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的《窦娥冤》是元杂剧中悲剧的经典之作。关汉卿把视线投注到一位集孤女、童养媳、寡妇于一身的弱女子窦娥身上,由此展示在古代社会强大的国家机器、深重的权力压迫、禁锢的礼教规范之下,女性命运主导权的丧失,不仅如此,他还在宿命与抗争中,彰显窦娥的个性自我及其独特的救赎方式。这是《窦娥冤》的深刻文化意蕴所在。
1 “药死公公”罪名是否成立:蔡婆与张驴儿父亲的关系
关汉卿以一个短小的杂剧浓缩了窦娥一生的起承转合,从杂剧开场到落下帷幕,让人感受到这个弱女子生命的瞬息即逝。窦娥命运的悲剧转换,从她被卖身还债,失去父亲怙恃开始。楔子中,窦天章的话暗示了窦娥从此失去亲人庇护的悲慘境遇。对于蔡婆欲纳端云为媳来抵债。这位父亲感叹道:“这个那里是做媳妇,分明是卖与他一般。”但在蔡婆面前,又只能低声下气:“小生今日一径的将女孩儿送来与婆婆,怎敢说做媳妇,只与婆婆早晚使用。”虽然蔡婆声称将视端云如亲生,窦天章却没有放下心来,他叮嘱端云:“孩儿,你也不比在我跟前,我是你亲爷,将就的你。你如今在这里,早晚若顽劣呵,你只讨那打骂吃。”七八岁的孩子,正是顽劣时候,七岁的窦娥就此独自面对陌生而未知的命运。
人们还在为窦娥作为童养媳的生活悲叹悬想,窦娥的青春年华便随着蔡婆儿子、她丈夫的早亡而初次呈现。父权、夫权的旁落,使窦娥以寡妇的身份和蔡婆再次组合在一起。蔡婆既是债主也是窦娥小时候的监护者,窦娥成人后,蔡婆年迈兼丧子——剧中称已经“六十上下”——于是又成为窦娥的赡养对象,两个寡妇的命运似乎因为男权的空缺而变得可以自我掌控。而实际上,这种空缺带来了不良男性的觊觎和谋害。
窦娥被定罪,某种程度上由蔡婆而起。蔡婆与张驴儿父亲的关系,成为窦娥“药死公公”十恶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所以有必要对人物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些梳理。剧本第一折,蔡婆因为上门收高利贷,险些被赛卢医谋害,张驴儿父子救起蔡婆却心生歹意,欲霸占蔡婆和窦娥。主意是张驴儿出的,张驴儿撺掇他父亲:“爹,你听的他说么?他家还有个媳妇哩!救了他性命,他少不得要谢我。不若你要这婆子,我要他媳妇儿,何等两便?你和他说去。”于是其父对蔡婆说:“兀那婆婆,你无丈夫,我无浑家,你肯与我做个老婆,意下如何?”蔡婆马上表示反对:“是何言语!待我回家,多备些钱钞相谢。”谁知张驴儿图谋不轨,意欲人财两得,蔡婆在生命再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只好将二人带回家。不良的男权意志就此与窦娥形成了正面对抗。
蔡婆回家向窦娥哭诉自己虽然得救,“那张老就要我招他做丈夫”的烦恼,以及因张驴儿以“勒死”她相要挟,于是“慌张”得“莫说自己许了他,连你也许了他”的无奈。蔡婆的软弱意志在窦娥的坚决抵制之下无所适从,她无法调和张驴儿强硬逼婚与窦娥决然不从之间的矛盾,最后做出缓兵之计。在张驴儿父子面前,蔡婆说:“只是我那媳妇儿,气性最不好惹的,既是他不肯招你儿子,教我怎好招你老人家?”她提出“好酒好饭”养张驴儿父子在家,看是否能慢慢劝化窦娥回心转意。
第二折,张驴儿的父亲出场,有一段道白,不同的《窦娥冤》版本文字有所不同。《窦娥冤》现存版本,主要有《古名家杂剧》本,《古今名剧合选·酹江集》本和《元曲选》本。其中《古名家杂剧》本为:“老汉自从来到蔡婆家做接脚”,而《元曲选》本(王季思主编《全元戏曲》据此)则是:“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来,本望做个接脚。却被她媳妇坚执不从。”如果按《古名家杂剧》本处理,则张驴儿父亲和蔡婆已经是成婚同居的关系。如果这样,张驴儿父亲似乎可以称为窦娥的“公公”。窦娥被冤药死张驴儿之父,也就是“药死公公”。而如果蔡婆和张驴儿父亲没有这样的关系,那么窦娥“药死公公”的罪名是不成立的。通行的《窦娥冤》剧本一般多依照后一种文本进行处理,也就是按照窦娥在桃杌太守面前陈情的“我婆婆也不是他后母”“谁知他两个起不良之心,冒认婆婆做了接脚,要逼勒小妇人做他媳妇”。
