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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的足迹在雪夜中延伸

◇ 王?n中


  世界步入二十世纪之后,现代主义蓬勃兴起,诗歌流派风起云涌,琳琅满目。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自然受到时代潮流的影响,然而他并未忘记昔日的传统,他把传统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其独特的诗歌风格。
  弗罗斯特不赞成自由诗体,他认为音韵与节奏对诗歌的音美与意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音美与意美是相辅相成,不可缺一的。声音不是空空洞洞,而是富于深刻涵义的。他在其论文《诗歌铸造的形象》(The Figure a Po-em Makes)中说:“声音乃是矿脉里的黄金。”他的诗歌往往行尾押韵并注重行内韵律,抑扬顿挫,铿锵悦耳,既予人愉快,又动人深思。他诗篇中层出不穷的大自然景色,与浪漫主义诗人笔下的山水胜境前后辉映。雪莱(1792-1822)的《云雀颂》,济慈(1795-1821)的《夜莺颂》,叶芝(1865-1939)的《茵尼斯弗里岛》,那种声情并茂、景色如画、音韵铿锵、行云流水的丰采,在弗氏的诗歌中依然可见。弗罗斯特从传统中所吸取的不止于此,戏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在弗氏诗歌中的运用便是极为明显的例证。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1812-1889)运用戏剧独白把他的奇思妙想发挥得多姿多彩,淋漓尽致。弗罗斯特运用戏剧独白把世事感悟、人生哲理同样发挥得多姿多彩,引人入胜。
  然而弗罗斯特毕竟是二十世纪的诗人,他所使用的语言是平白如话的新英格兰现代语言,他的用笔行文具有简洁凝练而寓意深刻的现代主义气息,他的人生思维与哲学理念源于并面向二十世纪的社会现象与现代人的生活实际。他同叶芝一样,善于运用象征手段,若隐若现,迂回曲折,以一件小事举一反三地表现普通的生活哲理,令人好奇,使人深思,往往一首诗便是一种隐喻。这种若隐若现,迂回曲折的表达方式不仅借助于象征,同时还采取反语表达法,有些朦胧,有些含糊,有些神秘,留下无限想象的空间。其貌似直白的措辞使人毫无陌生之感,其铿锵有致的音韵令人怡情悦耳,而其所表达的理念含义深邃,叫你百猜不透,因而也就百读不厌,从而激发你寻根究底,去探索回味无穷的玄妙哲理。
  弗罗斯特生于美国旧金山,后随家迁居新罕布什尔州。弗氏因健康原因从哈佛大学中途退学之后,即住在他祖父为他购置的一座农场上,农场在新罕布什尔的一处乡村,在这里他住了数年之久。虽然在他于一九一二年赴英之前这座农场即已卖掉,但在他于一九一五年回国之后不久自己又在旧金山的乡村买了一座农场,因此他对美国的乡村心领神会,了如指掌,而且弗氏在旅居英国期间,对向往已久的英国湖畔诗人华兹华斯(1770-1850)描写的大自然风貌有了亲眼目睹的体会。不言而喻,大自然风光、乡村景色、田园意趣、农场佳话,纷纷出现于弗氏诗歌的画面之上,绿树繁花、果蔬虫鸟、春花冬雪、大海小溪,乃至耕田、锄草、补墙、夜游,无不入诗,成为诗人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宝库,作为诗人阐述人生哲理生动有趣的类比与象征。诵读之下,既能为大自然的缤纷美景而欣然忘怀,又能细细体味人生的深邃哲理,从而获得感性与理性交融的诗性感悟。这就是弗罗斯特诗歌的特色,用诗人自己的话来讲,即是“始于愉悦,终于睿智”。
  《雪夜驻足林边》(Sto ing by woods on a  owy Evening)便是这样一首诗意盎然、蕴意隽永的佳作。诗篇描写一位旅人对大自然的眷恋及其对人生的联想。一片莽莽苍苍的森林美妙至极,夜色中的森林更加令人神往,漫天飞舞的雪花进一步增添了它的迷幻色彩。无怪乎这位夜行的旅人难抑心中之喜,立即下马,驻足林边,把世事暂时搁下,静静地凝望观赏,全身心地融入美妙的大自然景色之中。这是一幅意境绝妙的图画,让人一开始就抑制不住由衷的喜悦与兴奋,“始于愉悦”的弗氏风格跃然纸上。不过,“始于愉悦”只是弗氏风格的一半,另一半则是“终于睿智”,“始于愉悦”与“终于睿智”构成了弗氏风格的整体,展现了弗氏诗歌与众不同的魅力。从“始于愉悦”到“终于睿智”的进展过程则是通过戏剧独白的方式进行的。这首诗中戏剧独白的主角是一位夜行的旅人。除了夜行旅人之外,还有两个配角,一个是并未出现的森林主人,另一个是夜行旅人的坐骑,一匹日夜相随的小马。通过这两个配角的陪衬,夜行旅人的独白便有声有色地展开起来。这两个配角的心态,尤其是小马的表情与动作,从侧面映衬了夜行旅人的思绪,其对自然景物的一见倾心,依依不舍,以及由自然景物转向人生的思考。
