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ID: 95859

  

无知的黑暗与刺目的启蒙之光

◇ 何希凡 余荣虎


  沈从文始终以“乡下人”自居,其对湘西故土的关切和热爱之情,不仅充盈于他用文学精心建构的“湘西世界”,而且在为自己作品所写的序言、题记中,沈从文也毫不隐藏这种至真至切的乡土情谊。他以温情的笔触饶有兴味地讲述着故乡的山水虫鱼、人事风情,强烈的浪漫气息和留恋心态使“湘西世界”总体上流露出浓浓的牧歌情调,因此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土小说的乡土批判主潮中,沈从文显得卓尔不群。如果仅就文本呈现的乡村生活图景来看,沈从文与左翼作家可以说大异其趣。沈从文没有用阶级视点来描述贫富不均的乡土社会,虽然他也常常写到事实上存在的贫富悬殊,但是,生活在“湘西世界”里的人们相互之间多了一份体谅和同情,纵使有时代风云的投影,也波澜不惊。然而,正是这些最易于为读者感知的风貌遮蔽了沈从文作品深层的乡土忧思,导致了那些急于发现意义的读者甚至学者长时间的“误读”和“误评”。
  初作于一九二九年,改写于一九三六年的短篇名作《萧萧》,就是湘西系列小说中在“牧歌情调”外衣下贯穿了沈从文独特的乡土思考的一个典型文本。在中国社会全面、深入地转入现代性追求的历史进程中,在以城市为代表的现代文明和以乡村为标志的传统文化的交锋与碰撞中,现代观念作为一种先进的、强势的思想文化资源内在地置换了现代作家原有的价值体系。现代乡土小说的作家们普遍的启蒙立场就是基于这种现代观念的。沈从文对乡土中国的思考也无疑是建立在现代观念的基础之上的。当一九二二年沈从文在新文化运动强有力的“蛊惑”下,怀着“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的决心,离开湘西,离开他原本可能做一个安稳的地方小绅士的人生道路,而来到北京求学、写作之时,现代的价值取向已成为沈从文这个乡下人永远随身携带的“尺子”和“秤”了。他用这样的“尺子”和“秤”度量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的得失,虽然在为数不少的都市题材小说中,沈从文激烈地抨击现代社会的道德沦丧,然而,当他深情地回眸故土并冷静地审视湘西山民的生存状态时,其诗意的呈现也因现代性视角的介入而显示出批判的锋芒。
  短篇小说《萧萧》虽然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女人从十二到二十八岁平淡而坎坷的人生历程,但实际上,却围绕着主人公萧萧讲述了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一个家族的生活故事以及全部生活事件之所以发生的道德基础。沈从文在人们习以为常的故事和命运中,深刻地洞悉了乡土社会习焉不察的道德和习俗的荒谬性和悲剧性,以及这种荒谬的、悲剧性的道德和习俗是如何顽固地支配着人的思想和命运,是如何剥夺人的主体性并阻碍人对自由、幸福的追求,最令人痛心的不是这种道德和习俗本身,而是其强大的惯性、排他性及其同化力量,身处其中的人们从未怀疑过它的合理性,面对一种完全异质的、更为合理的道德和生活,他们反而觉得不可思议,这才是保守的乡土社会的悖谬和悲哀所在。柏拉图在《理想图》第七卷里借苏格拉底之口讲述了一个洞穴人的寓言:一群人从小就住在洞穴式的阴暗的地下室里,头颈和腿脚都绑着,不能动弹,只能看着面前洞穴后壁上物像的影子,因为从来就没有机会看到真实的事物,他们以为自己看到的影子就是真实。而当其中一个人被解除禁锢、环视四周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身后的火光和事物,习惯于阴暗的他觉得火光非常刺目,并深信阴影比实物更真实。苏格拉底预言,如果把这个人强行拉出地下室,让他认识世界的真相,然后,再让他重新回来解放那些被禁锢的人,结果是他将被自以为是的众人杀死。柏拉图将洞穴人的生活称为“无知的黑暗”,象征着启蒙的火光对被启蒙者而言是刺目的,不真实的,也是难以适应的。
