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亲情是杯清冽的酒,因岁月的历练而醇香;亲情又像一杯氤氲的茶,因馨香的呵护而沁人心脾;亲情也像一棵高大而茂盛的树,因雨露的滋润而枝繁叶茂;亲情更像宽广无边的大海,因广阔的胸怀而横无际涯……亲情不单单是寒冷时父亲为你披上的一件外套,它也不单单是深夜里母亲亲手为你冲的一杯牛奶;亲情应该是孩子稚嫩的小手为父亲擦去额上的汗珠,它应该是母亲疲惫时孩子倒杯水的体贴。亲情不单单是父母无条件的付出,它也是妈妈的唠叨、爸爸的责备。亲情不单靠片刻时间的体会,它更需要我们用一生的光阴来感悟和践行。成长路上,因为亲情,我们的未来不是梦;成长路上,因为亲情,人生的季节永远是春天;成长路上,因为亲情,一路欢歌到永远!
父亲的自行车 余杰
有人说,十岁的小孩子崇拜父亲,二十岁的青年人鄙视父亲,四十岁的中年人怜悯父亲。然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父亲是唯一值得一辈子崇拜的人。
父亲是建筑师,工地上所有的工人都怕他,沙子与水泥的比例有一点儿差错也会招来父亲的痛斥。然而,父亲在家里永远是慈爱的,他的好脾气甚至超过了母亲。在县城里,父亲的自行车人人皆知,每天早晚,他风雨无阻地骑着吱吱嘎嘎的破车接送我和弟弟上下学。那时,我和弟弟总手拉着手跑出校门,一眼就看见站在破自行车旁穿着旧蓝色中山服焦急地张望着的父亲。一路上,两个小家伙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而父亲一直能一心二用,一边乐滋滋地听着,一边小心翼翼地避过路上数不清的坑坑洼洼。等我上了初中,父亲的车上便少了一个孩子;等到弟弟也上了初中,父亲便省去了一天两趟的奔波。可父亲似乎有些怅然若失,儿子毕竟一天天长大了。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兴奋得睡不着觉。半夜里听见客厅里有动静,起床看,原来是父亲,他正在台灯下翻看一本发黄的相簿。看见我,父亲微微一笑,指着一张打篮球的照片说:“这是我刚上大学时照的!”照片上,父亲生龙活虎,眼睛炯炯有神,好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此刻,站在父亲身后的我却蓦然发现,父亲的脑后已有好些根白发了。父亲一出世便失去了自己的父亲,惨痛的经历使他深刻地意识到父亲对儿子的重要性。因此,在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便是妻儿,他不吸烟不喝酒,不钓鱼不养花,在办公室与家的两点一线间生活得有滋有味,辅导儿子的学习是他最大的乐趣,每天的家庭作业父亲都要一道道地检查,认认真真地签上家长意见,每次家长会上他都被老师称赞为“最称职的家长”。母亲告诉我一件往事:我刚一岁的时候,一次急病差点夺去了我的小命。远在千里之外矿区工作的父亲接到电报时,末班车已开走了,他跋山涉水徒步走了一夜的山路,然后冒险攀上一列运煤的火车,再搭乘老乡的拖拉机,终于在第二天傍晚奇迹般地赶回了小城。满脸汗水和灰土的父亲把已经转危为安的我抱在怀里,几滴泪水落到我的脸上,我哇哇地哭了。“那些山路,全是悬崖绝壁,想起来也有些后怕。”许多年后,父亲这样淡淡地提了一句。
父亲是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与父亲在一起,沉默的时候居多,我却能感觉出自己那与父亲息息相通的心跳。离家后收到父亲的第一封信,信里有一句似乎很伤感的话:“还记得那辆破自行车吗?你走了以后,我到后院杂物堆里去找,却锈成一堆废铁了。”我想了许久,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给父亲回信:“爸,别担心,那辆车每天晚上都在我的梦里出现呢,我坐在后面,弟弟坐在前面,您把自行车蹬得飞快……”
阅读赏析:
