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3年第5期 ID: 355356

[ 荣维东 文选 ]   

建构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语文课程教学体系

◇ 荣维东

  新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一个极其重要的亮点就是——充分重视了“语言文字运用”。据统计,此次修订稿中“语言文字运用”出现10次之多。其中:导言中4次;“课程性质”中2次;“课程基本理念”中3次;“课程设计思路”中1次。而相关的“语言”一词就出现了43次之多。
  本次语文新课标如此高频次、高力度、全方位地聚焦“语言文字运用”,意义重大。在这个课标中,首次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语言文字运用”;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语文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样一来,长期困扰语文教育的几个重大问题,都有可能因此找到新的突破口,并有望得到好的解决。
  2012年度包括《人民教育》《课程·教材·教法》《语文教学通讯》《小学语文教学》以及一些省的教育杂志纷纷刊文探讨这一亮点。基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将持续升温。我们摘选三篇论文予以述评。
  一、确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性质观
  【评议文章】巢宗祺、施久铭《语文:聚焦“语言文字运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热点问题访谈》,《人民教育》,2012年第6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记者对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组组长巢宗祺的访谈。巢老师针对新修订语文课标就语文课程性质、识字教学、阅读积累、教学偏失等问题对记者做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在文章中,巢宗祺老师着重指出:语文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的特点。根据这一精神,语文教学必须紧扣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在谈话中他指出,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注重作者思想感情的讨论分析,忽视语言文字的运用;注重内容讲深讲透,忽视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注重语言知识的落实,但对语言材料的感悟不够。这些观察和分析都是比较切中当前语文课堂教学实际的。
  然后,针对教师应该如何把握语文课程性质问题,他指出了一些具体路径,比如:从具体语言文字运用现象入手,通过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咀嚼,来探索文本的意蕴;也可以从整体阅读的感悟出发,到语言文字中找出依据;学生学习语文,还应该多下工夫积累词语,学会运用词语进行表达。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生学习如何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实践性课程。学习语文的第一步,工夫应该下在对具体语言材料的积累、品味、感悟上,在对语言材料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再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帮助学生体会、认识语文运用的规律。课程的目标不是落在关于语言、文字的知识系统和学科规律的理论体系上,而是要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实践学会“运用”或者说“驾驭”语言文字这种工具。
  “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十分广泛的,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也包括文学活动。例如,除了日常的交流——听报告或演讲,阅读产品说明,提要求建议等等,还包括实用的语文,文学的阅读、创作和评论等方面。
  他的这个谈话,紧密结合语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危害,提出对策。既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着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我们知道,《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将语文学习的对象定位于“语言文字”,并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种表述将语文课程的主要任务、目标和特点,表述得十分清晰。确定了“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回答了“语文是什么”“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明确了语文学科“所独当其任”那个“任”。
  千百年来,我国的语文教育一直纠结于“义理教育”“语言教育”的双重困境,一直想兼顾两者,但难免顾此失彼。1963年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我国语文学科本体的首次正式确认。在现代学校教育体制中,语文课程区别于其它所有课程的特质就在于它是以“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为根本宗旨。但从我国语文独立设科百年来的历史来看,语文教育的这一根本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所谓的“文以载道”“语文思想教育”“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弘扬人文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人文情怀”“生命教育”等,总是以各种面目出现并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如今,语文再次找回“运用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的定位,实属不易。它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现代语文教育实践经验和教训的产物,也是半个世纪以来一度迷失的语文本体的再次确证与回归。
  联系到新课改以来语文教育中出现的“泛语文”“非语文”“去语文”等不良倾向,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修订稿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定性,无疑给飘飞不定的语文课程一根绳索。而这个课程性质的定性,必将对当今的语文教学中的“虚热肿胀症”起到好的治疗效果。
  然而,这一定性也不能一下子根本扭转语文课程教学的现状。因为,目前的语文教材仍然是“人文话题组元”的,真正基于语言文字训练的语文教材还没有出现;我们的语文教师还沉醉于“诗意语文”“情智语文”“人文语文”上面;我们的阅读教学还是以“教课文”为主,一时还难于实现由“教课文”向“学语言”的转变;我们的语文课程知识中,语用知识还极其匮乏,几近于无;我们的考试评价中,真正基于语言水平的考试评价还没有出现。尽管如此,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起点——这就是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语文课程性质观。
  二、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
  【评议文章】曹明海《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语文教学通讯:小学(C)》,2012年第5期。
  【内容提要】文章从汉母语语言文化的视角,阐述了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原则、策略、路径等问题。
