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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荷花本身”是绝对不可能的

◇ 杨 朴


  荷花的自然美与艺术美
  
  《回到“荷花”本身——论〈荷塘月色〉的审美意蕴兼与杨朴先生商榷》(《名作欣赏》2005年第10期)针对我的《美人幻梦的置换变形——〈荷塘月色〉的精神分析》(《文学评论》2004年第2期,《名作欣赏》2005年第12期转载)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认为我的《荷塘月色》的分析离开了文本,是在“自说自话”;二是主张回到《荷塘月色》文本去看《荷塘月色》的审美意蕴。姜源傅先生的这两个问题其实是来源于一个观点的:欣赏《荷塘月色》就是要完全地依照《荷塘月色》所描写的“荷花”去进行审美感受,而不要欣赏者作任何的生发、想象和联想,如果欣赏者做了生发、想象和联想,就是离开了文本的“先入为主”的“完全的自说自话”;而姜源傅先生的回到文本就是要从《荷塘月色》“回到荷花本身”,从文学欣赏的角度说就是要从作家的艺术文本回到描写的自然对象。姜源傅先生认为,朱自清写荷塘就是写“现实之景”,“朱先生之所以要游荷塘,依他自己说,是要通过实地观赏,来验证一下自己的这种猜想”(“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了吧”)。姜源傅先生是从实际的荷塘来解释《荷塘月色》的审美意义的。姜源傅先生进一步解释说:“荷花表现出来的完全是它本身的自然美,正是在自然美这个维度上,荷塘月色浑然一体。作者完全是通过对这种自然美的欣赏而得到一种精神上的净化的。”姜源傅先生唯恐我们不理解荷花的自然美,还特别地给我们查阅和引录了《辞海》“荷”的条目。在姜源傅先生看来,回到《荷塘月色》的文本和回到荷花本身是一回事。然而,姜源傅先生和我商榷文章的主要问题也正是出在这里。
  归结起来,姜源傅先生商榷文章的主要问题是:把“回到荷花本身”当成了回到《荷塘月色》本身;把朱自清情感象征符号的荷花当成了朱自清对自然形象荷花的真实描写;把读者对荷花象征符号的理解当成了对荷花自然形态美的欣赏;这样就切断和剔除了荷花所表现的朱自清的丰富的情感性内容;回到荷花自然形态本身的所谓审美意蕴的阐释也就切断和剔除了荷花作为原型符号在文化传统中的象征意义;让读者由《荷塘月色》回到“荷花本身”的欣赏即切断和剔除了读者对《荷塘月色》文本整体形式意蕴的理解,又切断和剔除了读者欣赏《荷塘月色》时所能够和必然产生的联想和想象;在阐述《荷塘月色》审美意蕴和欣赏《荷塘月色》审美意义的同时,恐怕还表现出姜源傅先生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欣赏规律的误解。
  把“回到荷花本身”当成回到《荷塘月色》文本本身,是对《荷塘月色》审美意蕴的最大误解;把作者描写的对象当成了审美的对象,当然也是对文学艺术欣赏的最大误解。作家和艺术家创造作品和艺术品当然离不开描写的对象,作家和艺术家是通过描写的对象来创造艺术形象和艺术的文本的,离开描写的对象,作家和艺术家不可能获得表现自己情感的艺术符号,作品和艺术品的文本也无从谈起。在作家和艺术家的创作中,描写的对象确实是很重要的。但是,描写对象并不等于意象本身、并不等于艺术形象本身,并不等于文本本身,更不等于审美意蕴本身。意象、形象、形式及其审美意蕴和描写对象的重要区别在于,意象、形象和形式是为了表现情感的艺术创造,而描写对象只是自然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任何审美意义,审美意义是作家和艺术家赋予给它的。表面看来,作家描写的是自然物,而实际上,作家是在创造一种艺术形式。作家描写的自然物与纯粹的自然物的不同就在于作家的艺术构形。是作家的艺术构形使自然物成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自然的东西在作家和艺术家的艺术构形中,就已经脱离了自然的属性而成为表现情感的艺术符号。作品和艺术品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大体上说,它是应该由以下几种因素构成的:描写的对象,作家和艺术家表现的情感,作家和艺术家对所描写对象上升到艺术符号的理解和运用。其实就是作家和艺术家运用描写对象对表现情感的符号创造和艺术形式的创造。