没有札记随笔应有的那股清绝隽永的风格。她藏有一封蓝姆给洛艾德(Charies Lloyd)的信,信上有蓝姆替洛艾德推敲诗句的话。可是,多萝西娅对这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不太清楚,读者于是对蓝姆那封信的兴趣就大减了。后来,我翻看《书蠹乐趣》,作者提到他的书斋里,蓝姆的书,是跟洛艾德的书摆在一起的,说他们两人,跟诗人柯勒律治同时给一七九七年在布里斯托尔出的诗刊写稿。这就稍具眉目了。接着,他还说了个故事:有一天,洛艾德在赫克斯顿一条小径上,见到蓝姆和玛丽缓步而行,两个人都在伤心饮泣;洛艾德赶上去一问,才知道蓝姆这正送玛丽到精神病院去,作者在这种地方轻轻一点,人情味随着浮了起来。文章可爱,这就是了。
  谈书的书(Books About Books),范围说广不广,说窄不窄,不容易划出个界说来。从正经角度看,讲版本学,讲雕版印书史的书,是最基本的谈书的书。毛春翔的《古书版本常谈》是个浅显的例子。英国今年纪念五百年前雕版印书的开克斯顿(William Caxton),好几位学者都出了专书,研究他的生平和印书发展史;如果不受财力限制的话,这些书都值得一备。我手头有两本相当有趣的书,一本是在美国住了几十年的德国人Hell-mut Lehma -Haupt的《书的生命》(The Life of the Book),一九五七年出版;一本是法国历史家Lucien Febvre和Henri-Jena Martin合著的《书的来临》(The Coming of the Book),英文译本今年出版。《书的生命》是一本少年读物,用浅易的文字,解释印书源流,从作家的原稿,谈到出版业的制度和书肆的销售情况,最后谈旧书业的盛衰,以及私人藏书的甘苦。《书的来临》,则纵论一四五?年到一八??年印书业对人类的影响,是一部很前进的书籍史话。书中讲造纸,谈雕版,讲装订,讲出版成本,讲作家权利,讲地理环境影响印书业,讲斯拉夫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印书事业,讲禁书,讲书籍左右语言文字的流向,作者始终抓住一个方向去写,从人类思想行为的角度,去剖析书籍影响人类文明史的问题。这样的书籍史话,到底比较没有学究气味。几百年来,中国书林中,一直有所谓“善本”、“俗本”、“劣本”的争论问题,这里头,不免牵涉到不少各朝代的社会问题,阶级意识问题,甚至士大夫的心态问题。可是,我们始终还没有一部从这个方向去批判版本学的论著。刘勰的《文心雕龙》,有元代一刻,明代弘治一刻,嘉靖三刻,万历一刻,其中“隐秀”一篇却不见,明代钱允治得宋本,这才补足。如果我们好奇,就“隐秀”的脱漏,研究推论各朝代政治制度,与知识分子思想行为的关系的话,想来一定相当新鲜。
  英国新旧书铺,很少见到谈书的书。有些书铺为了趁机推销,拿出一两本书籍序文选录、弥尔顿诗作校读一类的书,令人想起毛晋的《汲古阁书跋》,或者张舜徽的《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实在不知道这类书到底可不可以归入“谈书的书”。我不用“书话”而用“谈书的书”,原因是“书话”好像只是轻淡些的谈书的文字;研究开克斯顿出版物字体的著作,甚至孙殿起录的《贩书偶记》,虽然肯定是“谈书的书”,却不便称之为“书话”。
  英国有一种《古书月评》杂志(Antiquarian Book Monthly Review),其中文章,大概要算是相当好的书话文章了。这个杂志的撰稿人,学者、教授、书商、藏书家都有。诺门•韦伯斯特等经常写的藏书杂录,篇篇都是扎实的东西。最近几期,《古书月评》上连载一位电脑专家写关于平版印刷术和彩色古印术的文章,文字好,插图也好。