这是一篇声情并茂的美文。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伴随着一位父亲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见证了他对家庭无微不至的付出和倾尽全身心的责任与爱,是伟大父爱的象征。父亲的自行车只是全文的线索,并不是全文的中心,全文的中心是“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父亲是唯一值得一辈子崇拜的人”。作者通过回忆父亲的自行车以及父亲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和儿子的关切,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朴素而深沉的爱。文章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我”崇拜父亲的原因,同时表达了“我”对父亲的理解与爱。文章对往事所展开的一些生动感人的回忆,会很自然地引起读者对天下所有艰辛、劳碌的父亲那无微不至的父爱的共鸣。
[思维拓展]
读过本文后请说说文中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我最笨的学生 安宁
毕业后我留在北京教书,父亲闲着寂寞,便打电话托我买台电脑,他要和我视频聊天。我笑他,五十多岁的人了,对电脑一窍不通,可得专门请个老师才行。父亲说,几年前你是我的学生,现在让老爸做你的学生好不好?我说,那老爸你可得用心学,我可没有时间手把手教你,父亲呵呵笑着说,那是当然,我得争取做闺女班里最聪明的学生,就像当年你给老爸争光一样。
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我都被老爸硬“拽”到电脑前。起初是打长途教他申请到了QQ号,然后终于让他学会了使用视频。走到了这一步,父亲就有些懈怠了,每日我扯着嗓子教他如何搜索资料,如何盲打,如何储存东西,我觉得自己所费的劲,几乎比教班里最笨的那个学生还要多,但父亲的电脑知识,却始终停留在开着视频,对着话筒和我呵呵说笑的程度。
老爸似乎对自己的愚笨没有丝毫的察觉,他胖胖的脸在视频的镜头里,始终心满意足地笑着。我说老爸你要实践啊,只是每个周末听我讲,之后一个星期再也不摸电脑,那怎么行?老爸照例在视频前笑开了花,说,老爸其实挺聪明的,姑娘只要有点耐性,老爸肯定进步飞速。我看着每个指令都要我重复无数遍,才会一脸茫然地低头去动手的父亲,突然觉得有点泄气,想究竟是自己这个老师不合格,还是父亲真的太笨,对于这样先进的知识,完全没有学会的细胞。
父亲所谓的进步,也只达到能打字和我聊天儿为止。以后不管我怎样努力,他都只停留在原地,再不会前进半步。隔壁的同事每每听到我声嘶力竭地在房间里吼,就知道我准又是在教父亲上网了。有一次她笑着说:“对待最笨的学生,冷漠有时候比耳提面命的教导管用,为什么不试试呢?”我欣然采纳。
父亲对我的这项措施显然有些不适应,没过一个星期,他就撑不下去了,说姑娘你还是手把手地教老爸吧,我这么一大把年纪,比不上你们年轻人。后来见我无动于衷,终于急了,竟然开始和我冷战。我打电话给母亲,让她转告父亲,像他这么笨的学生,我还是第一次碰到。都三个月了,打字还像牛拉车的速度,照这样下去,我岂不是教他一辈子都教不会?母亲听完我的抱怨,叹了口气,小声说:“安安,你爸爸哪有那么笨啊,其实他只是想多听你说话罢了,他要是什么都学会了,还怎么认你做老师?你每次在视频上那么不耐烦地朝他嚷,他都不躁,还说听你讲课,如坐春风。他花几千块钱,其实只是想弄个能看见你的电话而已,他这么大年纪,学会上网又能做什么呢?
能和你面对面地聊天儿,对他来说,已经是精通电脑了啊……”
最笨的那个学生,原来是我,看见他温柔地冲喋喋不休的我笑啊笑,都不知道。他心里想着的,只是看看千里之外的我,是不是还好好的,是不是还像他想念我一样,将他放在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阅读赏析]
陈红的一曲《常回家看看》,唱响了大江南北,也唱出了天底下所有父母的心声与期盼。老人们最牵挂的就是自己的子女。天底下没有笨的父母,只有笨的儿女;没有不会爱的孩子,只有不懂爱的孩子。养育了几十年的孩子,如今长大成人离家了,再没有别的理由可以把她留在身边,父亲才会想出这个主意,只为能多看看女儿的笑脸,有爱说不出,有思却无处可念,我们和爸妈之间到底相隔着的是距离还是心与心的交流呢?其实最傻的那个学生真的是我们自己啊,我们的确应该多补补亲情这堂课。
[思维拓展]
本文的标题有何特点?
