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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鸫之谜

◇ 李 莉 刘 英


  乌鸫,英文为“blackbird”,词典上解释为欧洲鸫科鸣禽,雄鸟为黑色,也有的词典译为黑鹂,总之是一种会唱歌的黑色的小鸟。自古以来,不同的诗人喜欢以各种各样的鸟类来宣泄感情,直抒胸臆,为我们勾勒出千姿百态的小鸟图,也让我们这些读者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地去揣摩和领会鸟儿们抑或婉转动听,美妙绝伦的歌喉,抑或嘹亮高亢,沁人心脾的啼鸣;鸟鸣声有的令人为之一振,展颜欢笑,有的使人为之一惊,紧锁双眉;有的简单明了,有的晦涩难懂。出现在英美著名诗人们笔下的小鸟大多为夜莺、杜鹃、乌鸦、信天翁、百灵、燕子、海鸥等,这些是我们所熟知的,也有的诗人如美国当代大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则对其貌不扬、全身乌黑的乌鸫情有独钟。笔者在翻阅有关书籍时发现,除了史蒂文斯以外,几乎很少再有别人偏爱乌鸫这种鸟,本文意欲结合史蒂文斯的另一首诗《坛子的轶事》,来解读史蒂文斯的名诗《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揭示乌鸫带给我们的神奇魔力和深刻的启示。
  让我们先来读一下这首由江枫翻译的名诗:
  
