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作者用卡尔·荣格的原型分析理论,解析了《儿子与情人》中主要人物梅瑞拉姆、保罗和克拉拉的原型,并揭示了劳伦斯在文中所表达的对占有欲强烈并争强好胜的女性的反感和男性在男女交往中应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同时也揭露了劳伦斯对自己独特的宗教观的宣扬:即以身心统一、和谐完美的性爱为基础的、以男性为主宰的婚姻才是拯救人类的唯一途径。
关键词:劳伦斯 《儿子与情人》 原型分析 《圣经》 宗教观
英国著名小说家D.H.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是一部深受读者喜爱的作品,也是一部吸引了很多评论家关注的作品。有的评论家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论证了小说主人公保罗的恋母情结;有的则从生态学角度出发,从文本中挖掘出人类文明对人性摧残的本质。本文作者试图用卡尔·荣格的原型分析理论,解析《儿子与情人》中主要人物的原型,并揭示劳伦斯在文中所表达的对那些占有欲强烈并争强好胜的女性的反感和憎恨与男性应在男女交往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同时也揭露了劳伦斯对自己独特的宗教观的宣扬:即只有以身心统一、和谐完美的性爱为基础的、以男性为主宰的婚姻才是拯救人类的唯一途径。
瑞士著名分析心理学的创始人卡尔·荣格发展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将它分为“个人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将集体无意识的内容称为原始意象,也就是原型。原始意象一词意指一种本言的模型,其他相似的存在是根据这种本原模型而成形。原型批评理论认为,“反复的生活经历会在人们心灵上留下心理残余,即所谓的原始偶像,它们被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世代传承,并在神话、宗教、梦境、个人想象和文学作品里得到描绘,形成各种‘原型’”。这一理论在我国文学批评界日益得到广泛地运用。如罗婷在她的《女性主义文学与欧美文学研究》一书中,专门写了“原型批评:劳伦斯笔下的女性形象”一文。其中论述了《儿子与情人》中的母亲莫瑞尔太太,认为其原型为远古神话里的既可怕又可爱、既慈祥温柔又“强悍可怖的‘大母亲’”,这一论证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母亲根深蒂固的爱是主人公保罗不能像正常成年男子一样与异性交往恋爱的根本原因,这是“大母亲”超常控制力的主要表现。同时,罗婷还提到了保罗的第一任女友梅瑞拉姆,认为她像莫瑞尔太太一样,其原型为“大母亲”。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因为梅瑞拉姆像莫瑞尔太太一样有强烈的占有欲,另外,“梅瑞拉姆在希伯莱语中形为Myriam,意为《圣经》中的圣母玛利亚”,因此这一人物无疑具有“大母亲”的特征。但是本人认为这个人物的原型除了“大母亲”之外还有别的原型,这就是《圣经》里摩西和阿伦的妹妹梅瑞拉姆(Miriam)。
一、梅瑞拉姆:争强好胜的姊妹
摩西和阿伦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圣经人物。据《圣经》记载,摩西因其勇敢和善良受到上帝的青睐和保护。按照上帝的意旨,他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的统治下逃出。阿伦是摩西的哥哥,由于他口齿伶俐而成为不善言辞的摩西的代言人。每逢摩西得到上帝的旨意,他都会告诉阿伦,由他传达给跟随他们的以色列人。此外,为了证明摩西是自己的先知,而且因此拥有无上的法力,上帝把摩西放羊使用的手杖变成了魔杖,由阿伦使用,创造出无数令埃及人瞠目结舌的奇迹。经过艰苦的努力,以色列人在摩西的率领下,成功地逃出了埃及人的掌控。之后,摩西口传上帝的旨意,立下了著名的《摩西法律》,即《旧约》。这是《旧约》中《出埃及记》中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摩西和阿伦都是上帝挑选的宠儿。
