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ID: 95963

  

上海高中语文名篇导读

◇ 钱 虹


  雄健豪迈的“剑之颂”
  热血男儿的“满江红”
  
  ——读韩静霆散文《书生论剑》
  
  这是一篇当下十分少见的纵横捭阖、论古道今的议论散文,也是一篇气势磅礴、穿越时空的“剑器”史论。作者韩静霆,是一位著名的军旅作家。他是当代文坛上的多面手,出版过诗集《凤凰鸟》和童话集《时光倒流的大森林》,以及《太阳宫赋》《幽谷鹿笛》《花魂》《唱歌的小草》等多部散文集。他的小说影响更大,《市场角落里的“皇帝”》曾获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四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以中越自卫战为题材的小说《凯旋在子夜》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后,更是好评如潮。《书生论剑》,所写虽然并非军旅生活,但“剑”自古以来就属兵器,作为军旅作家对其情有独钟,也就不难理解了。
  文章有大气与小道之分,议论有知性与感性之别。本文以自由奔放的浮想联翩,激情迸射的阳刚之气,穿越时空隧道,将历史上有关“铸剑”的神奇传说与中国文人骚客恋剑、吟剑的豪情及其千古绝唱熔为一炉,其间又穿插着作者出入古今、指点疆场、观照现实的联想、议论和抒情,使人在了解代表中国传统兵器之一的宝剑的历史传奇和它所体现的民族精神之时,也感受到了作者对于作为中国文人文化象征物和“文武之道”结合体的宝剑的无限仰慕与崇敬。这是一首雄健豪迈的“剑之颂”,也是一曲热血男儿的“满江红”。其中没有卿卿我我的喃喃细语,也找不出家长里短的杂感闲言,只有超凡脱俗的铮铮诗行,壮怀激烈的一腔豪情!
  作家选择题材,题材反过来也挑剔作家。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样一篇洋洋洒洒、气贯长虹的论剑檄文,首先在于其“爱剑如命”。当然,他所爱的不是当今在走俏的武侠影视剧中露脸的假剑,那只不过是糊弄观众的道具,而是静静地躺地博物馆中供人瞻仰、已有数千年历史的青铜古剑:“我对于远古的青铜剑器,一向有一种感性的敬畏和崇拜”;后文中他又坦承:“文人骚客几乎没有不爱剑的,像我这样毫无用处的一介书生,也爱剑爱得要命。”这就是此文以《书生论剑》命之的理由。爱之切,方能论之深。很难设想,一个对青铜古剑丝毫没有感触的人,他会在博物馆展厅里,“和青铜古剑对视了很久很久”。在一般人看来,这不朽的古剑,只不过是一件物品,虽然它是上古时代人类精湛的冶炼技术和铸造工艺的历史见证;唯独在作者眼里,它虽然沉默寡言,却充满着灵性、血性与精气神儿:“剑器上的铭文鸟篆能带着我穿越时空隧道,目睹它们浴血战斗时的无所畏惧和奋不顾身。”甚至,作者还能从青铜剑那经过千锤百炼的光色上,感觉到它“闪烁着高贵、狂野和傲岸的神气,日月星辰在剑体上奔跑,像火苗在泼泼辣辣燃烧,无言但顽强地倾吐着一种建立功勋和短兵相接的渴望”。这青铜古剑,在作者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精神、有理想的活生生的人格化身。
  其次在于其“思剑幽情”。青铜古剑那近乎完美的造型和傲视群雄的绝技,“凝眸看它那如水溢于塘中的剑锷,几乎能看见古人睿智非凡的眼睛在闪动”。作者由此借“剑”大发思古之幽情。从铜绿山上三千六百年前西周先民留下的青铜剑的冶炼遗址,联想到《吴越春秋》所载干将、莫邪夫妇的铸剑、殉剑的神话传奇,在“感叹一代又一代铸剑师殉剑的悲壮,不由人不相信青铜剑的灵性”中又联想到将名剑攫为己有的历代帝王“没有人能与剑齐寿”,帝王速朽而“青铜剑从土里站起来,依旧是雄姿勃发,光彩照人!”其中有酣畅淋漓的述评,也有浪漫神奇的想象,还有直抒胸臆的感慨,富有哲理的警句,如“青铜剑是精灵,是人的精魂所化。人在火中涅??,再生为剑。剑身上熔铸了人的精气血肉!”将青铜剑的灵性、血性和精神渲染得如诗如歌!
  最后,就是其“咏剑诗情”了。作者认为,人类所有的兵器中,“唯独剑器身上闪烁着儒雅的文化光彩。它和诗人相亲,与文人结缘”。从三闾大夫屈原到诗仙李白,从唐代的王维、高适到北宋的辛弃疾的著名咏剑佳句,他都如数家珍,信手拈来。最为动人的咏剑诗当数诗圣杜甫在其逝世前三年所作《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并序》,“他咏诵的剑舞的风采,永远照耀后世。特别是杜诗人观剑的时候,望彻了大唐帝国由盛而衰的五十年,参透了人世间的沧桑变化,尤为令人叹服。”诗人们爱剑、吟剑,观剑,舞剑,“是剑器的光荣,也是诗人的幸运。诗人找到了剑器,剑器也找到了诗人,千古绝唱就这样应运而生了”。这是一种相依相存的互补,一方面“那金属的锋刃,能给柔弱的文人一点儿精神上的雄性补充”;另一方面“文人可以借题发挥,抒发一些胸中积郁的豪气”。而宝剑宁折不弯的高贵气质,更是成了中国士大夫追求与珍视的一面人生的镜子。
  你看,薄薄一柄青铜古剑,蕴涵着那么深奥的学问和煌煌的历史,难怪,它散发着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的熠熠光泽!
  
