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王维《观猎》是唐诗名篇,论者多从五律写作角度鉴赏其艺术手法,如清代沈德潜《唐诗别裁》评价:“章法、句法、字法俱臻绝顶,盛唐诗中亦不多见。”但“观猎”这一文学题材的特殊性何在?王维处理“观猎”题材的匠心何在?这些问题尚较少有人关注,兹予以探讨。
田猎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成为一种制度。郑玄《礼记注》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田猎的目的在于取兽,以供祭祀庖厨之用。在贵族阶层,田猎制度又经常演变为大型游乐活动,所以《老子》告诫:“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执行制度与纵情游乐,是田猎者最重要的两大精神追求。
田猎是盛大活动,具有观赏性。《诗经》中的《叔于田》和《大叔于田》两篇,写了田猎的壮观场面,宋代苏轼在《江城子·密州出猎》中就借鉴《叔于田》所描绘的“巷无人居”景象,而化出“为报倾城随太守”这一名句。
从两汉到魏晋,文人主要用大赋这种体式来描述田猎,并形成文学传统。《文选》设立“田猎赋”,收录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扬雄《羽猎赋》《长杨赋》、潘岳《射雉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另一方面,《文选》于诗则未设立“田猎”一类,这又说明大致到南北朝时期,文人尚不习惯于用诗体来表现田猎题材。
唐代文人用诗体写田猎题材就比较普遍,即以“观猎”而言,除了王维的这首,李白、张祜、韦庄的同题之作也都有名。其中,张祜《观猎》诗曾被白居易拿来与王维的同题之作相提并论,成为诗坛佳话,如《云溪友议》所载:“白公曰:张三作《猎诗》,以较王右丞,予未敢优劣也。”可以说,《观猎》诗出现并足以成类,是唐诗的一大亮点,由此自宋至清不断延续,形成深远的诗歌创作传统。在历代观猎类诗作中,王维的这首向来最受推崇。
由于王维《观猎》诗写作背景不明,从理论上说,我们既可以将其理解成没有事实凭据的习作,也可以理解为实有其事。宋代蜀地刻本《王摩诘文集》将《观猎》归入“游览类”,这说明宋代人倾向于认为该诗是写某次实际观猎经历的,我们也可以照此理解。
将军带领部队出猎,作为唐代常规的军事演习活动,是对汉代以来校猎制度的继承。文人一般不直接参与狩猎活动,但经常会受邀旁观行猎过程,李白、张祜写《观猎》,大致就属于这种情况。不过,王维这次观看的行猎活动有些特殊。从“将军猎渭城”看,出猎部队的驻扎地与帝都长安城距离颇近,应该是守护京城的卫戍军队,而“还归细柳营”似也可印证这一点。京城卫戍部队的将领出猎,在皇位争夺激烈的唐代,是最高统治者必然会提防和监督的军事行动。王维为什么随同观看?王维成长于佛教氛围浓厚的家庭,生平也虔诚向佛,如果仅仅作为知名文人被邀请,他应该不会去观看残忍的杀生场面。那么只有另外一种可能,即这次观猎是王维的职责所在。根据王维在朝为官的情况,只有任监察御史时负有监督这场军事出猎活动的职责。因此,这首诗应是王维任监察御史期间,履行观猎公务后写给将军看的。陶文鹏先生认为这首诗大约是开元二十六年王维自河西返回京都任监察御史期间写成(《王维(观猎)诗赏析》,《名作欣赏》2012年第19期)。
理解这首诗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王维为什么一定要将观猎活动写成诗呢?这大概是出于应酬的需要。王维观猎既然是在执行监察公务,那么就必然会向朝廷汇报将军行猎情况,这是需要保密的文字材料,也正是将军所关心的内容。一般地说,将军会通过各种方式笼络监察者争取好的评价,了解相关信息,以防上递朝廷的报告出现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而王维的这首《观猎》诗,就是以暗示的方式对将军所关心的问题作了答复。可以想象,将军看到“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两句,会大为放心。新丰自汉代以来一直是出产美酒的地方,一般而言,也是将军渭城行猎之后宴聚的好场所。“忽过新丰市”表明,将军十分廉洁,在行猎之后并未挥霍军费贪图享乐大肆饮宴。细柳营是周亚夫的军营,这位汉代名将以严守规矩而著称。“还归细柳营”表明,将军行猎后并未绕道去任何地方,而是严于律己直接返回军营,因而绝无从事政治阴谋的嫌疑。当然,将军看到“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后,将更为开心。“射雕”二字,典出《北齐书·斛律光传》:斛律光与世宗在洹桥校猎时,看见一只大雕云表飞飚,引弓射之,正中其颈,因此获得“射雕手”的美誉。这首诗的末两句意在奉承,是说将军在这次校猎中,成就了如历史人物斛律光一般的英名;而有这样勇武将军的护卫,大唐江山自然会平安无事。
王维《观猎》的超胜之处,主要体现为题材处理与众不同,这里我们援引李白和韦庄的同题诗作比较说明。李白《观猎》为:“太守耀清威,乘闲弄晚辉。江沙横猎骑,山火绕行围。箭逐云鸿落,鹰随月兔飞。不知白日暮,欢赏夜方归。”韦庄《观猎》为:“苑墙东畔欲斜晖,傍苑穿花兔正肥。公子喜逢朝罢日,将军夸换战时衣。鹘翻锦翅云中落,犬带金铃草上飞。直待四郊高鸟尽,掉鞍齐向国门归。”
李白和韦庄《观猎》诗在题材处理上的共同倾向是:都正面描写了行猎的场面,既宏观描写了群猎的壮观场面;也具体展示了“雁(鸿)落”这一具体意象,用以突出行猎者射技的高超。相较而言,王维的《观猎》可谓不落俗套,一则该诗重点突出了将军个人行猎的威武,基本上没有涉及其他行猎者;二则诗对行猎场面不作正面描写,未出现类似于“雁(鸿)落”的意象。那么王维这样处理观猎题材,可能会出于什么特别的考虑呢?