汉字在王羲之和张旭的笔下已经成为表现他们情感的艺术形式;齐白石笔下的大虾和白菜的艺术审美意义决不等于自然界的大虾和白菜;任谁也不能把梵·高的《向日葵》和《农鞋》当成农夫种植的向日葵和农夫实际穿的鞋来理解;如果有谁硬要把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当成生活中的狂人模型来阐释那就是对鲁迅的极大误解。在文学艺术的欣赏中,要是真的回到那些描写对象的本身——回到王羲之和张旭运用的汉字本身、回到齐白石描绘的对象大虾和白菜本身、回到梵·高描绘对象的向日葵和农鞋本身、回到鲁迅塑造的狂人模型本身,不就取消了作家艺术家的创造了吗?不就取消了艺术符号本身了吗?不就取消了艺术形式本身了吗?而取消了作家艺术家的创造、取消了艺术符号和艺术形式不也就取消了作家和艺术家的情感和生命精神了吗?文学艺术之所以为文学艺术,文学艺术和描写的对象之所以不同,读者和观众之所以在实际的对象和生活之外要欣赏文学艺术,就是因为文学艺术已经是作家和艺术家创造的不同于实际对象和生活的另一种符号和形式,这种符号和形式已经有着自己的艺术的独立的生命和意义。这种独立的生命和意义是作家和艺术家通过对描写的对象的形式创造表现的情感和生命精神。因而,作家、艺术家的符号和艺术形式中表现的东西决不等于实际对象本身。卡西尔在《人论》中曾以四个画家的创作说明艺术创作的道理。“他们都坚持不背离自然,尽可能精确地复写他们所看到的东西。然而结果是画出了四幅完全不同的画,彼此之间的差别正像这些艺术家的个性一样。”也正因为如此,同一种客观景象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在朱自清的笔下和在俞平伯的笔下才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风光。卡西尔和朱自清这两个典型的例子最深刻地说明:艺术家的创造是借自然景物对自己情感的外形化而不是对自然风景的忠实描绘。因而,我们欣赏文学艺术也就决不能把作家和艺术家描写的自然对象看成是文学艺术的意义。艺术表现的事实不能和纯粹自然的事实相提并论,这是文学艺术创造的基本规律,也是文学艺术欣赏的基本规律。“回到荷花本身”的提法即回到描写对象本身的观念是违反艺术创作基本规律的。而违反文学艺术创造和欣赏规律的对《荷塘月色》的探讨是不可能获得《荷塘月色》的真正审美意义的。
  姜源傅先生还有一个更具模糊性的似是而非的观点,就是对荷花“自然美”的强调。姜源傅先生一方面说,朱自清夜游荷塘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另一方面又说,朱自清写荷花完全是为了表现荷花“本身的自然美”,通过对荷花自然美的欣赏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回到荷花本身”就是基于这一观点之上的提法。在姜源傅先生看来,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就是描写了荷花的“自然美”。但是在我看来,荷花,包括所有自然界的景象无所谓“自然美”。所谓自然美是人的情感和生命感受的外化、投射和移情的结果。离开了人,即离开了人的情感和生命感受是不可能有什么自然美可言的。那么,人们为什么愿意欣赏大海、大山和大河呢?不就是因为它们的浩瀚、雄伟和壮阔的美么?人们为什么愿意欣赏松竹梅兰呢?不就是因为它们的挺拔、坚贞和清丽的美么?人们为什么愿意欣赏日出、日落和圆月呢?不就是因为它们的壮丽、辉煌和圆满的美么?然而,这些美并不属于这些自然物的本身,而是人的感受的移情的结果,是人的感情在自然景象中找到的“同构物”“对象化”,是人的情感的外化形式,是人的内心世界的客观化,是人的不可名状的感受的符号化。自然景物一当被人们所欣赏,就成为人们情感的外化形式,某种程度上就已经成为表达人们情感的一种艺术符号。由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感受形式的积淀,就把这种自然物艺术化了,这种自然物不仅成了人们情感表达的艺术符号,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成为人们情感表达的原型性象征。正是这种自然景象的原型性象征的文化“传统”,才赋予了自然景象的所谓自然美。人们是被这种文化传统所支配的,但这并不为人们所自觉认识,人们觉得是在欣赏自然美,而实际上,人们是在欣赏艺术美。当人们把自己的情感移情到自然物的时候,自然物就已经离开了自然物本身的属性而成为人们情感表现的艺术符号。