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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正栓 文选 ]   

满腔怒火喷向谁

◇ 李正栓


  英国十七世纪玄学派诗人约翰·邓恩(1572-1631)对女性持有两种决然不同的态度。一方面,他把女性描写成至高无上的形象,几乎接近神性,完美无瑕;另一方面,他把女性看成是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不忠善变的荡妇,把自己的满腔怒火喷发在他创造的女性形象之中。在其众多的后一类诗歌中,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他的《歌》。这首诗表达了诗人的满腔怒火。这一腔怒火喷向谁?喷向女人?还是另有所指?这首诗的译文如下:
  
  歌
  
  去,去抓住一颗陨星,
  让人形草也怀孕胚胎,
  告诉我,过去的岁月哪里去找寻,
  是谁把魔鬼的脚劈开,
  教教我如何听美人鱼歌唱,
  或如何躲开嫉妒的刺伤,
  去弄清
  什么风
  能将老实人提升。
  
  如果你天生长有奇特视力,
  能把无形的东西看见,
  那你就骑马奔驰一万个夜与日,
  直到你头发如雪成老年,
  你归来时就会给我讲
  你遇到的奇事一桩又一桩,
  你会咒骂恶语
  天下无一地
  住着女人,忠实又美丽。
  
  假如你真的找到,就让我晓知,
  这样的朝圣还算甜蜜;
  但你还是别说,反正我不会去,
  尽管我们隔壁而居,随时相遇;
  假如初遇时她还有真情,
  忠实到你把情书写成,
  她却已
  还没等我送过去
  就将两三个人抛弃。
  