此外,每期的书评,书籍拍卖短讯,保尔•迈涅的书话(Book Chat),古书铺书目集锦等等,全都适合书淫的口胃;即便是看看那些书会书铺的广告,也会有望梅之乐,说来实在很不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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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印记社”举办第三届藏书印记展会的时候,《古书月评》九月号登了一篇Brian North Lee的长文,题为《五十年来的藏书印记设计》(Fifty Years of Bookplate Design),介绍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七五年几位杰出的藏书印记设计家,所附的印记图案,有的古朴,有的秀发,有的雄浑,跟中国的金石艺术一样有灵气。
  藏书印记,是贴在书上的藏书者的印记;这是西人的一种玩意儿,通常只是白底黑印,很少加彩色,也许是要显得庄重的缘故。我在前文说过,书本上钤上藏书图章,藏书境界就见得高了,读不读这些书,也不太相干了。这篇谈藏书印记文章的作者则说,藏书印记是一种“所有权”的标志,老以为贴上这印记,书就不会让人一借不还了。他还说,贴上印记,也可以表示藏书人对自己藏书的敬爱之意。书上贴有印记,后世的人,就可以从而认出前代藏书人的姓名,也算是一种史料。印记设计得越精致,越见得藏书人对自己的书的那份款款深情。这也是作者说的。这也可见,印记上的图案,多多少少应该流露出藏书人的身份或者胸怀心思才行。麦拉朗夫妇(McLare )一九三二年聘人设计的藏书的印记,最符合印记意义了:图中拱门两边,是两架子藏书,书架上各摆夫妇两人的半身石像;拱门上又有小提琴和乐谱,一并表现麦拉朗夫人一生酷爱音乐,酷爱文学。麦拉朗本人当时是皇家园艺学会的会长,因此,拱门外隐隐约约是一处花园,树影婆娑,还有水池一座。这样的藏书印记,这样的玩物,充分流露出书香子弟的闲情雅兴,也自成一种贵族的万千气派。另一方面说,这些东西,当然也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微研究一下,恐怕也可以算是学问上的一格。当年鲁迅编印《十竹斋笺谱》,用意许是如此。时代不同了;现代人写信,不要说用花笺写,就是用朱红八行信笺落笔,可能也要遭到过于“浓妆”之讥。中国毛笔字之所以有人称之为艺术,正好说明中国书法已经没落;“艺术”云云,客套而已。回头看看那本《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里头影印的名人作家笔迹,的确都可观。再看看今天英国人写的字,写得得体的,实在也不多见。喜欢逛旧书店,喜欢一点旧玩意儿,好像就是很落伍的怪癖了;看看这里所谈的谈书的书,竟也大半是老书老调。这也没什么好谈了:学问底子不好,只好先从牢靠些的旧东西下手;但求“偶得而存”的时候,不再飘飘然就是了。
  七六年十二月二十八夜在伦敦
  
  中年是下午茶
  
  一
  中年最是尴尬。天没亮就睡不着的年龄。只会感慨不会感动的年龄;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中年是吻女人额头不是吻女人嘴唇的年龄;是用浓咖啡服食胃药的年龄。中年是下午茶:忘了童年的早餐吃的是稀饭还是馒头;青年的午餐那些冰糖元蹄葱爆羊肉都还没有消化掉;老年的晚餐会是清蒸石斑还是红烧豆腐也没主意;至于八十岁以后的消夜就更渺茫了:一方饼干?一杯牛奶?总之这顿下午茶是搅一杯往事、切一块乡愁、榨几滴希望的下午。不是在伦敦夏蕙那么维多利亚的地方,也不是在成功大学对面冰室那么苏雪林的地方,更不是在北平琉璃厂那么闻一多的地方;是在没有艾略特、没有胡适之、没有周作人的香港。诗人庞德太天真了,竟说中年乐趣无穷,其中一乐是发现自己当年做得对,也发现自己比十七岁或者二十三岁那年的所思所为还要对。人已彻骨,天尚含糊;岂料诗人比天还含糊!中年是看不厌台静农的字看不上毕卡索的画的年龄:“山郭春声听夜潮,片帆天际白云遥;东风未绿秦淮柳,残雪江山是六朝!”
