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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家炎 文选 ]   

试说“中国的奥勃洛莫夫”

◇ 严家炎


  读长篇小说《活动变人形》是在20多年以前。那时吸引我注意并引发过许多思考的,是王蒙创造的倪吾诚这一富有深度的形象——我把他称作“中国的奥勃洛莫夫”,很想花时间写点什么,但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王蒙自传》的出版与生活原型王锦第的露面,触发了我的兴趣,促使我来勉力了却这个埋藏已久的心愿——虽然我完全无意于把艺术形象与生活原型等同起来。
  我在上世纪50年代前半期阅读冈察洛夫的长篇小说《奥勃洛莫夫》。接着又读了革命民主主义者杜勃罗留波夫的论文《什么是奥勃洛莫夫性格?》。冈察洛夫用一种平静的不动声色的态度,极有耐心地去写一个并不喜欢的甚至是厌恶的人物,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发现,这让评论家杜勃罗留波夫非常欣赏。杜勃罗留波夫认为,“奥勃洛莫夫现象”是农奴制经济占重要地位的“俄罗斯生活的产物”,是一种“时代的征兆”。而奥勃洛莫夫性格的主要特征,就是“彻头彻尾的惰性”。他可以整整一上午就躺在沙发上转许多不着边际的悬空的念头,却不肯花几分钟来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他教训自己身边的仆人查哈尔说:“难道我也得奔跑,也得做事?我难道是少了吃的?……托福上帝,我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自己在脚上穿过袜子呢!”在奥勃洛莫夫家中,像查哈尔这样的仆人,就有三百个。奥勃洛莫夫是个绅士,是农奴主贵族家庭的少爷和老爷。“他从很小年纪起,就养成懒汉的习气了,因为有人服侍他,有人给他做事”。他只“喜欢幻想,而到了这幻想必须和现实接触的时候,他就害怕得要命”。因此,他“什么都不能干,不会干”。读书,翻译,都是开了一个头就又扔下,有始无终。婚恋,他曾经抱着胆怯的心情求奥尔迦做他的妻子,然而当奥尔迦说“你早应该这样做了”,并且希望他在婚前把产业安排好时,他又退缩了,甚至不敢再在奥尔迦前露面。后来奥尔迦终于认识到自己完全看错了奥勃洛莫夫,因而改变主意,同另一个名叫斯托尔兹的富有进取精神的青年结了婚。在俄罗斯文学中,与奥勃洛莫夫同类的人物形象此前已经出现了不止一两个,像彼巧林、奥涅庚、罗亭、别尔托夫等,而奥勃洛莫夫应该说是其中最完整、最朴实、内涵也最丰富的一个典型。奥勃洛莫夫的出现,促进了俄国文学与俄国历史的发展。
  如果说冈察洛夫用自己的艺术形象宣告了俄国农奴制灭亡的毫不足惜,从而推进了俄罗斯社会的转型,那么,王蒙通过小说中的倪吾诚形象和《王蒙自传》中的父亲王锦第这一人物,深刻揭示了中国社会在转型中所面对的种种令人难以想象的艰难与痛苦。中国社会的转型与俄罗斯社会当初的转型,基础和条件都有很大的不同。《王蒙自传》和《活动变人形》中都曾引述河北省南皮县县志记载的一首民谣:
  
  羊巴巴蛋,
   上脚搓,
   俺是你兄弟,
  你是俺哥。
  打壶酒,
  咱俩喝。
  喝醉了,
  打老婆。
  打死(读sa)老婆怎么过?
  有钱的,
  再说个。
  没钱的,
  背上鼓子唱秧歌。
  
