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ID: 96121

  

女性惨烈的告白

◇ 张 梅


  王祥夫是一个关注底层生存的作家。他的来自底层生活的描述常让人震惊于现实生活的非理性。底层社会常常是文明的盲区,底层生活常常是写满血泪的艰辛。同样深受压抑,但很多男性惯于把抵抗压抑时产生的焦虑以各种形式转嫁到女性身上。所以底层妇女作为男性欲望投射的客体,她们还要多一重屈辱和辛酸,那就是性别奴役。她们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是被动麻木、喑哑无声和被遮蔽的一个群体。
  王祥夫的新作《尖叫》正是这样一部反映下层妇女在家庭暴力的胁迫下无所遁逃的小说。男主角培绍不事生产,嗜赌成性,日日陶醉在虐待妻子的狂欢中。最后竟残忍到用剪鱼的剪刀剪去妻子的一节小手指。女主角米香多次请求离婚,但这个小镇为保住模范的称号,离婚指标年年递减,今年根本就没有离婚指标。
  从一定意义上说,离婚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婚姻中的受伤害者。如果婚姻中的受伤害者是女性的话,这伤害常常来得万劫不复。但这个小镇竟发明了离婚指标一说。法院不判离婚,派出所也为了模范的空名对培绍不予惩戒。在现代、自由、民主的二十一世纪,政治话语竟然仍在肆无忌惮地演绎着自己的神话。
  在那个江南小镇,强势的政治话语向米香宣告了离婚是条死胡同;小镇的人们则以美好的“劝和不劝离”的民间伦理认为婚姻中的打骂是常态,只不过培绍打老婆打得有点出格罢了。甚至米香的娘家人也是每次劝慰一番,给了米香钱后又让她回了夫家。无所遁逃的米香终于在一次次令人发指的毒打和阴险恶毒的威胁之后,绝望地走上了以暴治暴的自我毁灭之路。
  小说最后的结局耐人深思:当良善惨遭暴虐时,法律竟躲躲闪闪;但当良善只有借助于自己的力量去争取做人的基本权利时,法律则义正辞严地来伸张正义了。对此,米香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这是女性对承受的种种压制与奴役的最惨烈的告白。
  
  平庸的恶
  
  家庭暴力是文明社会的痼疾。它的普遍性、残暴性在中国有深厚的滋生土壤。由于这类题材本身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性和时效性,所以很难抹去附加在这类题材上的新闻色彩。如果想写出深度,必撇开其传奇性。作者显然是个叙述高手,他是以离婚指标者说的荒诞性为叙述支点,从而从这类题材的热点性和当下性中抽离出来。 所以,家庭暴力也好,性奴役也好,都是作者的叙述策略,肩负着叙述道具的重任。正因为如此,小说真正让人恐怖的不是家庭暴力的血腥和残忍,而是整个社会对受虐者的漠然和对施暴者的怂恿。
  米香每次的离婚请求都被派出所或法院驳回,理由是为维护模范镇的牌子。理由冠冕堂皇,集体利益不可抗拒。办事员也极其“尽职尽责”地履行公事。即使在触目惊心的暴力面前,他们关注的焦点仍然是:要是再闹下去,咱们这模范镇的牌子非让他给摘了不可(派出所李民警)。他莫非非要突破镇里的离婚指标(法院调解员许小桥)。
  作为体制执行者,他们动辄以集体名义行事,却从来不想米香也是集体当中鲜活、生动的一员。在政治话语的修辞里,集体已退化为一个空洞的能指。因为体制的执行者是不会考虑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不幸的婚姻中遭受的非人的一切,所以也就会对一个柔弱的生命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无助无望地挣扎熟视无睹。
  近些年来,文学作品和批评关于宏大叙事下对个体人权的漠视和践踏的声讨不在少数,但多数把体制作为抨击的靶子,鲜有作品和评论触及体制执行者身上涌动的“平庸的恶”。
  纳粹军官“艾克曼”在为自己辩护时,曾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转动的作用罢了。”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但阿伦特认为,这是现代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平庸的恶”。这种“恶”是把个人完全化在体制当中,服从体制的安排,默认体制中不道德甚至是反道德的行为,并成为体制坚定不移的执行者,或者虽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凭借体制来给自己的他者化的冷漠行为提供非关道德问题的辩护,从而解除自己道德上的过错。
  从米香事件中可看出,没有一个人或组织能为米香锒铛入狱承担责任。虽然每一个人都是在纵凶,都是帮凶,但每一个人都可推卸米香走至绝境的道德责任。
  这就是时时活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的恶”。它打着各种正义堂皇的旗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它戕害着一个个无辜、脆弱的生命,却又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作为“齿轮系统中一环”的李民警和许小桥,他们亲眼目睹了培绍的残忍和血腥,他们仍能轻松地甩手走开去。这种对个体生命的极端冷漠和蔑视不能不让人背脊发凉。不论是李民警还是法院调解员许小桥,全都是一副亲民的嘴脸,人民公仆的形象,不像是有任何道德污点的人。但为了模范镇的香火不绝,他们的贡品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在苦苦追求模范文明的小镇上,邪恶能为所欲为并最终酿成了血案也算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恶的边界
  