  附:
  书 生 论 剑
  □韩静霆
  
  古代的兵刃,除去睡在墓穴和地下的,多半都是走进博物馆去歇着了。只有剑器,还常常在今人的生活里露面。自然,这剑早已不是那剑,不再是两千多年前的青铜锻造的,剑锋上不再有凶神恶煞的寒光和深紫色的凝血,很难找到那种蛮野、剽悍、豪侠和阳刚之气了,也听不见它在匣中铮铮的鸣叫了。
  我对远古的青铜剑器,一向有一种感性的敬畏和崇拜。我在中国青铜器的展厅里,和青铜古剑对视了很久很久。剑器上的铭文鸟篆能带着我穿越时空隧道,目睹它们浴血战斗时的无所畏惧和奋不顾身。剑器的祖先,是兽骨雕成的“骨剑”,它的家族初创纪念日不详,大约是商代。春秋战国时期,应该是它最辉煌的生命高峰期,这时候,它就像一个壮年的汉子,身材修长坚实,没有一点儿赘肉,浑身喷薄着血性。经过千锤百炼的青铜剑器的光色,有一种黄金的质感,闪烁着高贵、狂野和傲岸的神气。日月星辰在剑体上奔跑,像火苗在泼泼辣辣燃烧,无言但顽强地倾吐着一种建立功勋和短兵相接的渴望。渴望用血来淬火,渴望那种血浆浇在剑锷①之上时,“刺啦”一声烧干的声色齐迸的快感。这时候,观众会瞪大眼睛,怀疑自己看到的根本不是什么“火苗”了,而是冰山极顶透出的寒光,不由得汗毛直竖,打起冷战。它的造型是那么优美和雅致。越是优美雅致,就越像是一位儒雅的杀手,不动声色,高深莫测,让人难以预料杀机将起于何时。剑身上要么铸有神秘的龟背纹,那龟纹在春秋时期是“日者”占卜吉凶的依据;要么,镌刻着像符咒一样的鸟篆,标示着持剑人是谁。越王勾践的名字和青铜剑一起,一九六五年在湖北江陵出土。它在地下埋藏了两千余载,出土之后依然寒光四射。它的光芒使当代最先进的铸造工艺相形见绌。当今制作最精美的枪械,如果不擦油,不包装,埋在地下只需经一个梅雨季,瓦蓝的光色就全没了,就会锈成一个金属疙瘩。青铜剑沉睡两千余载不生锈,经当代质子X荧光非真空分析和测定,中外专家瞠目结舌:它经过了精妙的铬化处理。而这种氧化铬的防锈技术,外国人在两千年之后,一九三七年才惊喜地问津。
  青铜剑的剑柄,有美丽的鎏金纹线装饰,还有安放中指的凸箍。这种量体裁衣般的精细,手掌碰上去就舒服得要命。看上去,不像是手找到了剑,更像是剑老早就在等待着人的手,在折磨人的等待和企盼之后,手与剑终于“一拍即合”了。人握住剑柄,就被引诱得手也痒,心也痒,生出挥舞一番的冲动,青铜剑是天成的舞师,带着人舞蹈。它不像斧钺只会粗鲁地狂砍乱伐,也不像戈戟只会单调地突刺横扫。它灵活飞动,让人在冷铁相搏的肉搏战中也闪展腾挪舞个不停。千变万化的政治之舞与扑朔迷离的剑之光轮,常常让敌方死也不知道怎么死的。剑光四射,看不见哪是人哪是剑。一人一剑,化成千万个人,千万支剑,人和剑,青铜和灵肉合二为一了。剑的锋刃划开敌人胸肤时,简直不会有什么声音,犹如快刀切开豆腐一样轻巧,插入对方犀甲时也挺省时省力的,就像在海滩上以锥刺沙。用剑杀人不像杀人,倒像是水银灯下手术刀轻盈地划着直线和弧线。剑器和别的兵刃相磕,在迸放的金星中,声音如钟、如磬,如杯盏相碰。不过,一般兵器,那些“凡夫俗子”们,碰上尊贵的宝剑可要倒大霉了。史书《战国策》说到青铜剑之锋利,断牛马,截金银,椽子柱子碰上断为三截,巨石触之碎成百块。青铜剑在造型艺术和铸造科学上的双向成就,不知古人从何得道,已成为千古之谜。古之名剑见于记载的,有干将、莫邪、龙渊、太阿、纯均、湛卢、巨阙、鱼肠、胜邪。九剑擎天,惹起战事无数。良剑各怀绝技,互不相让,个个出鞘如芙蓉出水,蛟龙出岫,带着清风,带着长啸。凝眸看它那如水溢于塘中的剑锷,几乎能看见古人睿智非凡的眼睛在闪动。我实在搞不懂,古人怎么想到要把杀人武器制造得无与伦比的精美?用美来杀人,太残酷太有效太刺激了。古人能工巧匠绝顶聪明,是否也伴随着无解的蒙昧?他们在享尽创造的快感之后,夜里会不会在浸满血污的噩梦中惊醒?
   [##]
  我不知道是古人神化了青铜剑,还是青铜剑本来就神。登上那“骤雨过时,有铜绿如雪花小豆,点缀于土石之上”的铜绿山,面对三千六百年前先祖留下的铜矿竖井、斜井和冷却了的古炼炉,我一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遥想美妙绝伦的青铜古剑飞翔出世的一刹那,亲手创造出奇迹的先民也无法不惊骇万分,纷纷在冲天火光中匍匐在地,谁还能怀疑先民铸剑本身就是传奇呢?山中铜绿色的顽石化成熔浆,获得精气和生命,成为铜剑,成为世之瑰宝,如此这般采掘、冶炼、铸造的精良技艺,西周先民师承何方神礻氏?从何得来?也许永远是谜中之谜。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说,干将莫邪夫妻为吴王铸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精英”,候天伺地,百神临观。古书又说,昆仑山有形似兔子的怪兽,雄的黄色,雌的白色,掘了地道潜入吴国武器库,把兵刃全吃了。吴王下令猎得“双兔”,开其腹,发现怪兽肚子里有“铁胆肾”。遂命工匠将粒粒铁胆肾投入炉中铸剑。冶炼伊始就很玄乎了,铸剑的过程更奇异。据说,铸剑大师欧冶子铸剑时,矿石不熔化,夫妻双双投入炉中,熔汁才流将出来。欧冶子的学生干将莫邪夫妻俩铸剑,又碰到了同样的考验,“铁汁”三月不出。这天夜里,夫妇争着往炉子里跳。彼时,风悲日薰,炉火将衰,莫邪说服了丈夫,站在炉台之上,挥泪诀别。干将简直要疯了,狂呼大叫,命令三百童男童女把头发、指甲剪下,扔到炉子里。