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意之辩的概念虽由汤用彤先生于1942年首先提出来,但言意之辩的论争却肇端于中国文化的轴心期,始于先秦《周易》、《墨子》与《庄子》,鼎盛于汉魏六朝时期,嗣后宋明理学仍受其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言意之辩开启了中国古典美学的理论对话,是儒、道、释三家学说赖以完善与融合的奠基之石。那么这个哲学命题是如何生成的呢?
一、言意之辩的逻辑生成
言意之辩的生成有着自己的理论发展脉络,伴随着中国审美意识的觉醒与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了不同的理论元素,从先秦诸子到魏晋时期,依次产生了言尽意论、言不尽意论和立象以尽意论的流派思想,而这正好对应着事理逻辑发展的正、反、合过程。
言尽意论起始于孔子那简短的一句话,“辞,达而已矣”。(《卫灵公》)陈祥道《论语全解》卷八对此条的解释为:“意者辞之主,辞者意之需。君子之辞,达其意而已,夫岂多骋旁枝为哉,故日辞达而己矣。”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孔子是坚信语言能淋漓尽致地表情达意的。受其影响,孟子、荀子也有如此相关的言论,孟子云:“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意思是说,文辞、意与志之间有一种同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既可以顺承,亦可以逆推;荀子说,“君子之于言也,志好之,形安之,乐言之。”(《非相》)在荀子看来,语言是君子安身立命之所,是君子的人格符号。由此可见,儒家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论证了言行与道德品质的一致性,认为可以通过“言”去认识和体察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先秦墨家也是肯定语言能表达思想的,《墨经》上写道:“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著名学者谭戒甫对这两句话解释道:“能言者口也,所言者辞也。执辞而意得见,以心之辩。辩亦能察之义。心能明察,故口利也。”意思是说,言辞能够表达意义,否则。就不可能“执所言而意得见”,并且还认为,思维清晰即“心能明察”,语言表达才会流畅。
如果说儒、墨学派的言尽意论给言意之辩设置了理论耙点,是“正”的话,那么道家的言不尽意论则为言意之辩的产生提供了“反”的思想资源。我们看老子是如何言说“道”的,《老子》第一章开头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思是说,“道”如果可以言说,就不是永恒的“道”;“名”如果可以命名,那就不是永恒的“名”。那么老子为什么又要去言说“道”呢?这里面显然有一种无奈,所以《老子》第二十一章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一个“强”字体现了老子说“道”时的无奈与困惑,“道”这个东西浑然一体,广大无边,只好勉强给它一个名称,称其为“道”或“大”。其后的庄子也讲“道”,但不同于老子,这种不同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老子的“道”是哲学的本体。是最高的范畴,而庄子的“道”是一种心灵之道。二是老子把形而上的“道”垂直下降到形而下的“器”,即从社会政治和日常生活的层面来谈“道”,而庄子讲的则是艺术之道、审美之道,强调从艺术创造的层面来讨论“道”。庄子在《大宗师》中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六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由此可见。庄子虽继承和发展了老子思想,但对“道”不可言说这一点的认识是相通的。当然庄子并不像老子那样无奈,而是以“三言”的方式去言说“道”,即“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天下》)所谓“以卮言为曼衍”是说庄子的语言风格散漫无羁,自由自在;而“以重言为真”是说庄子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以圣人之言来佐证自己观点;而“以寓言为广”则谓庄子以简单故事去推广“道”之道。
如果说儒、道思想为言意之辩的产生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理论资源的话,那么魏晋之际的品藻之风则为这一哲学思潮提供了实践支持,使其走向“合”。人物品鉴之风起源于汉代地方察举、公府征辟的取士制度,目的在于让贤才各得其所,但在知人过程中常常出现名不副实、贾不本物的现象,闹出“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笑话。于是到了魏晋之际,这种人物评品的方法逐渐遭到质疑,开始出现一种新的品藻方法,叫神鉴。如《魏氏春秋》(容止篇)中评曹操“武王姿貌短小,神明英发”;评潘岳“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又如《世说新语》说嵇康长得潇洒,如“野鹤之立鸡群”,说他醉酒时如“玉山之将崩”。神鉴的方法有什么好处呢?一方面它可以使认识主体透过现象的迷雾直寻对象的本质,另一方面,如果说人物品鉴中的称号是“言”的话,那么人物的内在品质是“意”,这样一种隐喻手法的描述,可以弥补言不尽意的缺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汤用彤先生说汉魏人在人伦鉴识中发现了言意之辩:“由其知人论世,谓观人不能单观其言论骨相,而必须观其全、观其神;知人常不能言传,而只能意会。能言传者如形貌,普通人只注意人的特殊之形貌;能知人之人君则注意人之神识,而神识只可意会。”
“言意之辩”这一哲学命题由人物品藻的推波助澜走向成熟,然后直接导致王弼关于言、象、意的系统解释。“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奠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明象》)很显然,王弼的言尽意论反映在“尽意奠若象,尽象莫若言”中,意思是说,“象”可以尽“意”,“言”又可以尽“象”;归根到底言可以尽意,只不过是言非直接尽意,而是通过象去尽意。为什么如此呢?因为“言生于象”,“象生于意”,所以象就成了言尽意的中介。王弼的这个发现非常有意义,现代心理学认为,表象是从感知到思维的中介环节,王弼似乎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其次,王弼发现了表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意味着发现了形象思维。因此,“象”这一概念的发现对中国文艺心理学思想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贡献。