  这种“羊巴巴蛋上脚搓”,“打死老婆再说个”的极度贫穷、愚昧、落后、野蛮的生活,读着不能不让人感受到一种心灵的震撼。但这却是近代中国(不仅是北方)农村百姓所过的真实的日子!王锦第或倪吾诚所降生的故乡,不过又多了满眼望去都是白花花的盐碱地于是更穷而已。农民如此,地主怎样?王锦第说:家乡的地主最希望的是让孩子早早吸上鸦片,或者教唆****,让他们早早成亲,这样就可以一辈子不离开乡土,不会受新思潮尤其是革命潮流的影响成为“乱党”了。小说中的倪吾诚,就受母亲之骗吸食鸦片,幸亏一年后发现两腿罗圈才惊醒挣脱出来。其实,也不只是王锦第老家的地主们这样做,即使在北京,一些大户人家、一些旧官僚、大地主家庭又何尝不这样做。话剧《北京人》里不是有个曾文清吗,他原先对生活还是有点想法的,但吸上了鸦片,后来再想离家出走,也不成了,就像鸟儿被剪了羽毛,飞不远了,出走了十天八天还得回来,实际上成了废物一个。老太爷曾皓,最关心的就是保护好那口十几年里已经油漆了上百次的棺材,供他死后享用。剧作家曹禺说,他是观察了好几个大家庭(包括孙毓棠的外祖父家)才在《北京人》里这样写的。可见,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是在腐烂,是在无可挽救地败落,虽然同时也在分化。这就是旧中国的令人痛苦的现实。王锦第或倪吾诚个人总算走出了龙堂村或小说中的陶村,上了大学,还到国外留了三年学,这已是好大的幸运了。但他身上好像还有鬼魂在纠缠似的,使他终于一事无成。
  王锦第或倪吾诚之所以成为“中国的奥勃洛莫夫”,认真分析起来,恐怕有多重原因,也有多重意义。
  首先,王锦第或倪吾诚作为当地首富的独生子,而且又是遗腹子,也像奥勃洛莫夫那样,在地主家庭的娇生惯养中,培养了一种杜勃罗留波夫称做“彻头彻尾的惰性”的毛病。王锦第毕竟是“锦绣门第”的末代子孙。“他从很小年纪起,就养成懒汉习气了,因为有人服侍他,有人给他做事。”于是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造成自己“什么都不能干,不会干”。——这些原来形容奥勃洛莫夫的话,都可以搬用到王锦第或倪吾诚身上。他养成了懒惰的习性。这种习性甚至影响到后来校内的学习,使他容易记住某些表层的东西,放松对事物内在机理的注意。他聪明,然而并不习惯于深入思考。并且还制造出一些说法来为自己的惰性辩护,说什么自己是“起了个五更,赶了个晚集”啦,自己并不懒惰只是客观条件压住了他潜能的发挥啦,等等。而惰性大了,也必然会产生它的伴生物,就是爱幻想。王锦第虽然没有像奥勃洛莫夫那样终生都呆在地主家庭里,却已经像他一样成了一个永远生活在幻想中的人物。在现实中,他这不会干,那不会干;在幻想中,他却是巨人,能够做到一切。直到年近60岁时他还说:他的“人生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开始”(《半生多事》,第10页)。大约在上世纪60年代初,据说北大哲学系曾先后给王锦第派过两个学术助手,希望能帮助他出成果,后来却都是不了了之,无果而终。王锦第这种经常以幻想代替现实的病态心理,就构成了他一生既是悲剧更是喜剧的奇怪特点。在这个意义上,倪吾诚形象也就成为懒惰、好幻想、一事无成的代表,成为这方面的一个典型符号。
  王锦第或倪吾诚之所以成为“中国的奥勃洛莫夫”,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文化上接受了某些传统的迂腐观念的影响,尽管他本人并不自觉。王锦第或倪吾诚长大了是反传统的,但他毕竟出生于诗礼传家的环境中,从小受周围文化气氛的熏陶,不知不觉中又承袭了传统读书人的那套文化观念,认定什么是清高,什么是低俗。比方说,王锦第喜好清谈而蔑视实务,也轻视商人。他虽然当过高级商业学校的校长,然而自己最不会经商,也看不起经商。他宁肯自己进当铺当手表,当礼帽,但不肯开店赚钱。正像《王蒙自传》中所说的:“他对俗务和他最缺少的银钱一万个瞧不起。他说过只要他的潜力发挥出来了,钱算得了什么?”“他极喜欢花钱,却拒绝考虑如何挣钱与还债,更不要说节约与储蓄。”(《半生多事》,第12页)这种公子哥儿习气,常常把他自己家里弄得弹尽粮绝,几乎断炊。在小说《活动变人形》中,作者通过赵尚同之口说:“像你这个样儿如果生活在欧洲、北美、苏俄、日本,不是得活活饿死吗?”中国儒家的文化观念是轻商的。