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07年第5期 ID: 93770

[ 王家政 文选 ]   

论写作教学的四个转变

◇ 王家政


  传统的语文课把学生学习写作称之为“作文”,把写作教学称之为“作文教学”。1999年6月,新时期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重要文件,随后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的精神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部对中学语文教学通用教学大纲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大纲进行了课程改革的“过渡性”修订,修订后的语文教育大纲,均把“作文”改成了“写作”,课程改革中制订颁行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均用“写作”而不再使用“作文”的概念。从“作文”到“写作”的变化,不大引人注意,即使注意了也可能认为这只是个语言运用的小问题。其实,这种变化蕴含着写作教学观念的重大转变,不可等闲视之,需要我们去深入领会。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把它看成是用语的变化,而不转变写作教学观念,就不能适应语文新课程的写作教学要求,实现语文新课程规定的各项写作教学目标和任务。
  我们认为,从“作文”到“写作”的变化,至少要求我们在写作教学观念上实现四个方面的重大转变:一是由“以文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二是由“教学演练”转变为贴近生活实际,三是由重写作结果转变为重写作过程,四是由重文章技法转变为重感受认识。
  
  一、由“以文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
  
  长期以来,传统的作文教学,是以学生能写出一篇好文章为价值取向的。使学生能“作”出“文”来,既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既体现于教学全过程,更体现于教学效果的评价。传统的作文教学为了使学生能写好一篇完整的“文”,在训练方式上多采用命题作文。命题作文的教学过程一般为四个环节,即“命题——指导——批改——讲评”。从这个四环节教学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不仅是以教师为中心构成的教学活动,而且也同时是以“文”为中心构成的教学活动,只见“教师”和“文章”,惟独看不见本应属于教学主体的学生。教师的命题,所考虑的是“文”的体裁、范围、内容和质量要求;教师的指导,是“文”的立意构思、选材组材、谋篇布局、写作方法技巧和语言的应用指导;教师的批改,采用的是“精细改”的方法,着眼点是把“文”改得完美无缺;教师的讲评,更是以好坏优劣为标准对“文”进行评价,“以成败论英雄”,讲评课往往成了“庆功会”和“批判会”,某同学这次的文章写得好,便被捧上了天,而下次写差了,又被批得一无是处。这种“以文治教”的作文教学,重“文”轻“人”,甚至见“文”不见“人”,显然是不利于学生发展、不利于人才培养的。我们不是说写作教学不需要进行文章的写作训练,不应该对学生写出的文章进行水平评价,而是说指导写作教学的观念,不应着眼于“文”,而应着眼于“人”的培养,学生的发展。
  把“作文”改为“写作”,淡化了写作的物化产品“文”,强化了写作的行为主体“人”,它要求我们,写作教学要实现由“以文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从教育的一般意义看,凡教育都是按一定的要求培养人,一切教学活动都是为实现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服务的,写作教学自不例外。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写作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特别是培养具有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写作素质的人才。因此,写作教学的着眼点始终应该是学生写作素养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发展。从写作教学的特殊意义看,《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这个界定告诉我们,写作教学指导学生学习写作,要使学生明确学习写作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表达和交流的需要,能用语言文字具体明确地表达思想感情;写作学习的内容应该包括语言文字的掌握和运用、各种书面表达方式的掌握和运用、创造性的表述,特别是要学习对客观世界、对自己的认识,所有这些内容的学习都是为了培养以写作能力为核心的写作综合素养。换句话说,写作教学要求一切着眼于“人”的写作素养的培养,着眼于学生的发展,而不是着眼于写出文章。因此,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项中要求,“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在“评价建议”项中要求,“写作评价要根据各学段的目标,综合考察学生写作水平的发展状况,应重视对写作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这些要求,特意强调的就是“以人为本”,促进学生自主发展,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素养。
  
  二、由“教学演练”转变为贴近生活实际
  
  在社会生活中,只有用于表达交流的写作活动,没有“作文”一说。作文是学校语文教学专用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写文章”的训练学习写作的活动。由于是通过“写文章”的训练来学习写作,而不是通过社会生活中表达交流实际学习写作,因此学生学习写作可以在教师指导下,“两耳不闻窗外事”,坐在教室里进行。这就人为地把作文与社会生活相隔离了,使作文成了一种似乎与社会生活没什么关系的纯粹的学校写作学习活动。这种教学演练式的“作文”教学,不仅名称成了学校教学专用词语,而且演练的内容,即文章写作,其文体也成了教学的专用文体,这就是所谓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这些文体在社会表达交流实际中也根本不存在,我们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所见到只有通讯、报道、人物传记等主要运用叙述、描写来表达的文章,只有社论、政治论文、思想评论等主要运用议论、说明来表达的文章,只有介绍知识、推销产品、实际应用等主要运用说明表达的文章,而没有所谓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这些实用种类的文章是有其各自鲜明的构成特点和实用要求的,不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教学文体所能包容得了的。由于学生所写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不是社会表达交流实际需要所运用的文章,因而文章的好坏优劣也就没必要拿到社会表达交流实际中去检验和评判,只需要给教师批阅评价就行了,所以学生作文的价值取向也不是社会实用,而是教师的主观评价。由此看来,传统的作文教学已经构成了一个从名称到训练方法,从文章内容到文章体裁表达形式,从训练过程到成果评价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脱离社会表达交流实际,独立于社会生活之外进行封闭性自我运行。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演练式的作文教学,不能培养出社会表达交流实用的写作能力和素养,它是使写作教学成为语文教学“老大难”问题的症结之一,必须彻底改变。
  “写作”与“作文”则不同,写作是一种社会交际活动,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交流的主要方式。它与阅读和口语交际共同构成社会交际活动系统,完成各自承担的交际任务,共同发挥交际活动系统的整体社会交际作用。写作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写作不能脱离社会生活,脱离社会生活就违背了写作的基本规律,也使写作变成了毫无意义的表达“游戏”。既然写作不能脱离社会生活,那么写作学习也就应该紧密联系社会生活,通过表达与交流的实践进行学习。因此,《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学生学习写作要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地表达”。要求“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要求学生“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并指出“在写作教学中,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我们要深入领会这些要求和蕴含在这些“要求”中的写作教学观念,努力实现从传统的脱离社会生活的、封闭的演练式作文教学向紧密联系社会生活的、开放的写作教学转变,主动适应语文新课的写作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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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由重“结果”转变为重“过程”
  
