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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介明 文选 ]   

“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

◇ 张介明


  说起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lson 1931年-),西方评论界普遍认为她是继承了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黑人文学传统,她不仅熟悉黑人民间传说、希腊神话和基督教《圣经》,而且也受益于西方古典文学的熏陶。在创作手法上,她那简洁明快的手笔具有海明威的风格,情节的神秘隐暗感又近似南方作家福克纳,当然还明显地受到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但人们往往从诸如新历史主义等文学的外在关系来探讨莫里森作品的意义,殊不知就文学本身来说,在表达意蕴上在叙事方式上,勇于探索和创新的莫里森走的正是一条更趋向多元、更符合具有民族或女性自觉意识的当代(后现代)精神的道路。因此,她在摒弃以往白人惯用的那种描述黑人的语言,给人以语言是她小说的最大特色的印象同时;其实她也在作品中完全摒弃了白人想象中的黑人的思想行为,在《宠儿》①等小说中向读者展现了一些与以往的阅读经验全然不同的黑人形象。
  在《宠儿》中,透过三章二十八节繁复交叉、枝蔓重叠的叙述,一个以美国废奴前后的历史为背景的、女黑奴塞丝一家的故事方始水落石出:塞丝有着悲惨的家史,其母亲是来自非洲的第一代黑奴,在被辗转贩卖的过程中多次被强奸,母亲的所有的孩子都被扔了,只剩下塞丝一人,后来她母亲被人吊死。1850年左右,13岁的塞丝被买进了肯特基庄园主加纳的“甜蜜之家”中,作为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获得自由时的补缺,贝比是由其儿子黑尔以五年的星期天的劳动赎出的。次年,塞丝嫁给了黑尔,四年中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女儿即是宠儿。1855年夏,塞丝一家想逃离“甜蜜之家”去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投奔已获自由之身的贝比·萨格斯,但黑尔行动败露遭扣,不知就里的塞斯在送走两个儿子之后返身寻找丈夫不成,反遭两个白人青年——接管庄园的加纳先生的妹夫“学校老师”的侄子强行吸食她的乳汁的污辱和殴打,这一切被关在厩楼上的黑尔看在眼里,强烈的刺激“把他像根树枝一样一撅两断”,他的精神崩溃,从此不知去向。拖着身孕的塞斯只能继续逃跑,途中在一个白人姑娘爱弥的帮助下于一渡船中产下最小女儿丹芙。几经周折,塞丝终于抵达辛辛那提蓝石路124号安顿下来。28天后,“学校老师”追捕而来,情急之中塞丝为了女儿不再像她那样吃苦受难,亲手锯死刚刚会爬不到两岁的女儿宠儿,锯伤了儿子,并曾以向刻字工卖身“十分钟”为代价为女儿的墓碑刻字。从此,124号鬼魂出没。塞丝的两个男孩约在十三四岁左右离家出走。1873年,曾同为“甜蜜之家” 奴隶的保罗·D来到124号,成了塞丝的情人,鬼魂被撵走了。但几天后,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从水中走出来”,“宠儿”奇迹般的复活使保罗·D的行动自动失效,这个复活了的宠儿举止怪诞,对丹芙,尤其是塞丝有着莫明其妙的亲昵和依恋,保罗·D因被疏远冷落而再次离去。后来,丹芙因不忍看到母亲为爱宠儿而耗尽心血,找到曾在其母逃跑和生孩子过程中帮助过塞丝的艾拉,于是,30个黑人妇女来到了124号门外驱逐了宠儿,拯救了塞丝,保罗·D又重新归来。
  乍一看,《宠儿》与斯托夫人、马克·吐温等开创的19世纪美国的废奴文学没有什么两样:同情黑人奴隶的悲惨遭遇,控诉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野蛮、灭绝人性。当然,这是一段真实的血腥历史,作为一个反映黑人生活的黑人女作家,莫里森在《宠儿》中自然会写到这些。主人公塞丝对这种奴隶生活的体验也是刻骨铭心的,她以及她后来获得自由的婆婆的一生跟所有她们周围的男男女女都一样“像棋子一样任人摆布。……只要没有跑掉或吊死,不得不被租用,被出借,被购入,被送还,被储存,被抵押,被赢被偷被掠夺”。在白人眼里他们压根儿不是人而是物!塞丝没有像她婆婆和许多女黑奴那样在“和她躺下”的命令下作为奴隶的“配种”工具,然而,她被荣幸准许的新婚情形足见奴隶命运的凄惨:新娘的“礼服”上身是两个忱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被蜡烛烧了个窟窿的台布,加上一条试烙铁的腰带,还有用过滤果酱用的蚊帐做的裙子的后背;而新婚初夜的洞房则是玉米地。令人发指的是,她被那道貌岸然的庄园主“学校老师”指使他的侄儿强行掠夺她的奶水,用刀割开她的后背来对付她的反抗。就是在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前后,用保罗·D的话说:“战前、战后以及战争期间,他见过许多黑奴,晕眩、饥饿、疲倦或者被掠夺到如此地步……与猫头鹰争食……偷猪食吃。”一直到战争过去了许多年的1874年,“白人依然无法无天,整城整城地清除黑人”。无怪乎贝比·萨格斯总结自己一生得出的结论是:“这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这一切,似乎都印证了小说问世以后人们的批评:这只是一部过了时的“低俗的抗议小说”。
  然而,仔细推敲,就会发觉小说的思想内容远非如此简单、直白。莫里森1987年说到创作《宠儿》时曾说,是因为黑奴的内心生活,激发她写这部小说。其实,小说第一章第九节当塞丝度过了28日非奴隶的自由生活,在“林中空地”与大家一起赢得了自我时,小说的叙述者即透露了莫里森的思想:“解放自我是一回事,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是另一回事!”
  那么什么才是“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呢?小说中或隐或显地有所表现。如相对明显的,第二章第一节那个曾经帮助过塞丝的黑人渔夫斯坦普·沛德就认识到:
  