“士农工商”,商在四民中居于末等。儒家讲究“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认为看重“利”的是“小人”,君子好像是耻于言“利”的。这种看法把“义”与“利”简单对立起来,其实是有很大片面性和副作用的。如果有人见利忘义,我们当然必须反对。但“义”与“利”也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不能笼统地耻于谈“利”或不屑于谈“利”。通过自己诚实的劳动得来的“利”,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如果耻于言“利”,最后就可能把“义”也架空而成为一句空话。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中,法家就比较务实,商鞅在秦国很注意实行用“利”作为杠杆来调动各家各户积极性的政策,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老百姓非常欢迎,仅仅十年就让秦国富强起来,做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史记•商君列传》),还出现了吕不韦这样的大商人。汉朝初年也曾出现不少富商巨贾,但稍后独尊儒术,贬抑商业。文、景两代统治者对商人很不放心,下令将富商、侠客及其他“危险人物”,集中迁徙到五陵原上加以管制监督。武帝时更实行盐铁官营,限制商业、手工业的活动。这就跟法家的政策大不相同。所以,即使说传统文化,对经商的态度也是很不一样的。看不起商人,其实并不能体现出什么“清高”。王锦第所接受的,就是这类陈腐或迂腐之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中的倪吾诚形象又是背负着古老文化幽灵的一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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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上述家庭背景和文化背景这两方面的原因外,使倪吾诚或王锦第成为“中国的奥勃洛莫夫”的更重要原因,应该说来自他本身的人生态度与思想性格。这是多重原因中一个决定性的原因。
  倪吾诚或其原型王锦第,都热爱新文化,崇拜欧美,对旧中国的贫穷落后痛心疾首。他也很爱自己的孩子,尽力向他们介绍西方现代生活方式,教育子女不得驼背,天天洗澡,学会吃西餐,注意社交礼貌,这些虽属肤浅,总还算是有益的。他给孩子送礼物,也体现出他性格可爱的方面。问题出在他的生活态度中多了一些轻浮气,少了一份责任感,失去脚踏实地成就事业之志,却听任个人欲望无限蒸腾膨胀。以他对待家庭的态度为例,实在不能算是负责任的。按照小说的描述,倪吾诚与妻子姜静宜的婚姻,是由男女双方经过“相亲”而定下来的,两人同在县城中学读书,两家也都同意结为亲家,婚后一段时间过得相当快乐和谐,倪吾诚还依靠姜家的帮助实现了出国留学的梦想。然而,一旦愿望实现,情况就发生变化。倪吾诚留学回国后不久,逐渐见异思迁,爱结交年轻貌美新派洋派的女性,很舍得在这方面花钱,而对妻儿和全家人的生活开销却不能固定提供,有时甚至整月不给一文钱。自己也常常不回家。他还常用高人一等的“贵族议论贱民的神气”来评论静宜和孩子长针眼一类琐事。这些当然会引发家庭关系的紧张和冲突。有意思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倪吾诚居然想出了安抚妻子的办法:塞给她一颗平时用来领工资的图章,好像自己愿意交出财权,引得姜静宜和全家一时皆大欢喜。直到妻子真到学校去领工资,才发现这是一场戏弄她的骗局(原来领工资的图章早已更换了)。终于激发出姜静宜的极度愤怒,把倪吾诚既让妻子怀孕又要求与她离婚的丑事在宴席上当众公开,使赵尚同在气愤中掴了倪吾诚三个耳光。小说借多声部叙事手法,让性格刻画与情节铺叙变得极为精彩,把倪吾诚侈谈“人道”却愚弄和欺侮弱者、过河拆桥、自私轻浮的人生态度揭示得淋漓尽致。作为小说,《活动变人形》当然会有想象和虚构的成分,作者在《王蒙自传》中就作过声明:“倪吾诚自杀的情节并非父亲的经历。”