  1
  在二十座积雪的山中
  惟一活动着的东西
  是乌鸫的那双眼睛。
  
  2
  我有三种心境,
  像一棵树上
  有三只乌鸫。
  
  3
  乌鸫在秋风中回旋,
  那是哑剧的一小部分。
  
  4
  一男加一女
  是一。
  一男加一女加一只乌鸫
  是一。
  
  5
  我不知道该怎样选择,
  是曲折的美,
  还是含蓄的美;
  是乌鸫在叫,
  还是刚住声之后。
  
  6
  冰柱给长窗
  填上粗野的玻璃。
  乌鸫的影子
  来回掠过。
  情绪
  在影子里
  探索难以理解的缘由。
  
  7
  哦,哈达姆消瘦的男人
  你们为什么幻想金鸟?芽
  难道看不见乌鸫
  在你们身边女人的脚
  四周行走?芽
  
  8
  我知道洪亮的音调
  和明快而无避免的节奏;
  但是我也知道
  我所知道的
  包括那乌鸫。
  
  9
  但乌鸫飞出视野,
  它标出了
  许多圆圈之一的边缘。
  
  10
  看见乌鸫
  在一种绿光中飞
  甚至语声悦耳的婊子
  也会尖声喊叫。
  
  11
  他乘一辆玻璃马车,
  穿过康涅狄格州。
  有一次,他被恐惧刺透,
  他竟误认
  马车的阴影
  是一群乌鸫。
  
  12
  河水在流
  乌鸫必定在飞。
  
  13
  那一整个下午黄昏。
  正在落雪,
  将要落雪。
  乌鸫在雪松枝上
  栖息。
  
  史蒂文斯生活在混乱无序、信念丧失、道德沦丧的现代社会,深感艺术家创作的艰辛和使命的重大,他指出诗人的职责在于“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并努力为他们和他本人创作出他们在这种生活中所需要的诗歌”。他的许多诗歌所关注的主题是艺术(想象或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他认为艺术应扎根于目前的现实生活,艺术作为一种创造,只有以现实为基础才具有客观的真实价值;另一方面,艺术的作用也非同凡响,艺术为零乱和无意义的现实社会带来秩序、意义和目的。同样,在《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这首诗中,诗人对这一主题作了完美的阐述,把我们带进了一个神秘莫测、耐人寻味、富有哲理又晦涩艰深的艺术殿堂,让我们充分领略了史蒂文斯这位“诗人之诗人”的神奇魅力。
  在诗的第一小节,诗人首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寒风瑟瑟、白雪皑皑的荒原世界,单调、肃杀、寂寥、毫无生气,在这样一个无声无息的世界里,人们感受不到任何活力和希望。正在这时,在整个世界的企盼和希冀中,一只全身漆黑的乌鸫神秘地出现了,它的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立即成了这寂静中惟一有生命力的物体。很快,奇迹发生了,乌鸫的出现立刻给自然万物带来无限转机和生机,黑鸟带来的神奇变化令我们联想到史蒂文斯的另一首诗《坛子的轶事》中坛子的出现所带来的同样的奇迹:“我把一只坛放在田纳西,/它是圆的,置于山颠。/它使凌乱的荒野,/围着山峰排列。//于是荒野向坛子涌起,/匍匐在四周,再不荒莽。/坛子圆圆地置在地上/高高屹立,巍峨庄严。”(赵毅衡译)
  在《坛子的轶事》中,坛子是艺术和想像力的象征,田纳西的荒野是大自然的象征,坛子的出现使毫无秩序的荒野呈现形式、秩序和意义,艺术掌管大自然
  而在本诗中,诗人用寒冷的冰雪天地象征着现代社会的冷漠、荒谬、无序,现实世界中的现代人孤独、寂寞、了无希望,放眼四望,感受不到生命的价值,找不到理想的生活道路。乌鸫被赋予艺术和想像力的化身,艺术极具感召力和启迪力,它给予虚无的自然和自然中的芸芸众生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真谛,把苦闷彷徨的现代人带入美好的精神世界。E·M福斯特对艺术的作用做过这样的论述,他认为艺术品是宇宙中惟一的永远具有内在稳定性和生动和谐的东西:
  
  只有艺术品才能依靠自身卓然而立,它达到的,是社会常常应允给我们的,但总是采用虚构的方式。古代的雅典动荡不安——产生了《安提戈涅》;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内忧外患——诞生了西斯廷教堂天顶上伟大的壁画;詹姆斯一世倒行逆施——《麦克佩斯》这部传世的悲剧应运而生;路易十四骄奢淫逸——出现了《费得尔》。为艺术而艺术吗?芽我只好如此认为,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确认如此。艺术是我们这个混乱的人类所创造的一种和谐的产品。
  
  在诗的第二小节,诗人意在表现“我”的主观能动性,“我”的不同心态和由此产生的不同的艺术风格和感染力。由此不难断言,这个“我”正是艺术家的化身,是艺术家们以其丰富的想像力、非凡的勇气和高超的技艺创作出时代所急需和热切呼唤的艺术作品,艺术家从污秽的现实中发掘出美、快乐、意义和目的。关于艺术家如诗人的使命和为人类社会所作的巨大贡献,法国诗人圣琼·佩斯(Saint-John Pelse)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
  
  不能分割的诗人负有的使命是:在我们中间说明人的双重使命。而这意味着,在理智面前摆上那面对人的精神需求更为敏感的镜子。这意味着,呼吁人们站在时代的前列,肩负起更加无愧于前人的使命。最后,这意味着,更加勇敢地把有附着力的心灵注入世界精神能量的循环中。
  
  美国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在《〈草叶集〉序》中也对诗人的使命有过精彩的论证:
  