泪光中的食指 赵丽萍
初一那年,他染上了一个恶习:偷窃。当同学将这件事情报告老师后,他的行为开始变本加厉。无奈之下,老师在家长会上公开了这样的事实。所有的家长们都将目光投向了坐在后排的他和他的母亲。
晚上回到家中,母亲二话不说,拿起皮鞭,让他跪下。他的确跪下了,可他为自己辩解:老师只是一面之词,我根本没偷!母亲一皮鞭狠狠甩下去,歇斯底里地吼道:“不许狡辩,给我老老实实跪到天亮!”
深夜母亲坐在一边的椅子上陪着他。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三个小时过去……直到六个小时过去了,他终于忍不住挪了挪双腿,乞求母亲:“妈,我疼。”母亲盯着他的腿,裤子磨破了洞,膝盖磨破了皮,地上沾满了星星点点的血迹,他用两手垫在了膝盖下,又一次乞求两眼发直的母亲:“妈,你真让我跪到天亮吗?我是你的独生儿子啊,您已经失去了丈夫,您舍不得再失去自己的亲生骨肉,您一定心疼我的,对不对?”话音刚落,两眼发直的母亲,突然站起身来,一把拉开他垫在腿下的双手,厉声吼道:“跪!坚决给我跪到天亮!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去偷!”“我没偷!”他大声喊,“我只不过借别人东西用了一下,只是把用和说的顺序颠倒了而已,我是您的儿子,您为什么这么狠心让自己的儿子跪到天亮呢?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说完,他一个起身冲进了房间。他的母亲追过去,而他,却“啪”的一声反锁了房门。
母亲哭了。跪在他的房门外哭了起来。十二年来,母亲在父亲去世的时候哭过一次。那是六年前,他的父亲因为偷窃抢劫而被判处死刑。在送行的那一天,母亲牵着他稚嫩的小手,追着警车一边跑一边喊父亲的名字。他深刻地记得,父亲临死之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对母亲说的:教育好儿子,教他走正道,拜托你了!那一刻,母亲哭得昏天黑地,嘶声欲绝。
而这一回,他又听到了母亲同样绝望的哭声,内心如针扎。可一想到膝盖上的伤痕,他又将被子严严实实蒙住了自己的耳朵。而他并不知道,房门外的母亲,此时在经受着怎样的痛苦与折磨?
母亲失望极了。她缓缓站起身来,仔细地端详了一番他的房门,仿佛端详自己的儿子一般。然后,缓缓走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闭着眼睛,狠狠对着自己的右手砍了下去。只听见“啊”的一声,母亲右手的食指被完完全全的砍了下去。掉在了地上,滚到了他的房门口。等他拉开房门赶出来的时候,母亲已经昏迷在地上。
从那以后,他后悔不已。他悔恨自己不该做可恶的“第三只手”,悔恨自己不该和母亲狡辩,悔恨自己没给母亲争光,悔恨自己为什么那天不跪到天亮……十指连心啊,母亲被砍掉的那根食指,其实是一刀砍在自己的心尖啊。“第三只手”的痛苦,只有做母亲的人才会不求回报地为自己扛。母亲不忍看见自己的儿子断掉手指,因此,她剁掉了自己的手指,让儿子吸取血的教训。想着想着,他开始痛哭流涕,他发誓要让母亲从此骄傲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他抛开一切杂念,发奋苦读。五年前,他顺利地从武汉大学新闻系毕业,如今在美国读博的他,经常给我发来邮件,当我问及他毕业后是否回国时,他的字里行间满是对母亲的思念和恩情:回!肯定会回!你知道吗?是我的母亲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一定要回来好好孝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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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母亲是伟大的,她深爱着自己的儿子,为此她非常痛苦地处罚儿子,要他跪到天亮。儿子的膝盖流血,而母亲的心也在流泪。当这样还不能唤醒儿子的良知时,母亲竟然剁掉了自己的手指,来让儿子吸取教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为母亲的行为仅仅是为了教育儿子回头,那么就误解了母亲的心。“‘第三只手’的痛苦,只有做母亲的人才会不求回报地为自己扛。”这不正是母亲最伟大最慈善的心灵吗?
儿子最终醒悟了。“抛开一切杂念,发奋苦读”;更重要的是,“他发誓要让母亲从此骄傲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从自己的行为中,看出了人该怎样活着的本质。这对曾经有过失误的少年朋友,应该有着更大的启示。
文章最大的成功,是把人物放在非常尖锐的内心冲突中来表现的,从中我们感受到了人物内心巨大的震撼。
[思维拓展]
文章的笔法有何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