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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南先 文选 ]   

一篇朴实纯真的爱情宣言

◇ 陈南先


  张晓风(1941-)江苏铜山县人,八岁时随父母赴台,是台湾著名的女作家。她是一名散文、戏剧、小说三栖作家,尤以散文创作名世。出版的散文集有《地毯的那一端》《给你,莹莹》《诗诗、晴晴与我》《玉想》《步下红地毯之后》《你还没有爱过》等近二十部。她的散文在海峡两岸的读者群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张晓风的散文创作,无论是就二十世纪的中国散文史而言,还是二十世纪的女性散文发展而言,都是其中不可低估的重要篇章”(楼肇明:《张晓风散文论》)。她的散文创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描写友情、亲情、爱情,抒发她对美好感情的眷恋和向往。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向读者抒发了对朋友的友情,对家人、儿女的亲情,对丈夫的爱情,从而使读者领略其丰富多彩的感情世界。张晓风对于“爱”孜孜不倦的呼唤,使她得到一个“爱心马拉松长跑者”的雅号(公仲、汪义生:《台湾新文学史初编》)。也许爱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吧,张晓风苦心经营的一些爱情篇什,引起了广大读者强烈的心灵共鸣,如《地毯的那一端》《我们》《矛盾篇》系列中的《爱我更多,好吗?》与《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等。本文介绍张晓风描写爱情的名篇之一《一个女人的爱情观》(以下简称《爱情观》),与大家一起分享笔者阅读后的快感。
  《爱情观》全面阐释了张晓风对爱情的看法,全文没有千年不衰的闺阁哀怨,摒弃了传统上常见的海誓山盟式的爱情表白。全篇以朴素而又纯真的语言,几乎全部以“爱一个人就……”的排比句式,一气呵成地架构全文,呈现出洒脱不羁的中国新知识女性的风貌。文章开头就直截了当、开宗明义地写道: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过日子”。
  这种“土气”的“过日子”的爱情观主要有哪些表现呢?
  ……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
  确实,这种朴实的“爱情观”跟以往的才子佳人式的“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大不一样。作者承认“爱会使人变得俗气”,但是“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窃以为爱情还是世俗一点好,人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总不能老是生活在浪漫的幻想之中吧。鲁迅先先在小说《伤逝》中通过涓生之口说道:“人必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须知道,生活中飘荡着“锅碗瓢盆交响曲”,夫妻间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真正懂得爱情的人,也应该懂得生活、热爱生活!
  《爱情观》一文,对女性的爱情心理作了细致的体察,进行了大胆的、无所顾忌的披露,对自己的“另一半”的复杂感情,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述。字里行间充满了女性的柔情蜜意。作者写道: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给你新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想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
  这种矛盾的心情,写得多么细腻、多么传神!真正爱对方,才会那么在乎他(她)、牵挂他(她)。可以说牵挂和被牵挂都是一种幸福。我想普天之下不少人有此同感,尤其正在热恋中的人们会感受更深。
  丈夫在作者心目中是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作者真切地表白道: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惟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读到这段话,笔者不禁想起张晓风在《我们》一文中的一段:“一个丈夫原来竟可以同时是一个温煦的父亲而又是个稚气的儿子;是个忠实的朋友;却又是顶嘴斗气的仇人。元曲里称所爱的人为‘可憎’,实在传神。一个丈夫的确可爱而又可憎,他又好又坏。又完美又无赖。”可谓体验深刻,不刊之论!莫非“男的不坏,女的不爱”这句戏言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验证?抑或“不是冤家不聚头”是普遍真理?其实,生活是矛盾的统一体。尤其在彼此相爱的人中间表现得较为突出。女作家本人不也是如此吗?请看她的“矛盾篇”(之一)——《爱我更多,好吗?》中的一段文字:“爱我,不是因为我美好,这世间原有更多比我美好的人。爱我,不是因为我的智慧,这世间自有数不清的智者。爱我,只因为我是我,有一点好有一点坏有一点痴的我,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我,爱我,只因为我们相遇。”看来,爱情是不需要理由的。
  在《爱情观》中,作者宣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我们》之中有这么一句:“对我而言,当有一天,生命的潮水退尽,当死亡的冷锋自指端寒起,他的手仍是我最愿意握住的,人间最后的余温。”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读到这些文字,读者会情不自禁地感到心灵的震撼!有这么真挚的感情,人生显得是多么的美好,是多么的值得留恋和珍惜啊!我们读到此处,不禁联想到这样的诗句:“死怎能不从容不迫,爱又怎能无动于衷。只要彼此爱过,就是无憾的人生。”(汪国真:《叠纸船的女孩》)爱情的力量真是神奇无比。在《待理》一文中,张晓风说过类似的话:“生命是一项随时可以中止的契约,爱情在最醇美的时候,却可以跨越生死。”怪不得古今中外的爱情名篇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各国文学史上都有许多此类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张晓风还写过一篇散文《爱情篇》。在文中,她如同在《爱情观》中一样,歌颂了一种平实而深远的爱情,把爱情从虚幻缥缈不食人间烟火的空中拉回到人间,请看这段铿锵激越的表白:
  如果相爱的结果使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烟火中的匹夫匹妇,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筹码,我们要合在一起下注。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历来讴歌婚姻,描写爱情的篇章,大都妖媚纤弱,而张晓风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一点刚劲,余光中先生称她的散文风格是“亦秀亦豪”。她“这枝笔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而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有一点刚劲”(《亦秀亦豪的健笔》)。笔者认为这是很中肯的评价。楼肇明先生也说:“身为女作家而于秀雅爽洁细腻之中透露出豪气如虹的阳刚之美、勃勃英气,这在整个中国女性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张晓风散文论》)张晓风在《一个女人的爱情观》中所表现出来的胸襟和文笔来自对女性人格独立的肯定。这种以平实生活消解爱情神话的新取向,得到了不少作家和读者的认同。如大陆著名诗人舒婷的代表作《致橡树》,也可看做是新时期文坛出现的一篇类似的“爱情宣言”。她的诗篇《神女峰》中的名句“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被传诵一时。在大陆文坛的“新市民小说”中,如池莉、张欣笔下的一些篇章中,这种平实的爱情观得到了更为细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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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风虽是位女作家,却能够摆脱女性作家,尤其是一些“小女人散文”作家常有的那种闺秀气、娇骄气。她的文笔无意于妩媚,更不可能走向纤弱。相反,她的文气之旺,笔锋之健,转折之快,比起一般的阳刚型的男作家来,也毫不逊色”(参见余光中:《亦秀亦豪的健笔》)。读张晓风的散文,浮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作者的一双充满了爱的眼睛,萦绕在耳畔的是她对爱的声声呼唤。《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可以看做是张晓风的一篇朴实纯真的爱情宣言。它不愧是作者讴歌爱情,礼赞真情的一篇至情之作。
  
  附: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张晓风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个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这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是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住,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彩。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惟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惟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色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记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我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培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