  首节展现了一片广阔的森林,对于尘世中的人来说,莽莽苍苍的广阔森林会在他们心中引起怎样喜出望外的震撼,是不难想象的,何况一战之后的人们。此诗发表于一九二三年,为作者首次荣获普利策奖(the Pulitzer Prize)的诗集《新罕布什尔》(New Ham hire)中的一首。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浩劫,满目疮痍、哀鸿遍野的凄惨景象在诗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劫后余生的人们迫于生计,日夜奔忙,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想,无不令人头昏脑涨,心烦意乱,一当触及大自然的风光,一种全新的天地必然在他们心中唤起全然不同的心情与感受,于是我们就看到尘世中的一员,这位夜行旅人,像匆匆过客一样,来到林边。时已夜幕低垂,又逢皑皑白雪满天飞舞。对于这位匆匆过客,此情此景实在是千载难逢,遂即情不自禁地跨下马来,“驻足此地,/凝望雪片在林间飞舞”,在万木森森的天宇之下,缓解一下过于紧扣的心弦,放松一下过于紧张的情绪,轻松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浏览一下令人耳目一新的景色。美丽的景色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学享受,然而诗人所属意的不仅在于美学享受,而是要从美学享受引申到人生哲理的思索。诗人对人生哲学的思索,不是采取抽象的说理,而是引入另一位人物,即森林主人,通过戏剧独白,展露匆匆过客领略大自然风光的意绪与心态。匆匆过客在欣赏大自然风光之际,是不愿意别人来打扰的,的确,正如“独钓寒江雪”的渔翁那样,他完全沉浸于夜色朦胧、雪花飘舞的景色之中,不必担心森林主人的干扰,因为“他的家远在村庄深处;/他不可能看见我驻足此地”。森林主人代表什么呢?他对匆匆过客的出现会作何想法,诗人并未明言,也无需明言,但是可以设想,森林主人与林边过客绝非同道。森林主人对于他的森林只不过是人与财产之间的关系,是世俗中的利害关系,他对于匆匆过客的大自然情趣肯定是漠不关心的,也是不能理解的,甚至会采取反对的态度。森林主人与林边过客的对照揭示了凡俗之态与超尘脱俗之心的天壤之别,即使这种超尘脱俗之心也可能瞬息即逝。
  在一战硝烟尚未退尽之际,作为万物之灵的人能够有时间从尘世中解脱出来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而忘怀世事者尚且凤毛麟角,更何况小马?小马伴随它的主人奔走天涯,它所知道的只是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它所碰到的只是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它所习惯的也只是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它同森林主人一样,对大自然美景是毫无兴趣的。此地是荒郊野外,“附近无一农舍”,而且夜色又已降临,寒风瑟瑟,大雪纷飞,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为何它的主人却“站在树林与冰湖之间呆望,/于一年之中最漆黑的夜里”?它“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在匆匆过客的心目中,小马对他止步林边的举动是无法理解的,这说明世俗人生与大自然的美妙境界相距之远。匆匆过客长年奔波于人生的旅途之中,没有闲暇放下世间事物,来欣赏与物质生活毫无关联的自然景色,这一次也许是他第一次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吧,否则他不至于认为“我的小马一定觉得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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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诗进入第三节,小马为何“一定觉得不可思议”有了具体而微的答案,原来“它把套索上的小铃摇了一下,/仿佛在问莫非搞错了地方”。匆匆过客对小马的这种提示方式早已习以为常,心领神会,本可以立刻作答,以释疑问,从逻辑上讲,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这位匆匆过客并未作答,答语是有的,但不是匆匆过客的语言,而是大自然景色含而不露、富于美感的诗性回答:“四周悄然无语,只听见轻轻/的风声和飘飞如絮的雪花。”大自然美景于此进一步深化。
