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0年第8期 ID: 138678

[ 颜世民 文选 ]   

岔路口的跷跷板游戏

◇ 颜世民

  编者按: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既简易又深刻,同时赢得了普通大众和专业评论界的广泛认可。普通大众觉得,弗罗斯特那些以简单口语描写日常事物的诗歌亲切可诵,而诗评家则叹服于其诗的高超技巧和丰厚蕴藉。语文版教材选了弗罗斯特的两首诗,都是名作。一首《一条未走的路》,在九年级下册;一首是《牧场》,在高中选修教材《中外现代诗歌欣赏》中。对一首诗的解读,可以有不同的层次,为了让弗罗斯特浅白的诗歌语言背后的多重向度和深层含义显现出来,本刊特约了细读这两首诗的文章。我们保留了原稿中对英语原文的引用,即便是中学生,也是可以看懂这些诗句的,而中英文本对照所产生的微妙意味,对于深层次理解来说,又是必须的,让我们进入弗罗斯特精心构建的雅俗共赏的诗歌境界。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20世纪美国大诗人,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于新英格兰乡下,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艾略特称弗罗斯特是当时“最卓越、最杰出”的英美诗人,并把他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并列。这无疑是极高的评价。一般认为,弗罗斯特的诗常常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这一评论大体是不错的,但没有提及弗罗斯特诗中的机智、世故、深藏的戏剧性、黑暗内核和游戏精神的互斥互动。他的诗在朴素的传统形式中,在避免晦涩的同时,获得了复杂性和现代性。博尔赫斯论及弗罗斯特时说到:“他用农村和普通的事物,对精神现实作了简练而恰当的暗示。”这是相当内行的说法。
  《一条未走的路》是弗罗斯特的名诗,也是被分析最多的诗作之一。它描绘的是一个路人在林中遭遇歧路,对两条路进行了观察和比较,走了其中的一条。最后又设想了自己在多年之后,对这一事件的一番感慨。诗共分四节,每节五行,严格按照ABAAB方式押韵。诗是用朴素简单的语言写成的。但由于句式的精心搭配、语调的多变、含混的暗示、暗藏的讽刺,使得诗作具有多重指涉,意旨摇摆不定。下面的分析将依据方平的译本,在笔者所见的中文译本中,这是最接近原意的。但是,有些关键问题,还需借助原文。按照弗罗斯特的观点,“诗意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为了还原诗中的意味,只能也必须借助原文。
  
