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4年第3期 ID: 358796

[ 李娜 文选 ]   

白话文运动与白话文教科书

◇ 李娜

  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的“特性之一就是具有藏而不露的力量。……语言的实践反映一种并未公开宣布的霸权。”[1]这种霸权主要表现在两种形式,即“统治形式”和“精神与道德的领导形式”[2]中。前者表现为国家机器,后者则体现为国家机器对文化或者说话语的领导权。“话语即权力”,米歇尔·福柯认为,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话语代表着一种权力,拥有话语权就是拥有统治权的一种表现。[3]
  自古以来,话语权就被统治阶级牢牢地掌控在手中,统治阶级通过对话语形式与话语群体的操控来稳固其统治地位,实现其统治权益。这一操控行为并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延续或选择,而是由权力机构控制、选择、组织和传播的结果。在对话语这种隐形权力进行运作的过程中,国家往往通过其“霸权”的实施机构之一——教育机构,对话语形式进行规则化,明确享有话语权的社会群体,从而规范其权力话语的使用和传播。
  一、白话文运动与清末教育改革
  我国的传统教育是为选拔官吏、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进行的,以培养“明人伦”的“君子”为目标的英才教育、精英教育。选择四书五经等宣扬人伦规范的文言文为教育目标的载体,以文言作为统治权力的话语形式。这种教育的结果是:社会分化为两种话语形式、两大话语群体——用文言的士大夫阶层与说白话的平民阶层。前者是社会的统治阶层,后者是社会的被统治阶层。
  当这种教育模式持续到19世纪后期,由于封建王朝的没落与受辱,迫使此时的一些仁人志士“放眼看世界”。他们强烈地意识到,故步自封、闭关锁国绝非强国之路,“富强治理,在各精其业,各扩其识,各知其分之齐氓”[4],所以教育不应仅仅局限在“少数之英隽”,而应普及开来、惠及民众。“开民智莫如改革文言”,将“语简理丰”的“二千年前古书”“一切学堂功课书”“农书、商书、工艺书”等均“用白话编辑”[5],以此作为“开启民智”的手段和工具。
  随着1901年9月废除八股取士,1902年公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l月公布《奏定学堂章程》,各级各类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形成了一定的数量和规模。据统计,至1909年,学校增加到59,117所,学生有1,639,641人。[6]作为“办理学校者所挟之利器”[7]的教科书的改革也随之而来:各类新式教科书陆续面世,如文明书局出版的《蒙学读本》(190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最新国文教科书》(1904年)、《简明国文》(1907年)等。
  二、白话文运动与文言文教科书
  如果说学校是一个微缩的社会,社会的梦想在学校里呈现的话,那么教科书便是国家实现其统治利益与未来的强有力的武器。统治者将其统治理想寄托在教科书中,以教科书为文化载体来塑造未来的国民、塑造理想的国民,培养未来社会的精英阶层,完善国家的权力机制。因此,对于国家而言,教科书的话语形式代表着国家话语权力的表现形式。
  可是,在清末教育改革之中诞生的这些新式教科书,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话语形式却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可以说,这些教科书仅是出于普及教育与开启民智的目的,简化了文字而已;只是将学童从四书五经的八股文中初步解放了出来,却并没有将真正的民间白话融入到新式教科书中。因此,直至五四时期的民国教科书,仍然是以文言文为教材文本,以文言为话语形式。
  正如黎锦熙先生所说:“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我们这些知识分子也不是不写白话文,那只有三种场合:第一是办通俗白话报,这是教育性的,这显然是对另一阶级说话,要将就他们的语言,其实就是自己的语言,但对自己的阶层是绝不会‘写话’的;第二是写作或翻译白话小说,这是文艺性的,这也显然是对元明以来传统的旧白话作品的一种不严肃的摹仿;第三是在理论文中偶然流露一些‘语录体’的白话词儿,这也是唐宋以来一种文化的传统,但不多见。”[8]
  为什么已经意识到“言文一致”是“开启民智”的钥匙,却仍然坚持用文言文教育民众,并不放弃文言呢?
  首先,清末的教育改革是“由逼于外力的一种反动所产生的……虽然此种反动是以‘图强’为主要元素,但当时之改行新教育制度而将旧的‘书院制、私塾制、考试制’一笔勾销,并不是主持者真正明白新教育制度的优点与洞悉旧者的缺点,不过眼见得外力日逼,国势日弱,特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而极力模仿其种种设施”[9]。因此,“这些改革并没有完全破除传统帝制的价值、意识形态与行为模式”[10]。社会的文化主流、统治阶级的话语权的掌控者,依然是“居庙堂之高”的上层人士;尽管“处江湖之远”的普通民众是普及教育的主要对象,但终究是社会文化的细枝末流。教育的执行者与设计者要维护的仍然是封建统治者的权益。
  其次,文言是士大夫们身份、地位的象征。旧儒们思想中始终有种对文言的尊崇与认可,骨子里也并没有改变对“引车卖浆”的“贱民”的不齿。他们所推行的白话文运动、开启民智的运动,出发点都是维护或挽救他们的统治。躬身与平民说同样的话,看同样的文章,这并不是他们的目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们的文字,对于大众,除了身份、经济这些限制之外,却还要加上一条高门槛:难。跨过了,就是士大夫,而这些士大夫,又竭力的要使文字更加难起来,因为这样可以使他特别的尊严。”[11]可见,不同的话语形式,本身就在地位不同的人之间制造出了一种特殊的权力关系。这群士大夫们又怎能容许自己的特权与“贱民”一起分享呢?
  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尽管清末民初的白话文运动持续了30多年,清末民初的教育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教科书这一行使话语权力的主战场仍然被文言所占据着。因此,清末民初白话文运动的战果仅仅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开启民智”的目的并没有真正实现。