梅瑞拉姆是摩西和阿伦的妹妹,他们同为阿姆拉姆(Amram)的孩子,虽然如此,梅瑞拉姆却是一位鲜为非基督教徒所知的圣经人物。她没有摩西和阿伦那么强的法力,不过也是一位被称为先知的人物。《圣经》记载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摩西带领着他们高声赞美上帝。梅瑞拉姆也带领着女人们拿着手鼓,载歌载舞地歌颂上帝的伟大。可见当时她也是活动积极而且受人尊敬的人。后来由于摩西娶了依索比亚女人,梅瑞拉姆和阿伦对他产生了不满。《民数记》一书第十二章第二节记载,梅瑞拉姆对阿伦说:“上帝真的只由摩西代言吗?难道他没让我们代言过吗?” 这些话惹怒了上帝,于是,梅瑞拉姆被他变成了丑陋的麻风病人,而且被关在帐外整整七天。以色列人到达一片叫做金(Zin)的沙漠后,梅瑞拉姆病死并被葬在那里。因为在基督教中,疾病和死亡被认为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所以上帝对梅瑞拉姆的惩罚可谓残忍。但是,犯了同样过错的阿伦,却继续享受人们的爱戴和上帝的垂青,去世时年高寿丰。摩西更是风光无限,福寿延年。上帝对他们截然不同的态度,说明他对男性的偏爱和对女性的歧视。
《儿子与情人》中的梅瑞拉姆清纯美丽,虔诚地信奉着基督教,并以自己的方式深爱着保罗。她的爱情散发着浓郁的宗教气息,她曾经躺在床上“把头埋在枕头里说:‘上帝,如果您认为我应该爱他,就让我去爱他吧——就像为了人类的灵魂而死的耶稣那样。让我辉煌地爱他吧,因为他是您的儿子’”。可见她把自己当成了拯救人类灵魂的耶稣。这种献身精神没能感动保罗,相反却引发了他的反感,以至于最后他选择了放弃这份爱情。
其实,梅瑞拉姆并非是居高临下,因为她只不过把自己比作上帝的儿子耶稣,她把保罗肯定为上帝的儿子。可以说她把自己和保罗比作了兄妹。但是尽管如此,这也是保罗不能容忍的。保罗是劳伦斯的代言人,而劳伦斯以常把自己比作耶稣而著称。如怀特在《D. H. 劳伦斯和〈圣经〉》一书中说到:“在战后的岁月里,劳伦斯把自己比作耶稣的频率高得让人觉得可笑。”因此可以说梅瑞拉姆的外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想与保罗争取平等或超越他的心。
《圣经》是基督教社会家喻户晓的经典,是整个西方文化的奠基石,它的影响渗透到了人类精神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出身于基督教家庭的劳伦斯对它更可谓是了如指掌、运用自如。怀特认为“梅瑞拉姆变成了信仰的脱谷场,保罗·莫瑞尔在她展示了他所有的信仰”。本人认为,劳伦斯从《圣经》中借用‘梅瑞拉姆’这一代表双重身份的名字,自然说明他笔下的梅瑞拉姆至少具有双重人物的性格特征,即母亲和姊妹,或者说她代表了一类女人。在该人物身上所表达的多种思想中,有劳伦斯受女性吸引时感到的躁动,也有他不能驾驭女性时感到的愤懑,但主要是他对一味占有且争强好胜这一类女人的反感和憎恨。正如梅瑞拉姆在生活中的原型人物,劳伦斯的第一任女友杰希·柴姆博斯(Jessie Chambers)所说的“劳伦斯很难接受女人有自己的思想。在他写的诗中有很多反对女性、反对女性主义者的愤怒、怨恨、恐惧和怜悯”。与此同时,这个人物也表达了劳伦斯的在男女关系中男性应处于统治地位的观点。
二、保罗:虔诚的传教士
这部小说中的保罗是劳伦斯从《圣经》里借用的另一位重要人物。他的原型是《新约》里的传教士保罗。
《新约》里的保罗是耶稣同时代的罗马人,是基督教最强有力、最有影响的传教士。他广泛漫游了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为基督教收罗信徒。他对非犹太人的说教却非常成功,人们常说他是“非犹太人的使徒”。他的耶稣神性和唯有信仰才能获得释罪的中心思想一直是基督教思想的基础。基督教由一种犹太派教转变成一种世界宗教,保罗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要比其他任何人都大,以至于有些学者认为应该把他而不是耶稣看作基督教的主要创立人。
《儿子与情人》中的保罗自出生之日起就散发着强烈的宗教气息。他出生时,他的母亲莫瑞尔太太就已经丧失了对她丈夫的爱,因此她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保罗身上。她曾抱着出生不久的保罗轻轻地叫着:“我的羔羊!”因为在《圣经》里耶稣被称为羔羊,所以可以说莫瑞尔太太把保罗看成了能够拯救自己灵魂、给自己带来幸福的人,就像耶稣拯救人类一样。当看到红红的太阳依傍在对面的山边时,文中写道:“她突然把手里的孩子举起,说:‘看!看!我的好孩子!’她猛地、几乎很欣慰地把孩子伸向那深红色的、跳动着的太阳。她看见孩子举起了他的小拳头,就把孩子抱回到胸前,为自己差一点把他送回到他来的地方而感到羞愧。她心里想:‘如果他能活下去,他会怎么样呢?——他会干什么?’她心里非常着急。突然,她说:‘我叫他保罗’;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
