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蒲松龄 侠义观 以性行侠 女性 特殊身份
摘 要:本文选取《聊斋志异》中别具特色的五篇作品来阐释蒲松龄的另类侠义观——以性行侠,对同类作品的相似之处进行了总结,对此类小说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开掘:不过是作家为了慰藉与自己一样困窘的寒士阶层的一场白日梦。它们也为进一步研究蒲松龄复杂的内心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标本。
在《聊斋志异》中,有一组很特殊的作品,其中包括《霍女》《侠女》《红玉》《蕙芳》《房文淑》。小说中的这些女子以一种惊世骇俗的方式完成了她们的侠义之举,即“以性行侠”。所谓“以性行侠”指作品中的女性从自身的性别角色出发,以与男子发生性关系来“为吝者破其悭,为淫者速其荡” (《霍女》);或以非婚姻途径为穷书生解决子嗣困厄(《侠女》和《房文淑》);或救人于危难之中又助其重振家业(《红玉》和《蕙芳》),这些举动我们姑且称为“以性行侠”。她们的所作所为都打破了世俗的樊篱,蕴含其中的“以性行侠”的另类侠义观也使此类小说展现出一种别样的审美情趣。
这类作品有一些明显的共性:首先,从故事的主导者——女主人公的身份来看,她们都不是普普通通的世俗中人,多多少少被作家抹上了一些神奇色彩。勤劳善良、美丽可人的狐仙红玉,谪降人间的仙人蕙芳,三易其夫、神秘莫测的霍女,武艺高强、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的侠女,还有来去无踪的房文淑,她们不是具有超凡的法术,就是有着高强的功夫,其才能和智慧远远超越了作品中那些或懦弱或安于贫困的男子。她们的特殊身份使其最大限度地摆脱了现实社会的种种约束,贞操观、节烈观在她们面前是如此苍白无力、不值一提,客观上体现出一种女性自我意识的萌动。但决不能简单地认为它们主观上反映了蒲松龄进步的女性观,因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作者不过是把为男性解困作为这些女子行侠的最高宗旨,所以她们貌似带有一些民主思想的言行也是为此目的服务的,同时也与小说中作家所赋予她们的非世俗中人的身份暗合,这些因素都成为蒲松龄塑造此类人物性格的重要依据。毋庸置疑,作家以自己的生花妙笔在这几篇小说中为我们栩栩如生地勾勒出几位别具风貌的女性形象,她们都有着鲜明的个性。红玉与冯相如在墙头初会,被对方询问身份时说自己是邻家女,表现出作为一个狐女的狡黠伶俐、不守礼法;房文淑不愿与邓成德一同归家的理由则是“我不能胁肩谄笑,仰大妇眉睫”,展现了封建社会中女性少有的独立人格;侠女虽艳若桃李,正是怀春的年龄,面对顾生的挑逗却冷若冰霜……诸如此类的描写为《聊斋志异》人物画廊增添了许多亮色,使读者对她们颇具个性的一颦一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至于男主人公们,在这些故事里都退居于次要地位,相对于女性形象而言,都比较模糊,甚至可以说他们存在的唯一功用不过是为了结构一个完整的故事,他们仅仅是女子“以性行侠”行为的被动接收者。表面看上去作品彻底颠覆了“夫为妻纲”的封建伦理纲常,而实质上这些或地位低下(《蕙芳》中的马二混)、或家贫无妻(《侠女》中的顾生、《霍女》中的黄生)、或妻离子散(《红玉》中的冯相如)、或独自漂泊、处于困境中的男子(《房文淑》中的邓成德)才是最终的受益者。蕙芳使朴讷的马二混衣食无忧、再结美满姻缘;侠女、房文淑分别为两个穷秀才顾生和邓成德解决了子嗣这个封建宗法制度最关注的问题;而霍女在帮黄生致富又娶妻之后飘然离去;红玉则使冯相如父子团聚、家道中兴。这些男子在小说中都是坐享其成者,女性以高度的奉献精神和以性行侠的方式为他们解决了一切难题,受苦受难的男主人公们终于得到了上天的垂怜。他们更要感谢作者蒲松龄的青睐,是他把这场白日梦在《聊斋志异》中变成现实,送给了这些生活中的失败者,以此慰藉自己和他们孤寂的心灵。这些女性“以性行侠”的举动纯粹只是作家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与古墓荒斋中抚慰那些穷秀才的花妖鬼狐故事如出一辙。
第三,故事结局也相类似:女子们在男子得到美满的生活后大都飘然离去,使男主人公的生活回复到正常的轨道。侠女、房文淑在没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为子嗣堪忧的穷书生生下儿子,又不求回报地主动离开;仙女蕙芳在回天庭之前也为丈夫安排好了一切;霍女也是如此。一方面表现了她们功成身退的侠义精神,另一方面这些女性的言行举止毕竟或多或少都有违礼法,所以作者为了维护封建秩序,只能选择让她们归去,也只有如此,一切才能回到常轨。至于这些女子最后的结局作者已不再关心,因为她们以性行侠的使命已经终结。五位女性只有狐女红玉留在了男主人公身边。故事结束时红玉已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劳动妇女,再也无碍于封建礼教了。与凡人不同的仅仅是她的容貌年轻、冬天劳作仍手腻如脂罢了。此外,作者还特意书写了福儿对红玉的依恋,这也成为蒲松龄最终让红玉留下的重要原因,她还要肩负起养育子嗣的任务,这也是封建社会妇女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在这类小说中,最具代表性、最引人注目的一篇作品是《侠女》。全文虽然仅两千余字,蒲松龄却以生动的文学形式表达了自己独到的侠义观,同时塑造了令人耳目一新的侠女形象。