  三、白话文运动与白话文教科书   语言是学习、求知的一种工具,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掌握语言文字,而且要掌握如何运用语言文字这种工具来学习生活与生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拓展知识的领域和空间。当社会的发展已经完全超出我们古典经学的范畴,当社会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新的事物太多了,新的知识太复杂了,新的思想太广博了,那种简单的古文体,无论怎样变化,终不能应付这个新时代的要求”[12]。难以承载新思想的文言,又怎能驾驭这思想所生存的时代与社会呢?正如蔡元培所言:“白话是用今人的话,来传达今人的意思,是直接的。文言是用古人的话,来传达今人的意思,是间接的。”[13]“白话文直接是平民教育的基础,宣传文化的利器;间接是增进文明的捷径,改造社会的张本。”[14]“热心教育的诸君呀!看现在世界的潮流,和中国国民知识的幼稚,非普及教育不可。但要普及教育,必定用白话文去宣传。”[15]
  因此,编写、出版白话文教科书,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了,但当务之急是:如何编写白话文教科书,通过什么形式来传播规范的白话文。
  胡适认为:“国语并不是单靠几位语言学的专门家就能造得成的。若要造国语,先须造国语的文学。……天下的人谁肯从国语教科书和国语字典里面学习国语?所以国语教科书和国语字典,虽是很要紧,决不是造国语的利器。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国语教科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戏本。”[16]这里所说的“国语乃是区域最广,流传已久,通行于现代有文化的社会,而又能随时改进的普通语”[17],即白话文。我们的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头脑中预设的读者群是全体国民;我们的教材编写者在选择文学作品时,头脑中所预设的对象是全体国民。他们用白话的国语创作白话的文学作品,将白话的文学作品选作教科书的文本。借助教科书自身的强大优势,将白话推广开来。这样才会实现真正的“言文合一”——书面语形式与口语形式的统一。
  1920年4月,教育部通告全国:至1921年冬,国民学校原先采用的文言教科书一律废止,各科教科书均采用语体文。当年商务印书馆便出版了第一部小学国语教科书——《新体国语教科书》,第一套中等学校国语教科书——《白话文范》。“据历届统一会审查工作的报告,民九(1920年)审定的教科书凡173册,民十(1921年)凡118册,民十一(1922)约100册。民十以后几年间,各书坊竟出儿童课外读物,种类很多,还不在教育部审定范围之内。大抵‘儿童文学’这一股潮流,自周作人等提倡以来,在民十一新学制公布时,达到最高点,……初中用的也依了‘新学制课程标准’,将语体文与文言文合编,文言文中,所采从来不给中学生读的新材料也颇不少(如王充、崔述之文,从此才入选本),于是乎教科书大改观了。”[18]
  “五四”运动以后,“不论教育性的书刊、文艺文和理论文,白话文都成了‘正宗货’”。[19]20世纪20年代以后,不仅官方文告逐渐以白话文予以公布,而且白话翻译作品大量涌现,许多本土作家开始用白话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本土原创文学作品。这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白话文作品被精选进新式白话教科书中,从而又逐渐发展、改进并巩固了现代白话文这一语言形式。
  自此,通过白话文教科书的广泛使用,白话取得了国家教育机构这一国家话语权力的执行与推广机构的合法保障,从而成为代表国家统治权力的话语形式。同时,随着白话文教科书的广泛使用,“现代汉语”这一在语法、词汇、句式等各方面都有别于古代汉语的全新的语言系统也逐渐形成并得到确立,“现代汉语史”这一汉语发展的全新的历史阶段也从此开始。
  参考文献
  [1]海然热著,张祖建译.语言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66.
  [2]葛兰西著,葆煦译.狱中杂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16.
  [3]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9.
  [4][6]王照.官话合声字母·原序[A].清末文字改革文集[C].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3-5.
  [5]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A].近代文论选[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78-179.
  [7]申报.1910年3月11-12期.转引自陈元晖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普通教育[C].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196.
  [8][17][19]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58:今序,2,今序.
  [9][10]高辛勇.修辞学与文学阅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55.
  [11]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A].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92.
  [12]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25.
  [13]蔡元培.国文之将来[J].新教育,1920(2).
  [14][15]劳泽人.小学校与国语[A].朱麟公.国语问题讨论集[C].上海:商务印书馆,1921:51.
  [16]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J].新青年,四卷四号.
  [18]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124.
  【本文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汉语词汇通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0AYY004)、辽宁省社科规划项目“民国白话教科书与汉语词汇系统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L13BYY01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