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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娟 文选 ]   

也谈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男权思想的批判

◇ 张文娟

  虽然现代妇女解放思潮萌芽于晚清,但翻阅20世纪初的文献资料,我们可以较为容易地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由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权思想的批判,才使中国妇女千百年来处于男权传统压制下的悲惨处境真正进入时人视野,并作为“社会问题”引发了众多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可以说新文化运动对20世纪中国妇女解放现代化进程起了关键的作用。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新文化运动对哪些男权思想进行了怎样的批判,取得了哪些成果,这当然是必需的,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也值得关注和思考,比如,新文化运动对男权思想的批判较之晚清有何新特点,女性解放何以进入新文化人的启蒙视域,等等,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新文化运动对男权传统的批判所能达到的深度,以及取得的成效,本文试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一
  
  自晚清至五四之前,国家主义一直占据社会话语的主流,受其影响,此阶段对女子解放的倡导、对男权传统的批判基本是在“救亡图存”、“强国保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认知框架下延伸,具有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新文化运动在中国不啻掀起了一场文化风暴,在尼采“重估一切价值”口号的指导下,一切非人的思想观念都要接受现代性的审视,解放人、解放个性成为时代的精神价值目标,“人的发现”和“伦理的觉醒”成为摧枯拉朽的历史氛围,批判男权的妇女解放思潮也随之呈现与戊戌维新和辛亥时期不同的内涵特征。
  正如余英时所说,五四文化启蒙时代价值观念虽然多元,从根源上说,都可以归结为一个中心价值,即“个人的自作主宰”[1],“从‘五四’到20年代之初,个性解放、个人自主是思想界、文学界的共同关怀。”[2]正是在个性主义思潮的有力促动下,五四运动成为一场“人”的解放运动。也正是在这场“人”的解放的运动中,女性作为群体中最受压抑的人群,精神上、经济上以及身体上的极端不自由状态进入了启蒙者的视阈,“女子的发见”——打破女性的奴隶处境、消除女性奴性意识,重塑女性人格成为“人”的解放这一启蒙总目标下的一个重要子课题。
  陈独秀在《新青年》创刊伊始,就以六点希望“敬告青年”,而且将“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人格上的解放列在首位,“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3]随后,又提出“伦理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觉悟”,揭露“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而其中“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由之人格矣”,为此他一再号召青年男女“各奋斗以脱离此附属品之地位,以恢复独立自主之人格”。[4]吴虞以妻子吴曾兰的名义发表《女权平议》,指斥儒家纲常名教是“视妇人不啻机械玩物,卑贱屈服,达于极点”,并将“天尊、地卑、扶阳、抑阴、贵贱、上下之阶级,三从七出”一概驳为“谬谈”,认为“当一扫而空之”。[5]胡适等将易卜生戏剧引入中国,也寄托着希望青年人、尤其是中国女性能够效仿“娜拉”摆脱“玩偶”命运、成就“健全的个人主义”的良苦用心。罗家伦将“妇女解放”界定为“使她们从‘附属品’的地位,变成‘人’的地位,使他们做人,做他们自己的人”。[6]叶绍钧则直接探讨“女子人格问题”,呼吁“女子自身,应知自己是个‘人’,所以要把能力充分发展,作凡是‘人’当作的事”。[7]
  由此可见,新文化运动中勃兴的女子问题思潮,一个总的内涵特征就是置女性的发现于“人”的解放、发现之中。通过对晚清以来女子问题观念的整合和超越,新文化人站在科学和民主的思想立场上,提倡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等问题,促成了五四个性主义基础上的具有初步现代特质的女子问题思潮。
  
