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3年第8期 ID: 358603

[ 郭吉成 文选 ]   

2013年高考作文评卷引发的思考

◇ 郭吉成

  每年参加高考作文评卷都有许多的感触,用喜忧参半来形容不为过。喜的是,每年都会看到有许多考生写出了充满智慧的考场作文;忧的是,每年总会有一些考生重复着往年的问题。2013年的高考作文评卷已经结束,静下心来回望评卷,觉得高考作文中反映出来的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本文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谈一些想法。
  一、作文的个性表达
  因片面理解创新而滥用作文“个性”的问题是历年高考作文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也同样存在。
  有些考生对作文个性化的理解认识上产生了偏差。他们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就是反“规范”的求异求新。因此,作文时,便随心所欲地“创造”出奇文、奇体、奇语,想以此来走捷径获得高分。就今年浙江高考作文来看,这一问题具体表现在:内容上或古今中外时空穿梭,或随意表达;文体运用上避常规玩“另类”(如病例报告、试验报告、试卷体等);语言运用上或随意用网络用语,或用半文半白的语言等。其实,这些并不是作文的个性化,而是对作文个性化的一种误解。这样的作文并不能得到高分,今年这样的作文大多得分在30分以下。
  作文要有个性,这是考试说明对作文创新的要求。从作文要表现“自我”的层面来说,作文确实需要个性。因为缺乏个性意识的作文,往往也是缺乏“自我”意识的作文。
  作文个性化是从不同的层面来说的,它具体可以体现在立意、结构、文体、表达方式、材料等方面。可以这样说,不同的考生在面对同一道题时,因其经历、阅历的不同肯定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这个“不同”就是个性。说到底,考试说明中所说的作文“个性”,实际上指的是考生面对同一个作文题目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
  作文的个性化,与作文的规范化并不矛盾。笔者认为,作文的个性化,必须坚持以作文规范化为前提。规范化就是要求作文必须按照作文的章法来完成。以作文结构为例,起承转合是作文结构的精髓,也是作文的基本结构章法,如果要创新作文结构,也必须是在此基础上的变式。假如说违反了这样的结构章法,而剑走偏锋“创新”一种结构,或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一些不成章法的样式当成个性化结构,这就违反了作文的章法,也就不是作文的个性化了。
  实际上,在作文中盲目追新求异的考生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这就是作文是写给别人看的,而不仅仅是展示才华。若一篇文章别人看不懂,当然会影响思想的表达。展示个性的前提是个性必须能为绝大多数人所赏识接受,违背了这一点,个性就走了“偏锋”。
  高考作文不是文学创作,它有自身的规则制约,这个规则就是“评分标准”和“考试说明”的要求与限制。比如,内容上要求合乎题意、立意要求正确,文体上要求明确,结构上要求完整,表达上要求用现代汉语规范表达,等等就是高考作文的规则。这个规则不能随意被“个性”化。
  二、作文的态度
  在评卷中我们发现,有些考生本身是具备写好作文的能力的,但由于作文的态度不端正而被生生地扣了分。今年考场作文态度不端正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借机泄“愤”,不顾作文命题题意本身的需要,故意写些与题意相悖的内容。这部分考生区别于审题错误的考生主要在于“故意”上。比如,今年笔者就遇到了一篇与命题毫无关联的作文,内容是表达该考生对父母严格教育的不满。该考生在作文的最后一段的“补记”中写道:“爸爸、妈妈:不是儿子写不了这篇作文,而是出于对你们严逼我学习的不满,才写了这样一篇离题文章,目的是明年再来,这也算是满足你们让我多读书的愿望吧!”
  2.任意表达不健康的思想,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观。如有的考生以丑为美,故意写低级庸俗的东西;有些考生在作文中以极不正常的思维状态,故意去迎合社会上的非主流现象,表达自己的某种错误认识。
  3.随意添加与作文无关的内容,把作文当作玩笑待之。比如或在作文的结尾处写上一些赞颂评卷老师的话以讨巧之,或写上一首与文意无关的打油诗,或画上一些卡通漫画以作嘲讽,等等。
  4.抄袭。这里说的抄袭,并不是指将考前所准备好的作文临时套用上去,而是指将试卷上的现代文阅读或作文题目抄写一遍的行为。
  5.随意涂鸦,胡乱表达。如有位考生在作文时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一直写到“888”;有位考生作文时写了两百多句“致我的童年”;还有位考生“以高考的危害”为题,用多个菱形符号拼写了“PYJ”三个大字。这些考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参加高考的,作文时便随意涂抹。
  以上所列举的现象,虽然是发生在极少数的考生身上,但却折射出作文的态度问题。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解读在阐述作文的价值及作用时指出: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的独创;作文与做人密切相关;作文也是“立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解说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作文是一种精神产品,二是作文不可忽视“立人”的一面。我一直认为,作文是“做人”的文本体现,写作的过程是塑造人的健康个性品质的过程。我们倡导人如其文,文如其人,就是要在作文的过程中真正表露作者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作文是一种技能,但作文更是一种产品——一种精神产品,中学生的作文应该反映当代中学生的目标取向、价值取向和情感取向,而不能以随意的态度为之。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作文的态度也就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做人态度的体现。可以这样说,一个视高考考场作文为儿戏的考生,其生活态度也不可能是积极、严肃的,其精神状态、心理状态也是不健康的。
  作文态度是每一个写作者必须解决的作文认识上的基本问题!
  三、文体的运用
  今年浙江的作文题提出了“明确文体”的要求。所谓“明确文体”,就是要求考生作文体现所选定文体的特征并以此结构文章。
  从高考作文评卷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浙江的考生在文体的问题上大多数还是明确的——符合文体要求。当然,这个“符合文体要求”是一种比较宽松的说法。因为,事实上,作为新生代的考生对传统意义上的三大文体(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的概念是模糊的,认识是不清晰的,他们在作文文体的运用上受到了一些新思维作文的表达与结构形式的影响,基本上是介于记叙与议论之间。笔者对浙江今年的考生作文文体的运用情况做了一个抽样调查,被抽查的1357篇作文中,大约89%左右的作文是介于记叙与议论之间,2%左右为记叙文(含小小说、故事新编),3%左右为议论文(含杂文、评论),6%为其他文体,约3%无法归类(即不属写作体裁)。这份抽查很能说明问题,它充分体现了当下高中学生作文文体运用的现状。可以这样说,高考作文文体运用的现状还是堪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