  白人们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激流,荡来荡去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从某种意义上,他想,他们说对了。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己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
  
  这里,莫里森无疑是在提醒人们,所谓的温柔、聪明、仁爱、人性都是白人的伦理价值、道德规范,如果黑人以此为准绳那么不啻为自我的丧失,并没赢得“解放了自我的所有权”。小说中隐晦地、然而不无含义地写到,“甜蜜之家”中的五个男性黑奴个个“血气方刚,苦于没有女人,只有去找小母牛出火……他们使克制成为可能,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甜蜜之家’的男人”,为此主人加纳先生逢人便吹嘘:“如今在‘甜蜜之家’,我的黑鬼个个都是男子汉。”这里所遵奉、倡导的道德的虚伪之处在于:白人奴隶主在自己为所欲为的同时,要求同样是人的黑人做个白人眼里所谓的“男子汉”。可悲的是,不少黑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遵循的正是白人道德、白人的思维方式。如塞丝的丈夫黑尔,小说通过她女儿丹芙的口说他与别的黑奴不同,“主人教他的,也愿意教给其他的小伙子,可只有我爸爸想学”,使他成为像白人那样“能写会算”的与众不同的黑奴。主流或强势文化的霸权意义在黑尔身上就彰显了出来,因此黑尔亲眼看到妻子被抢奶水就会感到无地自容,精神崩溃,而对家庭妻儿的责任则不顾不管;也因此塞丝想起他来记忆中就会“染上一种理所当然的怨恨”,恨他“懦弱、愚蠢”。
  同样可悲的是,小说第一章第十五节叙述到,当贝比·萨格斯获得自由后想“靠心灵谋生”,“成为一个不入教的牧师,走上讲坛,把她伟大的心灵向那些需要的人们打开”时,而周围的人们,就是那些跟她同样的黑人们却不理解她,猜疑、嫉妒等各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和心态像瘟疫一样在他们中间弥漫、传播,“凭什么她和她的一切总是中心”,“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只是因为她“走得太远了”。须知,这并非像有的论者所说,是莫里森暴露了隐藏在黑人心理深处的劣根性,而是在白人强势文化的裹挟下,黑人从尔虞我诈、相互倾轧的白人身上学来东西,正是因为这种白人奴隶主最喜欢看到的情势毁了黑人们自己那受苦受难同胞的生命:当“学校老师”追来的时候,没有一个知情的黑人向塞丝报信,以致塞丝情急中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于是,使刚从“伤了她屁股的农活和腐蚀她思想的疲惫中解脱出来”,一度清醒地认识到“加纳夫妇施行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奴隶主从根子里不允许黑人“有内心深处的快乐”的贝比,又陷入了迷惘,她认为自己是说谎的骗子,“她的忠诚,她的爱,她的想象力和她那颗伟大的心,在她儿媳妇到来之后的第二十八天开始崩溃”,她沉默了。唯有渴望色彩聊以自慰:与单调的白色、黑色相比,“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象伤口里的勃勃生机”——贝比·萨格斯的最后一点奢求委实充满着形而上的象征意义:生机和野性才是黑人最值得肯定和称道的本原的性情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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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小说有两个对应的、可资参照的形象具有不一般的象征意义。第一,是保罗·D。虽与黑尔一样他也是“甜蜜之家”奴隶,但他更清醒,他跟丹芙曾说:“那儿并不甜蜜,当然也不是家”,他的不期而至,使124号陡增生气:
  
  因此,保罗·D来到的第二天早晨,她(塞丝)跪在起居室里,被标志着那124号实为不毛之地的两方橙色搞得心烦意乱。
  这都怪他。在他的陪伴下,情感纷纷浮出水面,一切恢复了本来面目:单调看着单调了;热的热了起来。窗户忽然有了风景。……
  