  传统的作文教学由于是“以文为本”,“以文治教”,因而一切“教”与“学”的行为都是指向写作的最后结果“文”,表现出鲜明的重写作结果而轻写作过程的特点。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作文教学,实际上只训练了学生“起草成文”这一个环节的能力,而忽略了观察感受、积累认识、立意构思、选材组材、谋篇布局、语言表达、修改加工等写作全程各个环节的能力训练,从而造成学生一篇文章产生过程各阶段所需能力素养的缺失。写作过程各阶段各环节能力素养的缺失,使得学生无法完成相应的写作活动,但却要求学生最后必须写出文章来,这就好比要学生一步登楼而无需拾级而上一样,学生实际上是无法办到的。所以学生每次面对作文题目,总是感到千难万难,无法动笔,久日久之,便视作文为畏途,“厌其学而疾其师”。这种只重结果而不重过程的作文教学,使学生丧失了写作兴趣,积极主动性受到严重挫伤,只会导致失败的结局。我们不能不说,重结果轻过程的作文教学观是造成写作教学成为语文教学“老大难”问题的又一症结所在。
  语文新课程的课程标准改传统的作文教学为写作教学,其中所包含的又一个意义就是要求我们明确“写作”是一个活动过程,必须重视写作过程所蕴含的教学价值,努力提高学生完成写作全程所需的各项写作能力和素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初中阶段的“写作目标”项中,要求学生“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在“教学建议”项中要求“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在“评价建议”项中,要求“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必修课程“表达与交流”的写作教学目标,就是按照观察、思考、表达、修改等文章产生的写作过程的主要环节,逐项提出要求的。在“教学建议”项中,强调“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这也是写作过程相关环节不可缺少的几种重要能力的培养。从以上引述可以看出,语文新课程对写作过程是高度重视的。正在深入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所有课程都必须按照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构建课程目标体系,对学生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写作教学重视写作过程的理念是由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观所决定的,它是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在写作教学要求上的具体体现。
  
  四、由重文章技法转变为重感受认识
  
  传统的作文教学是以文章学理论知识为指导的写作教学活动,因而对学生写作学习的指导,一切都是从“文”出发的。文章的构成、文章的体裁、文章的技法、文章的语言便成了主要教学内容,甚至是唯一的教学内容,觉得似乎除了这些内容外就没有别的内容可教了。所以,师生月复月,年复年总是围绕文章应是怎样审题立意,怎样选材组材,怎样开头结尾、过渡照应,怎样设置悬念、进行对比、烘托映衬等诸多“写法”的问题纠缠不清,颠来倒去,翻来覆去,犹如进入了一种魔界,无休无止地变着文字戏法,教师“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可学生的写作能力却并不见长,仍然觉得写作千难万难,苦不堪言。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呢?症结在于“写作”不等于“作文”。这种所谓“作文”,没有抓住写作的关键,违背了写作的本质规律。
  写作作为一种社会交际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实际上是一个认识表达过程,认识是表达的基础。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感受认识客观世界、社会生活,认识自我,需要通过观察、调查、访问、对话、搜集等一系列的活动,占有大量有关的事实材料,通过思考、想象、联想,能动地获取思想认识成果。这一阶段是写作的基源,对写作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第二阶段是创造性表达,就是运用语言文字和相应的表达方式,高度个性化地表达能动获取的思想认识成果。它以第一阶段感受认识为基础,但同时又是感受认识的深化,仍然要以认识为核心。第三阶段是交流,使文章发挥社会交际作用。它是写作目的意义的最终体现,实质是写作认识价值的全面实现。这三个阶段的相承关系使我们认识到,写作的本质就是认识的产生、表达、交流过程,“认识”才是写作活动的关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必修课程的“表达与交流”的写作目标中第一项要求就是“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由此可见,从“作文”到“写作”,我们必须由重文章技法转变为重学生的感受认识,否则语文新课程的上述写作教学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王家政,湖北长江大学文学院教师。
  

论写作教学的四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