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评价建议》指出:“普通高中语文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类型,它们的目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构成高中语文课程总目标。语文课程评价既要注意两者的相互衔接,更要注意它们的不同特点。”新课程标准在课程评价上的指向性意见,带来了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大变化。目前,高考语文试卷的构成大致分为必考内容、选考内容两大板块,以探索如何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就意味着高考语文题目设计之初应预设考生的立场,以学生为本,留给学生主体性得以发挥的空间。在关注具有共性的语文基础的同时,尊重不同考生的学习个性及学习诉求,包括潜能的开发,尽可能地提供更为宽阔的考查平台,为考生提供能够选择进而展现其个性特长的试卷试题。语文课程的选择性带来高考命题选择性,这意味着命题策略上有所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成果进行公正评价的具体要求。
新课程背景下,以高考语文全国课标卷为代表,试图一改既有的试卷结构,在选考内容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与此同时,各省市高考语文立异标新,也在探询一条新的路子。不难看到,主要有3种模式:以全国课标卷、山东卷等为代表,设置了选考内容,赋分18-25分;以北京卷、湖北卷等为代表,不设置选考内容;湖南卷走了中庸路线,设置选考内容,赋分9分。横向比较,试卷最大的不同表现为:(1)基础方面,或置“语言文字运用”于卷首为第一部分,题量与赋分有逐年减少的趋势,且均为客观题;或置“语言文字运用”于卷尾为第五部分,客观题与主观题互见,赋分基本维持。(2)阅读方面,或设现代文论述类文章阅读为必考,文学类文章阅读与实用类文章阅读为选考;或设现代文论述类(实用类)文章阅读、文学类文章阅读均为必考,另设选考题或附加题,选考内容向文化经典、外国文学、新闻阅读等方面倾斜,赋分不等,并有逐年提高的趋势。(3)能力方面,或分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对必考的论述类文章阅读,仅作理解B、分析综合C的能力层级要求;对选考的文学类、实用类文章阅读,则涵盖分析综合C、鉴赏评价D、探究F等各级要求,或不分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对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文章阅读,均提出涵盖理解B、分析综合C、鉴赏评价D、探究F等各级要求。
高考语文卷的这些改变,是对《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积极响应,标志着各省市语文卷已然高度重视语文课程的本质。即为了促进广大考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相关的评价、考查必须是有利于高校人才的选拔,特别是有利于人的发展。但高考制度的改革尤其是高考语文卷命题改革本身有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各省市的高考语文卷的命题改革与现行的考试体系之间存在着一个磨合、调整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一、必考内容的定位
全国语文课标卷必考内容将现代文阅读定为一般论述类文章,考查能力层级仅限于理解B、分析综合C两级。广东卷、山东卷等,也遵循这一范囿来命题,操作层面上,是社会科学文章取代了自然科学文章,因为,只有社科文最能吻合这样的特殊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卷,其必考内容将现代文阅读定为论述类(实用类)文章阅读、文学类文章阅读。考查能力层级涵盖理解B、分析综合C、鉴赏评价D、探究F诸级。特别在鉴赏评价D、探究F层级上,提出了“评价文章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倾向、评价文章产生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对文章的某种特色作深入的思考和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文章所反映的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探讨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写作意图、探究文章中的某些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等的要求。要求针对论述类、实用类文体特质命题,其视野得以打开,其表达得以释放。
高考语文卷及其必考内容,有待新的建构,且尤为重要。理论上,我们似乎很清楚,高考语文卷的构成,应以人的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新的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而有利于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实际操作起来,却有一定的盲目性,常常是较为任意的几个板块的拼合,至于为什么是这几个板块,尤其是何者为必考内容,则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必修课程的评价中对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等文本的阅读有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平列而没有孰重孰轻之分。对论述类文本阅读的评价,则表述为:“着重考察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如能否概括和提炼文本的观点、发现观点与材料之间的逻辑联系,并做出初步的评价。对言之有据的独特见解,应予以鼓励。”新课标作如此要求,对我们如何评价论述类文本的阅读,以及如何考查、如何设题,是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的。至少,它从抽象思维能力上提出要求,也吻合论述类文章体裁的特点。姑且不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将文学类文本阅读划到必考之外,依据究竟在哪里,将现代文阅读中一般论述类文章圈定为必考内容,又将其阅读的能力层级圈定为理解B、分析综合C两级,这样做,其理论依据更显不足。《考纲说明(课标版)》或者是囿于赋分(10分左右)和题型(客观题为主),便将能力层级圈定在理解B、分析综合C两级内。这样一来,论述类的文本阅读,便多停留在对概念的理解判断、对内容的分析归纳上,所设题型则主要表现为对信息的筛选。由是,论述类、实用类文章便被等同了,对论述类文章的这种考查,显然背离了文章的体裁特点。
我们完全可以有这样的思考,必考内容现代文阅读完全可以采用轮替的原则,或用论述类文本,或用实用类文本,或用文学类文本。好处是明显的,它保证了学生在高中阶段不会打着个性学习的幌子,完全放弃对某一类文体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教材中,共入选79篇诗文,其中文学类诗文48篇,不含古文17篇、与文学有关的议论类文章9篇,真正意义上的论述类、实用类文章加起来18篇。以广东卷为例,把文学类的考查划归选考,结果学生基本不读文学作品。众所周知,实用类文章包括新闻在内多属大众阅读,论述类文章囿于高中阶段的学习,艰深的哲学类、繁难的社科类并没有入选到教材中,多数也可归为大众型阅读。这两类文章的阅读,固然能开阔学习视野,在培养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上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远没有可以随意放大到替代其他种类作品阅读的地步。反观文学类作品的阅读,在鉴赏上内容较为纠结、探究上思维相对发散,而且具“语文素养”的典型意义。文学经典最能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进而形成健康美好的思想情感和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为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需要奠定坚实的基础。正是基于基础学习的不可偏废的考虑,高考语文卷有理由将论述类和实用类文章阅读、文学类文章阅读平列起来,都作为必考的内容。
问题是各省市语文卷均有板块拼合的随意性。我们不难反思:为什么一定是古代散文阅读、古代诗歌阅读、现代论述类实用类文章阅读、现代文学类文章阅读这样几个板块?它们对高中语文课程必须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到底有怎样的意义?对学生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又将产生哪些深刻的影响?
毫无疑问,必修课程要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在阅读上要发展学生独立阅读的能力,并注重阅读的个性化。长期在教学一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学生个性化阅读的兴趣培养,必须以具备相应的文化涵养和基本的阅读能力为前提。新课标要求学生应该在积累、鉴赏、思悟、应用、创新等五个方面获得发展,那么怎样的基本阅读能满足这样的发展呢?实践出真知。无论新、旧课程以何种理念、标准怎样选编教材,中国学生最基本的阅读无非两大类:古代的、现代的。古代的、现代的又都以散文(宽泛意义上的)为主体。学生果真能阅读一定量的古代浅易散文,又能阅读一定量的现代文学作品,他在上述五个方面是可以获得长足发展的。既然如此,高考语文的必考内容就有了定位:两个基本的阅读,即古代散文和现代作品的阅读,并以此考查考生基本的语文素养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