  正是保罗·D的到来,使塞丝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认为“未来将过去留在绝境。她为自己和丹芙认定的‘更好的生活’绝对不能是那一种(即‘甜蜜之家’的那种奴隶生活)”,她在保罗·D身上找到了信任,找到了“他那期待的眼睛和威风凛凛的的人性力量。他那与她心心相印的灵魂”。保罗·D向塞丝的许诺是:“我们能创造一种生活,姑娘。一种生活。”为此,塞斯虽然嘴上不说,或者口是心非,但心里却钟情于他:“她心里一直在想,她的眼睛是多么爱看他的脸呀。”
  其次,是宠儿。表面上看宠儿与保罗·D对立:保罗·D的到来赶走了宠儿的鬼魂,宠儿的复活使保罗·D离开,宠儿的被撵使保罗·D重新回到124号。这与塞丝的两个儿子因家里闹鬼出走,丹芙抱怨由于她家闹鬼“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一样,是落后的生存状态导致黑人迷信、多疑心态的真实反映。但需要指出的是,宠儿这个形象的意义正是她体现了一种与白人主流社会不一样的黑人的民间思维,她与保罗·D的殊途同归之处,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解构了白人的思维:“惨死的人是不会在地底下老实呆着的”。小说中写宠儿与其母亲塞丝、妹妹丹芙几乎融为一体;而塞丝,无论这个作了鬼魂的女儿怎么伤害她,她就像对待她的小女儿丹芙那样:“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在小说尾声,叙述者说宠儿其实只是黑人“一种内心孤独”的象征,“她其实什么也没有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在白人主流话语的重重包围下,黑人意识的鬼魂,即便是母亲的“宠儿”,也难免感到孤独。时值后现代时代,《宠儿》的这种跳出白人文化的深层意蕴不也是托妮·莫里森的后现代主义式的颠覆?
  《宠儿》在写作技巧上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无论叙事方式还是语言特点都具有明显的黑人文化的独特性。它的叙事方式不只是我们在现代文学中常见时序颠倒,而是把一个完整的故事打碎了、肢解了,然后通过不同的人物在不同的时间与自己的独特的经历和思绪糅合着叙述出来,读者只能通过互文参照、逐渐补充的方法才能清理出故事线索,形成完整的故事框架。如以小说最主要的两个故事——宠儿之死和丹芙出生为例。宠儿的死实际上又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即被杀、以鬼魂的样子出现、复活为124号寄居者。从小说第一章第一节:“碗柜向前进了一步”,丹芙说肯定是贝比奶奶在拦她,塞丝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两岁”开始,到写到塞丝卖身为她墓碑刻字,到保罗·D的到来,塞丝说她“死的很轻柔。轻柔得像奶油似的”,再到写到婴儿的鬼魂把名叫“来,小鬼”的狗摔伤,再到塞丝对保罗·D直说:“我们这儿有个鬼”,再到保罗·D接过鬼魂摔过的桌子怒吼着驱赶鬼魂,光在第一节的24页中就断断续续地起码说到了六次。以后鬼魂又在第三节中出现:丹芙看到“有一条白裙子跪在妈妈身旁,一只袖子缠着妈妈的腰”。第九节鬼魂的手差一点把塞丝卡死。此后小说对此事的讲述就像鬼魂本身的特征那样时隐时现。而真正讲到宠儿的死,是要到贝比·萨格斯讲了自己的身世,以及黑人同胞的“非难”,再到引出了“四个骑马的——‘学校老师’、一个侄儿、一个猎奴者、一个警官”追捕塞丝的第十六节才交待:“里面两个男孩在一个女黑鬼的脚下的锯末和尘土里流血,女黑鬼用一只手将一个血淋淋的孩子楼在胸前,另一只手抓着一个婴儿的脚跟”,然后谁都不能让她把已经死去的“她那会爬了的女孩放下”,“丹芙就着姐姐的血喝了妈妈的奶”。而第一次谈到宠儿的复活是在第一章第五节:“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从水里走出来”;接着是第九节临近结束时,说保罗·D对鬼魂的驱逐“因宠儿的奇迹般的复活而自动失效了”,“在小溪边,丹芙能看见她的剪影:她赤脚立在水中,黑裙子掀到腿肚子上,美丽的头全神贯注地低垂着”,随后又要到第二章第七节保罗·D向斯坦普·沛德说起宠儿复活和出现的情况:“睡在一个树墩子上。绸缎裙,新鞋子。油黑油黑的。”而其他谈到的宠儿章节则有:第一章第十一节、第十二节分别从保罗·D和丹芙的角度说起,第二章第二节塞丝谈宠儿:“宠儿,她是我的女儿”;第二节丹芙谈宠儿:“宠儿是我的姐姐”;第四节宠儿自白:“我是宠儿,她是我的。”而宠儿的最后离去是在小说第三章第一节结尾,30个黑人妇女来到124号外面,“塞丝抛开她”和丹芙一起加入了人群。
