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为“黎民”和“百姓”是一回事,其实不然。
“民”字义训为瞑、盲、冥,都含有恶意。《说文解字》:“民,众萌也。”所以“民”的本意是奴隶。但文字发展到小篆,已经看不到汉字原来的形象了,汉以后把“民”引申为被统治的人。
直到春秋时期,“民”的地位仍然很低,属于一百个氏族的人统称“百姓”。蚩尤被黄、炎、夷三族打败后,战争中的俘虏称为民、黎、苗,因俘虏中以黎族为多数,故又称作“黎民”。“黎民”被俘后就成了“百姓”的奴隶。为了防止奴隶逃跑,或给他们穿上木靴再加上锁,或用锥子刺瞎他们一只眼睛,使之成为终生奴隶。
古书中称“百姓”“黎民”与“苗民”,显然是有贵贱之分的。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养黎民,实际上是用刑法强迫苗民和黎民耕种来养活百姓。在上古社会,“百姓”与“黎民”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