  萧萧就生活在这样无知的黑暗中。从十二岁开始,萧萧先后经历了“出嫁”、等待“发卖”或“沉潭”、因生子而留在婆家几个关键性的人生大事,然而在每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事件中,萧萧都被一种强大的习俗力量所摆布,而没有任何把握自己命运的主体性意识。十二岁的萧萧嫁给不到三岁、还未断奶的丈夫时,根据心理学通行的观点,这时萧萧还处于儿童阶段,或者充其量不过刚刚进入少年期,远未进入“做媳妇”的生理和心理体验。事实上,萧萧也确实如此,“做媳妇”既不按规矩哭 ,也不害羞,对坐花轿出嫁这一仪式的意义也浑然不知。萧萧是不幸的,父母双亡,从小寄养在伯父家,在未谙世事之时,就糊里糊涂地成了别人的媳妇。这时的她,当然不可能有什么主体性的选择。在乡土社会,萧萧这样的身世早早出嫁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即使那些父母健在,但家境不佳的同龄女子,落到相同命运的人也不少。这种婚姻主要考虑的是现实物质利益:娘家可以减少一个人的口粮,婆家可以增加半个劳动力,当然,前提是婆家的家境较好,有能力提供这份口粮。物质利益“挤压”了情感需要,“物”在生活中成了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因素,马克思所说的“异化”——人反过来被自己创造出来的物所奴役——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存在,在封建时代也依然存在。这种女大男幼的婚姻在小说文本中成了“地方规矩”,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了,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合理,事实上,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不仅在湘西,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生活在如此境遇中的萧萧,要反抗这样的命运安排当然是不可能的,习俗像一只无形的手把萧萧牵向了凶吉莫测的人生之路。
  萧萧“婚后”的生活是照料不到三岁的丈夫,打猪草,洗衣服,做杂务,成了一个不拿工资、不要报酬的全职保姆。从萧萧进门开始,这场婚姻的预期物质利益就在慢慢兑现。可是,人除了创造物质价值之外,还具有人的生命本能和情感诉求。跨入少女阶段的萧萧,生理、心理的本能冲动在长工花狗的一步步诱导下终于冲破了最后的防线,十五岁的萧萧就这样怀孕了。花狗逃了,没逃掉的是萧萧。花狗自有他不得不逃的原因,后来,沈从文在继续描写湘西乡土故事的中篇小说《冬生和巧秀》中写到类似的故事,被逮住的男子两只脚被当众捶断。按规矩,女的同样是“沉潭”或“发卖”。而在这篇小说中,这一处罚办法是爷爷“想”出来的,但也是照“习惯”做出的,“好像也极其自然”。“习惯”又一次要决定萧萧的命运,受习惯驱使的不仅有萧萧,而且还有祖父以及以祖父为代表的乡土道德和乡土舆论:“大家全莫名其妙,只是照规矩像逼到要这样做,不得不做。”“规矩”成了萧萧命运冷酷无情的仲裁者和执行者。
  伯父以一个淳朴乡土生命本性的善为萧萧选择了一条活路:发卖。生活在这个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强大无比、威力无穷的乡土道德和乡村习俗的磁场里,不管伯父怎么善良,他没有、也不可能为这个年仅十五岁的无知少女设想出更人道更宽宥的解决办法,因为宽厚善良的伯父同样是被牢牢吸附在习俗这个磁场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
  萧萧的命运逆转完全是偶然的,因为在等待合适买家的延宕中,萧萧生下了孩子,而且生的是儿子,“生下的既是儿子,萧萧不嫁别处了”。换言之,如果生下的是女儿,萧萧还是要嫁出去的,不过“买家”的条件会更差,因为萧萧是作为弥补婆家经济损失的商品出售的,没有正常男婚女嫁的选择余地,正常的家庭当然也不会买这样名声不好的女人。留下萧萧,实际上是留下萧萧生下的儿子。这也反映了乡土中国家庭观、婚姻观的实质:种族的延续是最终、也是最重要的目的,婚姻是为了生育,生育是为了继承香火,在子继父业的传统习俗中,男性成员的出生就成了家庭和婚姻最高的追求了。这一习俗慢慢变成了人们深信不疑的信仰,女人在家庭的地位主要就取决于是否生下了男孩。上至宫廷贵妇,下至平民百姓,生下儿子曾是多少女人终生的事业和追求。贾宝玉之所以受到包括贾母在内合宅上下的高度重视,主要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第三代最有发展潜力的男性接班人,尽管贾母在性情上还是更喜欢持重乖巧的薛宝钗一类的人,在其嫡亲的孙女中也不乏可意之人,比如探春,但由于性别因素是第一位的、压倒一切的因素,贾宝玉才成为关注的焦点。