  过去现在和将来,不是互相脱节,而是互相联系着的。伟大的诗人根据过去和现在推测将来。他把死人们从棺材里脱出,又叫他们重新站起来。他对过去说:起来,走在我的前面,让我能够认识你。他汲取了过去的教训——他渴望着到将来正在变成现在的地方去。伟大的诗人不仅以自己强大的光来照亮着性格、事件、热情——他最终要使一切变得高尚,并使一切归于完成——他发现谁也说不清为什么而存在,或掩藏着什么的山峰,——他使时代的一瞬一直照到它最远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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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艺术风格呈现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姿态,乌鸫的数量远远不止三只,但都出现在一棵树上,就是说存在于所有艺术形式的艺术精神是惟一的。这里诗人以为艺术的主旨只有一个,即想人民所想,创作出人民需要的艺术作品,为在黑暗中徘徊摸索的现代人点燃一盏指路的明灯。
  在第三小节,乌鸫在秋风中的盘旋意味着艺术与自然世界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艺术不仅统领自然万物,作用于自然,而且受自然的限制和约束,即艺术来源于自然,扎根于自然。另外,在诗的第四小节,乌鸫又成为人的世界的一部分,男人和女人构成了完整的人类世界,而人类社会同样需要艺术,渴望得到启迪和指引。这里,诗人强调艺术应与自然界和人完美融合,不仅编排生活的哑剧,自身也成为哑剧的一部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的作用。
  在诗的第五小节,诗人转向艺术所展示的不同形式的美,艺术可以是含蓄曲折的美,可以是直接明了的美,艺术的各种形式之间是相通的。艺术家以自己各自非凡的想像力,谱写了不同的美的旋律,而美妙的韵律不仅影响着当时的听众,过后,还能引发人们对美的浮想联翩。完美的艺术品具有即时性和历时性,能够在不同的场景和人群中引起同样的共鸣。
  在第六小节,诗人从美的联想中回到现实中来。“冰柱”象征着冷酷、恐怖的现实世界,它“给长窗填上粗野的玻璃”使人们的心理感觉更加压抑、沉闷,视野更加模糊、混沌不开,冷酷的现实造就了现代人的困惑和迷茫、精神的荒原,这正是史蒂文斯同时代的另一伟大诗人艾略特在他的诗作中充分展示给我们的。面对严酷的现实生活和复杂难解的社会问题,两位诗人试图为我们探寻出迥然不同的道路,例如,艾略特竭力推崇传统的力量,他赞颂古典文学和宗教的作用,认为诗人可以充分利用过去的一切,因为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决定未来。史蒂文斯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看法迥然不同,他从未对传统的丧失或者宗教信仰的崩溃表示过伤感。在别人发现悲剧的地方,他却发现“欢乐、快活、生机勃勃、希望,以一种轻松的神情把它们表现出来”,这种轻松给我们带来了“无可争辩的美”
  在这里,史蒂文斯强调艺术和艺术家的作用,艺术可以赋予现实秩序和意义。我们随时随地可看到乌鸫的影子在眼前盘旋,这说明艺术正在施展着它非凡的影响力和创造力,左右着人们的思绪和判断力。但同时,一切艺术创作均来源于生活,艺术家创作的对象和活动的空间——现代文化氛围和现实的弊端使得他们的创作活动更加艰辛、扑朔迷离,黑影模糊着他们的视野,真理和事实被掩藏在黑暗之中。艺术家的艰苦劳作和探索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诗人在第七小节中把乌鸫与金色的鸟作一对比,哈达姆的男人看不到乌鸫就在他们身边的女人脚下,而一味追逐金鸟。哈达姆是诗人想象的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它代表着现实社会,如果乌鸫象征着高雅的艺术,那么,金色的鸟象征着世俗的东西,如金钱、名声、地位等现代男人十分热衷、竭力追求的物质利益。而被男人视为愚笨、备受冷遇的女人们却由于自身的敏锐和单纯任由艺术陶冶情操,指点迷津,陶醉在艺术的海洋中。这里,诗人批驳了精明的现代人的庸俗和过分实际,而忽略了自身精神世界的充实和精神境界的提升,而走入生活的误区。
  接下来,诗的第八、第九小节又回到对艺术和想像力的赞颂,首先艺术与自然界密不可分,艺术来源于自然万物、又作用于自然,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能动性和适用性。同时艺术又是人类思维的产物,艺术家非凡的想像力至关重要,艺术的想像力使人类可以看到视野以外的更广阔的空间。史蒂文斯认为如果没有诗人的想像力作用于现实的话,现实世界是缺乏生气,没有形式,毫无意义的。他在《高贵的骑士和文字的声音》中说:
  
  这里确实存在一个与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不可区分的诗的世界,或者我应该说,毫无疑问是与我们将要居住其中的世界不可区分的诗的世界,因为使诗人成为一个现在是、过去是或应当是有影响力的人物,就在于它创造了一个我们经常面对、但又对它一无所知的世界,在于他赋予超级虚构以生命,如果没有他的创造,我们对它就无法想象。
  
