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语第五册《治平篇》中的第三段这样写道:
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来尽辟,闭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对其中“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一句,人教版的《教学参考书》译为:“即使这样,人口也不过增加一倍就够,或增加三倍、五倍就不能再增了。”类似的译法还可见于其他一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刊物中。我以为此种译法不妥。
从《治平篇》第三段全文的主旨看,是在说物资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即隙地的开辟增长,闲廛的利用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
“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紧承上句“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是对上句句意的进一步引申,显然是说:地、屋的增长“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又是与下旬“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构成对应对比关系。这正符合该段主旨的要求。
在“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句中,前后表因果关系,两个“而”字表并列对比关系,句式整齐呼应联贯,论证充分严谨有力。如果把该句译为“即使这样,人口不过增一倍就够了”,显然与下文“户口增十倍二十倍”相重复,且相矛盾。既然人口增一倍就够了,何必去增十倍二十倍;既然人口增三倍五倍就不能再增了,怎么又去增十倍二十倍。况且,“止”不宜译为“够了”或“不能再增了”等义,在这里应译为“停止”,引申为“就算完了”、“到顶了”之类。
另外,《教学参考书》在该文的内容分析部分说:“第三段,作者主要分析了用生产方法远远解决不了人口危机问题。生产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那么,“生产”指什么,不正是指“新辟的田,新利用的屋”吗?可见,人教版《教学参考书》也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
这不是基本知识问题,而是阅读理解问题。句意的把握,只能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去确定。
当否,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