就这样保罗拥有了自己的名字。也许由于耶稣被认为是上帝的儿子,所以莫瑞尔太太没给他的儿子命名为耶稣。但是她认为他是来自太阳所在的神圣的地方,应该是具有神性的人,因此她给他起了比耶稣稍微逊色一点的名字保罗。虽然劳伦斯说莫瑞尔太太自己不知为什么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但是作为故事的叙事者劳伦斯却应该深知自己选用这个名字的用意,这就是他让自己故事里的人物像《圣经》里的保罗一样去宣扬自己的思想,这样读者就会在集体无意识的状态下,接受保罗的传教士作用,从而接受劳伦斯的思想观念。
小说中的保罗的确起到了宣扬作者思想的作用。幼年时的保罗沐浴着母亲的爱,同时也给了母亲无限的温暖和抵御生活中种种不幸的力量。成年后的保罗虽然品味了与梅瑞拉姆的青涩的爱,但是他们的爱情理念却相差甚远。前文中已经提到梅瑞拉姆试图以自己的身体去拯救保罗的灵魂,所以说她不是与保罗一起享受性爱的快乐,而是觉得自己是在奉献,她觉得这才是至高无上的、神圣的、真正的爱。可是保罗不这样认为。他觉得“梅瑞拉姆拿走了他的一切,却没给他一点生的温暖。她不曾活着,不曾散发出生机。寻找她就像寻找不曾存在的东西。她只是他的良知而不是他的伙伴”。他说“梅瑞拉姆使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头拴在柱子上的驴子”而失去了自由。他认为“爱应该给人一种自由感,而不是让人觉得像一所监狱”。梅瑞拉姆虽然家境不算富裕,但是她的精神世界却很充实。她虔诚地信仰基督教,无怨无悔地爱着保罗,与受母爱的桎梏所缚而苦苦挣扎的保罗比起来,她在精神上处于绝对的优势。这种精神层面的差距使保罗觉得不安,因此他要求的不是精神上的自由,而是精神上的优势。在劳伦斯看来,保罗女友梅瑞拉姆像《圣经》里的梅瑞拉姆一样,不应该与男人要求平等,更不该在精神上凌驾于他们之上。他认为“****是通向未来的桥梁”,也就是说男人在男女交往中应该是主宰, 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拯救自己,才能有幸福的未来。
《圣经》里的保罗对妇女应有什么地位的思想也十分鲜明。他在《前科林斯书》第十一章中说:“男人不属于女人,女人却属于男人。男人不是为女人创造的,但是女人是为男人创造的。”在《前提摩太书》第二章中,他说:“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顺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我只要她们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可见《圣经》里的保罗和《儿子与情人》中的保罗在男女地位问题上的观点是一样的。劳伦斯借保罗之口表达了他自己对男女地位的看法。换言之,保罗是劳伦斯重男轻女思想的传教士。
三、 克拉拉:等待拯救的睡美人
保罗和克拉拉相识时,她已与丈夫分居,和母亲一起住在蓝铃山。她虽然外表美丽性感,但是婚姻的不幸使她非常冷漠,内心充满了对男性的排斥。因此,她完全生活在自己孤立的精神世界里,就像西方神话中的睡美人,等待着英俊多情的王子来融化包裹着她的冰层,重新点燃她对生活的激情。保罗觉得“克拉拉脸上有一种永恒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愁闷的斯克斯,使他觉得有必要去吻她”。
保罗对克拉拉的启迪也充满了宗教意味。劳伦斯笔下的保罗不像《圣经》中的保罗那样能言善辩、以说教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用一种非常浪漫的方式——鲜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保罗、梅瑞拉姆和克拉拉三人在古战场采花时的情景就非常有象征意义。看到克拉拉不肯采花以后,保罗“突然不知不觉地把一把金花洒在她的头发和脖子上”。这场花雨就像一场宗教仪式,一场爱的洗礼,改变了她以前冷若冰霜的态度,使她重新燃起了爱的火焰。就这样,睡美人被深情的王子从沉睡中唤醒了。
