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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悲剧

◇ 刘 丽


  摘 要:老舍小说《离婚》中刻画了两组女性人物形象:一组是生命被男权中心社会肆意践踏,生命意识淡化乃至沦丧的旧女性;一组是女性生命意识在生存与精神压迫的双重困境中突围、挣扎着醒来的新女性。在因袭了几千年的封建旧道德与占据垄断地位的男权文化的压迫下,她们无一例外地面临着人生悲剧——前者背负沉重的生命之枷以致被侮辱被损害;后者虽然发现了自我,并勇敢地踏上寻找自我的征程,却以失败而告终。
  关键词:《离婚》 生命意识 旧女性 新女性 困境 悲剧
  
  离婚,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旧中国,意味着对原有社会秩序的背离,是一种反常,一个例外,一次越轨。老舍创作于一九三三年的长篇小说《离婚》,刻画了几对夫妻非正常却无奈的矛盾婚姻状态:老李与太太近在咫尺却毫无情感沟通的可能;张大哥与张大嫂一出场就为他人的婚事做嫁衣,他俩却自始至终不谈及爱情;自由恋爱结婚的马先生与马少奶奶的婚姻以失败而告终;吴先生借口没有子嗣而到底纳了妾;邱先生与邱太太貌合神离,邱先生在外面有了人;孙太太无止境地为孙先生生育孩子,成为延续孙家“香火”的工具……每个家庭似乎都面临着崩溃与解体的必然态势,可两个人偏偏又苟且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而不能断然分开。在这种矛盾的境况中,处于被动地位的是女性。传统婚姻中的主婚权属于父母,婚姻最直接的目的是生育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其规则是包办、买卖、男主女从;而平等、自主、以爱情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只能是女性的一个理想。小说《离婚》里,最终没有一个女子能离成婚,不论是生命意识已沦丧的旧女性,还是生命意识挣扎着醒来的新女性。封建旧礼教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伪道学的紧箍咒,把她们箍得死死的。她们还没有完全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人的个性自由品格以及独立自由的现代人格意识仍然没有确立。在黑暗的社会现实中,她们别无选择,无一例外地面临着生存与精神的双重困境和无法避免的人生悲剧。
  
  一、《离婚》中的两类女性
  
  “生命意识,是一种观照自身生命后产生的对生命的个体性以及生存、发展的感悟。它包括个性认识、情爱意识等。愉悦与憎恶、欢欣与痛苦都是它的外在情感表现:生命意识的苏醒是使人类的生存摆脱束缚、获得自由的先决条件。”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生命意识”这个概念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并不新鲜。“人的解放”的提出和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等现代哲学思潮直接把“生命”的问题摆在当时的知识分子面前,鲁迅、冰心、茅盾、王统照、庐隐等作家纷纷在作品中探讨人的生存价值;而对女性生命意识尤为关注的,则是老舍。
  1.生命意识淡化乃至沦丧的旧女性。在《离婚》里,以张大嫂、李太太、吴太太、孙太太、十三妹为代表的一组旧派妇女身上,独立生存意识不复存在,女性沦落成男人的奴仆与附属性存在。传承千年的“夫为妻纲”,使她们安于现状,绝对服从于丈夫。这群旧女性虽然生活在宣扬个性解放的“五四”运动之后,可她们的女性生命意识仍然被践踏在尘埃里,尚未浮出历史地表。
  婚姻是神圣的契约,是灵与肉的双重结合,它的根基在于两性情感契合的爱情。在婚姻中,做妻子的首先应该是“人”,其次才是“女人”。《离婚》中的旧女性显然无从意识到这一点。生活在男权文化以及专制暴力的桎梏下,依附性的存在是她们无法抗拒的命运,因而也无从赢得在历史中言说的话语权,消极地自生自灭而不为人注意。如始终看丈夫眼色行事的张大嫂,是张家永远的“仆人” :“一切家事都是张大嫂的。”在张大嫂身上,只能看到一个被奴化的灵魂,永无完结地机械地劳作。
  李太太是典型的旧式妇女打扮:毫无美感的小辫,小脚,文盲也并不想识字。她身上有女儿性、母性,唯独没有妻性。老李有意与她培养感情,念小说给她听,她却没有任何反应,她的被动与不觉悟,使她与丈夫的距离越来越远。
  其他如吴太太不满丈夫的纳妾行为,老李、邱太太建议她离婚时,她反驳道,离婚,吃谁去?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不得不依赖丈夫而生存。孙太太是小说中一直未出场的“生育机器”,十三妹是被辗转卖过多次的妓女……所有这些旧式妇女,没有认识到她们作为女性个体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因而不敢也没有能力在否定婚姻的决绝中反抗旧制度,甚至连试一下的勇气都没有,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低至极点的生存观念而使婚姻苟延残喘。
  2.生命意识挣扎着醒来的新女性。何谓新女性?金仲华认为:“新型的妇女不是以幸福的结婚作为浪漫史终结的纯真少女,也不是因丈夫或自己的不是而被遗弃了的妇人,更不是悲叹着青春不幸独守空闺的寡妇,她是立足在职业工作的场所,经过社会人群中长久的锻炼,境遇的颠簸并不能使她嗟怨,命运的嘲弄更不能使她屈服。她有着四种基本的特质:能动、反抗、果敢、决断。这四种特质是她在生存斗争的场所中养成的。”
  依此标准,马少奶奶、邱太太、张秀真、音乐教员是这类女性的代表。而马少奶奶正是老李向往的那点“诗意”,接近自然,具有亲和力,同时骨子里透出一股与社会抗争的韧劲。她真诚地追求自由恋爱,并大胆地反抗旧礼教,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于不顾,跟家庭教师私奔,再不曾回去过。“五四”时代的“个性解放”、“人道主义”的大旗,吸引着一批女性勇敢地走出家庭,背叛传统角色,使人的生存价值回到人本身。女性生命意识的觉醒,在马少奶奶身上开始挣扎着出现。她认为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天经地义之事,自己没有错,也无须回去求情。她不但已享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经济独立权利与受教育权利,而且不再受到包办婚姻的戕害。但她的反抗是有限的。丈夫与音乐教员同居后出走,她因为学识有限,只能靠微薄的房租度日;当丈夫回来后,她妥协于原有的婚姻状态。
  邱太太自恃大学毕业标榜个性、清高,结婚后钻进一群旧式太太圈子里拨弄家长里短,飞短流长。针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旧道德,她声严厉色:“我也没儿子,我也极愿意得个小孩,可是结婚这么几年也没有过喜,没有就没有吧,我才不在乎!我知道邱先生也盼着有个小孩,可是他,他连对我皱下眉也不敢!”她极力劝说吴太太离婚,但是得知自己的丈夫另结新欢却惊慌失措,为求得婚姻的最低保障丧失了女性的全部尊严。她没有反叛传统的勇气,不像马少奶奶那样争取过、失败过,爱过、恨过,仍然认真地对待生命;恪守妇道,是她颠扑不破的真理,依靠丈夫活下去,是她食古不化的终生教条。
  十八岁的高中生张秀真,傲慢、天真、虚荣,脑子里只有电影世界里的浪漫情事:搂抱,亲吻。多年以后,她将是第二个邱太太。与马先生私奔的音乐教员有工作,回来后的结局是被无情地抛弃。
  这些新女性仍然停留在向外寻求生活力量和勇气的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她们仍旧局限于男性世界的存在,真正独立生存的力量和勇气极其有限,而独立的思考和合理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只能是一种理想”。
  