三百人披麻戴孝,拼命装炭,扯动巨大的牛皮制的风箱,之后,一齐跪倒炉前。莫邪纵身一跃,像一根羽毛投入火中,以身殉剑,顷刻间,炉里发出了咕嘟咕嘟的声音,火焰腾空而起,照红了半边天,青铜的熔浆开锅了!喷溅而出!“干将”“莫邪”雌雄两剑铸成了。读了这段传奇,感叹一代又一代铸剑师殉剑的悲壮,不由人不相信青铜剑的灵性。匣中的剑在静夜里发出嗡嗡的嘶鸣和铮铮的私语,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青铜剑是精灵,是人的精魂所化。人在火中涅?,再生为剑。剑身上熔铸了人的精气血肉!传奇故事虽然不免张扬,阐释的道理却是颠扑不破的: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山,哪有矿?没有人,哪有炉火?没有生命,何为剑?
  …………
  人类武库中林林总总的兵器,充其量都只是冷面杀手,只会嗜血杀人,唯独剑器身上闪烁着儒雅的文化光彩。它和诗人相亲,与文人结缘。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伟大的浪漫诗人屈原佩剑呼号着走来。他流放于穷途,行吟于泽畔。脸黑瘦黑瘦的,塌了腮,形同枯死的槁木。鞋子跑丢了,赤着两脚。衣服扯烂了,袍带乱舞。长发飘飘,连头上的峨冠也不知丢在何处了,可他手里依然紧紧攥着一柄青铜剑!青铜剑成为诗人最后的旅伴儿,唯一可以信任的知己和三闾大夫的证明。屈原身后,钟情于剑器的诗人层出不穷。铜剑铁剑,都有此殊荣。李白酒酣兴浓时,“三杯拂剑舞秋月”,王维情怀激烈时,“聊持宝剑动星文”,高适忧愤感叹“岂知书剑老风尘”。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活画出一代儒将悲壮而飘逸的胸怀,令后世文人墨客望其项背,羡慕得死去活来。最动人的还属杜甫的《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并序》。这年杜甫五十五岁,流落在草木萧疏的白帝城中,偶见公孙大娘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美妙的剑舞。一下子想起了五六岁的时候,看过的公孙大娘舞剑器。诗人一打开记忆之门,五十年前的剑光舞影,就来了。倘若不是白花花的剑光照亮了童年杜甫的心,哪能历历如昨,如此清晰?那时,玄宗有歌舞女乐八千人,公孙大娘名冠第一,可以想见舞姿之美,也可以想见其手中剑器铸造之精良。观众人山人海呀,天地也随着剑器上下起伏呢!“?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杜氏的四句诗,惹得千古学人喋喋不休,你说公孙大娘手里还有个小红旗儿在翻转;他说哪有什么红旗,公孙大娘手里明明是火把。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红旗和火把,这里说的除了剑,就是人,是人剑合一的奇境。公孙氏出剑如后羿射日那样的迅疾耀眼,矫捷似群帝驾着龙在云中穿行。九日落天的光谱,群龙翔云的曲线,雷霆收震怒似的狂放精神,江海凝清光般的收剑姿态,当然会让杜甫记上一辈子,让后人说上一百辈子。诗人写罢这首诗之后的第三个年头死了。他咏诵的剑舞的风采,永远照耀后世。特别是杜诗人观剑的时候,望彻了大唐帝国由盛而衰的五十年,参透了人世间的沧桑变化,尤为令人叹服。上面说到的古代诗人们,吟剑,观剑,舞剑,是剑器的光荣,也是诗人的幸运。诗人找到了剑器,剑器也找到了诗人,千古绝唱就这样应运而生了。文人骚客几乎没有不爱剑的,像我这样毫无用处的一介书生,也爱剑爱得要命。这一方面是那金属的锋刃,能给柔弱的文人一点儿精神上的雄性补充,是一味药。一方面,文人可以借题发挥,抒发一些胸中积郁的豪气。更重要的,当然还是剑器本身具有的那种文质彬彬的品格在起作用,一拍即合。剑器又实在,又质朴,又刚直,又不张扬。它在匣中有那种“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矜持,晔然出鞘,则犹如明珠出土,光彩四射。人可以挥剑决浮云,也可以把生死托付给它。在先民眼里,剑还不只是剑,更是一种足以避邪的正义、正直的象征。传统中驱魔降妖的钟馗,总是剑不离身的。民间认为,一把雕刻的桃木剑挂在房中,百邪皆退。流传很广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与君,谁有不平事”的诗句,把剑器当成了追求公平、公正的唯一利器。而“宁为折剑头,不做绕指柔”的箴言,又递进了一层,剑器被人格化了。它宁可生命折断,不肯卑躬屈膝,实现着“威武不能淫,贫贱不能屈”的最高人生准则。
  …………
  说到这儿,回眸再看那青铜之剑,不由人不感慨万千。它静静地躺在博物馆里,一言不发,仿佛正在小憩。它曾经给文人以文采,赐哲人以哲思,让考古学家印证历史。它曾经啸傲疆场,万马军中夺上将首级。它曾经夜夜醒在中军大帐,等待着点兵排阵的料峭的拂晓。它曾经用耀眼的光焰装点着春秋辉煌!如今,春秋时代的辉煌渐渐地暗淡了,冷兵器时代的人唤马嘶远去了……我忽然莫名其妙地打了一个寒噤,茫然四顾幽幽的展厅。我明明知道佩剑的祖先不会来的,可我似乎看见他们了!我看见佩剑的先人在遥远的天地之交,正回过头来望着我们,我不知道还应该说些什么。我知道,不论用多么美丽的诗句来歌唱青铜剑器,都过时了。
  
