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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华 文选 ]   

霍桑《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的罪错观

◇ 张?华


  关键词:霍桑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 罪错观
  摘 要: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以一个家族中罪的延续和果报的故事传达了作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作为一个清教信徒以及家族历史上执掌生杀大权的权贵后代,霍桑既有个人的宗教内倾性思考,又深怀家族历史的负罪感。在此背景之下,他在这部小说中提出,罪错是具有历史性的,在家族的血脉间延续,这正如原罪会始终伴随人的历史一样,故人应该始终保持对上帝的谦卑,在自省中实现超越。
  
  著名作家霍桑虽然身处在文化变革剧烈的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但他个人秉承了清教传统,他的小说创作虽然有神秘、象征等丰富的文学色彩,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他始终借由作品为外在形式,传达着他的宗教内倾性的思考。在继《红字》之后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①中,他主要借此作品表达了自己的清教罪错观中对于原罪的历史性的观点,即罪的家族延续性,是带有强烈的宗教劝谕色彩的。
  在美国大陆广为流传的清教,是受到欧洲加尔文思想深刻影响的,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加尔文式的极为严谨的生活方式。更为深层的影响是,在这片新英格兰的土地初创时期,针对人们的行为、思想进行的检查、约束极为严格。一些今日看来极为普通的事情往往被视为罪错,要受到刑罚惩治,而一些提出不同思想的人则更被视为异端,需要严加处理,一些在历史上闻名的残酷刑罚被使用。霍桑在美的第一代祖先是“官至下议院长和塞勒姆民军少校”的威廉②,正是操生杀大权的人物;第二代祖先,审判“一六九二年塞勒姆行巫案的三位法官之一”③的约翰,则更是直接把异端送上刑架的决断者。这一桩桩以维护信仰之名犯下的罪行给霍桑的内心深处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因为信奉清教的霍桑,一方面注重在心灵的自省和感应中与上帝相遇,得到内心的平静,另一方面对任何打着信仰的招牌在世间使用残酷手段的做法很不满,这样,他的思想就明显地形成一种组合:高颂教义中的自省体验、美德等内倾性的宗教精神,同时痛批借上帝之名随意行事的卑劣做法。很多人在解读他的作品时往往认为他在很多方面是分裂的,认为他表达了对清教的质疑等,实际上这种误解是由于评论者没有站在一个信仰者的角度去理解他的作品。因为众所周知,信即不疑,霍桑不会以任何分析评论的角度去言说自己的信仰,他所不满的只是那些妄为之人的做法,是对这种忘神行径的不满和提醒。在常常自省的霍桑看来,手沾血腥的祖先仿佛神秘的诅咒,使得他内心深怀“罪”感,无法解脱。在《红字》引言“海关”中,他就曾为祖先艺术地画了像:“他是一名军人,一位议员,一位法官;他又是教会中的一个首领;他具备清教徒的一切品性,无论正邪。”一方面,那种难以斩断的亲情,那种在富有权力者身上集中体现的逼人气势,让霍桑面对先人时心情复杂,甚至有一丝敬意;而同时,他不能忽略,“他还是个残忍的迫害狂,教友派教徒将他记入他们的历史,叙述了亲眼目睹的他严惩他们教派一位妇女的事件;……他的儿子也承袭了这种迫害精神,在牺牲巫士的行径中十分惹人注目,以致人们说巫士的血会公道地在他身上留下污迹”。