  文本的叙述主体是离婚指标的荒唐,是“平庸的恶”的惊悚,因而施暴者培绍不论如何残忍也只不过是一个煽情的元素。但是在文明、法制的社会里,邪恶为什么可以不受制裁地无限膨胀,的确让人深思。米香的受虐没有得到伸张,是来自于基层管理部门的不依法行政,以政代法。那么,在没有任何社会约束力和缺乏任何法律惩戒的前提下,恶究竟有没有下限呢?
  二战中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便实证了:恶根本没有下限!因为杀人一旦逃脱了法律的惩戒和道德的谴责,不给杀人者带来任何性命和名声的威胁,杀人反而成为一种极为刺激的游戏,带给杀人者极致的欢愉。
  那么,在规约机制瘫痪的情况下,人被文明压抑到潜意识层面的恶极有可能以各种形式从潘多拉魔盒中蜂拥而出,它完全可以使一个正常社会中的善良的人变得十恶不赦。古人为什么一直特别强调“慎独”?可见每一个人的心头都住着一头恶魔。如果没有有效的规范和疏导,这头恶魔就会随时呼啸而出。
  最初,面对培绍的暴虐,米香只是忍,忍不下去便躲。娘家富了以后,便采取以钱来换取和平的绥靖策略。哪知施暴者的狂妄远远超出米香的想象,竟嚣张到要米家给十万,不然便以汽油桶来对付米家人。对惯于逆来顺受的米香来说,培绍的恶便会无限膨胀,无孔不入。
  我们注意到作品中的一个细节,培绍毒打米香的升级是在她父亲去世以后。因为米香父亲对培绍有一定的约束力,才限制了培绍施暴的无限升级。但父亲去世以后,米香的娘家人都怕了培绍,一味地用钱来妥协,也就纵容或助长了恶的无限蔓延。其实,正是米香自己把幸福和生命交给了魔鬼。
  魔鬼的嚣张是因我们的懦弱和无所作为。所有的人在培绍面前都表现出匪夷所思的软弱。一无所长的培绍能一下子击中对方的软肋:米香的软肋是受虐,她的大弟弟的软肋是儿子,米香的好友月花的软肋是“劝和不劝离”,李民警和许小桥的软肋是保住模范镇的牌子,杜绝离婚。
  那个小镇的生活是令人窒息的。米香遭受毒打时常常上天入地均无门。娘家不是每次都去得的,怕培绍危及她的全家,母亲更怕培绍来捣乱;派出所和法院更去不得,不但不给解决任何问题,而且还换来培绍更残暴的毒打;周围的人也都把持着“劝和不劝离”的民间伦理道德,齐心合力地把米香往死路上逼。诚如评论家韩石山所言:“邪恶是那样自由,笑嘻嘻地做着他愿意做的一宗又一宗的丑行。良善无处逃遁,魔鬼悠闲地吹着枪管上的青烟。人人都是怂恿,正面的,负面的;只有怯懦的女子一人独尝苦果,情感的,法律的。”
  