  “只能用‘不是什么’
  来说明它是什么”
  
  ——读王安忆散文《情感的生命》
  
  这是一篇专门论述散文这一文体诸种特征的议论文,也是一篇带有作者自身创作体验的“实话实说”的文艺随笔。作者王安忆,创作多为小说这一以虚构为其特征的文体:《本次列车终点》曾获一九八一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流逝》《小鲍庄》分获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二年、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六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长篇小说《长恨歌》更是为她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赢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荣誉。关于散文,其创作数量虽远非小说可比,但也出版过《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合著)、《寻找上海》等散文集。这篇《情感的生命——我看散文》,也可以说是集中地代表了她作为小说家的散文观。
  散文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古老的文学体裁。在古代,曾根据文句的押韵与否,而将文学作品列为韵文(诗、词、曲、令)与散文两大类,介乎两者之间的,则称为骈文。二十世纪“五四”文学革命后,文学体裁的四大类别: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文学得到确定,并沿袭至今。与其他三种文体相比,散文这一文体常常使人产生错觉。凡是小说、诗歌、剧作以外的作品,似乎都可归入散文,所以,人们往往误以为,散文最无技巧可言,因而是最平民化的文体。然而,反过来,散文(尤其是以抒情、叙事、议论为主或融三者为一体的散文小品)又是最个性化的文体,它虽无技巧可以卖弄,却能把作者的情感、品格、气质、修养、才学、风度等清楚地袒露出来。因此,明代文人将其称为“性灵小品”;现代作家周作人谓之“是文学发达的极致”,因其“集合叙事说理抒情的分子,都浸在自己的性情里,用了适宜的手法调理起来,所以是近代文学的一个潮头”;著名散文家柯灵则言,散文“文字虽小道,却是探测内心的窗口,或庄,或谐,或如姜桂,或如芒刺,或慷慨放达,或温柔敦厚,或玲珑剔透,或平淡自然,发乎性,近乎情,丝毫勉强不得。”而王安忆在《情感的生命——我看散文》中,一开始就亮出了自己对于散文的定位,“它其实是文学创作中最接近天然的”一种文体。
   [##]
  此文虽是以议论为主的论说文,但是一般文学理论家、批评家的文论的最大区别在于,作者是一位有着深切的创作体验的优秀作家,她不是喋喋不休地以理论术语反复论证散文究竟有哪些艺术特征 ,而是以明晰而又形象、率真而又肯定的文句告诉读者,“它好像没什么特征,我们往往只能用‘不是什么’来说明它是什么”。于是,作者分别从文字、语言、形式以及情节等入手,列举诗词、戏剧、小说所具有的特长来反观、反证散文的与众不同——其实也正是它的一无所长:其一,“它使用的是通常形式的文字。在白话文的今天,我们可以说它是日常说话的形式”,即要使用白话写出美文来;其二,与诗词相比,它无法钻“语言的空子”,做“文字游戏”,因而“散文在语言上没有虚构的权利,它必须实话实说”。其三,从表面上看,它似乎不拘形式,毫无限制,实际上却是“无所依从,无从抓挠”,“说是自由其实一无自由”,因为“失去了形式,就失去了手段”。其四,与小说相比,它在情节上也“肯定不是虚构的”,虽说“这也是它的自由,却又是不幸”,它必须“有什么说什么的。它是你的真实所感与真实所想,你只有一个表达的责任”。
  在述说了以上这些散文与其他文体相比的种种“不幸”之后,作者笔锋一转,将真正所要表述的散文的特征和盘托出,这也正是本文的题旨所在:“散文,真可称得上是情感的试金石,情感的虚实多寡,都瞒不过散文。”它并无多少技巧可言,也确实没有什么大格局,宏大叙事更是与之无缘,它靠的就是作者的真性情,“它是真正的天意。它的情节是原生状的,扎根在你的心灵里,它们长得如何,取决于心灵的土壤有多丰厚,养料有多丰厚。”
  结尾处,作者更以体育运动中的田径、绘画中的素描之比喻,强调了散文所凭借的基本功与文学素质的不可或缺,因为“散文的空间貌似广阔,其实却是狭小的”,而真正“散文的天地,是有些夹缝中求生存的”。唯其生存不易,优秀的散文佳作才显得更加难能可贵;而坦言并勇敢地直面散文的“不幸”及其所面临的困境,也就使人对于真诚的散文家更加肃然起敬。
  