  二、女性面临的双重困境
  
  女性面临的困境有两个层面:一是生存困境,处在显性存在的层面;二是精神困境,虽然是隐形存在的层面,却比前者的影响更持久。
  1.显性存在的生存困境。几千年来,男性拥有的绝对话语霸权,使女性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被剥夺了话语权。女性只相当于男性的一件物品与器具,可以随意驱使与买卖。男人想把女人囚禁于室,妇女就得裹成三寸金莲,丝毫不认为这是摧残妇女身心、有悖于人性的行为。
  《离婚》中的旧女性基本上都是小脚,她们的小脚走不出“家”的大门,在这里,“家”被赋予了“枷”的含义,她们一出生,便背负着沉重的生命之枷,踽踽而行。“‘缠足’是将妇女禁锢于封建家庭的一种手段是毫无疑问的,清代的《女儿经》说得很明白:‘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也是十九世纪的西方人记录了裹足给中国妇女带来的痛苦:‘裹脚时失去一两个脚趾是很正常的事……人们从中国人家门前路过时,常常能听到在裹脚的女孩的悲惨呼号。’”女性的悲剧命运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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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社会妇女无名无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身上负载着过多的女儿性与母性,却缺乏最重要的妻性。畸形的小脚让她们绝缘于公共领域,丧失了在公共空间言说的权利,甚至丧失了言说的欲望,只能沉浸于狭窄的小家庭圈子,机械地对付着日常的一切琐屑,享受不到爱情、婚姻的乐趣,麻木而认命。鲁迅一针见血地指出:“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
  “女儿性”话语的背后是“绝对服从封建家长”的传统理念,“妻性”则是男女平等的标志。《离婚》中的老李想改造太太的旧观念,带她出入市场、走上社会、给她念小说、让她独立拿主意,培养她的自我意识,可是太太无动于衷。她认命于包办的婚姻,与丈夫在情感上欠缺沟通,在丈夫眼里,“她似乎只是孩子的妈”,“只是父母的儿媳妇”。
  在封建婚姻的过程中,女性既受外力的压抑,同时也自我压抑,所以处处低三下四。已婚女性存在的意义就在儿子身上,这就严重地缩小了她作为“人”存在的意义;母性实际上是异化了,爱儿子就是保自己,有了儿子才能“天月相终始”。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本来是有妻性的,是高度重视两性关系的,只是为了保住这一关系,她才不得不强化她的母性,一直强化到高于妻性的地步。看来,手段的重要性超过了目的。
  2.隐性存在的精神困境。最先觉醒的人往往是最痛苦的人。新女性放了足,受过教育,开始反思自己生命意义的价值何在,追求美好的爱情与生活。可是她们面临更多的精神危机。首先,在社会上工作,必须得到男性的认同与接纳。社会规范、纲常伦理与法律,是男权社会约定俗成或制定并为男权社会服务的,女性即使能在社会上工作,仍难避免受到歧视。新女性读书识字的终极目的仍被视为将来更好地“相夫教子”,或是作为找到一个“上等”丈夫的筹码。如对于读高中的张秀真,作为一家之长的张大哥认为:“女儿十八了,该定亲了。出了高中入大学,一点用处没有。只是费钱。还有二年毕业,二十;四年大学,二十四;再作二年事——大学毕业不作二年事对不起那些学费——二十六。二十六!姑娘就别过二十五!过了二十五,天好,没人要,除非给续弦!赶紧选个小人儿,高中一毕业,去她的,别耍玄虚!”张大哥是社会的中坚分子,他的话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男子读书为了光宗耀祖,女子求学纯是为了选婿多份“陪嫁”。新女性为了争取“人”的权利,往往是一路败北,丢盔弃甲。无论她们怎样努力,也颠覆不了几千年的男性中心地位。“中国的封建体制是一种有性别的体制,即是一种父权体制(patriarchy),男人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上,都比妇女拥有大得多的权力”。新女性为了爱情离家出走,却往往陷入另一个组织——丈夫的家庭,但是真爱难寻,新生的家庭并不容易稳固。封建残余思想把犀利的矛头对准了女性一个人,她们的道路走得更其艰难。出走后的女性为寻找不到理想的精神家园与归宿而左右失据,她们对理想世界如何重构充满了迷茫、困惑与焦虑。
  