  (李正栓 译)
  (李正栓、吴晓梅,《英美诗歌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一节是一系列由不可能发生的事组成的意象。共有七种。第一种不可能是,没人能抓住一颗陨落的星:“去,去抓住一颗陨星”。这是对天体现象的关注。邓恩对当时发展中的各种科学有浓厚的兴趣,对旧科学(地心说)和新科学(日心说)都有很深的了解。第二种不可能是,人和草木是不能结合的,不管草的形状长得如何像人,它也不能怀孕:“让人形草也怀孕胚胎”。有人说,这种草根部像男人的身躯,女人服用之便能怀孕,此解不妥,因为在原诗中这种草根是被动的,是受体,而不是一种药品。英语的注释说这是一种叉形的根(fork-rooted)。其实,这是一个带有浓重色情暗示的意象。笔者把mandrake root译成“人形草”,在别人的译文里,叫“蔓德拉”草。译成“蔓德拉”草,不形象,难传神。所谓“蔓德拉”草,指的是一种草根的形状长得像一个人体,下部劈了个叉,像人的两条腿。毫无疑问,诗人把这种草根比喻成女人体。但是,哪个男人,任凭他多么有精力,能与这种长得像人一样的草根结合并让它怀孕呢?再说,一个男人,不管有多傻,不管多么精力旺盛,怎么会与一颗草根结合呢?真是一个极为玄学的意象!亏他想得出!第三种不可能是,岁月过后难再找回:“告诉我,过去的岁月哪里去找寻。”第四种不可能是,没人敢接近魔鬼并把魔鬼的脚掌劈开:“是谁把魔鬼的脚劈开”。这就好像是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一样。魔鬼的脚掌是连在一起的,像鸭子脚掌,也有人说像牛羊之蹄。哪个人那么勇敢,能接近魔鬼呢?第五种不可能是,没人敢接近美人鱼并听它歌唱:“教教我如何听美人鱼歌唱”。这里所说的美人鱼,不是安徒生童话里的那种追求人间生活、向往人间爱情的那种人头人身鱼尾的漂亮生物,而是一种凶残的海上动物,能发出动人的叫声,引人循声而去并夺取人命,即一种称作“塞壬”(Siren)的动物。所以没有人能学会听美人鱼歌唱的技巧。关于这种海妖,王佐良说,“其歌声美妙悦耳,闻之者都会不顾一切地驶近海妖处,最后遭到触礁沉船的结局,惟有奥德修斯想法亲耳听了一下海妖的歌唱。”(王佐良主编,《英国诗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根据《希腊罗马神话辞典》解释,“塞壬”(Siren)是半人半鸟的海上女妖。一般认为共有三名:琉科西亚、科革亚和帕尔忒诺珀,都是阿克罗奥斯和卡利奥珀的女儿。她们常以美妙动听的歌声引诱航海者触礁遇难。也有人被她们的歌声迷住,流连忘返,不思行进,最后饿死在海上。奥德修斯因事先有基尔克的警告,路遇她们时,用蜜蜡堵住伙伴们的耳朵,并让他们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因而避开了她们的引诱。这些海妖引诱奥德修斯失败后,便集体投海自杀。(齐默尔曼 著,张霖欣译,《希腊罗马神话辞典》,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六种不可能是,嫉妒是躲避不了的:“或如何躲开嫉妒的刺伤”。嫉妒是一个人对其他人的态度,是一般人们难以摆脱的性格表现。古今中外,无嫉妒心理者无几。第七种不可能是,没有人去提升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去弄清/什么风/能将老实人提升。”此话虽有些绝对,但符合常规,只埋头干活,不汇报工作情况,别人是不会充分了解你的,也很难说对你及时地提升。
  第一节悬念叠生。诗人要说什么?怎不直言?而是罗列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并且给人深刻的印象:世界上不可能发生的事是如此之多,令读者不忍不读,催读者去看诗人到底要说什么。这一节诗不像一些中国诗那样直白易懂。比如,中国汉朝乐府诗有《上邪》一首,也罗列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诗中云:“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刘文忠、刘元煌选注,《汉魏六朝诗选》,太白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诗中女子是那么大胆那么纯情地表达了爱情的誓言,主题明确,态度坚决,只有当列举的五种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时她才停止她的爱。
  邓恩要在第二节和第三节说什么?
  第二节是一种虚拟假设。诗人假设听众或读者天生具有奇特视力,能见无形之物,就可以骑马远行,到处寻觅这一切不可能发生之事。这些事情是很难发现的,哪怕是找到发变灰白也难成功:“如果你天生长有奇特视力,/能把无形的东西看见,/那你就骑马奔驰一万个夜与日,/直到你头发如雪成老年”。这是何等难事?究竟是什么?诗人接着讲,远行世界到处寻觅的人最终将一无所获,所遇之事,无一不怪,最怪之事莫过于此:整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忠实、美丽的女人!原来,前边列举那么多不可能都是为这一主题做铺垫。“你归来时就会给我讲/你遇到的奇事一桩又一桩,/你会咒骂恶语/天下无一地/住着女人,忠实又美丽。”诗人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既美丽又忠实的女人。