  1
  
  “一条未走的路”,简单的标题藏着一个陷阱。深入分析全诗后,会发现,这个“未走”的主语是有歧义的。它到底指的是未被“我”走的那条路呢,还是未被别人走(但被我走了)的那条呢?在标题处,道路就已经开始分岔。我们不妨带着这个疑问,进入诗的分析。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Two roads divc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开篇的黄色树林暗示了季节。这是一个秋天,有心智成熟的澄明,也有草木摇落的悲怀。它为全篇定了基调,为后面落叶的出现铺平了道路。“树林”是弗罗斯特诗歌的关键意象,在他的首部诗集《少年的心愿》中的第一首诗《进入自我》中,就出现了树林:
  “我的心愿之一是那黑沉沉的树林”
  在弗罗斯特的另一首名作《雪夜林边驻留》里,写到了一个黑暗落雪的冬夜,一座“可爱,黑暗,幽深”的树林对驻足林边的旅人发出了无声的邀请,但旅人拒绝进入,因为“还有好多诺言要履行,安歇前还须走漫长的路程”。在另一名作《进来》中,写到了黑暗的树林边,画眉鸟歌唱,似乎发出了“请进”的邀请,但“我”还是拒绝了,并且强调,即使真的被邀请,也不进去。同样黑暗的树林,《进入自我》里表现出来的,是渴望主动进入的少年意气;到后来,则是即使受邀也拒绝进入。那么,这是怎样的一片树林呢?四首诗中,树林共有的黑暗特征,可以看作对但丁《神曲》开篇的持续回应:
  就在我们人生旅程的中途
  我在一座昏暗的森林之中醒悟过来
  这树林关乎人世纷扰、肉身喧哗、心智迷蒙,最终还关乎死亡。需要指出的是,弗罗斯特首先是一个自然诗人,不同于但丁树林的强烈象征性,弗罗斯特的树林除了必然的隐喻外,还确实是身边的事物,是一片你可以望见、穿过、散步其中的,自然的树林。我们可以把《进入自我》《一条未走的路》《雪夜林边驻留》和《进来》四首诗,看作时间顺序作用的结果,是“随时间而来的智慧”。从《进入自我》的渴望进入,到《一条未走的路》里的置身其中,再到《雪夜林边驻留》中的过而不入,终结于《进来》中的强烈拒绝。这几乎可以看作人处于不同年龄阶段时的人生态度。《一条未走的路》中的“置身林中”的阶段,也正是但丁所说的“我们人生旅程的中途”。这个阶段最重要也最迷惑,问题纷扰,时时面临岔路。
  要注意原文中描写道路分岔时用到的“diverge”一词,它在英文中有多种含义。它的本义是“道路分岔”,引申义是“意见(政见)分歧”,在学术或修辞手法层面,又有“偏移”“背离”“发散”之意。诗人则同时征用了该词的多种含义。要想在中文翻译中同时传达出这些意义,似乎可以把这句诗译为“黄色林中两路分歧”。尽管“分歧”的本义就是道路分岔,但由于更为强势的社会引申意义对本义的遮蔽,两条道路就被拟人化、社会化了,它们有了主动意志。它们同时对叙述者发出了上路的邀请。这就引出了第二句,叙述者的反应:很遗憾,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很遗憾”的原文是sorry,这是口语的用法,语调微妙。依照弗罗斯特一贯坚持的“诗歌就是表演”的观念,诗的戏剧化是无法避免的。对话作为戏剧之经典元素,自然成为弗罗斯特诗歌的核心特征。诗人布罗茨基推许弗罗斯特的诗,他认为,弗罗斯特的诗大都是对话,都是交谈,有时是独白,是一个人与自己争吵,诗里面与之对话的人仅仅是一个替身。了解弗罗斯特诗歌的对话特征,回来再看这个“遗憾”,我们疑窦丛生。人不能同时踏上两条路,是一个常识。叙述者为何要故作姿态地表演一个“很遗憾”?它承接的是怎样的上文?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对谁说出的?首先设想一个童话场景,可以认为这是对同时发出邀请的两条路的回应:“很抱歉,我不能同时走你们。”说得轻松、狡黠,带点喜剧性。更为自然的,我们可以认为诗人拟想了一个对话者,一个听故事的人,这个人可以是诗人的密友,可以是读者。也可以是一个自我的替身,不妨统称为听者。他的故事以林中面对歧路开场,接着转向听者说道:“真是遗憾,不能同时走两条路。”说这话时的心态,可能是感性主体一种两相权衡难以决断的无奈,也可能是理性主体冷静判断的平和。两者都可以从我们的日常经验中得到佐证。
  接下来: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long I stood
  Andlookeddownoneas far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叙述者通过讲他如何长久伫立路口,努力眺望,仔细审视其中的一条路。在听者面前扮演了一个审慎的旅人形象。第一节结束于这一形象。诗歌进展至此,一切都还清晰,自然。转折出现在第二节。
  
  2
  
  于是我选择了另一条,
  Then took the other,
  在第二节起首,叙述者轻快地,似乎漫不经心地“选择了另一条”。在原文中,作者是用“take”一词,以一个轻快的短句(与上一节的犹疑长句形成明显对比)来描述这一行为的。在“选择”的意义上,作者没有使用“choose”(理性地、细心地挑选),而是用“take”来暗示选择的随意性,与其说这是一次理性选择,倒不如说是一时冲动就直接走上了另一条路。对此我们不免暗暗吃惊。叙述者在第一节为我们树立的审慎的旅人形象被打碎了,我们的阅读期待没有出现。长时间观察了第一条路之后,却没有任何征兆地就走了另一条,这是为什么?依照他在考察第一条路时表现出的谨慎,在决定要走另一条略之前,也应该有一番审视才对。而在这里,行动来得很轻率,可以说是鬼使神差。我们要想一想这一叙述的“狡猾”之处。从后面叙述者又匆忙补充理由的行动来看,这句话像是失口说出的。叙述者本来是要维护自己深思熟虑的形象,却因沉浸于当时的情景,在忘情处失口道出了真相:原来这个选择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在这里。我们最好不要把叙述者当成诗人本人,而要当成诗人塑造的形象,至少也要当成诗人的面具。是诗人,故意使“叙述者”失口,其目的是暗示真相,揭示人性的复杂。仿佛是在衣服皱褶里藏了密信,诗人在诗的缝隙里,为细心的读者透露了真相。
  接下来,表演继续。叙述者开始为前面的行动寻找理由:
  ……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as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他说所走之路其实也不错,甚至似乎更该走,因为它荒草遮身,等人去踩。“不比那条差”原文用的是“as just as fair”,“fair”这个词,除了有“美丽”的含义外,还有“公平”之义。若取公平之义,理由就成了“好像这样(走另一条路)才公平”。过于微妙,有点费解,这个公平从何谈起?细究起来,因为前面叙述者只是关注了那条未走之路,另一条则被冷落了,为了公平起见,就通过走这条路来关注它。与其说这是自作多情,不如说这是以调侃的语调暗示理由的虚妄。后面的“也许”,也突出了对理由的犹疑、含糊、不确信。接下来的叙述中,这里给出的含糊理由(或借口)被再度弱化甚至消解:
  其买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Th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前面刚提到之所以走那条路,是因为它“等待人去践踏”,这里接着又闪烁其词地说。不过就等待(或要求)被踩踏这一点而言,两条路确实差不多被路人同样地踩过。言外之意,两条路对踩踏的渴望程度是一样的。整个第二节以突然的行动开始,中间颇为费力地为行动寻找理由,最终又通过抹杀两条路的差別,让找到的理由没了底气。
  