  三、女性不可避免的人生悲剧
  
  以上分析了两类女性惨烈的生存本相,在二十世纪初叶这种新旧交替的时代,她们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个人的人生悲剧。《离婚》里,旧女性不能参与到公共领域,没有言说权、独立的经济权;身上充满了奴性。她们把存在的都当成是合理的,安于现状,逆来顺受。“无论这些女性人生阶段有什么变化,身份角色有什么不同,她们都在一生完成着一个生命被扼杀的故事,这是一种从欲望到情感到意志到思想的全面扼杀,而且这种扼杀不是明显的令人震惊的伤害事件,而是在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里进行的。……在丈夫所给予的生活范围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地走着自己的悲剧人生。”
  男权压迫女性肆无忌惮,是对于不觉醒的旧女性而言;而生命意识觉醒后的女性的悲剧却在于:她们发现了自我,认识到自己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与不公正的社会制度有关,极力寻找自我,企图得到自我认同,却无法找到出路。她们的悲剧主要源于:第一,她们自身的认识:只局限于个体生命的奋斗。任何个体都必须在群体中生活,才可能生存下来,发展起来。以她们的身份、经历而言,还没有能力认识到个体力量是有限的,而对抗男权、反抗不平等社会制度的力量在广大民众中间。个人思想上的局限性构成她们悲剧的必然性。第二,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只要女性在经济上一日不独立,她们在社会上就一日得不到与男性平起平坐的地位。而要求得经济上的独立,女性就必须走出家门,在社会上工作。但是女性要想“抛头露面”在社会上行事,必须在得到社会认可的前提下才行得通。自古以来的伦理道德,是男权社会建立起来并为男权统治服务的,所以女性工作的性质,多限于花瓶之类。第三,在新女性身上,还渗透着一种深刻的多重悲哀:她们没有自由,是一种老大民族滞钝的文化心理使然。除了政治与经济上的改革外,还必须来一场文化心理革命,彻底革除几千年来的民族痼疾,而且要使它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完成。老舍有一句名言:“人生在某种文化下,不是被它——文化——管辖死,便是因反抗它而死。在人类的任何文化下,也没有多少‘自由’。”文化不但可以压死一个人,也可以压死一个民族。
  中国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俗而不是政治。旧的伦理观念尚未完全抛却,而新的价值标准又未建立。摆脱了物质依附的女性在精神上却没有完全独立,她们的出路在于:放下狭隘的爱情而融入广阔的现实生活,因为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即使如此,新女性的反抗使人们对于“人的发现”与“女性的发现”的认识,加快了历史进程,由此引发的思考与意义是意味深长的。
  几千年封建体制造成的男尊女卑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影响着妇女解放的进程。毛泽东在一九二六年撰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中国妇女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的著名论断,进而指出实现阶级解放和社会发展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革命运动,把阶级的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与旧社会争夺做“人”的权利,进而争夺作为女性生存的权利,这样,女性的“人”性才会受到重视,“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才能赢得在公共空间言说的话语权利。在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下,女性最迫切、最敏感的要求是人性解放、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使“人”的价值回到人本身,彻底废除落后的非人的伦理观,树立先进的合理的伦理观。显然,这是一项沉重而缓慢的工程。
  (责任编辑:赵红玉 )
  
  作者简介:刘丽,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代文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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