  曹明海教授是我国“语言文化”学派语文的代表人物。这篇文章也延续并坚持了他一贯的学术立场和理论观点。曹教授的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仍洋溢着文化语文的浓重气息。文章提出了两条主路径——   新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一个极其重要的亮点就是——充分重视了“语言文字运用”。据统计,此次修订稿中“语言文字运用”出现10次之多。其中:导言中4次;“课程性质”中2次;“课程基本理念”中3次;“课程设计思路”中1次。而相关的“语言”一词就出现了43次之多。
  本次语文新课标如此高频次、高力度、全方位地聚焦“语言文字运用”,意义重大。在这个课标中,首次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语言文字运用”;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语文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样一来,长期困扰语文教育的几个重大问题,都有可能因此找到新的突破口,并有望得到好的解决。
  2012年度包括《人民教育》《课程·教材·教法》《语文教学通讯》《小学语文教学》以及一些省的教育杂志纷纷刊文探讨这一亮点。基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将持续升温。我们摘选三篇论文予以述评。
  一、确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性质观
  【评议文章】巢宗祺、施久铭《语文:聚焦“语言文字运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热点问题访谈》,《人民教育》,2012年第6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记者对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组组长巢宗祺的访谈。巢老师针对新修订语文课标就语文课程性质、识字教学、阅读积累、教学偏失等问题对记者做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在文章中,巢宗祺老师着重指出:语文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的特点。根据这一精神,语文教学必须紧扣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在谈话中他指出,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注重作者思想感情的讨论分析,忽视语言文字的运用;注重内容讲深讲透,忽视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注重语言知识的落实,但对语言材料的感悟不够。这些观察和分析都是比较切中当前语文课堂教学实际的。
  然后,针对教师应该如何把握语文课程性质问题,他指出了一些具体路径,比如:从具体语言文字运用现象入手,通过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咀嚼,来探索文本的意蕴;也可以从整体阅读的感悟出发,到语言文字中找出依据;学生学习语文,还应该多下工夫积累词语,学会运用词语进行表达。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生学习如何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实践性课程。学习语文的第一步,工夫应该下在对具体语言材料的积累、品味、感悟上,在对语言材料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再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帮助学生体会、认识语文运用的规律。课程的目标不是落在关于语言、文字的知识系统和学科规律的理论体系上,而是要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实践学会“运用”或者说“驾驭”语言文字这种工具。
  “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十分广泛的,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也包括文学活动。例如,除了日常的交流——听报告或演讲,阅读产品说明,提要求建议等等,还包括实用的语文,文学的阅读、创作和评论等方面。
  他的这个谈话,紧密结合语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危害,提出对策。既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着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我们知道,《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将语文学习的对象定位于“语言文字”,并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种表述将语文课程的主要任务、目标和特点,表述得十分清晰。确定了“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回答了“语文是什么”“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明确了语文学科“所独当其任”那个“任”。
  千百年来,我国的语文教育一直纠结于“义理教育”“语言教育”的双重困境,一直想兼顾两者,但难免顾此失彼。1963年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我国语文学科本体的首次正式确认。在现代学校教育体制中,语文课程区别于其它所有课程的特质就在于它是以“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为根本宗旨。但从我国语文独立设科百年来的历史来看,语文教育的这一根本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所谓的“文以载道”“语文思想教育”“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弘扬人文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人文情怀”“生命教育”等,总是以各种面目出现并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如今,语文再次找回“运用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的定位,实属不易。它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现代语文教育实践经验和教训的产物,也是半个世纪以来一度迷失的语文本体的再次确证与回归。
  联系到新课改以来语文教育中出现的“泛语文”“非语文”“去语文”等不良倾向,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修订稿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定性,无疑给飘飞不定的语文课程一根绳索。而这个课程性质的定性,必将对当今的语文教学中的“虚热肿胀症”起到好的治疗效果。
  然而,这一定性也不能一下子根本扭转语文课程教学的现状。因为,目前的语文教材仍然是“人文话题组元”的,真正基于语言文字训练的语文教材还没有出现;我们的语文教师还沉醉于“诗意语文”“情智语文”“人文语文”上面;我们的阅读教学还是以“教课文”为主,一时还难于实现由“教课文”向“学语言”的转变;我们的语文课程知识中,语用知识还极其匮乏,几近于无;我们的考试评价中,真正基于语言水平的考试评价还没有出现。尽管如此,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起点——这就是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语文课程性质观。
  二、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
  【评议文章】曹明海《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语文教学通讯:小学(C)》,2012年第5期。
  【内容提要】文章从汉母语语言文化的视角,阐述了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原则、策略、路径等问题。
  曹明海教授是我国“语言文化”学派语文的代表人物。这篇文章也延续并坚持了他一贯的学术立场和理论观点。曹教授的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仍洋溢着文化语文的浓重气息。文章提出了两条主路径——   新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一个极其重要的亮点就是——充分重视了“语言文字运用”。据统计,此次修订稿中“语言文字运用”出现10次之多。其中:导言中4次;“课程性质”中2次;“课程基本理念”中3次;“课程设计思路”中1次。而相关的“语言”一词就出现了43次之多。