   [##]
  这样的婚姻决定了夫妇间只是一种生育职能和劳动分工的合作,而缺乏情感的交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乡土社会的家庭“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这种功能型而非情感型的家庭关系远离了人的本性。萧萧留下来以后和丈夫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生育和劳务合作关系,没有多少夫妻情意,但合作还算融洽,沈从文从表面的融洽中却看出了深层的生存悲剧。蓝棣之认为:“沈从文作品的价值,无论从思想上说,还是从文学观念上说,都在某些重要而基本的范畴内,提出了与德国哲学大师海德格尔相近的看法,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诗意性思想’。”这一看法是颇有见地的,沈从文有丰富的乡土生活经验,又有痛切的现代都市的求生历程,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有与当时活跃在北京的英美派现代作家群的深度交往,并受到他们关于西方现代民主理想的实质性影响,从而在古老乡土与现代文明的双重背景中比照性地思考人的更合理的生存方式。这也是现代作家普遍关注并具有持久热情的创作母题。沈从文这一思考不仅仅源于丰富复杂的城乡生活的感性经验,更在于以个人主义、人道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化思潮的催生作用。这种现代的视角赋予沈从文以现代价值维度去反思乡村生活,因而能在千百年的乡土沉积中洞察出人被束缚、被压抑,以及人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乡土积习的维护者和实践者的可悲现实。
  小说结尾,萧萧出嫁十六年后,她的大儿子——就是被花狗“抢先下了种”而生下的牛儿,因为这个儿子,萧萧差点儿被“沉潭”或“发卖”——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在萧萧结婚的年龄,同一个比他大六岁的女子结婚了。
  这一天,“忙坏了那个祖父、曾祖父。”
  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原来十三年前那个要将萧萧“沉潭”或“发卖”、一家人“生气”“流泪”“骂人”的悲剧在这一家心里根本就不是悲剧。无论是“沉潭”、“发卖”,还是“生气”“流泪”“骂人”都是按规矩做的。十六年前,公公和祖父是一家之主,为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娶了十二岁的老婆;十六年后,依然是昔日的公公和祖父(如今成了祖父和曾祖父)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娶了个十八岁的大姑娘。十六年前,萧萧是自己命运的局外人,十六年后,不仅萧萧依然是自己命运的局外人,她的儿子也是自己命运的局外人。在惊人相似的生活循环中,在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悲剧中,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操纵着他们的命运。小说从萧萧的故事过渡到牛儿的故事,参与甚至决定这个故事及其人物命运的不仅有祖父、曾祖父,还有伯父、花狗,萧萧的故事已经从单纯的家庭故事扩展为一个家族的故事。对照改写前后的两个版本,小说最后为牛儿娶媳妇这一情节是改写时增加的。虽然不过百字之增,却既在整体上刷新了小说的结构态势,使文本叙事的偶然性呈现出乡土生命命运走向的必然性,同时,这个结局也进一步凸显了沈从文对乡土社会更为切近真实的现实勘探,由此注入了作家更为深重的乡土忧思。