当人们说到荷花自然美的时候,其实是在说荷花的艺术美;当人们欣赏荷花的自然美的时候,其实是把自己的情感移情到了荷花意象上,在这时,荷花就已经离开了荷花的自然属性而成为人们情感表现的艺术符号和原型性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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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花的所谓“自然美”,不属于荷花本身,而属于人的艺术创造,属于原型性象征。属于文化传统。因而,所谓回到荷花本身,回到荷花自然美本身,完全是一种错觉。以这种错觉去发掘《荷塘月色》的审美意蕴所得到结果正是对《荷塘月色》审美意蕴的遮蔽。如果不是这样一种错觉,真的要回到荷花的自然属性本身,那就不是对《荷塘月色》的文学欣赏,也就更谈不上对《荷塘月色》审美意蕴的阐释和发掘了。
  
  荷花的独立意义与象征系统的原型意义
  
  姜源傅先生在否定我的“美人幻梦的置换变形”的观点的时候,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姜先生的观点对理解《荷塘月色》不仅没能带来新的帮助,反而有可能曲解了《荷塘月色》或阻碍了人们对《荷塘月色》的深入理解。姜先生认为,朱自清去看荷花完全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而在欣赏荷花自然美的形象上又得到了心灵的净化。我以为,这是对朱自清创作《荷塘月色》的一种极大误解。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探讨:朱自清既然已经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月色中的荷塘和日日走过的荷塘的确是不一样的),那么朱自清为什么还要写《荷塘月色》呢?朱自清既然已经在荷花的自然美的形象上净化了自己的心灵,那么朱自清为什么还要写《荷塘月色》呢?朱自清既然已经达到了夜游荷塘的目的,那么朱自清为什么还要写《荷塘月色》呢?朱自清创作《荷塘月色》的目的难道仅仅是把他的猜想和心灵的净化复写下来么?朱自清把他的猜想和净化写出来是为了什么呢?朱自清创作《荷塘月色》显然还有更重要的创造目的。作家的创作常常是被一种激情所催动的,这种激情来源于作家创作的心理动因。但作家创作的心理动因不是对已经完成了的心理经验的复写和再现,而是对一种未完成、未实现、未满足的心理愿望——这种心理愿望还常常是潜意识中的并不为作家所完全明确意识到的——所驱使、支配和规定的不自觉的表达。作家的创造之所以不复写、再现和模仿什么,就是因为作家要在创造的过程中,达到一种心理愿望的移情、宣泄和补偿。作家在这样创作的时候,它所描写的对象就已经不是自然物本身,而成了作家情感甚至是潜意识愿望移情、宣泄和补偿的象征符号。根据这种创作规律,朱自清写荷花不可能是对荷花所谓自然美的复写,而是把荷花作为他内心情感的象征符号来表现的,荷花是朱自清最深处情感的外化形式。
  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是,荷花既然不是所谓自然美的表现,而是朱自清内心情感的外化形式和象征符号,那么,荷花到底象征着朱自清什么样的情感呢?文学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一部作品意义的深入解读,一方面要充分注意到对作品中形象、意象的考察,因为它是作家思想情感的象征;另一方面还要充分注意到这个形象、意象在文学和文化传统中的意义,因为那是一种历史的积淀,一种约定的俗成,一种文化的传统,一种形式的原型。作家在表达自己情感的时候,特别是在表达难以言传的复杂的情感或潜意识愿望的时候,是不可能离开这种积淀、俗成、传统和原型符号的。更准确地说,作家正是依赖对这种原型符号的运用来表达他的情感和潜意识愿望的。在文学的形式中,假若没有这种原型符号及其象征形式的运用,就像在生活中没有语言和文字人们的思想不可表达一样,作家的情感更是无法表达的;而对这种原型符号意象和象征意义的一无所知,也就像一个不识字的人读一篇作品一样,读者也无从理解作品的意义。