虽然保罗和克拉拉有过多次愉快的性经历,但是保罗并没有真正地爱上克拉拉。保罗觉得,“我喜欢的不是克拉拉,她只是代表一些东西,就像海中的水泡代表着大海一样。然而作为女人,她似乎比早晨和大海更大。”也就是说克拉拉吸引保罗的是她作为女人的性。克拉拉也没有真正地爱上保罗,因为她一直没跟她的丈夫道斯(Dawes)离婚。而且,保罗觉得自己在与克拉拉的交往中,他感觉到克拉拉的心里总有道斯的影子,很明显这不是真正的爱情。劳伦斯说过:“只有当身心协调、两者之间保持自然平衡并彼此尊重时,生活才是可以承受的。”换言之,只有身心协调、彼此尊重的爱才是真正的爱。然而不管真爱与否,愉快的性爱就像生命的洗礼使他们通过彼此达到了圆满:保罗从男孩变成了男人,克拉拉从冷漠的睡美人变成了渴望生活的真正的女人,以至于最后能够回到丈夫身边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因此保罗和克拉拉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英雄救美”的模式。
克拉拉之所以能够回到丈夫身边,除了因为保罗和她并非真正相爱之外,本人认为还有另外的原因,这就是,保罗是有意促成他们的团聚。虽然保罗和道斯应该是情场上的死敌,但是他们之间有着一种很亲密的感觉。“保罗经常想起他,经常想接近他并跟他交朋友”。这种想法致使他们最后真的成了亲密的朋友,而且是保罗促使他们重归于好的。这些事情也体现了劳伦斯的思想,这就是他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后记中明确表达的独特的宗教观:只有以身心统一、和谐完美的性爱为基础的、以男性为主宰的婚姻才是拯救人类的唯一途径。
由于《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是劳伦斯的早期作品,在思想观念的表达上,劳伦斯比较委婉含蓄。另外,一贯反传统的他使用的原型也并非是一味地照搬如旧,而是在保留其宗旨的前提下做了一些改动。例如,虽说莫瑞尔太太的原型是“大母亲”,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圣母马利亚的影子;梅瑞拉姆的原型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人物的组合;克拉拉也不像传说中的睡美人那样温柔可人,而是倔强刚毅;保罗与其原型也有很大差别:《圣经》里的保罗没有结婚也不提倡性爱,而劳伦斯笔下的保罗则把和谐的性爱视为拯救人类的唯一途径。但是,正是通过对这些人们非常熟悉的原型的运用和改动,劳伦斯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个活生生的、能够深入人心的人物,继而成功地宣扬了他独特的思想观念。
(责任编辑:水涓)
作者简介:徐敬珍,英美文学硕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1]梁工编.《基督教文学》.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
[2]罗婷.《女性主义文学与欧洲文学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2年。
[3]啸声编.《基督教神圣谱》.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70.
[4]The Holy Bible. Michigan: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P121.
[5] Lawrence,D.H.Sons and Lovers.London:Penguin Books,1995.
[6] Lawrence, D. H. Lady Chatterley's Lover. New York: Bantam Book, 1983.
[7] Spender, Stephen. Ed. D. H. Lawrence Novelist,Poet, Prophet.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73.
[8] Wright,T. R.D.H. Lawrence and the Bible.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