  
  二
  中年是杂念越想越长、文章越写越短的年龄。可是纳坡可夫在巴黎等着去美国的期间,每天彻夜躲在冲凉房里写书,不敢吵醒妻子和婴儿。陀斯妥也夫斯基怀念圣彼得堡半夜里还冒出白光的蓝天,说是这种天色教人不容易也不需要上床,可以不断写稿。梭罗一生独居,写到笔下约翰•布朗快上吊的时候,竟夜夜失眠,枕头下压着纸笔,辗转反侧之余随时在黑暗中写稿。托玛斯•曼临终前在威尼斯天天破晓起床,冲冷水浴,在原稿前点上几支蜡烛,埋头写作二三小时。亨利•詹姆斯日夜写稿,出名多产,跟名流墨客夜夜酬酢,半夜里回到家里还可以坐下来给朋友写十六页长的信。他们都是超人:杂念既多,文章也多。
  中年是危险的年龄:不是脑子太忙、精子太闲;就是精子太忙、脑子太闲。中年是一次毫无期待心情的约会:你来了也好,最好你不来!中年的故事是那只扑空的精子的故事:那只精子日夜在精囊里跳跳蹦蹦锻炼身体,说是将来好抢先结成健康的胖娃娃;有一天,精囊里一阵滚热,千万只精子争先恐后往闸口奔过去,突然间,抢在前头的那只壮精子转身往回跑,大家莫名其妙问他干嘛不抢着去投胎?那只壮精子喘着气说:“抢个屁!他在自渎!”
  
  三
  “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这是中年。《晋书》本传里记阮咸,说“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服,皆锦绮灿目。咸以竿挂大布犊鼻于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大家晒出来的衣服都那么漂亮,家贫没有多少衣服好晒的人,只好挂出了粗布短裤,算是不能免俗,姑且如此而已。
  中年是“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的年龄。
  
  (《说品味》《听那立体的乡愁》《读园林》《马克思博士到海边度假》《藏书家的心事》《谈谈谈书的书》,选自《这一代的事》,三联书店,1992年10月版;《三“家”村》《中年是下午茶》,选自《乡愁的理念》,三联书店,1991年5月版)
  
  附:
  
  你一定要看董桥
  柳 苏
  
  谁是董桥?
  在大陆,可以肯定很少有人知道。在香港,知道的人也不会太多。恐怕反而是在台湾,他的名字才印在较多的人心上。
  他不是台湾人。他是一九四二年出生在福建晋江的。
  他现在是“香港人”。但他只是在六十年代中期以后才到的香港,中间还离开过,到伦敦去住了六七年,才又重回这“东方明珠”。本来香港一般人都说“东方之珠”,这里故意说“明珠”,是因为他和一个“明”字大有关系,一是曾经担任了六七年之久的《明报月刊》总编辑,一是他离开不过一两年,又被请回去担任《明报》的总编辑,这是半年前的事。
  今年四十七岁的他,一岁就离开了晋江,到了印尼,做了十七八年的华侨,就到台湾念书,读的是台南的成功大学,毕业后就到了香港。在台湾的时间不过短短的几年吧。在香港,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已经快有十七八年,快要超过侨居印尼的岁月了。香港势必是他居留时间最长的地方,他当然是“香港人”。
  在台湾的时间短,为什么反而名气更大呢?“墙内花开墙外香”。这“墙外”,是海峡那边而不是大陆这边的“墙外”。在大陆,就算文学界的人士,知道董桥的恐怕也是很少很少的。
  在台湾,董桥被称为散文家。他首先是凭自己的文章,而不是凭杂志和报纸主编的身份而得名,名乃文章著。
  他主要的作品是散文。他的文章在香港、台湾的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一共结集为六个集子:《双城杂笔》、《在马克思的胡须丛中和胡须丛外》、《另外一种心情》、《这一代的事》、《跟中国的梦赛跑》和《辩证法的黄昏》。前面两种在香港出版,后面四种全是台湾的出版物。台湾远远超过了香港。大陆是一本也没有的,尽管有些香港可谓“著名作家”的书在大陆南北或沿海,都有人抢着出版。
  董桥自己说出了一个秘密:书在台湾出,是怕在香港出卖不出去。
  在香港,董桥甚至算不上一位作家,小小的香港有好几个作家们的组织,他好像一个也没有份。好些挂着作家幌子的活动,他似乎从来也没有参加,这可能是由于他生性爱逃避应酬,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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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自己主编了六七年之久的《明报月刊》上,绝大多数时间他写散文都只是署名“编者”,直到最后的一年多才变“编者”为“董桥”。这是因为他写的是与众不同的“编者的话”,不少时候,根本就和杂志本身或主编的编务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他自己在直抒胸臆,有时候也只是从那一期的某一篇文章或某一个观点引申出去,自由发挥,因此,它不是以编者身份向读者作什么交代或表白,而是一篇卓然独立,有文采,有思想,有情怀的好散文。“领异标新二月花”,在他以前,简直没有人写过这样的“编者的话”。这是他独创的“董桥风格”。一开始也许你还不能接受这样和杂志不大相干或根本不相干的“编者的话”,尽管同时又认为文章写得不错,渐渐的,你就完全接受,被它说服了。何必拘泥于形式?