  附:
  情感的生命
  ——我看散文
  □王安忆
  
  我说的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散文,那种最明显区别小说和诗的东西。它好像没什么特征,我们往往只能用“不是什么”来说明它是什么。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它其实是文学创作中最接近于天然的缘故。它完全不通过虚构的形式。我以为小说和诗都是虚构的产物,前者是情节的虚构,后者是语言的虚构。而散文在情节和语言上都是真实的。它在情节和语言上都无文章可做,凭的倒都是实力。
  先说它的文字。它使用的是通常形式的文字。在白话文的今天,我们可以说它是日常说话的形式。而在文言文为书面语的时代,我们虽不能够说是“说话的形式”,但也可肯定是日常使用的形式,比如说书信吧。它不是诗、词、曲、令那样在一个特别规定的环境中,可说是再造的语言,也就是虚构的意思。即便是现代诗,韵脚格律全卸下了,可依然摆脱不了那个特别规定的环境,诗的环境,在此,你可用不同于平常的声调说话。好比先锋戏剧,把舞台做到了观众席里,它也还是塑造出来的人生,连混淆都谈不上的。散文的语言却没有这样的规定的环境,它没有特权。因此,它也就没了可以借助的条件,它只能好了还要好。现在,有一种说法,把散文称作美文,是十分恰当的。诗词的格律韵脚,都是可以工求的东西。它们就像是语言的一个抓手或者拐杖,是可扶助文字的进展,它们使语言的美化有了操作性。比如马致远的著名散曲《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首先“天净沙”的曲牌已规定了格局的限制,在限制里进行觅词寻句,虽然放不开手脚,毕竟有方位可寻,比较有目标。然后,列出一系列的实词,因有格律打节拍,使这种语言的方式成为可能的,甚至上口的。说是平白如话,其实谁也不这样说话,只是指那实词都是常用的词,而且是简单的景物。我们在此处的赞叹来自于那简明又排列整齐的实词,这些实词真的很妙,不仅描写了风景,还刻画了心情。我们的赞叹还来自于那文字的节律,是如歌的,尤其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一句,突然地打破了节奏,又迅速地恢复了节奏,有着音乐中调性游移的效果。而散文的文字却用不上这些赞叹的,它没有这些出路。再说现代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也是名句。诗已经摆脱外形的特征,它的诗的性质转移到意境方面,它其实更脱离现实,更具有虚构性。语言的表面虽是口语,但内涵却绝不是“人话”。黑夜和黑眼睛的关系,然后黑眼睛又和光明的关系,全是钻了语言的空子,其中偷藏了一个“暗”的意思,做了一则文字游戏。散文也是没有这种自由的。
  散文在语言上没有虚构的权利,它必须实话实说。看起来它是没有限制的,然而,所有的限制其实都是形式,一旦失去限制,也就失去了形式。失去了形式,就失去了手段。别以为这是自由,这更是无所依从,无处抓挠。你找不到借力的杠杆,只能做加法。你处在一个漫无边际的境地,举目望去,没有一点标记可作方向的参照。这就是散文的语言处境,说是自由其实一无自由。它只能脚踏实地,循规蹈矩,沿着日常语言的逻辑,不要想出一点花头。
  这是散文的语言情况,是自然的生态,情节也是这样,它也具有先天的状态。它肯定不是虚构的,这一点无可非议。要说,这也是它的自由,却又是不幸。它不必担当起故事的重任;既要想象,又要对真实负责,确是一桩自圆其说的苦差。散文则不必,它是有什么说什么的。它是你的真实所感与真实所想,你只有一个表达的责任。那么,我们真实所感和真实所想的质量,便直接决定了散文的质量。这里没有什么回旋的地方。似乎,没什么可帮得上忙的,语言自己也是孤独无援的境地。这两者就只得相濡以沫了。散文,真可称得上是情感的试金石,情感的虚实多寡,都瞒不过散文。它在情节上没有技术可言,同语言的境遇一样,它有就是有,没就是没。它确实没什么格局,花草鱼虫,亭台楼阁,均可自成一体,但你不可瞎说,必须据实,否则便成了童话。新时期曾经有一度,主张小说向散文学习,意思是冲破小说的限定,追求情节的散漫,人物的模糊,故事的淡化,散文的不拘形骸这时候作了小说革命的出路。这是不是小说的好出路且不说,但这个主张不论怎么评价,总之有一点是没有错,那就是它看对了散文。散文确是任何事情都拿来作题目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求全,而是碎枝末节都可以。这种情形是可为小说开源节流的,尤其是当小说依然保持有虚构的权利的时候,它的题材一下子增加了许多。可是散文还是不能虚构,在这不能虚构的前提之下,再怎么宽容,它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它不是操作性强的东西,有些非制作的意味,你很难想象它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产品。它是真正的天意。它的情节是原生状的,扎根在你的心灵里,它们长得如何,取决于心灵的土壤有多丰厚,养料有多丰厚。要说小说概念里的“人物”,散文也是有的,却只有一个,就是你,也是无从虚构的。非虚构这一点,许是散文最应当坚守的,尤其在小说向散文学习以致日益取消情节的今天,虚构和非虚构怕是区别它们的最明显标记。
  就这样,散文的现实很矛盾,它好像是怎么都可以,其实却受到根本的钳制。这钳制使它失去了创造的武器,有些赤手空拳的意思,所以凭的倒是素质性的能力。这有些像体育运动中的田径,训练和竞赛的全是身体最基本的机制和能量。还有些像绘画里的素描,练的是基本功。散文的空间貌似广阔,其实却是狭小的,狭小到你不是这、不是那地说上一大串,最后所剩无几的那一点点地方,才是散文的天地,是有些夹缝中求生存的。
   [##]
  