  作家创作和读者阅读都不可能是孤立进行的,作家创作不可能离开文学传统,读者阅读也不可能离开文学传统包括文化传统的基本经验。在作家创作的文本中所能看到的是自然对象或生活对象的本身,但文本是依赖于文学传统经验的,而文本的意义就隐藏在文学传统之中。文学欣赏和文学研究的价值正在于,要把作家的文本放到文学传统中去阐释,在文学甚至是文化传统的整体象征系统中去解读文本的意义。文学研究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因为作家的文本是文学传统整体象征系统中的一个篇章、一个样本、一个原型或一个原型的变形体现。这一个篇章、一个样本和一个原型或原型变形体现的意义是来源于它的整体象征系统的,因而就必须在它的整体象征系统中去解释它的意义。离开了整体象征系统的对某个单篇的解释则肯定是不全面的或曲解的。姜源傅先生这样评论朱自清创作《荷塘月色》:“作者这里充分表现在独处的情况下,由于自然的感召,这种审美能力的恢复,使人能够即物见景,窥见自然的本来面目,从而涌现出由衷的欢喜。而不是像杨朴先生所说的开始的精神漫游,如果那样,一切都仅是符号的象征,我们就无法看到真切细致地描写自然美景的文字了,更别说体验到荷塘和月色的那种神韵。”姜先生既然说要回到荷花本身,这里又说要回到描写自然美景文字的本身,显然就不能同意我的荷花的象征意义的解读了。姜先生解读《荷塘月色》的方法是除了前面我们谈到的“还原法”,即还原到荷花自然本身之外,还有这个“孤立法”,即不要一切联系的、意象的、原型的、象征的、符号方式的对文本的孤立绝缘(还有孤立无援)的解读和欣赏。“还原法”是要去掉作家在荷花上的情感投射和象征,回到荷花的自然本身;“孤立法”是要去掉荷花与文学整体象征系统的联系,去掉荷花来自荷花在文学整体象征系统中的原型意义,回到描写荷花自然美景的文字本身。这种“孤立法”对欣赏《荷塘月色》不要说有什么新意,哪怕连最起码的审美意义不都被取消了吗?这种观点的要害是,这种“孤立法”连同“还原法”一起构成了对作家创作主体和读者欣赏主体的双重取消。这种取消了作家创作主体性和读者欣赏主体性的对《荷塘月色》的欣赏究竟还有什么审美意义可言呢?回到描写自然美景文字的本身,其意义还是回到自然美景本身,剥离了作家情感的符号意义,剥离了文学传统中的原型意义,那荷花的自然本身和描写荷花自然文字的本身还能有什么意义可言呢?
  对《荷塘月色》在内的所有文学的欣赏之所以不能孤立地进行,原因不仅在于,作家不是描写客观的荷花的自然景象,而是描写他主观所“看到”的荷花自然景象;还在于,朱自清以荷花象征自己的感情并不是朱自清的独自创造,《荷塘月色》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写荷花的美的。作家是以客观对应物来表现他的感情的,但这种客观对应物常常是文学传统中惯用的意象和原型。作家对文学传统中惯用的意象和原型的运用表达他的感情就像我们对语言和文字的运用表达我们的思想一样。在我们看来,甚至在作家自己看来,他就是在表现自然景物,但实际上,他是在以文学传统中的意象和原型在表现自己的感情。朱自清创作《荷塘月色》同样遵循了这样一种规律。他是在写荷花,这是不容否定的,但是,他又不是纯粹写自然的荷花,他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荷花的文学传统意象和原型的意义上写荷花的,他是从象征符号的意义上写荷花的。作家既然是在文学传统意象和原型的意义上写荷花的,这就构成了《荷塘月色》的双层结构:表层结构是写荷花的,深层结构是写原型的;表层是荷花的自然美的,深层是原型的象征的;表层是意识的,而深层则是潜意识的。我们欣赏《荷塘月色》当然不能离开荷花的具体形象,更不能离开荷花意象的规定进行任意的发挥(“精神漫游”),但是,如果只是停留在表层的结构上并且是还要回到荷花的自然本身上去,不能充分注意到荷花深层结构的象征意义,那肯定是不可能获得《荷塘月色》真正审美意义的。
  既然作家是在文学传统意象和原型的意义上写荷花的,那么在文学传统及在原型的意义上探讨《荷塘月色》的审美意蕴就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和极其重要的。和“孤立法”相反,原型探讨的方法是一种“扩展法”,即把《荷塘月色》中荷花的描写扩展到文学传统中去,以文学传统中荷花原型的意义来阐释《荷塘月色》中荷花的意义。这种扩展不是什么“精神漫游”,而是要找到作家对荷花传统原型的依赖。荷花的象征意义是从文学传统那儿来的,我们对荷花审美意蕴的探求也就要追溯到文学传统那里去。作家对传统原型的依赖性运用是隐蔽的,文学研究就是要把这种隐蔽性及其意义给揭示出来。荷花在文学传统中的象征意义是很丰富的,我们凭什么说《荷塘月色》的荷花是美人的原型性象征呢?那是因为《荷塘月色》荷花的比喻性描写所表现出来的。荷花的描写如“像亭亭舞女的裙”,“又如出浴的美人”,“更见风致了”。把荷花直接地明确地具体地而非隐喻性地比喻为“美人”,是《荷塘月色》描写荷花的独特之处。因而我们就应该根据这个荷花的美人比喻追溯荷花是美人原型的象征传统,在美人原型传统的象征意义上去进一步解释《荷塘月色》荷花的象征意义。荷花是美人的原型性象征,既是贯穿在由伟大的《诗经》开始的一直到当代文学的文学传统,又是从远古传承下来的民间文化习俗。《荷塘月色》正是在这两种文化构成的文化传统土壤中生成的新的“荷花”。