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7年第6期 ID: 356168

  

语文课堂落实学生主体应体现“四多”

◇ 刘 娟

  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应力求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这是衡量课程改革落实到位的重要标尺。在课堂教学中怎样才能落实这一原则呢?这就要求教师改变观念,明确课堂是学生的课堂,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切忌“喧宾夺主”,真正还原于课堂。具体来说,应体现“四多”:
  
  一、多质疑
  问题是生长新思想,新方法,新知识的种子,也是现代学习方式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以往的课堂教学中,我们也提问,但提问只是单向的,即教师问学生答。实际上教师的许多提问并非是站在学生的角度对问题加以认识和理解的,并不一定是学生真正感兴趣的和想知道的,大有“越位”,“越俎代庖”之嫌。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师不妨把更多的提问权让给学生,让学生在对文本自我理解,自我领悟的基础上,自由质疑,自由发问。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既可以由教师解答,亦可由其他学生解答,甚至师生间可以相互讨论后得出满意的答案。这样,就把提问、回答均变成双向的,既体现了教学的民主,又体现出教学过程中的交往与互动,整个课堂变成了学生自由发挥、自由成长的舞台。
  
  二、多沉思
  这就是要体现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既重结论更重过程的原则。“沉默是金”,一定程度的静默、沉思,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以往的课堂教学,教师在重结论、轻过程的影响下,在教学进度的催逼下,往往“耐不住寂寞”,“忍不住”要把结果或结论告知学生。学生沉思的余地很少甚至没有,忽视了结论获得的过程与体验。这种重结论、轻过程的做法实际上从源头就剥离了知识和智力的内在联系,排斥了学生的思考和个性,把教学过程庸俗化到无须智慧努力,只需听讲和记忆就能掌握知识的程度,于是就有了掌握知识却不思考知识、诘问知识、评判知识、创新知识的学生,这是对学生智慧的扼杀和个性的摧残。现代教育心理学研究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接受知识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一方面是展现学生发现各种疑问、克服各种困难和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展示学生发挥聪明才智、形成独特个性获得创新成果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新课程强调过程,强调学生探索新知的经历和获得新知的体验。其次,在课堂教学中,沉思还可以起到强化思维、加深理解,促进记忆的作用。有时在创设教学情景、酝酿感情方面也起着“此时无声胜有声”的作用。
  
  三、多活动
  在以往的课堂教学中,教师习惯于唱独角戏,习惯于大包大揽;学生也习惯于当观众,看教师表演。这实质上是对学生主体的否定。在课堂这个大舞台上,充当主角的应永远是学生,教师只能是配角。教师应想方设法,将课堂变为活动式的课堂,创造机会让学生多参与课堂教学,多参与对文本的解读。例如多读、多背、多写;例如对作者、对背景的介绍等可以放手让学生利用手头上的资料或到图书馆里或校园网上去收集、整理,然后在课堂上交流;对一些故事性强、对话精彩的文段,应鼓励学生去“演”;对一些规律性较强的东西,可以由学生进行归纳总结等。总之,应尽力让更多的教学环节体现出活动的特征。
  
  四、多争辩
  在课堂教学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或是由于学生理解力的差异而引起的不同看法。过去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擅长以“权威”自居,学生也习惯听命于老师。这实际上是对教学民主的背叛。同样也是对创造性思维的一种抹杀。遇到这样的问题,不妨让学生争一争、辩一辩,让不同的思想、不同的看法在争辩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教师要善于做一个“煽风点火”者,要通过精心的教学设计,“挑起”学生的争辩,激发他们创造性思维的产生。
  “四多”是对传统满堂灌、满堂写的否定,是为了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而采取的方法。坚持“四多”,语文课堂就会成为学生积累知识、增长能力,形成个性的良好平台,语文课也会愈来愈充满活力。
  [作者通联:湖北荆门安团实验学校]

语文课堂落实学生主体应体现“四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