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独立的主题,鲁迅作品对女性的命运寄予了极大的关注与同情。在《祝福》中,鲁迅在对一系列女性形象的社会地位、人生经历、思想情感等描写中融入了一些传统的妇女观进行刻画。我从历史和传统文化的角度揭示造成女性苦难的社会根源,以及因袭的文化积淀对形成妇女自身弱点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妇女的地位:性别之泪
中国小孩一生下来就受到男尊女卑的差别对待。《诗经》中就有:“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声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的记载。意思是,生下男婴,则睡高床,穿华美衣服,可玩弄美玉;生下女婴,则睡地铺,穿粗布衣服,只能玩弄瓦器。故后世常用“弄璋”指代男婴,“弄瓦”指代女婴。璋,古代诸侯公卿朝拜、祭祀时所执的玉板,形状象圭的一半。希望男孩长大以后有好的修养德行,有大的出息,故交给他一个玉璋来把玩。瓦,古代的陶质纺锤。生了女孩,希望她长大以后精于纺织,操持家务,故交给她一个纺锤把玩。从中衍生出两个成语∶“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虽然都是“喜”,但睡的、穿的、玩的,男女婴孩享受的待遇简直是天差地别。这种从生命形态一开始就轻视女性的封建习俗,一直影响着二千多年的中国性别史。
在《祝福》中作者首先呈现的是鲁镇各家准备“祝福”的女性群像,“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纹丝银镯了……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仍然是放爆竹。”作者只寥寥几笔,就形象地勾画出一幅女性劳作、男性享受图。她们要无休止地劳动,她们的“臂膀在水里浸得通红”,可是她们用艰辛劳动换来的“福礼”却连“拜”的权利也没有。中华民族是一个信奉天人感应物我感应的民族,认为人与人之间人与鬼神之间存在着一种感应关系。神圣感应的权利被剥夺的本身就是对女性极度歧视的表现。然而,这些女性依然麻木地忙却快乐着,毫无怨言。由此观之,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对女性的麻醉,她们自己觉得男性就应该是坐享其成的,他是她的天。这种性别所造成的“泪”,或许这些女性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理的,然而,她们饱受着与生俱来的性别之苦。《祝福》的主人公祥林嫂在文中,甚至连姓什么也不清楚,文中只讲到“大家都叫她祥林嫂;没问她姓什么,但中人是卫家山人,既说是邻居,那大概也就姓卫了。”这可见当时妇女地位的低下,连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标志符号的姓名都没有,女性只能依附于一个男人而具有的身份——“嫂”,从此“祥林嫂”就伴随她一生一世。当祥林嫂成为贺老六的妻子后,回到鲁镇后,“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镇上的人们也仍然叫她祥林嫂”。作者强调“祥林嫂”这个称呼,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对祥林嫂的第二次虽不自愿却有点甜味的婚姻给予完全的否定。女性根本无法拥有自己的婚姻自主权,更不要说拥有独立的人格。透过这些女性的性别之泪我们去领悟背后隐伏的女性乃至人类的悲痛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婚姻的悲剧:命运之泪
女性在深深的性别歧视中走过愚昧、屈辱的生命历程,她们依然渴求美好的婚姻,渴望母性的爱和未来。然而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和压迫,最终还是通过婚姻家庭来完成的。几千年来,中国妇女一直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紧箍咒下讨饭吃,“在家从父,既嫁从夫,父死从子”的古训必须牢记在心,男尊女卑的妇女观的女人只能“从一而终”,如果她们追求爱情、反对包办叫“伤风败俗”、“水性扬花”,简直“罪不容诛”。从“三贞九烈”、“忠孝节烈”、“烈女不事二夫”等熟语中可以看出这些观点在妇女心目中的地位。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概括了所谓的“节烈”的大意:“节”是丈夫死了,不再嫁,不私通,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她便“节得愈好”。“烈”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她也跟着自尽;或者遇着强暴被侮辱的时候,设法自尽,或者反抗而被杀。他鞭辟入里地剖析了形成这种苛酷的性压迫的夫权,及其怯懦而又阴险的心理,有力地否定了这一封建的最高道德原则和道德典范存在的价值。然而由于封建阶级的大力倡导和许多文人学士的鼓噪,以及与之相配合的一套所谓的法律准绳,使得“从一而终”成为衡量妇女品行的重要标准,很多妇女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幸福青春。