可叹的是,桃杌太守是一个昏聩无能的贪官,相信张驴儿一面之词,认定“不打不招”。打得窦娥“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打的我肉都飞,血淋漓,腹中冤枉有谁知。则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天那,怎么的覆盆不照太阳晖!”毒药从何而来,这是审案的关键。桃杌太守不是从追查案情入手,而是见窦娥不屈,又去打蔡婆。这种没王法,人治胡为的严刑手段,最终让窦娥绝望:不屈从招供,连蔡婆都一命难保。在保全婆婆性命的良善心愿之下,窦娥“情愿我招了罢,是我药死公公来”。
《窦娥冤》的第四折,窦天章审案,指出“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十恶之罪,不能赦免。从戏剧文本中透露的蔡婆和张驴儿父亲的关系,虽然有些曖昧不清,但若终究因窦娥顶住威胁,坚决不从,二人并未有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关系,那么窦娥最终被屈打成招,定为“药死公公”的“十恶之罪”,就更令人悲愤,窦娥的临刑喊冤,也就有了更为惨烈,直指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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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的自我:临刑誓愿与古代灾异说
命运主导权的丧失,对于古代社会的女子,是很常见的现象。礼教对女性的约束甚严,以致遮蔽了她们的个性。束缚了她们的自我。如果仅仅是展示女性的宿命,那关汉卿并不能算是伟大,剧作也显示不出人性的思想辉耀。难得的是,作者将一个社会最下层的女子被深度压抑的自我突显了出来。剧本中的生活与日程、阴谋和陷害大多是在旁白中交代的。作为且本戏,全剧由窦娥一人主唱。在窦娥悲怆的泣诉中,展现一位弱女子的内心和自我。
窦娥的自我,最早反映在七岁女孩对亲人生离死别的悲哭。父亲进京赶考,自己卖身为童养媳,何日才能重见亲人?剧中描写“(正旦做悲科,云)爹爹,你直下的撇了我孩儿去也!”孩子的心灵中,已经隐约预知到自己命运的改变。第一折,成年窦娥一登场,说白和唱词便笼罩着浓浓的哀愁:“(正旦上,云)妾身姓窦,小字端云,祖居楚州人氏。我三岁上亡了母亲,七岁上离了父亲。俺父亲将我嫁与蔡婆婆为儿媳妇,改名窦娥。至十七岁与夫成亲。不幸丈夫亡化。可早三年光景,我今二十岁也。……窦娥也,你这命好苦也呵! (唱)[仙吕·点绛唇]满腹闲愁,数年禁受,天知否?天若是知我情由,怕不待和天瘦。”古代社会的弱女子们,并非没有自己的声音,只是总被强权和礼法所遮蔽,不受人重视。而在关汉卿笔下,这种微弱的声音得到最大限度的放大。在戏曲舞台上,正面展现了一个弱女子对宿命的抗争。
窦娥一直劝阻蔡婆招丈夫,甚至责怪婆婆“怕没的贞心儿自守,到今日招着个村老子,领着个半死囚”。但蔡婆也是被张驴儿淫威所慑,无奈之下,反劝窦娥也招女婿。窦娥坚决不答应:“婆婆,你要招你自招,我并然不要女
婿。”张驴儿父子被蔡婆暂留家中。也留下了日后的祸根。张驴儿最先想毒死的是蔡婆,然后霸占其家产与窦娥。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毒死了自己的父亲。人命案发,张驴儿还是一副无赖相,逼问窦娥官休还是私休。窦娥如果和张驴儿私休,或者可以和蔡婆忍辱偷生,而这样的生,便是要窦娥改嫁,意味着要她背叛道德上的节义观念。窦娥的坚守,不仅是坚持事实的真相,也是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如果说凶杀真相尚需要分辨,那坚守节操则是维护纲常,应该得到肯定甚至彰奖的善行,为此窦娥理直气壮,要与张驴儿官休。谁知以桃杌太守为代表的官府势力,并没有秉公审案,而是让窦娥“做了个衔冤负屈没头鬼”。
窦娥的自我,在临刑之时喷薄而出,她不愿屈辱地生也不愿含冤地死,她要看见自己是一个清清白白、坦坦荡荡的人。
古代戏曲很少将刑场设置为正面舞台,再现一个死囚受斩的全部过程。而《窦娥冤》最感动人心的场景正在于此。窦娥要喊冤,在于一个恪守礼法、孝顺婆婆的女子竟然会被陷害致死。她意识到,这不仅是张驴儿的诬陷,更是官吏“无心正法”的结果。“我不肯颐他人,倒着我赴法场,我不肯辱祖上,倒把我残生坏。”“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真正需要制裁的流氓恶棍和贪官污吏,并没有得到惩处,天理何在?
