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学 2009年第4期 ID: 353594

[ 强光伦 文选 ]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是不祥之言吗

◇ 强光伦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于赤壁大战前夕大宴宾客,横槊赋诗《短歌行》。小说中人物刘馥认为诗中“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是“不吉之言也”。曹操盛怒之下刺死刘馥。
  曹操借着酒气刺死刘馥一节,历史上并无其事,完全出于虚构。据《三国志·刘馥传》记载,刘馥为扬州刺史颇有治绩。他虽然卒于建安十三年,即赤壁之战这一年,但并非曹操刺死。罗贯中显然以“乌鹊南飞”四句象征曹操南征失败,未能实现统一大业。毛宗岗对这一情节评论道:“苏子瞻《赤壁赋》亦引此四句,以为孟德之困于周郎。盖南飞而无可依,正应其南征而无所得耳。”
  罗贯中对乌鸦的理解与乌鸦在中国民间兆凶风俗有关。民俗以为乌鸦是凶鸟,遇之不祥:如当头呜叫,更是灾祸发生的凶兆。谚云“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等,均是此类观念的反映。
  在中国古典诗词中乌鸦大多也是以寒鸦的形象出现。古典诗词中,乌鸦的出现往往凄风苦雨,一派悲凉气氛。“西风林外有啼鸦,斜阳山下多衰草”(辛弃疾《踏莎行·和赵国兴知录韵》),“梁园日暮乱飞鸦,极且萧条三两家”(岑参《山房春事》),“暗柳啼鸦,单衣伫立”(周邦彦《琐窗寒·寒食》),“两行疏柳,一丝残照,万点鸦栖”(刘基《眼儿媚-秋闺》),“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秦观《满庭芳》),这些诗词无一例外地表现失群孤单的感觉。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开头说“枯藤老树昏鸦”,末句则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白昼的远去、季节的衰败和人的羁旅之情合奏成一曲悲怆的交响。乌鸦还被用来渲染亡国之痛,“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李商隐《隋宫》)。
  其实在中国古代。乌鸦除了寒鸦这一形象外,还有另外两种形象:神乌和孝乌。古代传说乌鸦是居住在太阳里面的神鸟,又叫金乌或踱鸟,典型特征为三足、金翅。《山海经·大荒东经》就认为乌鸦是承载太阳的飞鸟:“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太平广记》也记载:“南方有地日草。三足乌欲下食此草,羲和之驭,以手掩乌目。”地日草好像一种大麻一样的东西,其它的鸟兽吃了只会“美闷不能动”,而乌鸦吃了不仅没事,反而会长生不老。羲和为了让乌鸦专心拉车,就用手捂住乌鸦的眼睛。
  在中国的传说中,乌鸦还有一个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象征意义:孝养。晋成公绥《乌赋序》云:“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本草纲目·禽部》:“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乌鸦反哺”是重“孝”的中国人在动物界找到的美德的典型。
  乌鸦的这两种形象也使得它除了兆凶的功能之外还有兆吉的功能。《诗经·小雅·正月》:“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爱止,于谁之屋?”毛传:“富人之屋,乌所集也。”《唐书·乐志》记载:“元嘉十七年,徙彭城王义康于豫章。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文帝闻而怪之,征还。庆大惧,伎妾夜闻乌夜啼声,扣斋阁云:‘明日应有赦。’其年更为南兖州刺史,因此作歌。”三国魏何晏在狱中时,有两只乌落在屋顶上,女儿说:“乌有喜声,父必免。”何晏果然被释。后来,就形成了乌鸦是吉兆的迷信说法。
  可见在中国古代乌鸦具有双重身份,既能兆凶也能兆吉。葛兆光先生认为,在秦汉及其以前,乌鸦有代表吉与凶的两个方面,唐代则是人们对乌鸦印象改变转折的时代。这样就能很好地理解为什么曹操与罗贯中对乌鸦有不同认识。曹操处于三国时代,在那时乌鸦不一定就代表晦气,结合全诗来看把这四句诗不应理解为不祥之言:首先这首诗不一定写于赤壁之战前夕,有很多人认为这首诗作于赤壁之战以后;其次这首诗一般认为是一首求贤歌,在这四句里以乌鸦比喻贤者,大意是说:贤者们都在寻找寄身之地,但哪里才是他们可靠的寄身之所呢?清人沈德潜在《古诗源》里说:“月明星稀四句,喻客子无所依托。”这样理解是妥当的。这样理解不仅没有把乌鸦当成不祥之兆,反而有把乌鸦当成吉祥之兆的意思。到了元明之际,人们看到乌鸦更多地想到的是不祥之兆,这也就难怪罗贯中对这首诗产生错误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