二、言意之辩的心灵辨析
在评判言能否尽意之前,很有必要对“言”与“意”作一般的界定和说明。“言”是什么?不同的学者有不尽相同的解释。金景芳认为,“盲”是言语;韩林德认为,“言”指言辞、概念;陈延嘉等编写的《实用文言词典》认为“言”指话语、言论。以上三种解释大同小异,无非是认为“言”指书面语和口头语两种形式,即语言符号系统。那么,“意”又是什么呢?金景 [##] 芳认为,“意”是思想;韩林德认为,“意”本指情感、思想、在古典美学中引申为审美心理感受;陈良运则认为,“意”的概念最早是以“心”的形态出现的,后来内涵逐渐丰富,增加了“情”、“志”、“理”等多项内容。“意”进人文学和美学领域后,与“形、境、神、气、格、势、趣”等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可知“意”的涵义是极其复杂的,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称之为“小宇宙”。所以我们不能对其只作单一的、平面的理解,而应对其作具体的分辨。
正是在此意义上,从古至今,人们习惯于对心灵进行层次划分。在西方,伴随着人的觉醒,古希腊的哲人们就热衷于讨论“灵魂”,这时已萌生“知、情、意”三分法。伟大的哲学家康德著述的三大批判探讨的就是人类心灵的三种能力:认识能力、感觉快乐与不快的能力和欲望能力。与西方学者注重心灵能力的研究和活动情况的描述有所不同,我国古代思想家更注重人的心性因素的考察和评价,因此,心灵研究往往与伦理道德研究浑为一体。孔子经常在弟子中提倡知、仁、勇三者,后来《中庸》称之为“三达德”诚然,孔子无意于明确区分人的三种心灵能力,不过可以看出,它们确实分别与知、情、意密切相关。《庄子》中心灵也经常被三分论述,并且被理解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如“耳-心-气”(《人间世》),或“形-心-真”(《知北游》)。
但在西方,也有哲人倾向于对心灵进行二分,亚里斯多德最先开启了“二分法”,他把人的心灵活动划分为认识功能和欲求功能两大类,其中,认识功能包括感觉、记忆和思维;欲求功能包括情感、欲望和意志等。文艺复兴时期,布鲁诺撰写了《论英雄主义热情》,将心灵能力分为“认识力”和“意欲力”,认为心灵是二者的和谐,他所表述的也是二分法。18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开创了身心二元论。认为心灵与身体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东西,不过二者可以相互发生作用。他只承认意志、思维、记忆和“天赋观念”是心灵的活动,至于感觉、本能等都是心身交互作用的结果。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把一切心灵现象都作为“观念”看待,认为人生下地时心灵犹如一块白板,所有经验都是由后天经验印上去的。不过经验有两个来源,一种是外部经验,由感觉而来;一种是内部经验,即思维、意志便是由此而来。
胡家祥先生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人类的心灵结构可划分三层次和两系列的观点。具体来讲,三层次包括感性、知性和志性,他把感性界定为人们在实践中对对象外部形式的直观感受能力,它包括感性直观(感觉和知觉。)和感性体验;他把知性理解为人的头脑将感性材料筛选加工后组织起来,使之构成有条有理的知识的思维能力,它直接体现于抽象认识领域,同时也表现于价值评价方面;他认为志性是指潜藏于人类心灵深层的无意识,它是我们的抽象思维很难对之进行直接剖析和确切把握的,它大约相当于康德的理性(实践理性)。而一系列则是指认识性系列和意向性系列,认识性系列是一个从“直观表象”到“认识抽象”的向内收敛过程,它由具体逐渐过渡到抽象,由杂多逐渐转化为整一,由散乱趋向于和谐。这一系列的由浅入深的过渡形成了人们认识世界的一般过程;而意向系列则是一个向外发散的过程,即自由意志携带着人的族类生存的内在目的性而向外立法,并以“爱”或“憎”的情感形式体现出来。(心灵结构简图如下:)
如果我们对“意”作如此理解,并以之为逻辑起点,来审视这场绵延了两千多年的“言意之辩”的话,那么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言尽意派只注意到了“意”的知性层面和认识系列,而言不尽意派则更注目于“意”的感性、志性层面和意向系列,两派观点均有其偏颇之处。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是可以用语言说清楚的,而我们对事物或人的感性直观以及感性体验却难以用语言说清楚,至于潜藏于人类心灵深层的无意识则更让语言难以窥测。老子,庄子深知这一点,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言下之意是“常道”难以言说,而“非常道”则可以说清楚。庄子所说的“可以言论者,物之精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也是说“言”可以表达较为精显的认识,而在表述更为细致微妙的感觉时则会有所局限,至于“不期精粗”的无形的“道”则是语言所无法表达的。其实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说的:“语言实质上只表达普遍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的东西、个别的东西。因此。不能用语言表达人们所想的东西”,也是这个意思,即语言可言说抽象、普遍的东西,而很难说清楚具体、个别的东西和情感体验。比如说“请把书递过来”这个意思是可用语言表达清楚的,但大多数细微的情思、瞬间的感受、隐蔽的欲念则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所以康德在《实用人类学》中说:“内部经验并不像那种有关空间中的对象的外部经验一样,在这种外部经验中诸对象表现为相互并列的和固定存在的。内感官只是在时间中。在不具有观察的持久性的流动中,才看出其诸规定之间的关系,而那种持久性对于经验却是必有可少的。”意思是说,依赖于语言其实无法感知和把握人的内部经验。更无法言说通过内感官所获得的人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