《祝福》的主人公祥林嫂,在她生命即将成熟的之际,以一种传统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替代她潜藏心底的找个自己满意男人的少女美梦,践踏了她的生命渴望,将她推进了一个男人的手中。从此,“祥林”这个男人的名字,加上她依附于这个男人而具有了的身份“嫂”,“祥林嫂”,就成了她永远的身份标志。“从一而终”的女性人生观,在祥林嫂眼里,具体化为“从祥林而终”。而祥林的突然辞世,不仅使得祥林嫂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就是她精神上的“从”,也没有了一个具体的实在物。但“从一而终”的生命信念不能改变,于是,“从”变为“守”,要守住自己曾经有过的,现在已经没有了的那个“一”。这就叫“节”,是不能失去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已经渗进祥林嫂的灵魂深处。当祥林嫂被婆家抢回并强迫她与贺老六成亲的那天,祥林嫂一路嚎骂,拜堂时又一头撞向香案而昏倒,这种异乎寻常的举动说明了什么呢?她的这一“撞”,不但包含了对自己被卖来卖去的牛马生活的反抗,实际上她成了封建礼教的有意无意的维护者。
祥林嫂生命成熟的过程,也是她对自己不可改变的性别身份的尊严、自由、价值的否定的过程。随着祥林嫂生理上的发育成熟,封建道德对女性的一系列钳制、摧残的思想观念,也变成了她的一种自觉的意识,苛酷的他律,又加上了她的高度自觉的自律。而祥林的突然辞世,正值盛年的女人,要钳制住自己正常生命的欲望,忍受住正常生理需要的煎熬,那需要一种极其巨大的力量支持。已经内化为祥林嫂自律力量的封建伦理、道德,就有这样强大。它就使得祥林嫂甘愿以这种革除自己天理欲望的方式,来消磨自己生命的时光。“存天理,灭人欲”的生活,已经转化为祥林嫂的另一种生活的理想,能做到这样,已经成了祥林嫂人生的幸福了。祥林嫂,正在自己重新确立的“幸福”路上走着的时候,新的命运打击又降临到她的头上:婆婆要卖掉她,把她卖给另一个男人。她的反抗并没能使她守住自己的灵魂家园,她依然被卖给了山里的贺老六。夫丧子亡,将她推进了更为深重的精神灾难的深渊,将她推到了生命的尽头。其实祥林嫂生命之花开得最美之际也就是她见证祥林和贺老六父子死的过程,同时也是生命之花被摧残的过程。可见,在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里,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根本无法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婚姻爱情之梦,过的是没有青春激情的性压迫生活。甚至于还要承担男性的生老病死及意外的事故的责任,冠以“扫帚星”的咒语,只说明了封建文人的荒唐可笑和自欺欺人,说明了历史对女性的不公平。正如五代后蜀妃子花蕊夫人在《述国亡诗》中说:“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然而,面对一个中年丧夫丧子的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已经丢掉了“品节鲜明德性坚定”的理学家自我修养标准的鲁四老爷,不是皱眉,就是满口的“可恶”。对祥林嫂的离家出逃深恶痛绝,甚至把祝福时分惨死街头的祥林嫂骂成“谬种”。为了洗刷“一女侍二夫”的“不节”之罪,祥林嫂将一年的辛苦积蓄全部捐了门槛,想以此来争得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权利。殊不知,在鲁四老爷这一权力男性看来,不管祥林嫂如何做,败坏风俗的罪名是永远洗涮不净的。
利用的价值:人性之泪
康德反对唯物主义的幸福观,认为把道德建立在快乐、利益、人性上,这与建筑在个人良心、天命、神意上一样,都是没有普遍意义的。他强调道德的本原,只能来自先验的善良意志和纯粹理性,这是具有道德价值的不可缺乏的条件。