王维向佛这一点,应该会对其《观猎》诗的写作产生较大影响。按照向佛者的认知,行猎是残忍的杀生行为。王维对于行猎场面,应该有不忍观看之心,但出于公务又不得已而为之。这自然导致了一种写作困境:从朝廷公务的角度来理解,对将军出猎这一恪尽职守的军事行动,诗人无疑应该着笔予以赞美;但以诗人的文化信仰来衡量,行猎的杀生场面又目不忍睹,不宜写诗去宣扬;这显然是一对矛盾。如何完成写作任务而又不违心愿,这考验着诗人的智慧。
我们设想,也许王维曾试图按照一般套路来写这首《观猎》,但无论是宏观描写群猎的壮观场面,还是具体描写“雁(鸿)落”的景象,只要是出于表扬的态度,都难免有鼓励杀生之嫌;这样写无疑与自己的文化信仰相悖,诗自然也就成了违心之作。于是诗人选择了另外一种写作路径:出于官场应酬的需要,诗人以最谨慎的态度,只去赞扬将军个人行猎的飒爽英姿与严于律己的品格,而不渲染群猎场面的壮观;同时,诗人也避免正面描写行猎的动作与收获。
从这个角度看,诗人之将“风劲角弓鸣”放在首句,而把“将军猎渭城”置于次句,与其说是在故意追求“突兀”的艺术效果,不如说是在表明一种姿态:自己并不想在诗中正视将军行猎的杀生场面,而着意于渲染将军行猎的紧张氛围。诗的前四旬,实际上是看不到猎物的行猎图,角弓指向什么,鹰眼在捕捉什么,快马在追逐什么,诗人都略去不写。
通观后四句,也只有“射雕”一词指明了猎物,但诗人通过“回看”二字过滤掉“射雕”的现场感,又加上一个“处”字将“射雕”的动作转移成指示场所的名词,从而将猎杀的意味淡化到几无痕迹。
可以说,王维虽以“观猎”为诗题,但实际上没有直接写猎杀场面,只渲染了将军行猎的氛围,以及描写将军行猎后的精神状态。诗作在题材处理方面,较好地回避了自己的心理障碍,而达到了“避实就虚”的艺术效果。
四
姚合《极玄集》选录了王维《观猎》,韦庄《又玄集》承之,说明这首诗在中晚唐时期已被公认为具有“玄妙”的艺术境界。那么,王维《观猎》为什么会被姚合视为“极玄”呢?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探讨的。
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曾评价张祜《观猎》诗可与王维同题诗媲美,这事轰动一时。姚合编《极玄集》,在白居易评张祜《观猎》诗之后不久,于此事必然知晓。如果姚合对张祜《观猎》诗有印象,那么他在阅读王维别集时,就难免会去比较一下张诗与王诗的得失,从而对王维《观猎》诗的艺术造诣作细心体味。很可能,这就是王维《观猎》进入《极玄集》的外因。若姚合将王、张的《观猎》作比较,结果会如何呢?姚合应该能很容易地判断出这两首诗具有不同的风格,如清代施闰章《蠖斋诗话》所指出的:
白尚书以祜《观猎诗》,谓张三较王右丞未敢优劣,似尚非笃论。祜诗曰:“晓出禁城东,分围浅草中。红旗开向日,白马骤迎风。背手抽金镞,翻身控角弓。万人齐指处,一雁落寒空。”细读之,与右丞气象全别。
张祜诗主要写狩猎的动态,用了“出”“围”“开”“迎”“背手”“翻身”“抽”“控”“指”“落”等许多动态语词,将猎者的形象写得生动鲜明。这当然是一首成功的观猎诗,但与王维诗相比,不免流入俗套。王维诗用了“劲”“鸣”“枯”“疾”“尽”“轻”“平”等静态语词,将打猎的场景写得意味深长。以动写动易,以静写动难。以“玄”的标准权衡,王维《观猎》诗显然胜出张祜同题诗一筹。
另一方面,姚合从诸多作品中将《观猎》选人《极玄集》,说明在他看来,此诗在王维的集子里也具有特殊意义。从题名看,诗人通常会将《观猎》白描成一幅图画。由此可以确定,《观猎》诗的特殊意义是相对于王维“诗情如画”类作品而言的。王维绝大多数“诗情如画”类的作品,都是以宁静的心态描写美妙的自然风光,可谓之“以静写静”,这是王维写景诗的基本特点。《观猎》诗则“以静写动”,图画的意思能让人感觉到但并不完整,诗人以多种轻妙的感觉将零散的画意遮蔽掉,使之若隐若现,这大致也是该诗堪称“极玄”的地方。
可以说,王维《观猎》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古代田猎制度的文化精神,贯彻了应酬而不违本心的原则,并以高超技巧营造出了“避虚就实”“以静写动”的艺术境界,确是唐诗中的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