虽然如此,我们仍应该说:这部作品十分真实地再现了王蒙童年生活中那些“最最沉重的经验”(《半生多事》,第16页)。倪吾诚形象很大程度上可以与生活原型王锦第的作为两相重合。作者在小说的尾声部分也曾喃喃自语:这部书“也许不叫小说,应该叫历史”。王蒙在自传中谈到王锦第时说:“父亲受了龙堂的野蛮、沧州的野蛮的害,他自己也毫不留情地害着人。”(《半生多事》,第27页)又颇带象征意味地说:“他已经没有能力去思索了。正像他这个人,他有伟岸的身躯,几种外语的应付,然而他的腿是罗圈的与细瘦的”,言外之意,他是畸形的,并不能站稳自己的脚跟。在近代接受西方个体本位价值观念的众多新型知识分子中,有的人能够同时吸收传统道德中积极的内容和西方的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地处理个体与集体、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有的人却误解这种思想,将个体本位观念等同于自私自利、仿佛可以任意损害他人利益,因而步入了歧途。小说中的倪吾诚形象,正是从一个特定方面或者说从反面,显示了自己的典型意义。它同样体现了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的艰难与痛苦。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三年前与任继愈先生的一次谈话(查日记,是在2005年7月7日)。那时《王蒙自传》第一部《半生多事》尚未出版。任继愈先生却和我主动谈到了王蒙的父亲王锦第,大约觉得这是个有点趣味的话题。任先生说:王锦第是1952年院系调整时合并到北京大学哲学系的,人很聪明,留过学,去过解放区,喜好清谈,但说起话来有时让人感到大而无当,不着边际。好像他的打算很多,却从未见到有什么成果出来。为人想必很懒散,派助手给他也不起作用。我那时根据《活动变人形》中倪吾诚留给我的印象,接茬聊了几句。那次谈话记在日记中的,却只有很简单的大意。第二年读到正式出版的《王蒙自传》第一部《半生多事》,觉得完全可以与任继愈先生的谈话相互印证。
  这次再与小说《活动变人形》对照着读,就觉得许多地方令人深思。尤其《半生多事》第14页上王蒙说的那段极为沉痛的话,使我震动。王蒙在提到“父亲的最后一招是真正南皮潞灌龙堂的土特产”之后,这样说:
  
  写下这些我无地自容。也许这是王蒙的白痴,也许这是忤逆,是弥天的罪,是胡作非为,哪有一个人五人六能这样书写自己的父母,完全背弃了避讳的准则。是的,书写面对的是真相,必须说出的是真相,负责的也是真相到底真不真。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母亲,我必须说到他们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必须说到从旧中国到新世纪,中国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不论我个人背负着怎样的罪孽,怎样的羞耻和苦痛,我必须诚实和庄严地面对与说出。我愿承担一切此岸的与彼岸的,人间的与道义的,阴间的与历史的责任。如果说出这些会五雷轰顶,就轰我一个人吧。
  
  我作为一个读者,完全支持王蒙这番对历史负责、敢于说出真相的态度,认为这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真正有希望的所在。
   2008年6月4日
  作者系北京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责任编辑: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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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中国的奥勃洛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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