  先“养弱”而后有“害侵”
  ——读詹克明散文《世上本无害虫》
  
  这是一篇交织着理性批判精神与感性酣畅笔调的议论散文,也是一篇初看颇觉散漫无章,细细思量方能领会其形散神聚之奥妙的说理散文。作者詹克明,身兼核物理学家与作家于一身,这本身就有点特别。文学创作,除了需要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和深厚的社会阅历与知识学养外,还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和创作激情;而科学家所从事的职业,则需要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和精神来探究和证明未知的世界与事物,往往容不得半点虚构和幻想。作者能自由出入自然科学与文学创作之间并兼容二者之长。理性批判精神,使本文具有一定的思考深度与强烈的现实感;而感性酣畅笔调,则使原本枯燥乏味的说理论论变得形象生动,痛快淋漓。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篇思路开阔、立意独特并富有自剖、自嘲甚至不无自贬意味的说理散文,也就显得与一般议论散文迥异,其独到之处主要表现在本文的所论之“理”的散点式联想及其表述上。作者在文中基本上摈弃了叙事与抒情手法,而一门心思地“游说”其理与举一反三。说理散文,无非是要在文中把作者认定的“理”(论点),通过大量的例证(论据),运用演绎、归纳等论证方法予以辨析和阐述,以达到自圆其说和令人信服的效果。
  本文既然立足于说理和议论,它的文题“世上本无害虫”,就是作者所要阐述并统辖全文的总论题。乍一看,这标题的标新立异有点反常,因为读者从孩童时代起心目中早就形成了关于“益虫”“害虫”的思维定势:如蜻蜓、蜜蜂、蚯蚓、青蛙是益虫,蚊子、苍蝇、跳蚤、蟑螂则是“害虫”,这已成为妇孺皆知的一般常识,而作者先声夺人地大声疾呼“世上本无害虫”以颠覆读者惯有的判断准则,除了以反常态吸引读者关注外,他试图充分展示自己在生物学方面的渊博学识。于是,作者在文中引经据典,条分缕析,围绕总论题设置了许多看似随意的小论点。文中每一个自然段的第一句话,基本上都构成了该段落的一个中心论题:如“大自然中所有的物种都处在一个巨大的和谐与多重的平衡之中”;“自然界的任何物种都必须同时具备‘自主生长’与‘自我保护’两种能力。两者缺一不可”;“许多农作物其原始的野生形态本非这般招摇”;“我们所面对的害虫群体是一个十分顽强、有效、狡狯,诸多兵种齐备的野战军团”等等,都是通过分别对这些论点展开阐述,从不同的角度旁敲侧击,迂回深入“世上本无害虫”这一核心论题。这好比是要攀登一座遍布悬崖峭壁的险峰,并无捷径可走,只有绕着山崖盘旋而上,才能接近并最后登上风光无限的峰顶。
  本文的前半部分从生物链的物种生态平衡联想到人类在改良野生植物成为田园美食的同时也在某种意义上使其丧失了自卫的本能,看似散漫无章的论说,其实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议题,即“先有人类育出无防卫能力的肥美之物,然后才引出‘害虫’概念”。接着,作者历数“身经百战”的害虫群体,在“斗智斗勇的人虫大战中”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嚣张气焰;而“对付害虫,我们人类的唯一法宝——杀虫剂也越来越失灵了”,有时非但没把害虫灭绝,不顾后果地使用剧毒农药却把无辜的人置之于死地。接下来,作者发表了关于“草”的议论。在整个第九自然段中,作者为常遭人们贬抑的“草”大唱颂歌:不仅首句即称之为“让我打心底里充满敬意的家族”,而且还以充满诗意的格言和排比的修辞手法赞美其野性中:“自有一种顽强保持自我的风骨,一种不肯寻求庇护的自主,一种不甘人类使役的自尊,一种不受人施舍(肥料)的自立”;“它们生就一副坚根韧骨,任你人踩车碾虫咬兽啃,经得起草原荒火,耐得住旱涝蝗雹。甚至小行星撞击地球,严酷的地质冰期都没能让它绝种”。这一段贬“人”褒“草”的议论,看似不无“长野草志气、灭人类威风”的况味,其实正是为了自然归结到第十自然段的那句箴言:“凡事都是先‘养弱’而后有‘害侵’”。如果说文有“文眼”的话,那么,“凡事都是先‘养弱’而后有‘害侵’”,正是本文的“要害”所在。
  至此,作者大声疾呼“世上本无害虫”的真正题旨也就不难举一反三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光是在园田农业上养弱引害。我们在许多方面都体现了一种‘养弱哲学’”。例如,在教育观念上,“把学生当做娇嫩的园田幼苗般精心呵护”,“但对培养学生独立自主能力方面却缺乏同等的重视”;在国有企业与个体经济的市场竞争中,“一些国有企业也多有‘园栽’弱态”,“个体经济反倒表现出某些‘草’的强韧特征”;在敬贤尊古的千年文化熏染中,“得天独厚的教化彻底泯灭了人们的野性与个性”,而“草莽——这才是诞生英雄豪杰的真正沃土!”
  结尾部分的三个自然段,作者再度以严肃的态度,从生物链的角度对于人类“树敌过多,我们几乎遍吃一切”的生存现状表示了义愤和讥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尽成我们饕餮之物”;而人类在“吃”的方面表现出的有违文明的动物本能,也从某种意义上反证了“地球现阶段的‘害虫’就是人类自己!”从说理议论始,至反思批判终。本文虽然不无作者充满自贬、自嘲的激愤之语,但其中有关生态平衡、养弱而后有害侵以及人类应改变滥吃野味的陋习等等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论点及其大量论据,难道不值得每位读者深思和反省么?
  