  有一篇《听说台先生越写越生气》,由台静农宣布不再为人写字应酬,写到黄裳主张不可忘记过去(特别是“文革”)。又有一篇《只有敬亭,依然此柳》写的是明末的柳敬亭,影射的是香港的“九七”前景。说不相干可以,说相干也可以。
  “董桥风格”当然不仅仅是靠几十篇“编者文章”建立起来的。他一直在写多体散文,有如别人写多体书法。他甚至用短篇武侠小说的形式来写散文,而只用两句套话点题。一篇《薰香记》只有三个人物:老人、碧眼海魔和老人的女儿。文章的大题上有两句眉题似的文字:“欲知谈判如何,且听下回分解。”那正是中英谈判香港前途问题的时候,没有这两句,谁解其中意,还不以为是一般的武侠小说么?两句话一点题,读者就明白过来了:老人是中,碧眼是英,少女是香港人。看似武侠,实谈时事。这个短篇的作者署名依然是“编者”,这就比前面说的那些“编者文章”就更加标新立异了。
  小说也可以当散文。这篇《薰香记》是收进了《这一代的事》这本散文集中的。董桥说过:“我以为小说、诗、散文这样的分野是不公平的,散文可以很似小说,小说可以很似散文。”他还举了在美国的华人作家刘大任的作品为例,“说是小说,也可以说是散文,就算说是诗,也一样可以。”董桥自己的《让她在牛扒上撒盐》、《情辩》、《偏要挑白色》……不都很像自具特色的短篇么?
  学术性的文章也可以当散文。《辩证法的黄昏》、《樱桃树和阶级》、《“魅力”问题眉批》都是。“要研究马克思主义。那是那天黄昏里偶然下的决心。”这是《辩证法的黄昏》的最初一句。“结论:也许可以在没有研究马克思主义之前就写书讨论马克思主义。”这是《辩证法的黄昏》的最后一句,也是最后一段。那不是正正经经的学术文章,但内容却不乏学术思想。
  董桥是在伦敦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是在马克思当年进行过研究许多年的大英博物馆图书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他从台湾到香港后,曾经在美国新闻处的今日世界出版社工作了好几年,然后去伦敦英国广播电台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进修,其间就读过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但更主要的还是读英文的文学作品。在台湾,他读的是外文系,但他说,那时主要还是接受中华文化的熏陶,到了伦敦,才投入西方文学之中,为了写论文,又兼及了马克思主义——这无妨说是野狐禅。
  你说野不野?居然可以写出《在马克思的胡须丛中和胡须丛外》。且听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的夫子自道吧:“旅居伦敦时期为了写论文乱读马克思、恩格斯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加上走遍伦敦古旧的街道,听惯伦敦人委婉的言谈,竟以为认识了当年在伦敦住了很久很久的马克思,写下不少读书笔记。其实大错。去年答应《素叶》整理那些笔记之后翻看那些笔记,发现认识的原来不是马克思其人,而是马克思的胡须。胡须很浓,人在胡须中,看到的一切自然不很清楚,结果写了五万字就不再往下写了。”后来写别的东西,他大叹“胡须误人。已不在胡须丛中了,眼力却一时不能复原,看人看事还是不很清楚,笔下写些马克思学说以外的文章,观点仍然多少跟马克思主义纠缠,就算偶有新局,到底不成气象。幸好马克思这个人实在不那么‘马克思’,一生相当善感,既不一味沉迷磅礴的革命风情,倒很懂得体贴小资产阶级的趣味,旅行、藏书、念诗等比较清淡的事情他都喜欢,因此,这本集子借他的胡须分成丛中丛外……”你说野不野?