  第三节把假设又加深。假如真能找到忠实、美丽的女人,就去找,并且这种寻找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寻找,已经具有一种崇高的宗教意义,已经成为一种朝圣,路虽艰,心却甜。“假如你真的找到,就让我晓知,/这样的朝圣还算甜蜜”,把寻找忠实、美丽女人看成是朝圣,比喻奇特,但从深层次分析,语言却尖刻无比,诗人在说,世界上哪里会有这样好的女人呀?然而,这种美好的假设也马上被诗人自己否定了。即便有人告诉他说在某某地方发现了一个忠实又美丽的女人,也不用告诉他,告诉他他也不去,即便这女人就在隔壁,即便是见到时还有点真情,也只是瞬间假象,因为她会马上背叛他,不仅背叛他,还会背叛更多的男人:“但你还是别说,反正我不会去,/尽管我们隔壁而居,随时相遇;/假如初遇时她还有真情,/忠实到你把情书写成,/她却已/还没等我送过去/就将两三个人抛弃。”
  这首诗共二十七行,分成三节,环环相扣,从铺垫到假设,从一种假设到另一种假设,最后达到对女人的彻底否定,到最后才亮明女人不忠、多变这样一个主题。在这首诗里,诗人喷射了满腔的怒火,声音里充满对女人的愤恨。难道这是邓恩真实的思想?诗人真这样恨女人?有关他的传记说,他青年时有两大爱好,一是看戏,二是拜访女人。综观其诗歌,这两大爱好对他影响很大,也给了他创作的灵感。在一些诗里,他把女人描写得好得难以复加。为什么在另外一些诗里,尤其是在《歌》之类的诗里,又对女人如此否定呢?在对女人否定时,为什么都把焦点集中在“不忠”这个意象上呢?弦外是否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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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诗人对女人不忠进行批评,这是常人能够理解的。他不止一次地对不忠、多变这一主题进行挖掘、发挥,并尽情地进行抨击,而且还是刻骨仇恨般地抨击。一般认为,这跟他与一些女人时好时坏的关系和因此引起的心情有关。但笔者认为,对女人不忠、多变进行抨击这一主题几乎贯穿他一生的诗歌,这是邓恩对自己信仰不坚定的自责,他只不过是找了一个替罪羊罢了。诗歌是艺术化了的现实,他要通过艺术描写巧妙地发泄对自己的幽怨、甚至愤恨。由于他出身天主教家庭,虽然在牛津大学(1584)和剑桥大学(1587)上学,后来又在伦敦学习法律,颇有才华,却因天主教背景而不能获得任何学位。尽管他极力讨好上层社会,他却很难谋到一个职位,因此,他的志向与抱负很难实现,便有更多的时间去读书,去思考,去看戏,去找女人寻觅心灵的慰藉。这一切活动对他的诗歌创作均有很大的影响,甚至成为他诗歌的重要源泉。为了讨好上层社会和政府,他甚至参加过对西班牙海军的作战,也正是在参加海战的过程中,他结识了英国女王的掌玺大臣伊格尔顿的儿子。在伊格尔顿的儿子的举荐下,邓恩于一五九八年当上了伊格尔顿的秘书。多年的追求终有结果。一个很好的职位,一个更能接近上层社会的职位,一个有可能帮他更上一层楼的机会。然而,他却因为爱情把这个职位丢掉了。一六零一年,他竟然和伊格尔顿妻子的侄女安·莫尔秘密结了婚。这种婚姻激怒了岳父。岳父不但不承认这一婚姻,还逼迫伊格尔顿解雇邓恩,甚至把邓恩投入大牢。邓恩出狱后穷困潦倒,靠朋友接济勉强度日,同时他与妻子相爱有加,他的妻子不断地给他生育儿女(共生十二个孩子)。邓恩为妻子写了若干动人的诗篇。一六零三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詹姆斯从苏格兰来到伦敦继承王位。邓恩设法让国王了解了他的学问。国王赏识邓恩的学问,但并不给他俗职,要求他担任神职。为谋生计,邓恩皈依了英国国教,并发表文章对天主教进行谴责。一六一五年,邓恩改信国教并开始担任国王的私人牧师。一六二一年,邓恩出任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直至一六三一年去世。他背叛天主教、皈依英国国教这一行为在邓恩的余生中一直在吞蚀着他那颗敏感的心,良心一直不安。他在浓重天主教氛围下长大,不少家庭成员被残酷迫害。可以看出,他们这个家庭是极为虔诚的天主教家庭。信仰应是无比坚定。然而,邓恩却背叛了这个不少家人为之牺牲的天主教,这种背叛必定是痛苦的。因此,他对自己对天主教的不忠与变节是持谴责态度的。他对天主教念念不忘,连诗歌中好多的意象都是天主教意象。他对自己的谴责被隐身化,被艺术化,被巧妙地写进诗里。在他的《歌与短歌集》里有好多描写女人不忠与多变的意象,并显示了诗人对不忠与多变的谴责态度。在《女人的忠贞》一诗中,诗人把不忠、多变的女人称作疯子。在同一首诗里,诗人谴责女人多变,后来又控制自己不再谴责女人,因为他说男人也不忠也多变。另外,在他的神圣诗歌里,诗人也向上帝祈求饶恕他所有的罪过,并表示对上帝忠诚不变的决心。在第十四首十四行诗里,诗人表达了愿意绝对忠诚、忠贞不贰的意象。他以女人的口吻说:为了自由,她宁愿上帝把她从敌人手中抢走,然后关在上帝自己的牢房里。为了纯洁,她宁愿上帝把她从敌人手中抢走,然后心甘情愿地让上帝强暴自己。
  不难看出,无论在他的生活中,还是在他的诗歌中,对不忠与多变进行谴责是邓恩常写的一个主题。邓恩的《歌》这首诗思维奇异,语言辛辣,含义玄奥,如果只读文本不顾背景,恐怕难解其真实含义。因此做此一解:邓恩在一些诗歌中针对女人的不忠与多变进行的指责,不只是文字层面上的针对女人的批判,而在思想深处暗含了诗人自己对叛教行为的内省与责备。一家之言,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