  附:
  世上本无害虫
  □詹克明
  
  大自然中所有的物种都处在一个巨大的和谐与多重的平衡之中。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除了植物直接吸收日光能量,通过光合作用奠定了生命传承的初始自养外,其他物种都在“吃”与“被吃”的“他养”锁链之中。植物才是我们大地上真正的“普罗米修斯”,正是它们承接了太阳的“天火”,点燃起地球生命的熊熊火炬,把它逐渐传递给其他物种,养育了全球所有生命。纵观整条生命锁链,也许我们并无依据,更无资格界定谁是“害虫”。
  自然界的任何物种都必须同时具备“自主生长”与“自我保护”两种能力。两者缺一不可。其生存当各怀绝技,互利互惠,正像那句德国谚语:“蜜蜂盗花,结果却使花开得更茂盛。”(我甚至怀疑罂粟花会不会让昆虫成为“瘾君子”,好长期为它工作)其防卫又各有绝招,有的长刺,有的含毒,有的恶臭,有的干脆以极大的繁殖力,产下成千上万的后代,只要有一二成活就不会绝种。凭借着这两种天赐本领,在天敌存在的环境里,每个物种才能有效地抵御各种侵害,在大自然中立足,生生不息,并与其他物种动态平衡,偕同繁衍(有时没了天敌反而会泛滥成灾。一八九五年有位名叫托马斯的人乘坐英轮,带了二十只兔子到澳洲,由于没有天敌而大量繁殖,毁掉草场,酿成灾难,至今仍未解决)。
  
  人类不断地将原本野生的植物移入田园。受到特殊保护的植株也逐渐自行解除武装,退化自我防卫能力,完全依赖人类的庇护。它们按照人类的意愿,使自己长得叶肥、果大、粒饱、味美、株高,奉行“全力发展,不要防卫,依靠保护”的政策,使自己成为“不设防”的物种。它们这种体态特质不仅满足了人类的口福,也成了各种动物伺机捕食的首选目标。
  许多农作物其原始的野生形态本非这般招摇。它们懂得隐藏自己,不那么“露富”;懂得收拢自己,不那么“张扬”;懂得坚实自己,不那么“虚胖”;它们甚至懂得节制自己的生长速度,不使自己过于“冒尖”先摧。经过人类调教,它们现行的生存状态,实乃生命之大忌。这等于把自己的软腹部完全袒露给对手,又怎能不招引大批天敌蜂拥而至呢?对此局面已经难以招架的人类,无奈之际,将其统称“害虫”。可见是,先有人类育出无防卫能力的肥美之物,然后才引出“害虫”概念。倘它们仍是旷野中的野麦、野菜,怕什么害虫呢?
   [##]
  
  我们所面对的害虫群体是一个十分顽强、有效、狡狯,诸多兵种齐备的野战军团。在它们中间有长翅的空军,有披甲胄的装甲兵,有从天而下的空降兵,有能两栖作战的特种兵。它们有时可以结成亿万成员的集团军,浩浩荡荡、铺天盖地,进行大兵团作战(如蝗虫)。更多的则是小规模游击式的单兵作战。它们训练有素,能飞、能游、能穿地、能爬树、能疾跳,会钻树心、咬树根、啮硬壳,机动善变,各自为战。它们全天候出击,不管风雨,不舍昼夜。它们立体作战,从空中、地面、水上进行偷袭,让我们防不胜防。在这场斗智斗勇的人虫大战中,似乎虫越战越强,越斗越勇,越灭越多。只要让哪位上了年纪的老农回忆一下,将五十年代与现在的病虫害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害虫真是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獗了。去年听新疆当地干部讲到他们的独特优势是一黑(石油)一白(棉花)。特别是棉花,现在内地不少产棉大省都饱受棉铃虫之害而大幅减产。面对这种来势越来越猛的虫害趋势,人们内心里也充满着忧虑。在与虫作战上,我们已有点底气不足了。“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的诗人气概恐已消解过半了。
  对付害虫,我们人类唯一的法宝——杀虫剂也越来越失灵了。我们的对手不仅是一个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群体,更是一个繁殖周期短,迅速更新的种群。不管人类施用什么药剂也只能灭其一部分,留下来的却成了抗药性一代胜过一代,危害能力越来越强的品种。人类更新药剂的速度永远也赶不上它们应变出新的速度。据悉,现已出现不怕任何鼠药的老鼠。这个自人类之初就已与我们结成生死冤家的鼠辈,颇为让人敬畏。拥有如此先进高科技手段的人类,最多只能说是跟它打了个平手。要知道,我们无所不有,它可是赤脚空爪呀!倘若它也能打造一两件合用的兵器,结局又会如何呢?迄今,人们通常只对大型的凶禽猛兽以“老”相称(如老鹰、老虎),而对这些长仅数寸,貌不惊人的小东西却也破格地尊称为“老”鼠。据说在即将爆炸的矿井里,或就要翻沉的船上都早没了老鼠的踪影。这小东西也许还有点先知先觉的灵气呢。
  杀虫剂是个两难之物,既要虫死又要人活。这场难于取胜的人虫之战弄得我们多少有点气急败坏。跟害虫斗红了眼的菜农,有时真有点失去了理智,不顾后果地使用了剧毒农药,集体食物中毒的事故频频发生,使人致命。在人虫“化学战”上,我们人类真不如蛇族。你看人家眼镜蛇所施剧毒可使猎物当即毙命,所含毒液对自己绝对无害。哪像人类的蹩脚农药,杀不绝害虫,倒常常把自己赔在里边。
  我们是否应该改换一下思路,更新一下现有观念,从根本上跳出这种恶性循环呢?我们能否牺牲一些产品的肥美高产,选换一些味虽差些、实虽小些,但自我防卫能力强,基本上无需农药的物种呢?虽说不可能人人都去采挖野菜,但我们能否不断地移植野种,限定工人培育种植代数呢?也许这种野性未脱的园中作物反而更有利于人体健康。
  
