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当代性 羞辱 异己 跨文化
摘 要:本文阐述了《示众》文本的当代性价值,并就小说文本所蕴涵的示众文化特征进行了探讨,同时挖掘了小说文本具有的跨文化批判意义,肯定了文本具有的开放性特征。
鲁迅小说《示众》写于1925年3月18日,发表于1925年4月13日北京《语丝》周刊。这篇小说发表虽已逾八十年,但在今天读起来,依然给人以强悍的震动。小说所批判的“示众”文化现象并没有在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中消失,反而呈现出绵延不断的景象,甚而在市场经济颇为繁荣的和谐社会背景下,愈加复活。在此,我们不妨摘选几个“示众”案例。
案例一:2006年2月底,武汉某公司一名年轻女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定”,受到的处罚是“当街示众”:身披写有“我违反了公司规定”的红绶带,站在公司门口20分钟。
案例二:2006年5月18日,福建省晋江市一妇女涉嫌盗窃超市衣物,被超市员工抓获。赶赴现场的巡逻队员在该妇女脸上用黑红两色墨水在两只眼睛边画圈,在额头和脸颊上写着“我是小偷”四个大字,并将其头发剃成“阴阳头”,绑上双手,在胸前挂上写着“张××,我是小偷”的纸牌,责令其站在超市门口示众。
案例三:2006年11月29日下午,深圳福田警方召开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公开处理大会,100名涉案疑犯被公开示众,其中男子60人,女子40人,他们全部戴上口罩,面部几乎全部遮住,仅留一双眼睛。一名被捕香港人更用双手将眼遮挡,担心被人认出。
案例四:2006年4月24日,沈阳市和平区一市民因为一只流浪猫咬死了他的两只鸽子,将其勒死后示众,猫的死状非常恐怖。附近的居民认为把死猫“示众”是鸽子主人为了“震慑”其他野猫。①
案例五:2004年11月2日,南京华侨路街道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在王府大街抓获一名张贴“牛皮癣”广告的妇女,将收缴的“牛皮癣”广告反贴在被抓获妇女的脸上,并令她蹲街示众。②
这些案例令我们感到震惊的是,80年前的小说《示众》竟与80年后的现实生活有着如此惊人的契合,我们在遥远的后文本时代又一次见证了《示众》的生命力和它的真理性内涵。
返观《示众》文本诞生以来的中国历史,“示众”文化现象总是有着可圈可点的记录。
在国共两党政治斗争的时代,“示众”几乎成为常用的一种政治形式,起到打击对方的作用,如1928年4月6日,《申报》登载题为《湘省共产党省委会破获》的通讯,文章对当时的一场示众情形做了如下报道:“……是日执行之后,因马(淑纯,十六岁;志纯,十四岁)傅(凤君,二十四岁)三犯,系属女性,全城男女往观者,终日人山人海,拥挤不通。加以共魁郭亮之首级,又悬之司门口示众,往观者更众。司门口八角亭一带,交通为之断绝。计南门一带民众,则看郭亮首级后,又赴教育会看女尸。北门一带民众,则在教育会看女尸后,又往司门口看郭首级。”③这里记述的是国民党对共产党人的镇压和示众。熟悉中国现代史的人们对此恐怕都不陌生。自然,作为“以牙还牙”的回答,共产党在革命战争中对那些剥削人民的地主、破坏中国革命的顽固资产阶级分子,也有过“示众”的打击形式。
历史翻到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的一页,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文化时代,但“示众”这一游戏形式却并没有与时俱退,而是经过新的包装,转化为了新的文化形势下的一种“批斗”形式,与我们的当代生活结伴而行。从“反右”到“文革”,大批判的“示众”甚至酿成了惨烈的人间悲剧。柯兴在《语言大师在沉默中死去》中曾这样描述著名作家老舍被“示众”的场面:“文联门口,东西各有一个花坛,将近半人高。一张桌子放在东面的花坛上,老舍就跪在上面,胸前挂着三合板做的方牌子,牌子上写着‘反动权威——老舍!’打着红叉。”④此种场合自然少不了围观的人群。老舍正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才选择了死亡之路,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抗争。像老舍一样因“示众”而受到身心伤害的人自然不是少数,他们作为历史标本给后人印证着历史的一页。
我们在此想强调表明的是,自《示众》文本诞生以来,现实对小说的回应与小说对现实的回应就没有中断过,后《示众》文本时代的历史事实一直是以一种“当代性”的时态显现着,与此相回应的《示众》文本因而获得了一种深刻的“当代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赋予《示众》文本以强烈的“当代性”品格,高度肯定《示众》文本显示的“当代性”意义。
在鲁迅那里,《示众》是抓住了中国文化的一条根,而加以符号化、漫画化、象征性地典型表现。这条根,扎于古代文化的土壤,蔓于现代人们的生活。所以,小说文本张力的指向性就具有了超文本的跨文化批判意义。
