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刚刚从战乱年代走向和平,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选择。学校教育这个千百年来无法回避的话题,自然成为新政权要认真对待的问题。1949年到1952年,新中国中小学教科书处于过渡期,这一时期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国通用的教科书;二是各地以大行政区为单位使用教科书;三是中央主管部门规定各地使用教科书的范围。在当时特殊的条件下,很难马上编写出适合全国通用的教科书,这就使教科书的选择和使用变得十分特殊。
一、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解放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在小学课程设置上不尽相同。如晋察冀边区的正常修业年限为四二制,即初级小学4年,高级小学2年。在一些地区由于儿童入学比较晚、生活条件差,或者处在战争状态,学校无法正常开展教学,使得教学时间、教学地点、教学内容等都要适应实际情况,故采取了变通方式。到了解放战争晚期,情况逐步有了好转。当时,革命根据地教科书的使用以当地编写为主。
1.陕甘宁边区小学语文教科书
1938年,陕甘宁边区教育厅设立了编审室,负责编审和出版小学教材及补充材料。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教育厅先后编辑出版了三部初级小学语文教科书。解放战争时期,边区教育厅编写了两部小学语文教科书。第一部,1946年出版,初级小学6册,高级小学4册。教科书内容侧重反映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形势,注意体现整风运动和反对党八股。由于教科书内容赶不上解放战争发展的需要,1948年出版了第二部小学语文教科书,初级小学国语6册,补充教材1册;高级小学国语4册,补充教材1册。这次编印的国语补充教材,全部反映的是解放战争和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与正式的国语教材配合使用。[1]
2.晋察冀边区小学语文教科书
1937年秋,八路军创建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1938年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在河北阜平成立,不久冀西、冀中各地小学就逐渐恢复或建立起来。为了解决教科书问题,边区政府教育处从1938年2月至1948年9月,先后六次编写和修改了小学语文教科书,即1938年2月出版的《初小国语读本》,1939年12月和1940年7月出版的《抗战时期初小国语课本》,1943年1月出版的《初小国语课本》,1945年12月和1948年1月出版的《国语课本》。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又在原晋察冀边区的初级《国语课本》的基础上,于1948年11月重新编写了一次,1949年春季始业。[2]
3.东北解放区小学语文教科书
1946年8月成立的东北行政委员会是东北人民政府的雏形。1946年9月,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改造学校教育和开展冬学运动的指示”,规定国语、政治常识等为初等教育暂时课程。会议决定在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中成立教材编审委员会,小学教材由董纯才组织人力编写。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编写出小学国语等教科书14种14册。这是东北解放区编写出的第一批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内容的教科书。封面上署名“东北政委会编审委员会编”(即东北行政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由于形势发展很快,1948年后,东北行政委员会又组织编写了一套教科书。单册1948年底出版,春季始业,双册1949年七、八月间出版,秋季开学使用。当时,主流的教科书是东北行政委员会编审委员会和教育部编写的课本,但由于交通不便、教材不能很好地适应开学需要和地方实际情况,所以东北地区还出现了各省自编的一些教科书。他们基本用旧有教材或东北统一编写的教材,给以适当改动。合江省(存在于1945-1949年,现已并入黑龙江省)在1946年秋季开学就用上了省教育厅编的初小国语第二、四、六、八册,高小国语第二、四册。比较多的有:旅大行政公署等教育厅编审的小学教科书。[3]
4.华东解放区小学语文教科书
华东解放区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以山东省民主政府为基础,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建立起来的。华东区的上海属于经济发达、文化教育领先、图书出版力量雄厚的城市;华东区的山东省是全国解放最早的省份,文化教育事业也走在前列。整个华东区的教科书编写也有很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由山东和上海编写的教科书上。华东解放区的教科书多由华东新华书店出版,由上海联合出版社(出版)印行,也有三联书店出版的。小学各科教科书则由“上海临时课本编委会”编写或修订,或与上海联合出版社合作编写。上海版教科书多有“临时课本”字样。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开展,华东解放区先后成立有苏南行政公署(1949年4月27日成立于无锡)、南京市人民政府(1948年4月28日)、皖南行政公署(1949年5月成立于屯溪)、上海市人民政府(1949年5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1949年8月19日成立于杭州)、福建省人民政府(1949年8月25日成立于福州)等。这些地方政府在短短几个月里编写了部分适应本地需要的小学教科书。[4]
西南区、中南区以及其他小一点的解放区,由于解放得比较晚,并且大多是地处山区,经济贫困,文化、教育落后,受自身条件限制,在中小学教科书方面建树不多,影响小。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语文教科书编写使用情况
随着1949年全国解放,中小学教育问题摆在新中国的面前,特别是供应新课本以取代国民党时期旧教科书的问题尤为迫切。由于新课本一时难于满足供应,只得一面修订老解放区的课本以应急需,一面组织人力抓紧新教科书的编写。
1.小学语文新教科书编写的背景
1949年11月8日,教育部第一次部务会议决定研制新的课程标准。12月新中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报告中提出:新中国的教育应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5]在以解放区的教育经验为基础的前提下,1950年7月印发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初稿)》,8月依据该标准制定了《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初稿)》。这一国语标准沿用了以前的“国语”名称和课程标准编制的体例。1952年经过讨论修改,在1950年的基础上,形成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把“国语”改为“语文”,从此“语文”名称沿用至今。[6]
2.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语文教科书的使用情况
1949年秋至1952年春,全国各地先后采用了两套课本。一套是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以老解放区的国语课本为基础的修订本;一套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的华北、华东小学国语课本。这些课本,识字量不多,课文较短,特别注意新民主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1952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新编的五年一贯制《小学课本语文》第一、二、三册。这三册课本,增加了识字量,课文也加长了。1953年11月,由于条件不成熟,五年一贯制暂缓推行,该教材停编。[7]
(1)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小学急需新的课本来代替旧的课本。为此,1949年10月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承担了原华北区人民政府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的工作。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出版总署在1950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用书表中提出:1950年使用解放区的课本,1951年增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和新编的课本。华北人民政府所编写的解放区小学语文教科书仍然继续使用。[8]