  沈从文从这个家族故事中看到了乡土社会的悲哀。这群人就像柏拉图寓言中习惯于黑暗与蒙昧的洞穴人,城里女学生则犹如这片乡土的启蒙之光,这种启蒙之光在乡土社会同样遭遇尴尬。当爷爷在夏夜纳凉当作谈资只说了这么一句:“我听三金说,前天又有女学生过身。”大家就哄然失笑。这是优越者居高临下的嘲笑,女学生的发型、服饰、吃的、用的竟然与他们“事事不同”,这就是他们发笑的原因!在他们的思维模式和价值标准里,从来就没有过自我怀疑,凡与之不同的“异类”都是荒唐可笑的,他们自己的合理性、正确性则是绝对的、永远的。以自己为参照,乡土社会对女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漫画式想象:穿衣服不管天气冷热,吃东西不问饥饱,随意同男子睡觉……在这些关于女学生日常生活的夸张性的想象中,可以看出乡土社会其实具有很强的优越感,那些女学生在他们眼中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缺乏起码的饥餐渴饮、感知冷热的能力和基本的人伦道德观念。正是基于对女学生日常生活能力的贬损而建立的优越感,乡土社会对女学生的生活方式鄙薄得理直气壮:“说来事事都希奇古怪,和庄稼人不同,有的简直还可说岂有此理。”让乡土社会不可思议的生活方式有哪些呢?她们(女学生)有老到二十四岁还不肯嫁人的;有老到三十四十还好意思嫁人的;被冤了,不赌咒,不哭,有委屈上衙门打官司;还有带家眷上任做官的,如此等等。这种现代的、文明的、充分尊重个人自由和独立的生存方式在乡土社会反而成了咄咄怪事!沈从文没有让这些脆弱的启蒙者真正走进乡土社会,而是让她们像闪电一样飘然而过,因为沈从文和许多早期乡土小说作家一样感受到在顽固、保守、蒙昧的乡土社会里,在“常”与“变”的消长中,“变”的微澜在“常”的汪洋大海中总是微不足道的,启蒙者的力量是微弱的,面临无数被牢牢束缚的心灵,走近他们,犹如走进了柏拉图地下洞穴的启蒙者一样,其命运将是悲剧性的,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长明灯》中的疯子就是先例。
  小说文本在萧萧的命运悲剧中四次穿插女学生的故事或行踪,两种迥然不同的女性生活和生存方式共时性地展开在读者面前,乡土社会以强大的舆论力量和唯我独尊的价值准绳把具有启蒙色彩的女学生贬抑得一钱不值,从而心甘情愿地自缚在陈旧、蒙昧、丧失人的主体性的乡土道德积习中。时隐时现的女学生像这漆黑世界中的一丝亮光,在萧萧混沌的人生之路上隐喻性地昭示着某种方向。作为一个天真纯朴、较少受到习俗熏染的少女,萧萧在大人的讥讽与调侃中本能地感觉到女学生生活的某种合理性,虽然这种感觉是模糊的、微弱的,但萧萧内心还是悄悄萌发了做城里“女学生”的缥缈的欲望,在最后花狗已经出逃、自己无路可走之时,萧萧也预备“跟了女学生走的那条路上城去”。但萧萧的企图被发现了,至此,萧萧内心朦胧的希望被彻底击溃了,沈从文看到了乡土社会在扼杀异己并进行自我维护时的强大力量。到小说结尾,牛儿步其后尘,十二岁结婚,不过此时此刻,萧萧曾为之神往的启蒙之光,已经彻底泯灭在她内心深处了,萧萧成了一个看热闹的“他者”,似乎这一场面、这一事件的主角都与自己的记忆创伤、生命创伤没有任何联系了。
  从文本的表层意义而言,沈从文写出的是一个乡村女性的命运悲歌,一个屡见不鲜的“老妻少夫”代代循环的故事,沈从文的女性关怀也回荡在女主人公黯淡的人生之旅上,然而,透过这一悲剧性的生命循环,沈从文却看到了禁锢着乡土社会的思想、道德、习俗深不可测的影响力和强大无比的保守性,它足以扑灭任何异质的启蒙之光,无论这丝亮光是人们内心萌发的,还是从外面流传进来的。如果没有一场彻底的、天翻地覆的革命,乡土社会的进步是难以想象的,二十世纪以来,乡土中国经历的沧桑巨变也证实了沈从文对乡土社会的艺术感知与审美判断。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41页。
  ②蓝棣之:《现代文学经典:症候式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