示众现象不仅存在于中国文化,同时也存在于非中国文化之中。鲁迅《呐喊·自序》叙述日俄战争的时候,日军把一个中国人作为俄国的侦探,加以砍头示众。《圣经》记载,在一个名叫髑髅地的地方,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周围有百姓、官长、兵丁在那里观看。⑤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对驼背、独眼龙、瘸子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的示众情形做过精细的描述,卡西莫多在经过血淋淋的鞭刑后,被绑在广场的耻辱柱上示众,周围拥挤着发出嘘声、笑声、申斥声的人群。由这些材料看来,“示众”可以说是一个国际性的文化现象,在这个视野中来衡量鲁迅的《示众》,我们就可以毫不夸张地断言,小说《示众》穿透的不仅是一国文化现象,它同时也是对一个超国界文化现象的穿透,是人类文化的一个批判性寓言。
《示众》文本集中揭示了示众文化的三个特征,即羞辱性、惩罚性和异己性。
羞辱性涉及人的尊严损害问题,“示众”通过在大庭广众之下让示众者丢面子的行为,造成示众者心理上的羞辱感。在《示众》中,小说对示众者的脸有两次集中的描写,第一次集中的描写是:“这男人戴一顶新草帽,帽檐四面下垂,遮住了眼睛的一带。”第二次集中的描写是:“草帽檐下半个鼻子,一张嘴,尖下巴。”两次描写都是极具漫画化的勾勒,读者始终难以捕捉到这张脸的全貌,但这张脸传递出的羞辱神韵却是读者能够历历感受到的。与“脸”的缺席形成分明对照的是,示众者的服饰很耀眼,“蓝布大衫上罩白背心”,“背心上一行一行地写着些大大小小的什么字”,成为示众者的醒目标识,这样的表现策略更进一步强化了示众者的羞辱感。
与羞辱性作用于人的精神层面相异,惩罚性针对的是人的身体层面,示众者注定要遭受肉体之苦。《示众》展示给我们的“示众”环境是那样的毒辣,“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这样的炎热季节里,“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示众者就在这个时候被拉出来“示众”,经受烈日下的暴晒。更主要的是,示众者没有了人身自由,不能自主支配自己的身体,要遭受身外约束之苦。
异己性涉及的是示众文化中看客之于示众者的态度。《示众》文本中的看客只是“看”,想从示众者身上寻出趣味来,“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一句话,把看客的心态揭穿无余。围观的人们对示众者并无同情心,他们只是把示众者作为无事时消闲的看料,他们也并不关心“示众”的是非,大家在这种场合共同遵守了一个漠然的潜规则,谁要打破这个规则,谁就会受到排斥。小说中那个工人似的粗人,只问了一句“他,犯了什么事啦?”仅仅是一句低声下气的质疑,就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愕然,陷入众人眼光的讨伐之阵,结局是这个工人仿佛自己是罪犯似的逃离看客围成的圆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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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个特征证之中外示众文化案例,均有生动的映现。本文开头引述的五个案例中,“示众”无一例外是被作为处罚和羞辱的手段来使用的,围观“示众”的人群,大多不脱看戏的心态。鲁迅在日本痛感日军以斩首示众的形式来羞辱和惩罚中国人,受此刺激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志向。鲁迅在《呐喊·自序》中提到赏鉴示众的人们,体格虽然强壮,神情却很麻木,对于自己同胞的死很漠然,鲁迅说这些人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他从这些看客赏鉴示众的神情中看到他们的精神需要改造。《圣经》中记载耶稣受难,也体现了示众文化的特征。耶稣被钉反映出周围的人对他的不同态度:漠不关心的人,站在那里观看;喜欢捉弄耶稣的领袖嗤笑他;暴徒讥诮他;贪得无厌的人坐在十字架前进行肮脏的勾当;知罪的罪人在那里祷告。十字架因此成了对世人的“审判”。雨果在描写卡西莫多“示众”的场景时,没有忽略那些“看客”的神情仪态,“看到他(指卡西莫多——引者注)押上耻辱柱,人人欢喜雀跃。他刚才受的酷刑以及刑后罚跪示众的可怜处境,非但没有打动群众的恻隐之心,反而为他们的仇恨增添几分欢乐,从而变得更加恶毒。”⑥当卡西莫多痛苦无比、揪心裂肺地喊出一声“渴”的时候,这声惨叫非但没有打动观众的同情心,反而更加逗乐了梯子四周的巴黎平民。小说家对这些“看客”进行了尖锐的评论,说“巴黎的好百姓作为整体而言或聚集成群的时候,其残酷程度不亚于流氓无赖的可怕团伙”⑦。同时又指出:“民众,尤其是中世纪的民众,在社会内部的行为犹如儿童在家庭里。只要他们仍旧处在这种蒙昧状态,道德上和智力上均未成熟,对于民众可以像对于儿童一样有个说法:这个年龄不解同情心。”⑧雨果的这些评论令我们回到了鲁迅思想世界,东西方两位文化巨人对“看客”的审视是如此的一致!