  这里,圆圈代表着人类生活的真实空间,即现实,而乌鸫飞出人们的视线之外,游离于圆圈边缘,并为人们标出更大的圆圈边界,艺术家的“超级虚构”拓展了社会中的人的思维空间,最大限度地提供人类所需的精神食粮。同样,在第十小节,我们又一次领略了艺术的感召力,绿色是生命的象征,乌鸫在绿光中飞这一奇特的意象是艺术的强大生命力和活力,这种冲击力波及社会的每一层面。
  在第十一小节,诗人再一次揭示了现实世界的恐怖和压抑,影射了现实社会和社会中的人的极端脆弱、不堪一击。现代人乘坐“玻璃马车”走在人生旅途上,如果“玻璃马车”代表人们赖以生存的现实社会的话,那么现实带给人类的只能是不安、恐慌、动荡、不确定性,而玻璃反射的阴影更加深了人的困惑和恐惧心态,以至于人们感受不到艺术的光芒。
  紧接着,诗人在第十二小节中充满信心地向人们宣告:“河水在流”,历史在进步,人类文明在前进,作为人类进步产物的艺术一定会随着社会前进的脚步而迈进,乌鸫是永远不会停止飞翔的脚步的。
  在全诗的最后一小节,诗人又把读者带回了起首时的白雪笼罩的世界,天依旧是昏暗的,这种状态是还会持续下去的,现实依然是沉闷、肃杀的,但是,毕竟有了不同,因为乌鸫存在于我们中间,因而艺术会给我们带来希望和光明。
  总之,诗人在这首小诗中展示了十三幅看似不同、风马牛不相及的画面,黑色的乌鸫现身于每个画面之中,给读者带来一种扑朔迷离的感觉,但仔细研读之后,不难发现每幅画面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我们的目光随着诗人大胆离奇的想像力的牵引游离于艺术和现实世界之间,甚至超越了时空的界限。
  在这里,史蒂文斯突出表现了艺术如诗歌的社会价值,他试图通过自己的诗歌来探讨诸如“什么是艺术?芽”“什么是艺术想像力?芽”“艺术在生活中起什么作用?芽”等困扰现代派作家和诗人的关键问题,史蒂文斯对此作出不同于别人的回答。他认为正是诗歌(艺术)的存在点亮了世界的表层和内心,诗人(艺术家)应该是现实的忠实观察者和记录者,更应是现实的创造者,艺术家有权力和义务把他的所见、所感、所思以自己的方式演绎出来,展示艺术的无尽魅力。史蒂文斯强调艺术的作用、推崇艺术想像力带给人们的想象世界,并不意味着他藉此逃避现实社会,因为现实正是艺术的来源,他驳斥了别人称他为逃避主义者的指责:
  
  关于逃避主义的闲话,在我看来,只是毫无意义的老生常谈。我就抗拒或逃避现实的压力所作的议论,如果加以分析,就意味着逃避主义。逃避主义含有轻蔑的意思,不要认为我在使用这个词时也会把这种轻蔑的涵义掺杂进去。这种轻蔑的意思是指私人脱离现实和想像力违反现实而言,至于我,我是把现实看作是我的作品的基础的。
  
  他不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他只想说明人们应自觉地感受艺术的熏染,因为艺术带给人们的是一个有序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可以找到美、目的和意义。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哲学思想,正是这种乐观精神使得史蒂文斯的诗作散发出无限的魅力。他的诗歌表现了两种思想:一是现代人的迷惑和失落,二是诗人给出读者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出一条光明之路,这就是诗人笔下的想象世界,艺术的天堂
  “十三”这个数字在英美文化中意味着不祥之物,而诗人却大胆地起用这个数字作为本诗的题目;乌鸫是一种黑色的鸟,黑色意味着神秘、阴郁、恐惧、死亡等等。通读全诗之后,我们不再压抑,不再恐惧,因为诗人赋予我们面对生活磨难和困境的勇气和力量,因为我们找到了第十四种甚至更多理解和感受艺术及其想像力丰富内涵的方法。最后,让我们引用托马斯·格雷的一首关于诗人的诗句来结束对诗人和诗歌的探讨:
  
  诗人挺立在巨石上,紧蹙双眉
  俯视古老的康韦礁,白浪滔滔,
  两道警视的目光
  一袭忧郁的黑袍,
  (他的胡须和皓发,像一尾流星
  射向骚动的云霄)
  用巨匠的手,预言家的火,
  撞击他的竖琴,奏出深沉的烦恼。
  
  ①李宜燮、常耀信主编《美国文学选读》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75页。
  ②李莉《一只神奇无比的坛子》,载《名作欣赏》,2001年第3期,第100页。
  ③⑩伊丽莎白·朱《当代英美诗歌鉴赏指南》,李力、余石屹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8-369、5页。
  ④⑤王治明编《欧美诗论选》,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58、232页。
  ⑥⑦⑧威勒德·索普《二十世纪美国文学》,濮阳翔、李成秀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44、246、247页。
  ⑨ 吴定柏编著《美国文学大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