位高权重的祖先带给霍桑的记忆不是手握生杀大权的威风,也不是记入历史的光荣,而是一种强烈的罪感,他为有这样的祖先而痛苦到了极致:在自己的姓氏中增加了一个字母“W”,以区别于世代相传的姓氏,表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血缘承袭。他痛苦地说:“我当前身为作家,作为他们的后人,特此代他们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虽然自己并未犯下现实的罪,但由祖先的行径而招致的内心强烈罪感却成为霍桑无法回避的真正现实。可以说,他的创作源自这罪感沉重的灵魂,他总试图通过作品理清这个痛苦情结的脉络,或者说读者借由霍桑的小说所体会到的是一种罪感灵魂的文本解说。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霍桑把家族血脉间罪行的延续作为核心,对罪错的承袭,果报的显现等进行了言说。从这部小说可以清晰地看到霍桑家族经历的影子,虽然情节没有共同之处,但在他心中所经历的都是同一历史:罪,罪的延续,子孙受到果报。就这个主题而言,与亚当夏娃之原罪在后人身上的延续、果报这一基督教核心问题具有更大的贴近性,霍桑要用这个故事来完成对此宗教问题和家族历史问题的个人阐释,这也是在《红字》取得成功之后,他对罪感言说的兴趣和信心的集中体现。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叙述的是潘钦家的先祖利用冠冕堂皇的当地批文来侵占原本属于莫尔家的土地,更不堪的是,为达到目的,将莫尔以巫术罪处死。从此揭开了两个家族世代的罪与报的纠缠。莫尔死时留下诅咒般的话语:“上帝将令他饮血!”仿佛很快有了回音:潘钦在夺到手的地基上建起的七个尖角顶的宅第落成之日,猝死在房内。由于这猝死,原本将划归他的大片土地失之交臂,在其后世子孙中,这片土地成为他们想象中的一个“君主国”。在一个“头脑偏执又忧郁”的子孙那里,潘钦家终于得出结论,他们对莫尔家犯了重罪,应该以所有的财产来补偿莫尔的后人,但是这个唯一悔罪之人却被杀死,一些土地契约也失去了踪影。巧占他财产的杰弗瑞•潘钦成了日后地位显赫的潘钦法官,这位法官把表兄克里福德•潘钦送入监狱,说他就是凶犯。最终,果报显现:心怀恶念的潘钦法官以与祖先相同的方式猝死在巨宅内,唯一的继承人也暴死于车祸。家族中无辜的克里福德、海波吉巴,以及年轻无邪的菲比和爱人霍尔格雷渥继承了大笔遗产,离开巨宅开始新的生活,而与菲比结婚的这位霍尔格雷渥正是莫尔家的后裔。
  霍桑在小说的引言中强调“一条真理:一代人的恶行会延续到其后世,这种恶行尽管可以一时得逞,却会成为难以驾驭的真正的危害;而如果这本罗曼史可以卓有成效地说服人类,哪怕实际上只说服了一个人,认识到攫取不义之财的黄金或地产的罪恶的报应会落到不幸的后代的头上,将他们压垮致残,直到那聚敛起来的钱财会物归原主,笔者也就聊以自慰了”。同时,他也知道,“当罗曼史真正有所教谕,或者产生了效应之时,通常都是要经过一个远非直截了当的微妙过程。”这个过程才是小说潜在的意旨所在。在文中,作者对于罪行的残暴进行了痛斥,但更为重要的是,他对于罪行的延续性进行了剖析,这种延续的根本,一是血脉中不可避免的性格承袭,一则是对罪的漠视甚至否定,是那种拒不悔罪,内心全无罪感的作为,使家族的罪行变本加厉。贯穿始终的“上帝将令他饮血”是针对这种忘神者的审判。“笔者抱有一种信念:这栋房子一代又一代的业主中,如果不是大多数,也有许多人心怀疑虑,不知有无道德上的权利拥有这栋房产。他们法律上的所有权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令人心怀余悸的是,老马修•莫尔从他自己的年代一路走到遥远的后世,把沉重的步履踏到潘钦家一个个后人的良心上。果真如此,我们不禁要尴尬地问:这栋房产的每一个继承人虽然意识到了错误但未纠正,是否在他先人的深重罪孽上变本加厉并招致对最初的罪孽负责呢?假定如此,这样表达是否更为准确:潘钦家族继承了比财产还大的不幸?”能够引起罪的继承者良心上的负罪感并有所改过,在不断的自新中获得新生,这便是作家所指的那个“远非直截了当的微妙过程”。同时,作家也想要提出个人永远生活在历史之中,在自身之外,永远无法摆脱源自历史的原罪,原罪是人的必然,也是人的罪感的最深层的源泉,抛弃者必将受罚。