对《示众》文本现实构成更为花样多变的回应是民间文化生态,这一点是我们在考察小说生命力时需要注意的。我们都知道,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示众”作为一种违背人权、有辱人格的不文明形式被明令禁止,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在内的法律文本,都不难找出禁止示众的相关规定。比如《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3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8条);比如《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第212条)。在《行政处罚法》所具体列明的七类处罚种类中,也无“示众”,《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申了宪法确认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原则,未规定示众。198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中指出,少数地方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通知》并且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上述国家的法律规定能够严格落实的话,我们就不会看到本文开头列举的那么多“示众”案例。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悖论式的问题,为什么法律明文废止的“示众”形式,在我们的生活中却不能绝迹呢?这说明主流政治文化与民间世俗文化认知的价值标准并不一致,在民间世俗文化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认知的价值标准甚至高于主流政治文化认知的标准。民间社会只要存在,民间世俗文化所承传的东西就不会没有市场。立足此种文化视角来考察鲁迅的小说《示众》,其超前批判性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过分。更进一步说,“示众”这一形式即使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但“示众”形式背后存在的人们之间“看”与“被看”的关系却依然不会消失,除非人类社会彻底消亡,否则这种关系会以别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这正是《示众》文本给予我们的伟大启示。
《示众》的文本魅力还体现在小说家在精悍有限的格局内,创造了超文本的表达效果。小说为读者制造了三重未知:看谁,不知道;看什么,不知道;谁看,不知道。与鲁迅其他小说中出现的示众者相比,《示众》里面的示众者是极其模糊的,他的面貌始终处于遮蔽状态,读者也难窥其性格。看客们眼巴巴的琢磨背心上的文字,却不甚了然,小说给出的答案只有“嗡,都,哼,八,而,……”
围成圆阵的看客,小说家只是给予了漫画式的勾勒。这三重未知似乎造成了文本的空白,其实正相反,文本空白以一种特殊的修辞作用把文本的意义域拓展得更宽。另外,小说在人物表现方面采取了高度抽象与简约化的方法,像“白背心”,“秃头”,“红鼻子”,“椭圆脸”,“死鲈鱼”,都是以人物面貌特征指代人物,我们在这里不必追究人物的真实名号,因为指代性的符号更具有丰富的能指性,使小说文本的边界充满开放性。
(责任编辑:赵红玉)
作者简介:雷世文,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系副教授。
① 以上案例来源:www.hexun.com 【2006.12.11 09:04】,《南都周刊》记者谢海涛的《从革命时游街到严打时示众》。
② 案例来源: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25。
③ 引自鲁迅《铲共大观》,《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页。
④ 郑实、傅光明编著:《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海天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页。
⑤ 《圣经》,中国基督教协会印发,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1997年12月版,第1475页。
⑥⑦⑧ [法]雨果:《巴黎圣母院》,施康强、张新木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