  是愚昧还是受虐狂
  
  家庭暴力在中国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包括打孩子、打老婆;包括冷暴力、热暴力。但此类题材的小说并不多见。对女性主义作家来说,打老婆式的家庭暴力太前现代了,属于男权社会中最低级最原始的性奴役。多数女作家们更擅长在微妙的男女关系上考辨出心理、文化、精神上的性暴力和性歧视,尽管她们的多数作品也最终难逃“被看”的命运。
   [##]
  对男性作家来说,写打老婆式家庭暴力就多少有点不搭调,而且小说中还包含着另一个主题——“杀夫”,那更是对男作家一个不小的挑战。因为超性别写作常常是吃力不讨好的。除此之外,我们知道“弑父”是许多小说的母题,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众小说都拥挤在以“弑父”来颠覆父子秩序,颠覆权力秩序的大主题下。但以“杀夫”为题的小说寥落晨星,比较有名的有台湾李昂的《杀夫》。因为“弑父”虽然试图颠覆现存权力秩序,但代之而起的是另一男权秩序。而“杀夫”则颠覆的是整个男权社会秩序,是乾坤逆转。鲜有男性作家敢挑战这类题材。
  所以,这篇小说是在讲一个“杀夫”的故事,但没有任何女权色彩。米香是个未被启蒙的蒙昧者,她没有一丁点觉醒的女性意识,采取“杀夫”这极端的解决措施,是面对生存困境的一种本能自卫。如果没有东窗事发,如果她能再结婚,如果她的男人仍然偏好打老婆,只要不像培绍这么残忍,按照她的心理发展脉络,她还是能接受的。正因为作者的着眼点不是“杀夫”,文本中却又暗含了这样一个子题,才使文本的叙述话语充满了吊诡。
  米香对付培绍的办法就是忍、逃或自杀,除了被动的承受,她不知道出路在哪里?毒打之下她甚至产生了幻觉,文中她两次问妈妈和大弟弟:她家是不是真欠了培绍十万元钱。因为培绍变本加厉地施暴,使她对培绍是否是“人”产生了质疑。也许……,也许,他们家真欠了培绍钱,这样培绍的穷凶极恶才符合叙事逻辑。其实,米香是在为培绍的兽行寻找合法性,她内心里是不愿放弃培绍的。
  米香每日为培绍提供各类需要和服务,包括培绍酒后长达三小时的性蹂躏。她得到的回报就是培绍不定时恩赐给她的暴打。当米香的弟弟出资想雇人把他杀了时,她恐惧了,犹豫了,舍不得了。“她不想让培绍死,不想让他死,虽然他是那样恶,对自己像魔鬼……”,“好像她已经把培绍打她的事都给彻底忘掉了,把培绍剪她手指的事也忘掉了”。在经历了那么多的屈辱和苦难之后,米香仍然不想让他死,虽然他不死就是她死。培绍是个十足的恶棍,一无所长,是这个欲望横流的年代里典型的欲望符号。可悲的是,米香是心甘情愿地作为男人欲望投射的客体,自觉地被他者化。我们可以从道德范畴上把米香定义为:善良;也可从进化论的观点上指出米香的愚昧。尽管文本一再给我们这样的暗示:米香是愚昧的,善良的。但我们仍觉得这样分析米香形象太过粗陋,太过简单。
  小说中一再强调当米香有了杀夫之心时,她又非常的舍不得。她开始想起培绍的好:第一次想起“第一天晚上的情形,想培绍的缠绵和培绍的猛力”;第二次想起培绍的手巧(日后正是这双手对她进行着非人的折磨),想起看完戏吃完猪脸回家的路上,培绍把她按在路边树下的野合。
  我们知道回忆是有选择性的,米香回忆的片断都是曾让她刻骨铭心的。那米香的幸福时刻是什么呢?就是培绍对她一次次掠夺式的占有和强暴。这让人不能不怀疑米香对菲勒斯有着病态的依恋和崇拜。那“渴望强暴”的意象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米香性心理中的受虐倾向还是引起了我们的警觉。其实,施虐和受虐在文本中是并行运作,互相回应的。受虐者的心理机制在文本中是这样表现的:
  米香一次次被暴打时,她不敢喊、不敢哭,因为培绍会更加凶残。甚至在培绍的威逼下,乖乖地伸出小手指让他剪。
  培绍由于没有精子或数量奇少,一直处在被“阉割”的焦虑中,所以他要加倍地施暴。一个性别的“阉割”焦虑要由另一个性别来承受,来负荷。这本身就是一种最无耻的伤害,但米香就甘愿承受养不出孩子的罪责。
  米香“杀夫”的念头是在弟弟的启发说服下形成的。她在把钱给了可以雇人杀头的疤头后,仍有几番犹豫,她甚至乞求疤头“打他个能吃能拉不能动,哪怕我养他一辈子”。似乎受虐已经演绎成米香的天性,成为一种享受了。米香在“杀夫”的念头上几番动摇,最终下决心,不是因为她的弟弟和疤头提醒她曾受到的精神和肉体的创伤,而是提到了培绍会危及她侄子的安全。虽然“杀夫”的缘起是培绍对她的毒打,但米香显然对性奴役的游戏规则是屈服、默许和认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米香的受虐倾向是促使家庭暴力恶性发展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米香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恶”也有各种外衣。我们控诉邪恶的嚣张,同时也应注意清理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的恶”,而且还要时时警惕被虐者自身的奴性。这几方面的工作同样任重而道远呀。
  
  (责任编辑: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