  二
  
  那么,批判男权、发现女性等问题为何能进入新文化人的启蒙视域呢?
  五四新文化人首先是出于重构现代民族国家主体性的目的,进而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极端贬抑妇女的男权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攻击。
  辛亥革命初步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但还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为继“器物”和“制度”变革之后的又一场变革,所作的工作就是在辛亥革命之后为维护现代民族国家主体而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补课,并且是以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作为这场思想文化补课的开始,其中,对家庭伦理道德的抨击在新文化人看来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而宗法家庭中女性的悲惨处境无疑是儒家传统道德“吃人”性的最好例证,所以妇女问题顺理成章的成为五四一代知识分子瓦解旧伦理道德的突破口。所以新文化运动一开始就明确的打出“女权”的旗号,集中火力对男权思想意识、社会风习中的陈规陋习进行扫荡。《新青年》创刊号《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即刊登了陈独秀的译作《妇人观》([法]Max O'Rell原作);从第2卷第6号起,《新青年》又特设“女子问题”专栏。正如胡适主编的第6卷第4号上“新青年记者启事”——《女子问题》所言,“女子居国民之半数,在家中又负无上之责任。欲谋国家社会之改进,女子问题固未可置诸等闲,而家庭制度不良造成社会不宁之象,非今日重大问题乎。欲解决此问题,无一不与女子有关。”由此可见,早期新文化人对女权的鼓吹依然是建立在一种现代民族国家目的论的背景之上,是为了“谋国家社会之改进”而采取的行动。但因为此时期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也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封建伦理捆束在女性身上的枷锁,而使其女权言论具有了鲜明的现代性质,从而显著区别于辛亥革命之前的妇女解放观念。
  其次,五四新文化人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权思想的批判还出于再造中国现代文明的目的。
  胡适曾把新文化思潮的意义概括为“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这句话提示了新文化运动的另一个目标追求——“再造文明”,即要建设与世界主流文明接轨的中国文化。“再造文明”的目标中隐含着一个新旧文明对比的模式:旧文明即指中国的传统文化,新文明指西方近代文明。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就要证明旧文明的腐朽没落,新文明的先进可取。
  对于旧文明之腐朽没落,新文化运动给出的理由是因其具有“吃人”的本质,由此,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进行了重估和批判。他们首先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孔教,最早向孔教宣战的《新青年》,从1916年连续刊发了《宪法与孔教》(第3号,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第4号,陈独秀)、《再论孔教问题》(第5号,陈独秀)三篇重量级的文章,发出了五四反孔先声。在这三篇文章中,陈独秀揭露了“孔教不适现代生活之缺点”,而孔教在妇女问题上的偏颇成为证明其反动性的最有效的论据之一: “中国礼教,有‘夫死不嫁’之义。男子之事二主,女子之事二夫,遂共目为失节,为奇辱。礼又于寡妇夜哭有戒,友寡妇之子有戒。国人遂以家庭名誉之故,强制其子媳孀居。不自由之名节,至凄惨之生涯,年年岁岁,是许多年富有为之妇女,身体精神具呈异态者,乃孔子礼教之赐也!”[8]不只陈独秀,在其他人的时论中,大凡涉及到妇女问题也都或隐或显的把批判矛头指向孔家店,如《女权平议》(吴虞)、《贞操论》(胡适)、《哀青年》(李张绍南)、《妇女与孔子》(济苍),等等,对孔教进行了有力的颠覆。对于新文明的先进性,新文化运动给出的理由是其保障了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陈独秀曾这样描绘他认定的西方近代文明:“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人权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隶,悉享此权,无有差别。”[9]从早期新文化运动的价值选择和努力方向上看,它是一场人的解放运动,又是争取人的自由、解放和权利的运动。而作为占其中半数的女子的解放当然影响着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胡适当年留学美国时,曾在留学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独立之女子,国有能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高尚其人格。盖女子有一种感化力,善用之可以振丧起儒,可以化民成俗,爱国者不可不知所以保存发扬之,不可不知所以因势利用之。”[10]这段话记录了当时美国女权运动对胡适的触动,同时也可谓无意中指证了新文化运动对女子解放的期待。新文化人对女权思想的鼓吹是出于一种合目的性的选择。由此可见,新文化运动对女权的鼓吹,是为了达成新文化运动的总体目标——人的解放,这是一个整合性的目标,女子并没有被作为一个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而是被作为“人”的一部分被纳入启蒙话语之中。
  新文化人对女权话题的思考不可避免的被规约在新文化运动的总体诉求之中,与这一诉求相吻合的女权话题仰仗启蒙话语的倚重,得以迅速在社会流布,而与之相疏离的女权话题受到有意无意的排斥或遮蔽,得不到充分发育。
  