在《祝福》中,有一群有事无事“咀嚼祥林嫂的悲哀”、“嘲笑她额上的伤疤”的人,甚至“有些老女人没有在街头听到她的话,便特意赶来”,虽然有些女人“流下那停在眼角的眼泪,叹息一番”,但有的人是“满足的去了”。“但不久,大家也都听得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看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她们对祥林嫂的悲剧遭遇,不是出于内心同情,而是为自己能听到她的故事作为一种满足,填补自己的空虚的生活,拿别人的伤心事当无聊生活中的调剂罢了。或者是把自己的快乐、刺激建立在祥林嫂心灵的痛苦之上。她们无形中孤立了祥林嫂,使她的精神极度衰弱、苦闷,使她“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于是又只剩下她一个,终于没趣的走了。”而四婶,在与祥林嫂的雇佣的关系丧失殆尽的同时也丧失了作为女性仅有的一点同情心和善良。从文中可以发现她常常提起祥林嫂,只是因为“后来雇用的女工,大抵非懒即馋,或者馋而且懒,左右不如意”,只有祥林嫂是她最满意的雇工。当祥林嫂又一次送上门来,从她心理上说,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可是祥林嫂的表现,让她失望,于是在鲁四老爷的指使下,她不让祥林嫂参与祭祀的事。最后,她认为祥林嫂在她家已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了,就将她赶出家门。即使祥林嫂在祝福声中悲惨地死去,她还和鲁四老爷异口同声大骂祥林嫂为“谬种”。这些女性不但无法认识到自己与祥林嫂是同病相怜的,反而还去嘲笑、讥讽自己的“姐妹”,把祥林嫂这一生命价值仅当作取乐的工具,她们已丧失了来自于先验的善良意志和纯粹理性,这就是她们的悲哀。
虽然有男人们曾经“千金卖笑”(语出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金屋藏娇”(语出班固《汉孝武帝故事》)“烽火戏诸侯”(语出司马迁《史记》),但一旦和自己的利益发生冲突,女性身上便没有了人性之美,还往往成为“红颜祸水”“红颜误国”。究其原因,男人一方面将淫心的勃发片面归罪于女子。这就是后世的“女人是祸水”论以及把“伤风败俗”的罪责推委于女子的理论依据。后人从“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所谓的古训中,为君王地自误找到了推脱的借口。其实女子本无罪,他们只不过是王朝腐朽的见证者和受害者罢了。另一方面把女性当作“私有财产”收藏,看管起来。东汉班昭在《女戒》中说:“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这一教条牢牢地把女性钉在卑弱的地位上,使女性男性拥有“生死予杀”的“处置权”。
《祝福》中的祥林嫂在封建礼教的挟制下懂得了“从一而终”,为死去的祥林泯灭自己的人性之念想。但封建族权又允许出卖守寡的媳妇。文中卫老婆子有这样的一句话:“……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那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她的婆婆倒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祥林嫂要尊奉礼教守寡,可宗法势力非但不允许且又强迫她再嫁。她的反抗并没能使她守住自己的灵魂家园,她依然被卖给了山里的贺老六。当贺老六一死,祥林嫂的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阿毛身上,当悲痛的祥林嫂目送阿毛远去时,在她身上的“母凭子贵”的特权马上丧失,她对这个家族而言已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于是又被族权扫地出门。祥林嫂的周围没有“人性的关怀”,有的仅是利用而已。这样的社会环境只能让水做的女性流干她的泪水。
苏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说:“把悲剧看作一种节奏形式,表现了自我完结的生命力节奏。”祥林嫂类的命运悲惨在于生命个体对于走向死亡的过程根本无法把握,而这一点比《俄底浦斯王》中的主人公,那种能够进行对命运的自主反抗来,又多了一重悲剧的意义。俄底浦斯的死,是一种对痛苦的解脱,显示了人性反抗命运的悲壮。而祥林嫂类的死,既没有摆脱人生的痛苦,又没有肯定反抗命运的积极意义,即她的反抗没有表现出人性的伟大和悲壮。而这种结局,又源于她反抗的目的不是弘扬人性的伟大,而是遵从了对人性倍加摧残的、与人性相对立的那种邪恶的势力——封建的伦理道德。正是具有这样的特征,鲁迅的《祝福》中透露出的的妇女观,引导我们深思、反省的是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民族,是这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否合于人性、情理。
[作者通联:浙江临海回浦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