为此,窦娥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呼喊:“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有言:“夫天者,入之始也;父母者,入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由此可见,窦娥的临刑喊冤正是中国民众视天地为正义公平的裁判者的民族文化心理的体现。关汉卿通过呼吁天地的外在形式将窦娥内心难以言状的冤苦情绪,淋漓尽致地抒发出来。
窦娥最终用发下三桩誓愿的方式来表现一个清白的自我: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三年亢旱。灾异的呈现,将窦娥微弱的自我再次放大。
在儒家的天人感应学说指引下,历代帝王都很重视灾异的“谴告”作用。古人认为:“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可见,灾异现象是足以惊动帝王,引起最高统治者进行政治反省与道德反思的天命力量。而在《窦娥冤》中,引发这样的“灾异”的则是社会底层一个弱女子的冤情。作者借三桩誓愿应验所产生的灾异现象,将窦娥临刑时的自我释放到天地之间,以实现对其生命桎梏的精神救赎。然而,以中国民众对善恶评判的情感要求,这样的精神救赎,是不能完全洗脱窦娥的冤情的。民众希望这样的节妇最终能够昭雪。于是,窦娥的自我以鬼魂的形式出现了。
3 屈死的冤魂:“鬼吹灯”与自我救赎
窦娥的三桩誓愿中,血溅白练,是一种自我清白的形象昭示,六月飞雪和三年亢旱则是对社会的警示。三桩誓愿只是示冤尚未能申冤,草菅人命的桃杌太守升官离任,张驴儿、赛卢医等真正的凶手仍未惩处。在剧本所反映的元代混乱不堪的社会秩序中,没有任何一个讲述者能够将这样一种冤情传达,于是窦娥死而成鬼,窦娥鬼魂成为她的代言人和讲述者,这无疑符合读者的阅读期待。
鬼魂,被认为是一种能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的思维或意识体,神学上将它视为生命延续的一种方式。在古代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往往背负中国儒家文化传统,表现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而鬼魂的形象则能够更充分地展现人物的个性自我。古代的鬼魂不仅有情,而且有超自然的能力,可以担当是非善恶的裁判。既然司法不公,鬼魂就在冤案平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窦娥的鬼魂怎么申冤呢?首先,“鬼吹灯”的模式,用特殊的力量将案件摆到已经是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的亲生父亲窦天章面前。窦娥的鬼魂“弄灯”,在半明半灭之际,窦天章完成和窦娥鬼魂之间的接触。通过窦娥鬼魂的陈情,窦天章才知道窦娥的不幸正来自她的节操坚守,而“药死公公”的罪名也是根本不成立的。这样,“现掌着刑名事”的窦天章决定为女儿做主。
窦天章无法将这样一个人鬼之间的告白宣示于人,他再三重复“楚州三年不雨”与窦娥冤情的关系,并且在历史中找到了“东海孝妇”这一典故作为申冤的理由。之后,窦天章向楚州州宫引述了东海孝妇的故事:“昔日汉朝有一孝妇守寡,其姑自缢身死,其姑女告孝妇杀姑,东海太守将孝妇斩了。只为一妇含冤,致令三年不雨。”在地方执法者面前,窦天章将这个深入人心的孝妇故事与窦娥案件相类比,这种互文性指涉使得案件的重审获得了强大的说服力。
当然,窦天章带着功名、权威重新出现,不仅是窦娥的期待,也是读者的期待。案件在赛卢医、张驴儿、蔡婆等一千人押解到案后,很快真相大白。窦娥以鬼魂现世,参与了案件的审判,直接验证人心,充分表现了一个试图操控命运的女性的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