(2)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
1950年9月,国家出版总署召开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要求全国统一供应课本,决定筹建人民教育出版社。同年12月,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教育部、国家出版总署决定: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1951年春季华北、东北地区的课本供应。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国家出版总署拟订的《1951年出版工作计划大纲》,提出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重编中小学课本,全国中小学课本本年内由国家统一供应。同年3月26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召开第一次全国课本出版会议和课本发行会议,研究课本出版、供应等有关问题。[9]
三、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套”全国使用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1951-195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了他们自己称之为“第一套”全国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
1.修订华北区初级、高级小学国语课本
1950年12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修订的《初级小学国语课本》(繁体字、竖排版)。修订的蓝本是1948年3月出版的华北区《初级小学国语课本》,国语、常识合编。1951年、1952年,又对该教科书进行了修订。同时修订出版的还有《高级小学国语课本》(繁体字、竖排版)。修订的蓝本是1948年3月出版的华北区《新编高级小学国语课本》。
2.修订和改编华东区初级、高级小学国语课本
1950年12月,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出版了《初级小学临时课本国语》(繁体字、竖排版)。修订的蓝本是1949年7月由上海临时课本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初级小学适用临时课本国语》。1951年3月修订后,书名改为《初级小学国语课本》,1952年、1953年又进行了修订。1952年8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又改编出版了《高级小学国语课本》(繁体字、竖排版)。改编的蓝本是1950年上海临时课本编审委员会的改编版《高级小学临时课本国语》(原版是由德俯、刘松涛、黄雁星编写的华北区《新编高级小学国语课本》)。人民教育出版社将上海改编版四册课本整合为两册,即“五年级用”和“六年级用”的《高级小学国语课本》;每学年一册,每册60篇课文;附有“秋季始业用”和“春季始业用”的目录。
3.五年一贯制的试验和推行
1950年6月,教育部初等教育司选定北京6所小学从秋季起进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课程改革试验工作。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出:原有学制的许多缺点之一是初等学校修业6年,并分为初、高两级,使广大的劳动人民子女难于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因此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5年,实行一贯制。入学年龄以7足岁为标准。”1952年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决定“全国小学自1952年一年级新生起普遍推行五年一贯制”,“争取到1957年秋季,小学全部改为五年一贯制”。各地根据上述部署推行以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若干困难。因此,政务院于1953年11月26日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决定:已从本学年起,一律暂行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小学仍沿用四二制,即分初、高两级。初级修业期限4年,高级修业期限2年。[10]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51年开始组织编写了五年一贯制《小学课本语文》。该套课本于1952年秋季使用,1954年停用,只出版了第一、二、三册。[11]
上述人教版全国通用的第一套教科书是过渡性质的教材,基本上是从解放区教科书改编或修订而来的,而且修改的幅度并不很大,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尽管保证了中小学课本由国家出版社统一供应,但毕竟不是自己原创的教科书。这套教科书最开始仍然使用“国语”的表述,到后面修订再版或重印时,逐步改为“语文”,时间在1953年底1954年初。一般来说,1954年春季开学使用的双册课本(秋季始业)基本改为“语文”,1954年秋季开学后全部单双册均为“语文”。第一套小学语文教科书出版后,不断修订再版和翻印,所以版式和开本略有区别。[12]
1953年5月,中央政治局讨论教育工作,毛泽东指示教育部宁可把别的摊子缩小,也要多调人编写教材。随后,中央组织部陆续从全国各地调来一批教育专家、干部和教师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着手编写第二套全国通用教科书,并于1954至1956年陆续出版。这套教材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强调给学生系统、扎实的文化知识,打好升学和就业的基础。[13]尽管也存在一些缺点,但这毕竟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真正第一次自编的小学语文教科书。从此,人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在全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考文献
[1][2]朱绍禹,庄文中主编.国际中小学课程教材比较研究丛书:本国语文卷[G].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407-408,408-409.
[3][4]石鸥,吴小鸥.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上)[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2:574-577,578-57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教育文献法令汇编(1949-1952)[G].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8.
[6]有些资料误将1950年8月的《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初稿)》,说成是《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初稿)》,如人民教育出版社《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等。
[7]刘英杰主编.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G].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409.
[8][9][11][13]课程教材研究所编著.新中国中小学教材建设史:小学语文卷[G].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25,25-26,30-31,前言.
[10]《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G].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129-130.
[12]石鸥,方成智.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下)[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2: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