  草——这个让我打心底里充满敬意的家族。其实我们现在食用的稻麦豆菜原本也都是草。人类选择了几种“可教”之草加以驯化,才有了农业。它们一经人类调教,也就脱离草籍,不再称“草”。再把那些野性不改,久驯不化,不甘为我所用的顽璞物种,一概地轻蔑为“草”。其实这种野性当中,自有一种顽强保持自我的风骨,一种不肯寻求庇护的自主,一种不甘人类使役的自尊,一种不受人施舍(肥料)的自立。它们对自己的生存能力有绝对的自信——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就能世世代代生存下去。它们的存在就是对人类霸主地位的挑战。它们生就一副坚根韧骨,任你人踩车碾虫咬兽啃,经得起草原荒火,耐得住旱涝蝗雹。甚至小行星撞击地球,严酷的地质冰期都没能让它们绝种。常言道“人不如草”,这句话应由贬辞变为敬语才对!
  
  凡事都是先“养弱”而后有“害侵”。
  遗憾的是,我们不光是在园田农业上养弱引害。我们在许多方面都体现了一种“养弱哲学”。“养弱”多为强者所为。通常“养”与“被养”所处地位悬殊,一方对另一方足以构成支配地位时,“养弱”才有多发生。中国数千年的宗族社会更是养弱的肥沃土壤,也形成了各行各业严厉的行为规范。如“慈不掌兵”“棒打出孝子”“严师出高徒”,这些虽说都有道理,但也极易造成理解偏颇,酿成“养弱”的积年苦果。
  “在教育园地”里,辛勤的“园丁”们确实有点把学生当做娇嫩的园田幼苗般精心呵护。但对培养学生独立自主能力方面却缺乏同等的重视。杨振宁教授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认为这种“填鸭式”教育“考试时一比较,马上能让美国学生输得一塌糊涂”,但这种教育也容易扼杀学生的创造性、主动性、灵活性以及束缚了学生们的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能力。比起外国小朋友来,中国孩子更多些“乖乖宝”“好孩子”,缺乏独特的个性与自主、自立、自理能力。
  我们的一些国有企业也多有“园栽”弱态。这也许是过去计划经济束缚过紧的结果。个体经济反倒表现出某些“草”的强韧特征,灵活多变,经得起践踏。
  中国历来是座大学校,敬先贤、遵古训、师大人、学经典,“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每个好公民都有一副虔诚的“学生相”。我们得天独厚的教化彻底泯灭了人们的野性与个性,越是文化发达之地越是有效。有一个让我一直迷惑不解的问题,为什么从古至今,几乎没有一个雄才大略、创立霸业的政治枭雄出自名都大埠、文化发达繁盛之地,而是大多生于穷乡僻壤的青山秀水之中。大概这些远离教化之地尚能保存点强盛的野性与未曾磨灭的个性。草莽——这才是诞生英雄豪杰的真正沃土!历史总该带点斑驳的铜锈。它不该是一尊擦得耀眼的青铜古爵。生命之野性是否也应像宝鼎之铜锈,不宜完全磨去?
  从生物链的角度来讲,世上本无害虫。有些垦区,一些土著昆虫小兽也许从久远的地质年代以来一直世居于此。人类只是近些年来才将它们的世袭领地攫为己有。有些不识相的弱小生灵还偏有股憨劲,硬是不肯拱手相让,仍旧顽昧地栖居在自己的祖业上,拒不承认我们人类的殖民地位。我们把这些驱逐无效,至今仍在做无谓抗争的土著物种科学地判定为“害虫”。可见是先有人类进犯夺地,而后有“害虫”!
  我们人类也许树敌过多。我们几乎遍吃一切,海洋里从鲸鱼到小虾,陆地上从虎象到老鼠,天空中从老鹰到麻雀。可叹,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尽成我们饕餮之物。即使有些不堪食用之物,我们也会变着法儿地将其“入药”,扩大摄入范围。翻开《本草纲目》,光一个“虫部”就达一百零六种稀罕物:虱蝎蚁蛆,蛭蠹蝼虻,蚯蚓蛞蝓(鼻涕虫)无不入药。此处还有“鳞部”“介部”“兽部”(此部有两味奇药,“果然”与“败笔”),最让人大骇的是居然还有“人部”,人之“骨肉胆血咸称为药”。
  人类把许多昆虫称之为“害虫”,倘由所有动物“全民公决”,也许它们会一致地认定,地球现阶段的“害虫”就是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