《侠女》的本事最早见于《唐国史补》卷中:贞元中,长安客有买妾者,居之数年,忽尔不知所之。一夜提人首而至,告其夫曰:“我有父冤,故至于此,今报矣!”请归,泣涕而决,出门如风。俄顷却至,断所生二子喉而去。类似题材的故事还有《全唐文》卷七百十八中的《义激》、《太平广记》卷一百九十四豪侠二的《崔慎思》和卷一百九十六豪侠四中的《贾人妻》(唐)、《新编分门古今类事》卷五异兆门下中的《文叔遇侠》(宋)、王士祯的《剑侠传》(清)等,从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一题材的传承轨迹。在这些女性身上并没有体现出侠客扶危救困、怜弱济贫的高尚品质,她们都是为报一己之私仇隐姓埋名,事成后弃夫杀子,断然离去,形象比较平面化,而且或多或少具有怪诞、残忍的色彩。而《侠女》篇中的侠女形象却令人眼前为之一亮,这个人物的塑造充分展现了蒲松龄推陈出新的艺术才能。侠女形象有血有肉、呼之欲出,既有满身的英气和侠气,颇具神秘色彩,成为读者心目中侠女的典范;同时也更接近现实生活中的人,具有和世俗中人一样的喜怒哀乐、恩怨情仇,这是一个游走在红尘中的侠女,她的形象也成为作家阐述其另类侠义观的重要载体。蒲松龄重塑了一个不同的侠女,一种不同的侠义。
(一)侠女的风采第一次被作家细致描摹,展现在世人面前。这篇小说以“侠”命名,自然要展现侠女的侠客风度。当侠女遭到顾生的娈童狐精的羞辱时,看似柔弱的侠女瞬间出剑,腰斩了狐精,维护了自己做人的尊严,也初次在顾生面前揭开了她神秘身世的一角,突出了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莫测高深;侠女为父报仇,闯入戒备森严的府第,手刃仇家,离去时又“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凭借的也是这身高强的功夫。如果说作家笔下所描写的侠女的武功和复仇行为体现的仍是侠客的共性,那么他对侠女外貌和风神的细致描摹无疑超越了前代作品。在《崔慎思》《贾人妻》《剑侠传》等篇章中,对女主人公的面貌气质几乎没有涉及。在唐传奇叙写女侠的名篇《聂隐娘》和《红线》中,对聂隐娘和红线超凡的武功进行了生动的描绘,却对她们的风度、气质、容貌只字未提,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缺憾。蒲松龄赋予了侠女艳若桃李的外表和冷若冰霜的气质,与人们对侠女的想象是非常吻合的,他们心目中的侠女正是如此貌美如花而又神秘莫测。这也成为后世武侠小说中诸多侠女的共同之处,使这些女性更具魅力,进而引发读者的好奇和爱慕之情,满足了他们阅读此类小说的期待心理。蒲松龄笔下的侠女形象为后世的武侠小说在女性人物的塑造上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范本。
[##]
同时这个侠女又是世俗化的。在表现出侠女神秘气质的同时,蒲松龄又使她更具有人情味儿。作者着力渲染了侠女孝顺和知恩图报的美德,这也是蒲松龄所塑造的侠女形象的独到之处。侠女凭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奉养母亲极为孝顺。母亲在世时,为了不让她担心,先把复仇之事搁置在一旁,一心一意侍奉母亲;为母亲送终后,她才去为父报仇,这种拳拳赤子之心与黎民百姓并无二致。她的孝道还表现在对顾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上。这种种举动把一个勤劳善良的古代少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觉得可亲可敬,也使她以性行侠的义举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与顾生有私,既非出于对婚姻的求取(顾生母子都曾向侠女求亲,均被其拒绝),也非出于性情的淫荡,因此成为小说中一个精彩的悬念。直到作品行将结束,侠女报仇后,她才把所有真相和盘托出——之所以与他私通,“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侠女以自己献身的方式最终满足了顾生对女性肉体的渴望,更为重要的是为他解决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子嗣之忧。