  美景描写已水到渠成,问题既已有了答案,似乎可以就此搁笔了,然而诗的主旨不止于此,诗人只是借重大自然美景以诠释人生之旅,在对大自然景色赏心悦目之时领悟人生的真谛,在愉悦中思考人生的况味。于是在最后一节,诗人对大自然之美作了一个完美的概括性总结:“夜色深沉的树林多么迷人”,然后笔锋一转,切入主题:“可是我有约在先,必须履行,/我得走许多哩路,在入睡之前,/我得走许多哩路,在入睡之前。”这最后一句话重复了两遍,是诗人有意识的浓墨重彩的转折之笔,把目光从夜色如画的林畔转向寻常人生。匆匆过客是社会的一员,一天之中,他有许多事情要做,在事情尚未做完之前,他是无法回家入睡的,这已是他的习惯了。这天,在他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之时,他念念不忘“有约在先”,准备上马加鞭,去履行一天中尚未完成的任务。这一方面表明匆匆过客对繁忙世事的无奈,同时也说明其对人生所持的态度。他的一生就是这样过来的,各种酸甜苦辣他都尝过,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还是这样,唯有这样,他才能够战胜困难,获得成功。也许这位匆匆过客中隐含着诗人自己的影子。弗罗斯特经常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自一八九九年因健康原因从哈佛大学中途退学之后,十余年间,他一边在农场耕作,一边在学校教书,一边写作诗歌,勉强糊口度日。生活窘迫之中,他的两个小孩及其妻子先后去世,他自己也曾几度萌生自杀之念。他的诗歌创作起初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直到他快四十岁时,他的第一部诗集《少年的心愿》(A Boy’s Will)才于一九一三年在英国出版。此后,他的诗作如雨后春笋般相继问世,声名大振,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于一九五七年荣获牛津与剑桥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弗罗斯特的人生经历无疑在匆匆过客身上留下了印记,这种印记若隐若现,如同他的行文用笔一样含蓄多姿,蕴意深刻。其含蓄多姿、蕴意深刻的文笔自始至终,一以贯之,一直到最后两行。最后两行是重复的,具有意味深长的强调作用,其中的“入睡”尤其令人捉摸不透。“入睡”是指一天终结之后的休息,还是指人生最后的寿终正寝?要寻求答案,只有用诗人自己的话了:“末节最后两行的重复并不意味召唤死神,只是表明匆匆过客的梦幻意识。”弗氏的说明给诗篇加上最后一层迷幻色彩,增添了诗篇如烟如雾、如梦似幻的朦胧意境,表现了匆匆过客在面对自然美景与人生之路难以抉择,左右为难,又不得不放弃自然美景,踏上人生征途的那种无可奈何、如梦似幻的心境。在景色优美、蕴意深远的画面上,我们仿佛看见一位旅人的足迹随着起伏如流的音韵在雪夜中延伸。
  (责任编辑:水涓)
  
  附:
  雪夜驻足林边
  [美]罗伯特•弗罗斯特
  
  这是谁人的树林,我心里有数,
  不过他的家远在村庄深处;
  他不可能看见我驻足此地,
  凝望雪片在他的林间飞舞。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不可思议,
  附近无一农舍,为何驻足此地,
  站在树林与冰湖之间呆望,
  于一年之中最漆黑的夜里。
  
  它把套索上的小铃摇了一下,
  仿佛在问莫非搞错了地方。
  四周悄然无语,只听见轻轻
  的风声和飘飞如絮的雪花。
  
  夜色深沉的树林多么迷人。
  可是我有约在先,必须履行,
  我得走许多哩路,在入睡之前,
  我得走许多哩路,在入睡之前。
  (王?n 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