  本次语文新课标如此高频次、高力度、全方位地聚焦“语言文字运用”,意义重大。在这个课标中,首次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语言文字运用”;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语文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样一来,长期困扰语文教育的几个重大问题,都有可能因此找到新的突破口,并有望得到好的解决。
  2012年度包括《人民教育》《课程·教材·教法》《语文教学通讯》《小学语文教学》以及一些省的教育杂志纷纷刊文探讨这一亮点。基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将持续升温。我们摘选三篇论文予以述评。
  一、确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性质观
  【评议文章】巢宗祺、施久铭《语文:聚焦“语言文字运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热点问题访谈》,《人民教育》,2012年第6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记者对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组组长巢宗祺的访谈。巢老师针对新修订语文课标就语文课程性质、识字教学、阅读积累、教学偏失等问题对记者做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在文章中,巢宗祺老师着重指出:语文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的特点。根据这一精神,语文教学必须紧扣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在谈话中他指出,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注重作者思想感情的讨论分析,忽视语言文字的运用;注重内容讲深讲透,忽视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注重语言知识的落实,但对语言材料的感悟不够。这些观察和分析都是比较切中当前语文课堂教学实际的。
  然后,针对教师应该如何把握语文课程性质问题,他指出了一些具体路径,比如:从具体语言文字运用现象入手,通过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咀嚼,来探索文本的意蕴;也可以从整体阅读的感悟出发,到语言文字中找出依据;学生学习语文,还应该多下工夫积累词语,学会运用词语进行表达。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生学习如何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实践性课程。学习语文的第一步,工夫应该下在对具体语言材料的积累、品味、感悟上,在对语言材料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再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帮助学生体会、认识语文运用的规律。课程的目标不是落在关于语言、文字的知识系统和学科规律的理论体系上,而是要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实践学会“运用”或者说“驾驭”语言文字这种工具。
  “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十分广泛的,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也包括文学活动。例如,除了日常的交流——听报告或演讲,阅读产品说明,提要求建议等等,还包括实用的语文,文学的阅读、创作和评论等方面。
  他的这个谈话,紧密结合语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危害,提出对策。既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着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我们知道,《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稿)将语文学习的对象定位于“语言文字”,并强调“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种表述将语文课程的主要任务、目标和特点,表述得十分清晰。确定了“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回答了“语文是什么”“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明确了语文学科“所独当其任”那个“任”。
  千百年来,我国的语文教育一直纠结于“义理教育”“语言教育”的双重困境,一直想兼顾两者,但难免顾此失彼。1963年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语文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我国语文学科本体的首次正式确认。在现代学校教育体制中,语文课程区别于其它所有课程的特质就在于它是以“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为根本宗旨。但从我国语文独立设科百年来的历史来看,语文教育的这一根本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所谓的“文以载道”“语文思想教育”“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弘扬人文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人文情怀”“生命教育”等,总是以各种面目出现并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如今,语文再次找回“运用语言文字”这一学科本体的定位,实属不易。它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现代语文教育实践经验和教训的产物,也是半个世纪以来一度迷失的语文本体的再次确证与回归。
  联系到新课改以来语文教育中出现的“泛语文”“非语文”“去语文”等不良倾向,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修订稿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定性,无疑给飘飞不定的语文课程一根绳索。而这个课程性质的定性,必将对当今的语文教学中的“虚热肿胀症”起到好的治疗效果。
  然而,这一定性也不能一下子根本扭转语文课程教学的现状。因为,目前的语文教材仍然是“人文话题组元”的,真正基于语言文字训练的语文教材还没有出现;我们的语文教师还沉醉于“诗意语文”“情智语文”“人文语文”上面;我们的阅读教学还是以“教课文”为主,一时还难于实现由“教课文”向“学语言”的转变;我们的语文课程知识中,语用知识还极其匮乏,几近于无;我们的考试评价中,真正基于语言水平的考试评价还没有出现。尽管如此,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起点——这就是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语文课程性质观。
  二、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
  【评议文章】曹明海《树立“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观——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语文教学通讯:小学(C)》,2012年第5期。
  【内容提要】文章从汉母语语言文化的视角,阐述了基于“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原则、策略、路径等问题。
  曹明海教授是我国“语言文化”学派语文的代表人物。这篇文章也延续并坚持了他一贯的学术立场和理论观点。曹教授的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仍洋溢着文化语文的浓重气息。文章提出了两条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