(二)以性行侠。前代相同题材的作品中,复仇的女性生子只是为了掩护自己的身份,或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而侠女未婚生子,却表现出一种与之迥然不同的目的:以性行侠。在顾生因家贫,“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的窘境中,以处子之身在没有成婚的情况下为顾生延续血脉,生下一个儿子,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完成了侠义之举。当顾母向她说出了心里话——深以祧续为忧时,引出侠女对顾生的两笑,一向冷若冰霜的侠女竟主动挑逗顾生,以未嫁之身与他私通,急人之所急,送给了恩人顾生母子最缺少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健康聪慧的男孩。在顾生死后,其子功成名就,并为祖母送了终,侠女的义举既成全了顾生的孝心,又完成了顾母的心愿,同时更体现了中华民族历来倡导的知恩图报和至孝的美德,自然要受到作家不遗余力的推崇。这种特立独行之所以受到了蒲松龄这位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热情赞美,背后还有着其他复杂的原因。蒲氏生于明末,长在清初。尽管明清之际的思想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但身处穷乡僻壤、居于社会底层的蒲松龄受其影响并不是很大,因此女子要恪守贞操、从一而终的观念在他心中仍会根深蒂固。中国文化中,贞操观念可谓源远流长。对于女子贞操的要求可以追溯到私有制和男权社会、一夫一妻制的建立。至明清两代,在《内训》《闺范》等书的宣传和朝廷法律的推动下,贞操观念愈演愈烈,尤其是清朝,贞节几乎变成了宗教,妇女恪守贞节得到社会的普遍肯定与褒扬。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清世祖御纂了《内则衍义》,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成为清朝妇女的金科玉律,也成为男权社会对妇女最有力的禁锢。而蒲松龄这位孔子门生为何会对未婚生子的侠女宽容至此呢?究其原因恐怕还是与女主人公的特殊身份有着根本性的联系。实际上本篇中的侠女与《聊斋志异》中的花妖鬼狐一样,只是蒲松龄理想中的人物,具有浓重的浪漫主义色彩,并无现实生活作为基础,纯粹是幻想的产物而已,因此这必然影响到蒲松龄对侠女的道德评价,他以与世俗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来评判侠女的所作所为也就不足为奇了,对红玉、房文淑、蕙芳等人也是如此。再者,蒲松龄一生坎坷,郁郁不得志,他最能了解下层知识分子的所思所想。他的小说中出现“以性行侠”的女性形象,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寒士们性心理的需要。
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侠女也采取了与前辈不同的态度,体现了作家对传统伦理观念的重视。侠女复仇后离开顾生时,没有像前朝同类题材中的那些母亲,为了今后了无牵挂或怕孩子遭人歧视,忍痛杀子,而是叮嘱顾生“所生儿,善视之”,简单一句话,写尽侠女的一腔慈母情怀和侠骨柔情。在顾生死后,“子十八举进士,犹奉祖母以终老云”,使她的“以性行侠”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蒲松龄在字里行间赞美了侠女这种以性行侠的方式,在他看来,侠女和其他几位女性的怜弱济贫、功成身退实质上就是传统侠义精神的一种另类表现,她们与那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们相比不仅不逊色,反而更值得人们尊敬。
《红玉》《侠女》等作品生动形象地阐释了蒲松龄的另类侠义观——以性行侠,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蒲松龄的精神人格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对象。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郑秀琴(1972年-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元明清方向在读博士。
参考文献:
[1] 张友鹤辑校.《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8月.
[2] 朱一玄编.《<聊斋志异>资料汇编》[M].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1版.第54页—第60页.
[3] 丁峰山.《以性惩恶济困的奇侠——<聊斋志异·霍女>》[J].《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 第3期:第55页-第56页.
[4] 刘达临著.《性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