  三
  
  虽然新文化人从运动伊始,就做出彻底否定文化传统的激进主义姿态,但他们心中是相当清楚的,这种姿态只能是策略性的,全盘西化只因“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风斯下矣”。饱读诗书、旧学深厚的五四一代知识者无法完全斩断血脉中汩汩流淌的来自传统的基因,在完成新文化运动的目标时,这种基因依然发挥了作用。同样,在面对妇女解放的诸种问题时,这种基因也带来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对传统的了解,使新文化人能够对中国男权社会中积累下来的种种陋习进行较为全面彻底的清理。比如对封建伦理道德进行了追根溯源的批判:指出了儒家有关“人伦日用”等道德规范的封建性,并有力的颠覆了“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等社会秩序,还将矛头指向彼时依然盛行不衰的“贞操”“七出”等观念,揭出其杀人不见血的残酷;再比如对婚姻家庭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反思,指出包办婚姻是对男女人格的漠视,一夫多妻制采用了二重道德标准,分析了大家族制度的诟病等等。可以说新文化运动极力要轰毁的是一种思维定势。
  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牵连,使新文化人面对妇女问题时,也会出现亦新亦旧或是“新瓶装旧酒”的倾向。细读一些女权启蒙文本,不期然时会品出一些异样的滋味。比如梁启超会一边兴“女学”,一边抱怨二万万女子都不“生利”,而仅是“食利”。当然梁启超的思想意识与新文化人不可同日而语,但在新文化人身上这种倾向也有所表现,他们洋洋洒洒的有关论著多在抽象的层面上运行,告诉女子应该如何的多,讨论女子能够如何的少,讨论如何给与女子切实帮助的更少。这一现象颇有意味,其实隐喻着男性新文化人对其在性别关系中的主体身份的认同,从而导致其对“妇人运动”的简单化认识。比如,当时被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是婚姻、家庭问题,对此问题的探讨是相当广泛的。如对建立在农业社会之上的大家族制度进行了批判,分析了由此衍生出的各种婚姻制度,如“买卖婚姻,劫掠婚姻,迫诱婚姻”,论证了现代契约婚姻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描画了婚姻自由的美丽蓝图。而据同一时期的一些综合性的报刊杂志,如《女子世界》等登载的各地妇女的一些悲惨遭遇来看,现实与这些议论还有着相当的距离。
  由此可知,这种与传统的勾连,使新文化运动得以对植根于男权社会压迫中国妇女的种种传统首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在理论上阐明了建设新的社会风尚的标准和途径。但由于新文化人自身的文化传统和性别拘执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局限性,那就是新文化运动对男权思想的批判还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和现实生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脱节,从而使其提出的妇女解放目标在实践中难以达成。
  结语
  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权思想的批判,给20世纪初的中国带来了至为宝贵的女权意识,使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泛起了大规模的女权浪潮。但因为彼时妇女解放话语建立在现代知识者建构现代民族国家主体的动机之上,隶属于“人的思想文化”重建的启蒙话语之下,这一话语中的许多命题还被深埋在地表以下,被论及的也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提供可供操作的具体做法和途径。所以,在讨论进行得最如火如荼的时候,中国也没有出现类似西方历史中曾出现过的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运动。但是对历史现象的评价决不能脱离历史情境,并且正如胡适评价易卜生时所说:即使不开药方,但既已开了脉案,说出了病情,也完全是建设性的。我们也可以用此来评价早期新文化运动对于20世纪初中国妇女解放进程的价值。
  
  注释:
  [1]余英时:《现代儒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8页。
  [2]余英时:《中国知识分子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页。
  [3]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
  [4]陈独秀:《一九一六》,《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15日。
  [5]吴虞:《女权平议》,《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6月1日,署名吴曾兰。
  [6]罗家伦:《妇女解放》,《新潮》第2卷第1号,1919年10月版。
  [7]叶绍钧:《女子人格问题》,《新潮》第1卷第2号,1919年版。
  [8]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新青年》第2卷第4号。
  [9]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4号。
  [10]胡适:《胡适留学日记》(三),《胡适文集》(36),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张文娟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27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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