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我才认为《荷塘月色》是美人幻梦的置换变形——美人原型的象征。所谓“幻梦的置换变形”是基于对另一种文学传统——美人幻梦原型的考虑,关于这一点,拙文《美人幻梦的置换变形》已有所论述,兹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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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源傅先生还提到了我在分析《荷塘月色》时对朱自清其他文章的联系和对比,但姜先生的观点是前后矛盾的,既认为“联系朱自清其他的文章来读解,把《荷塘月色》纳入到朱先生创作的完整体系中进行理解的做法是非常好的”,又认为“但这当中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把不同文本中的内容单独抽取出来进行简单类比,这样以预设的观点来阅读文本,就容易游离文本,甚至把文本变成注解自己观念的工具”。姜先生为什么既充分肯定我的在朱自清创作完整体系中解读《荷塘月色》的做法,又坚决否定我的类比是简单的游离文本的呢?姜先生的矛盾性观点仍然来源于他解读作品的“孤立法”。其实姜先生是不赞成把《荷塘月色》与其他作品联系比较,而只认可对《荷塘月色》文本进行孤立分析的。把一个文本和一个作家其他作品的联系进行比较的“互文”性(文本间的互为解释)阐释,不是对不对的问题,而是看做得好不好的问题——是对文本之间的牵强附会,还是发现了文本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有利于深入理解文本,还是对理解文本造成了新的更大的障碍,是揭示了文本曾经被遮蔽的内涵,还是游离了文本曲解了文本更加遮蔽了文本。我觉得,我们过去对《荷塘月色》的欣赏和研究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孤立地欣赏和研究《荷塘月色》本身,很少或根本就不联系朱自清的其他作品,这就像孤立地欣赏和研究《荷塘月色》本身而根本就不顾及到《荷塘月色》所由产生的文学传统一样,使欣赏特别是研究失去了整体性。一个作家创作的文本与文本之间是有着内在的联系的,这种内在的联系不是表面题材、主题和形式的相似性,而是精神、情感或潜意识心理的内在联系性、“互文”性和统一性。其实,不仅一个作家文本与文本之间有这种统一性,即使是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的文本也存在这种统一性——统一在文学传统和集体无意识原型的基础之上。如果我们的欣赏和研究,能够注意到作家文本与文本之间的整体性的内在联系,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孤立地单独地看一个文本所看不到的东西。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我在解读《荷塘月色》文本本身的前提下,比较了《温州的踪迹》《一封信》《看花》《歌声》等描写花的文章,意在论证:花在朱自清其他文本中是美人原型的象征,而且,这种美人的原型象征还有一个心理发生的过程——由过去的不爱花到后来的爱花是因为发现了花和美人的“相似的韵味”(《看花》),花在朱自清的心里由此成了美人原型的象征。我还举出了朱自清描写女人的《阿河》和《女人》(有的本子称之为《艺术的女人》)两篇。在现代散文中,能够像朱自清这样赤裸地毫不掩饰地描写女人的美和对女人美的爱的文章是独一无二的。据此,我认为,花和美女构成了朱自清情感中的一个“情结”。因而,在《荷塘月色》中,荷花是美人原型的象征就是合乎逻辑的自然而然的顺理成章的确定无疑的。
  《荷塘月色》在读者的阅读中,会在荷花的美人的艺术构形意象引导和规定下产生关于美人的联想和想象,并且,还会调动起读者在文学传统阅读经验中荷花的美人原型性象征意象和意义。同时,荷花的艺术构形还会促使读者把自己的关于美人的诗意幻想融入到荷花的意象中去。这几者一同构成了读者对《荷塘月色》审美意蕴的理解和感悟。总之,读者的阅读是不可能去掉这几种东西的。因而,欣赏《荷塘月色》“回到荷花本身”是绝对不可能的。
  《荷塘月色》的欣赏和研究应该是“开放”性的,因为作家的创作是开放的,文本也是开放的,读者的阅读也是开放的,我们的欣赏研究怎么可以是封闭而不是开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