这种果报的思想在基督教文化之外来看似乎是一种单调和落后的主题,远不及展现人性复杂、历史画面壮阔的文本所具有的价值,同时,对于一个优秀作家而言,如果选择这样的主题就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文思退化的表现,实际上,基督教文化对霍桑这样的作家影响之深是外人无法来衡量的。作为他的信仰,这就是他思想中一种根基性的、完全性的东西,其他的均是此树之上的果实,而不是相反;其他均是工具、是技巧,这才是内核。因此,要深刻理解霍桑必须摘掉偏见的眼镜,在他的文本的真实呈现中去发现他,而不是从别处走来,在“无”中去理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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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潘钦家族而言,七个尖角顶的宅第是他们的罪行的巨大象征,它由一代人手中传递到下一代,“让世代的罪过如此长久地繁衍”④。这种罪的传递性超出了现代的理解范畴,但是正如同对原罪在后代身上的显现一样,霍桑在小说中试图写一种人的易犯错性,潘钦家族的子孙中总要出现那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特点的人,他们常常会以坚如磐石的广泛常理以及硬如铁钳的执着目的,沿着他原来的设想,可能甚至都没有想象过丝毫反对念头,一步步地走下去”。正是这种上帝面前作为人的傲慢使得他们酿成罪过,傲慢者必然无良心的服罪,必然无改过的忏悔。在家族血脉中,这种易犯错性的传递是直接可见的,“他们的强烈本性已经和我的禀性纠缠在一起了”,如果就此推而广之,人的存在作为一个更大的家族来看,原罪的世代传递相沿就是一种合理了,霍桑在小说中是把潘钦家族作为一个缩影,所写的问题是试图在“说服人类”的。潘钦法官的身影来自霍桑的祖先,甚至霍桑都不曾更换一个身份,而是直接把这位执法者与他那位祖先执法者等而论之。可以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是霍桑在用自身的源自血脉的刻骨体验幻化出的故事,是“一个精雕细刻的高度真理”。从这个角度来说,故事本身就是霍桑对家族之罪所做的一种忏悔,是他深重罪感体验的凝结,这种深重达到何种程度?霍桑把自身存在视为罪的果报:“经过漫长岁月之后,在长满了年深日久的青苔的我们家族之树的古老树干上居然在顶端的粗枝上生出我这样一个不肖子孙,我的这两位板着面孔、穿着黑褐色袍服的清教徒先祖,无疑定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罪孽的充分报应。”
  霍桑对于这种果报的形式是敬畏又认同的,在“海关”中那个“巫士的血”化成莫尔诅咒中“上帝将令他饮血”之血。潘钦家族那些残酷、傲慢、冷漠的忘神之人,在最后都以同一种方式死去,他们“喉咙里发出咕咕声”,在别人所认为的荣耀的世俗身份的顶端突然猝死。这种声音被认为是“他有莫尔的血要饮!”死亡则是上帝在其饮血之后的严厉的果报。小说中,汇聚了祖先所有特殊气质的潘钦法官先是谋害亲人后又嫁祸兄弟,他的死是霍桑极为渲染的,他用了三章来描绘已死在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的这位人间显要。先是假设这天法官因熟睡迟到,从而引出他原本日常的生活面貌:攫取财富、耍弄权术、伪装慈善、饕餮美味……接着,神秘的往日之魂纷纷现身,那些幻象昭示着罪的曾经和现在,当夜晚终于过去时,作者才正式说出潘钦死了。这场死亡活剧如此轰轰烈烈,霍桑是在张扬上帝的最后审判之可畏性,地狱之火从来都是炙人的煎熬。这种判罚虽然致命,却给予潘钦灵魂实质的重生,“这些给你带来生命之血的罪孽,从你的本性中驱逐殆尽!”这座巨宅以死亡开始,又以死亡终结,莫尔家与潘钦家的一对青年男女以彼此真诚的爱赢得了幸福,“他们感到不再哀伤和古老了。他们把人间重新变成了伊甸园,而他们自己则是住在园中的那两个人类的初祖。……在这样独特的时刻,就不存在死亡;因为永存重新显示并以其神圣的氛围拥抱了一切。” 这是那个原罪前的世界,是霍桑用《七个尖角顶的宅第》演绎的宗教归复。