  3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儿,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未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And both lhal mornHlg equally lay
  In、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第三节前两句承接上一节,进一步强调了两条路的一致性:它们平等地躺在落叶丛里,还未被踩踏。原文中的“equally”(平等地)一词,有明显的道德意味,它呼应了上一节的“fair”(公平)和“same”(相同),三个词一道出现在中间两节,与开篇处的“diverge”(分歧)和结尾处的“difference”(差別)构成了全诗的基本张力和主要平衡力量。要注意,这里的“还没被踩过”与结尾处“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之间的矛盾呼应。
  第三句的感叹色彩显而易见。前面叙述者本来是要寻找两条路的差别,为自己的行动寻找理由,却发现两条路其实“相差无几”,取舍失据,纠结之情可想而知。从道德层面讲,以平等的身份出现的两条路,理应得到平等对待。但走这一条而不走那一条,两条路已然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前面提及的“公平”(fair)在这里面临审讯。行动者陷于道德困境中。他不能同时走两条路。中国古人有“见歧路,哭而返”的说法。鲁迅的解决之道则是不哭也不返,不急于行动,等待时机。这毕竟与本诗的语境不同。于是,几乎是欣喜若狂地,混沌中闪过一道光,啊,第一条路改天再走!这是一种无力的自我说服和安慰。但光亮立即黯淡下去,因为叙述者同时意识到了:路接着路,歧路处处,能不能返回原点可就难说了。这是人生经验的感悟、洞察世事的智慧,而惆怅之情也是显见的。只是别忘了,这一切很可能是叙述者的表演。
  
  4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Ishall be teU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在第四节里,叙述者感慨自己当年的行动,以“叹一口气”呼应上一节的惆怅。但要注意,它是在想象中的将来发生的。发生这一想象的时刻,也就是在叙述者做出行动的时刻。因为是想 象的、虚拟的,所以多年之后的谈论并不承担道义上的诚实,不必为它的真实性负责。
  后三行是全诗的关键,历来争议颇多。结尾处的“不同”(difference)是对开篇处“岔开” (diverge)的呼应。起于“岔开”,终于“不同”,似乎理应如此。单从字面上看,它的道德寓意是明确的——像我所作的那样,走自己的路,敢于选择少有人走的路,去创造与众不同的将来吧。这样一来,这就是一首励志诗,它鼓励了深思熟虑的自我决断,赞许了永不回头的开拓精神。当你把这最后三行从全诗摘出来单独看,读出这样的寓意是很正常的。在美国,在不存在翻译对诗意阻隔的前提下,这首诗也正是以此寓意被公众广泛接受的。为此,作者告诫过我们:一定要小心,它是一首“狡猾”的诗——“非常狡猾” 。言外之意,这样的解读可能粗疏大意了。它迫使我们回头去看全诗。如果说造成“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的原因是“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前面的叙述却未提及所走之路是“更少人迹”的。只是“不比那条差”。甚至还明确地指出“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如此一来,诗的结尾突兀地说“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不是很可疑吗?为什么不在前面作正面铺垫就抛出这个结论?是故意为之的吗?在分析这一难题之前,不妨看一段弗罗斯特的访谈:
  我并不想叫人读不懂。我喜欢开玩笑……要知道,谁都喜欢玩玩文字游戏,但不是以耶种故意跟人过不去的方式,那种晦涩朦胧的方式
  ……可以取消我以前说过的每一句话,几乎全部。说意思相反的话——那是在一首诗中。对与你很亲近的人说反话。他们知道你在说什么 这种指东说西,这种语意双关——全都可以归于“暗示”这个词。
  开玩笑,或者说,诗的讽刺维度,可能就藏在这最后两行里: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前面已经讲过,两条路其实别无二致,走其中一条而不是另一条,与其说是深思熟虑。倒不如说是鬼使神差。诗人在早期诗作《生存考验》中说过:“我们受苦受难的生活/不过是我们莫名其妙的选择。”(7)在《一条未走的路》中,诗人依然认为生活是“莫名其妙的选择”,只不过是以含混暗示代替了《生存考验》里的坦率直言。如果说,“莫名其妙的选择”是一个事实的话,在将来某一个讽刺性的时刻,它却可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传奇。传奇必须要靠“少有人迹的路”来增色。这正是叙述者在结尾处表演给我们看的:我,就是我,在那个重大时刻明智决断……请注意,第一个“我”之后的破折号对决策和行动主体“我”的有意强调。其实叙述者和读者心知肚明,这些话是为后来不明真相的听者准备的,并不存在那个决断的传奇时刻。显见的揶掄色彩使得全诗成为一出讽刺剧。
  