  董桥还别有一野。看起来,他是个温文尔雅,有点矜持,不怎么大声言笑的人,写起文章来却自有奔放,自成野趣。
  你看他怎么谈翻译:“好的翻译,是男欢女爱,如鱼得水,一拍即合。谈起来像中文,像人话,顺极了。坏的翻译,是同床异梦,人家无动于衷,自己欲罢不能,最后只好‘进行强奸’,硬来硬要,乱射一通,读起来像鬼话,既亵渎了外文也亵渎了中文。”你以为这是不是亵渎了翻译呢?他还有进一步的妙喻。初到伦敦,英文不灵,说话都得先用中文思想,然后译出英文,“或者说‘强奸’出英文来。日久天长之后,干的‘好事’多了,英文果然有了‘早泄’的迹象,经常一触即发,一塌糊涂,乐极了。可是‘操我妈的’日子接踵而来了。”讲中文的时候,不说“逐渐进步”,说“有增加中的进步”;不说“威尔逊在洗澡”,说“威尔逊在进行洗澡”,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他说,中文既然是自己“母亲的舌头”,这样的亵渎中文,“朗朗上口,甚至付诸笔墨,如有神助”,岂不成了“操我妈的”么?
  董桥是藏书家,年纪轻轻就成了藏书家!又是藏书票家(还藏书画,还藏古董,有人说“他心中有一间古玩铺”)。他藏书多少,我不知道,只知道他拥有藏书票上万张,成了英国藏书票协会的会员,是收藏西方藏书票的书最多的中国人(不知道这是说在协会的会员中还是在十一亿中国人中)。
  谈到书,我们年轻的藏书家又来了,他是从“书淫”说起的:“人对书的会有感情,跟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点像。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为宜,但是翻了一辈子也未必可以烂熟。诗词小说只当是可以迷死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又专又深的学术著作是半老的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以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至于政治评论、时事杂文等集子,都是现买现卖,不外是青楼上的姑娘,亲热一下也就完了,明天再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比起谈翻译来,这已经不能算野了吧。当然,也可以还是有点不大正经,就像他“倒过来说”也是这样:“倒过来说,女人看书也会有这些感情上的区分:字典、参考书是丈夫,应该可以陪一辈子;诗词小说不是婚外关系就是初恋心情,又紧张又迷惘;学术著作是中年男人,婆婆妈妈,过分周到,临走还要殷勤半天怕你说他不够体贴;政治评论、时事杂文正是外国酒店房间里的一场春梦,旅行完了也就完了。”
  我想到了叶灵凤,他也是藏书家,年轻时也写过被认为有点“黄”的小说,后半生主要写散文,也翻译些东西(董桥当然也译过书),但他却没有董桥这些对翻译和书籍的妙喻(又一次写到这“妙喻”时我甚至于担心我自己是不是也要挨骂:“哼,居然说妙!”)。也许后来叶灵凤已经成了“叶公”,成了长者,已经在文字上“结束铅华”了。而董桥至今仍是小董。
  但董桥并不就是野小子,人固然斯文的被认为是一介书生,文也很有中西书卷气。真佩服他,读过那么多书,又记得那么多书,笔下引述的古今中外都有,却并不是抄书。他的文章散发的书卷气,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他的文章既显出中国人的智慧,也不乏英国式的幽默。文字精致,文采洋溢。
  董桥当然不是野小子,他已是中年人了,只是在老年人眼中人他看来年轻而已。他有一篇《中年是下午茶》。他给中年下了许多定义:中年“是只会感慨而不会感动的年龄,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中年是吻女人额头不是吻女人嘴唇的年龄”。“中年是杂念起想越长,文章越写越短的年龄”。“中年是一次毫无期待心情的约会”。“中年是‘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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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下去,他的古今中外都来了:“总之(中年)这顿下午茶是搅一杯往事、切一块乡愁、榨几滴希望的下午。不是在伦敦夏蕙那么维多利亚的地方,也不是在成功大学对面冰室那么苏雪林的地方,更不是在北平琉璃厂那么闻一多的地方,是在没有艾略特、没有胡适之、没有周作人的香港。诗人庞德太天真了,竟说中年乐趣无穷……中年是看不厌台静农的字看不上毕加索的画的年龄:‘山郭春声听夜潮,片帆天际白云遥;东风未绿秦淮柳,残雪江山是六朝!’”