  在这篇小说中,霍桑更为明确地提出罪感的内在性,与现世律法惩罚的相异性了。潘钦家的第一代,“这位清教徒兼行政官”本身就是法律权威的执行者,他为了个人之私,用所谓巫术罪来判罚一个无辜的人,而本身这种谋财害命的行为在这样一个体系中却没有任何被指摘之处。到了潘钦法官这里,这种荒谬性更加显著,法官本身就是裁判者,却脱胎自一个栽赃陷害者,并且那种恶的张扬无止无休。仅就陷害别人一条而言“杰弗瑞•潘钦对克里福德的隐蔽罪行的确是阴暗和可诅咒的;而其仅存的外部表现和明确的犯罪实在微乎其微,根本无法和如此重大的罪孽相匹敌。这正是肩负重大责任的人认为最容易处理的那种罪行”。在霍桑笔下的现世权威竟基本等同于不公正、损害和荒唐:“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犯下或忍受的重大错误,无一是真正处置公允的,这是一条真理(如果去掉其中所暗示的更高希望,这是一条令人十分伤心的真理)。”霍桑的“更高希望”无疑是“上帝的无限威严和他那永恒的天遣的威力”,如若没有,这个世界真的是活地狱了。并且,现世的惩罚虽然能给人带来恐怖,但这种恐怖并不直接导向良心的服罪,相反,赦罪不是“简单地抹去它并宣布无效,而是一个进程,一条道路,是开创一个未来”⑤,良心服罪才是上帝对灵魂的恩典,它带来的是福音,“通过对罪和赦罪的言说是上帝的真实得以彰显”⑥。霍桑之所以让潘钦家的罪人得到上帝审判的果报,而不是期待某位更高级的人间权威的所谓觉醒,就像中国许多历史故事一样,是因为他要借潘钦家的命运来“说服人类”:人若拒神,忘记了谦卑和内心罪感的自省,那就要受到上帝之罚,这种惩罚才能带给人灵魂中的震动,它“不是针对单纯的惩罚事由,而是针对作为永恒的正义之行动和表达的惩罚——即始终同时建立在对具有这种正义并实施惩罚的神性的敬畏和崇拜之上”⑦。在这一方面,深刻体现出了作为清教徒的霍桑的态度。
  透过《七个尖角顶的宅第》可以看出,霍桑是在反思,但绝不是在质疑上帝,不是质疑在他的信仰中所认为的人走向上帝的必然性,只是在反思现世中的人对神的那种不敬的误用,在反复发问,人为什么会忘神,带着罪恶离上帝越来越远。因此,这种反思不是在场外的批判,而是绝对的虔信!这部作品对于从整体上理解霍桑的思想,把握他小说中反复讨论的核心问题都有重要的意义,他在文中着力探讨罪的一种家族相沿性,把自己对罪错的思考推向了历史纵深的视角,虽然没有摆脱对故事巧弄结构等一些手法的使用,但是提供了他最新的拓展性的思考,可以看到在相继的两部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和《玉石人像》中,他再次有所推进,最终在自我的思想中形成了一个罪错观的圆满逻辑结构,故而,这部霍桑在《红字》获得巨大声誉之后考虑未来创作之路时写下的又一部长篇小说是有独特价值的,是一个作家思想向前迈进的关键一步,给我们解读他的作品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张?华,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 [美]霍桑著:《霍桑小说全集(1-4)》,胡允桓译,安徽文艺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文中有关《七个尖角顶的宅第》引文均出自该书,不再另注。
  ②③ [美]兰德尔•斯图尔特:《霍桑传》,赵庆庆译,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7月版,第1页,第2页。
  ④⑦ [德]舍勒:《爱的秩序》,林克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8月版,第172页,第161页。
  ⑤⑥ [瑞士]H•奥特:《不可言说的言说》,林克、赵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6月版,第171页,第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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