  5
  
  但是正如作者告诫的,我们还是要小心。如果仅仅因为意识到了作者的嘲讽意图,而把这首诗归为嘲讽的话,可能还是片面了。让我们再度回到岔路口,玩一次跷跷板游戏。套用诗里说法,选择一条少有人迹的解读之路,换一个角度重看这首诗,诗歌将呈现完全不同的景象,诗行的意旨将纷纷偏离前面所作的分析。如果说,结尾对所走之路作出的“少有入迹”的论断没有支撑的话,前面对两条路“相差无几”的判断也同样可疑。诗人反复提及路面上的荒草落叶,不是没有用意。秋天树林里,覆盖着路面的荒草落叶难道不是构成了路的表象,而遮盖了路的真相吗?表象相差无几的两条路,其实质很可能迥然不同。当“相差无几”的确实性被质疑,所走之路的“少有人迹”很可能会被事后证明是正确的。因为真相被遮蔽,当叙述者走上其中一条略,并设想自己所走之路是“少有入迹”的一条时,不但是合情合理的,也是诚实的态度。叙述者也许戴了面具,但在这里,他并没有欺骗。他首先强调了这是一个想象的时刻,一个在路上的入对这一传奇时刻的想象,这种自我传奇化的动机。在精神现实的层面。是真实的。它难道不是充当了路入孤身前进时的动力和安慰吗?他甚至没有自我传奇化,而是我们臆想他把自己传奇化了。因为“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只是叙述者的中性描述,叙述者对这个“不同”并没有表露欣慰或遗憾。或许前面的“叹一口气”暗示了遗憾之意,但这个叹息也可以是宽慰性质的(原文sigh更明显地兼具二义)。
  也许是时候回过头来再看看诗的标题了。“未走的路”的所指依然是含糊不清的。它可以是被叙述者注目凝望,但最后没有走的那条;也可能是被叙述者所走,并设想为“少有入迹”的那一条路,它未被大多数人走过。抛开诗的讽刺维度看,如果“未走的路”指的是前者,诗的语调就会偏向留恋、遗憾、追悔;如果是后者,诗就偏向骄傲、自我肯定和装模作样。或者可以认为这个标题也是作者的“恶作剧”之一,它其实是在暗示,无论哪条路是未走的路,结果并无差別。
  “岔路”不仅是诗的核心意象,它还暗示了诗的手法和诗的意旨。诗人有意制造岔路。在庄谐之间,在真相和表象的辩证里,在肯定和迷惑的灰色地带,诗人在玩着一个高超的跷跷板游戏。而精神现实的复杂性,也在这跷跷板游戏中,得到了“简练而恰当的暗示”。
  作为结语,这里顺便提及一件佚事。诗人爱德华·托马斯是弗罗斯特的诗歌同道,也是挚友。弗罗斯特在英国生活时,常常和托马斯结伴在伦敦近郊的树林里散步。每次散步结束后,爱德华总要习惯性地感叹说,唉,要是在散步时走另一条路,那该多好。弗罗斯特觉得朋友这种患得患失、自寻烦恼的举动很好玩,于是在诗中扮演自己的朋友,模仿朋友的语调,写出了《一条未走的路》,对朋友进行温和的嘲讽。以谐谑传达友情。当他把诗拿给托马斯看时,没料到朋友却说:“我觉得这个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