  但野性也还是又出来了:“中年是危险的年龄:不是脑子太忙、精子太闲,就是精子太忙、脑子太闲……中年的故事是那只扑空的精子的故事……有一天,精囊里一阵滚热,千万只精子争先恐后往闸口奔过去,突然间,抢在前头的那只壮精子转身往回跑,大家莫名其妙问他干嘛不抢着去投胎?那只壮精子喘着气说:‘抢个屁!他在自渎!’”
  不要以为董桥的笔下时时是男欢女爱,抄抄他六本散文集中的一些分类的题目吧:《思想散墨》、《中国情怀》、《文化眉批》、《乡愁影印》、《理念圈点》、《感情剪接》……再抄些文章的题目吧:《雨声并不诗意》、《也谈花花草草》、《春日杂拾》、《朱自清的散文》、《从<老张的哲学>看老舍的文字》、《谈谈谈书的书》、《关于藏书》、《也谈藏书印记》、《藏书票史话》、《读今人的旧诗》、《听那立体的乡愁》、《故国山水辩证法》、《枣树不是鲁迅看到的枣树》、《“一室皆春气矣”》、《我们吃下午茶去》、《处暑感事兼寄故友》、《马克思博士到海边度假》……不抄了,还不如你自己去看吧。
  不过,谈谈《马克思博士到海边度假》也好。董桥是从一八八?年夏天马克思全家到英国肯特郡海边避暑胜地蓝斯盖特度假说起的,写得很人情味,最后归结到“马克思该去度假;中国人民该去度假”。
  他甚至替马克思写了一篇《马克思先生论香港的一九九七》。十九世纪的马克思如何去论二十世纪末的事?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集句”而成,只是加一些原来没有的文字在一些括号中,他说这是一个“尝试”,承认这是出于“编者想象”。又是一篇怪异的“编者文章”!和用武侠小说《薰香记》谈论“九七”一样怪异。
  还想谈谈另一篇《境界》。董桥说,王国维的三段境界论给人抄烂了,他要抄毛泽东三段词谈境界:“此行何去?赣江风雪迷漫处。命令昨颁,十万工农下吉安。”此第一境也。“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此第二境也。“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此第三境也。但是,还有人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样的心情么?董桥不说,你说呢?
  董桥又是怎样看散文,看别人和自己的散文?
  他说,他绝对崇拜钱锺书的识见(是崇拜,不是说别的),钟爱《管锥编》,但认为钱锺书的散文有两个缺点,一是“太刻意去卖弄,而且文字太‘油’了”,也太“顺”(smooth)了;一是“因为‘油’的关系,他的见解很快就滑了出来。太快了,快得无声无息,不耐读”。这真是直言无忌。就年龄来说,也许还可以说是童言无忌。
  他说:“散文须学、须识、须情,合之乃得Alfred North Whitehead所谓‘深远如哲学之天地,高华如艺术之境界’。年来追寻此等造化,明知困难,竟不罢休。”又说,有学,才有深度;有情,才不会枯燥。他还指出:“散文,我认为单单美丽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内容,要有Information,有Me age给人,而且是相当清楚的讯息。”他更表示:“我要求自己的散文可以进入西方,走出来;再进入中国,再走出来;再入……总之我要叫自己完全掌握得到才停止,这样我才有自己的风格。”
  其实已经有了“董桥风格”了。对他的文章读得多的人不必看作者的名字就会说:“这就是董桥!”
  我想起董酒。这名酒初初大行其道,在香港还是稀罕之物时,我从内地带了一瓶回去,特别邀集了几位朋友共赏,主宾就是董桥,不为别的,就为了这酒和他同姓,他可以指点着说:“此是吾家物。”在我看来,董文如董酒,应该是名产。董酒是遵义的名产,董文是香港的名产——确切些说应该是香港的名产,它至今在产地还没有得到相应的知名。
  我并不十分喜欢董酒,看来董桥也是,他似乎根本就不爱酒。我也并不一定劝人喝董酒。
  但一定要看董桥!用香港人的习惯语言,他的散文真是“一流”,不仅在香港,在台湾,也在中国。我这是说文字,尽管我并不同意他的一些说法和想法。
  董桥的散文不仅证明香港有文学,有精致的文学,也证明香港文学不乏上乘之作,不全是“块块框框”的杂文、散文。他使人想起余光中、陈之藩……他们大约只能算半香港或几分之几的香港吧。董桥可以说就是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