  同样,丹芙的出生第一次提及是在第一章第一节,塞丝回答保罗·D关于黑尔出走和时间时说:“一八五五年,我孩子出生的那一天”。然后是:第三节“丹芙就是因为那个叉腿站在船上的白人姑娘而得名”,怀孕的塞丝逃到山里掉进坑里,碰到白人姑娘爱弥,到“下面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爱的部分”——第八节已复活的宠儿要求:“给我讲讲塞丝在船上怎么生你的”——第九节塞丝带着丹芙和宠儿到“林间空地”去祭奠黑尔时,触景生情想到自己生丹芙、后来遇到好心的斯坦普·沛德的情境。以后在第十七节等处也反复出现过。
  而夹杂于这两个主要故事之间的是各个叙述者自己的经历和与此相关的思绪。所以就像人们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宠儿》具有类似于福克纳《喧哗与骚动》那样由不同人物叙述同一故事的“桔瓣式”结构一样,《宠儿》确实也具有相似的“意识流”的叙述特点。如第一章第十五节关于贝比·萨格斯的故事,从叙述者叙述塞丝九死一生与三个孩子先后来到她身边后。她与斯坦普·沛德共同准备了满满两桶黑莓,还有馅饼、鸡、鲈鱼等许多食品,但她的九十位黑人出于嫉妒等贝比无法释然的原因大肆饕餮,“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的贝比在菜园里干活的同时,思绪开始活动,她想到这“只能是黑人所为”,“因为她走得太远了”;迷糊中的她好象看到了“一双样式她不太喜欢的高腰鞋”;然后想到黑尔的死;想到她的七个早夭的孩子;想到她从使她屁股受伤的卡罗来那初到“甜蜜之家”时情况;想到“甜蜜之家”的人员结构、她帮女主人干家务杂活;想到黑尔的孝顺;想到自己的姐姐、母亲,想到女主人对她的仁慈,想到儿子以自己的劳动在她六十岁时赎买了她的自由,想到她自由后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想到自己何以会从珍妮·惠特娄变成了贝比·萨格斯以及来到鲍德温兄妹那儿干活的情境等……一直到这一节结束叙述又回复到她在菜园干活的现实。期间思绪飞扬,人物、事件、场境自由切入和淡出。其他关于塞丝的家庭和她本人的身世、保罗·D的经历、斯坦普·沛德参与的事情叙述也无不具有镶嵌、拼凑这样思维无序、流动的特点。
  而《宠儿》中的语言,尤其是以深厚的黑人文化为底蕴的描写语言,不但生动、形象,而且有着一种特有的浑厚和力度。如当写到塞丝回忆起过去生活时,小说写道:“猛然间,‘甜蜜之家’到了,滚那滚那滚着展现在她眼前”;说“学校老师”的到来,毁掉了三个“甜蜜之家”的男人,“用拳头击掉了塞丝眼中闪亮的铁,只留下两口不反射火光的深井”,“一道悲伤的浪头如此彻底地浸透了他”。此外,诸如:“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不离开塞丝……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点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里的干豆,一直泡到柔化得可以消化”,塞丝临产时的痛“好象撕裂就是折断核桃树杆,就是闪电把皮革的天空一撕两半”,宠儿审视丹芙“让她的嘴唇、鼻子、下巴得到爱抚,就仿佛她是一朵让园丁留连不已的毛萼洋蔷薇”,“光线的小鱼仍在那里游动,它们游不到她站立的地方”,塞丝与保罗·D的分歧就像“一座森林骤然耸立在他们之间,无径可寻,而且一片死寂”,这样形象化的描写语言可以说比比皆是。而下面这段引文足见作者想象力的奇崛、独特,富有口头或民间文学的特色:
  
  保罗·D觉得,他刚抓住一条银亮亮的大鱼的尾巴,就让他从手边滑脱了,此刻它又渔进了黑暗的水中。隐没了。然而,闪闪的鱼鳞标出了它的航线。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为他,又是为谁而发的呢?他见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容光焕发,而仅仅是泛泛地展示一番。
  
  这种来自生活的、与人物的身份、地位十分贴切的比喻正显示了托妮·莫里森立足自己民族的美学追求。在此,我们应该感受到,不只是叙事方式和语言,其中还隐含着神话、宗教、艺术、民俗和风俗习惯等美国黑人的独特的“文化语法”。唯此,才造就了托妮·莫里森,使她在当代世界文学中闪耀着熠熠光辉。
  作者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文学博士
  (责任编辑:水涓)
   E-mail:shuijua y@sina.com
  

“赢得那个解放了的自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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