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3年第8期 ID: 355451

[ 邓维策 文选 ]   

倾听另类声音

◇ 邓维策

  关于“语文”课程名称的争议,一般认为开始于1959年至1962年的“文道”关系的全民大讨论,笔者在搜集关于“语文”名称问题的文献时,发现1952年的两篇质疑“语文”名称并希望更换课程名称的文章,这两篇文章可能在当时没有引起较大反响,但是,仍然不失为质疑“语文”名称的先声。
  1.姜仲民《“语文”质疑》:“一个科学名词只应该有一个意义,一种科学或学科的名称尤其是如此。可是现在‘语文’一词显然有三种意义,这是很不好的。料想注意到这个不合理现象的不止我一个人,希望同志们大家来讨论,如何解决这个名称问题。”(《中国语文》,1952年第8期。)
  2.高楚《关于“语文”这个名称》:“要解决当前的问题,不外乎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确定‘语文’只有‘语言和文章’一义,可是这样办有许多不便。另一种办法是不用‘语文’这个混淆的名称,叫做‘语言’,有必要的时候分别‘口语’和书面语。这两种办法显然第二种更能解决问题。”(《中国语文》,1952年第9期。)
  回顾这几十年的“语文”发展历程,解释、质疑与否定“语文”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一般的解释者肯定叶圣陶先生的权威说明,但是,又作出了不同于叶圣陶先生的解释,重新解释本质上是对权威解释的否定,只不过,他们肯定作为名称的“语文”的地位。与之相反,像姜仲民、高楚两位先生这样的研究者则从根基上直接地否定“语文”。
  对于“语文”的否定性认识,如果不考虑时间顺序,而按照认识的内在逻辑看,这种认识有一个过程:从模糊朦胧的否定意识到清醒地看到“语文”的概念缺陷,理性地分析缺陷形成的原因,进而提出更换名称的理由。
  1979年12月,吕叔湘在“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发言时说:“‘语文’这个词本身的意思就不清楚。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字,也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学。”(吕叔湘《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吕叔湘论语文教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10月版第85页。)
  于亚中认为“语文”出现歧义,这是由于“语文”命名不够科学,提出了取消“语文”这个名称的主张。(《也说“语文”》,《语言文学》,1981年第4期。)王文延指出,“语文”这个名称含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引起了持续不断的争论,造成了学科性质、目的任务、内容,以及教材和教学体系的混乱状态,建议用“华语”替换“语文”。(《关于语文的断想》,江明主编《问题与对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滕树科质疑“语文”的含义,他认为,不论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字还是语言和文学都是欠科学的。(《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雷良启认为,语文课程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没有形成稳定的核心概念和相关的基本范式。(《语文教学折腾的语言学反思》,《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8期。)以上认识虽然缺乏对“语文”的非科学性的进一步论述,但是,毕竟把目光转向了“语文”这个引发争论的源头,开起了正本清源的步伐。
  与一般的在词语层面的解释不同,否定性认识则上升到概念层次,用概念的标准来看待“语文”。李廷扬直接提出:“语文,一个没有灵性的混沌符号”,这是因为,“语文”外延不清,谁也说不清它的范围到底有多宽,外延不清,内涵自然就不明。他主张将“语文”更名为“美辞”。(《毕节师专学报》,1993年1-2合刊。)余应源意识到“语文”意义含混不清,没有确定的对象,需要明确“语文”的内涵和外延。(《为语文真正独立成科(课)而奋斗》,《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1期。)王尚文先生在考察了“语文”的各种认识之后说,“语文”这个词还是极其含混的,“语文”课程的内涵也因此是极度虚泛的。(《走进语文教学之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王爱娣也认为,“语文”内涵不确定,令人费解。(《美国语文教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尹华认为,“语文”是一个迷乱词汇,它的能指与所指严重脱离甚至混乱。(《语文,汉语迷乱词汇的典型个案》,《中国校园文学·教研版》,2009年第7期。)胡秦璐列举了“语文”引发的主要问题之后说,应该针对我国母语教育中最深刻的问题,重新确立适应时代的并且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课程名称。(《论汉语文课程名称的归正》,《语文教学之友》,2011年第3期。)
  仅仅指出“语文”的内涵不清,对象不明,这只是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证明,同样也是不可信的。否定“语文”的意见中,有人从“语文”的外部关系阐明了更名的必要性,有人分析了“语文”的内在缺陷,揭示了内涵不清的原因。
  1999年,陈新民说,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现在仍然用“语言”给该学科命名,它们的课程名称分别叫作“国语”“英语”“德语”“法语”,美国的合称为“语言艺术”;语言教育本身就包含着文学教育,渗透着人文教育。他提出,将“语”、“文”合二为一,称为“汉语”,这门课程的目标是培养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中华民族共同语的能力。(《语文学科亟需更名》,《社科纵横》,1999年第6期。)雷芳从四个方面分析了“语文”的缺陷和弊端。“语文”名称没有国别和语种限制;“语文”名称容易产生歧义;“语文”将“语”、“文”并列导致母语不同层次教学要素的分裂;“语文”的多重含义引发关于课程实质的纷争。(《汉语母语课程名称“语文”应理为“汉语”》,《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7年第6期。)王文彦把“语文”与其他学科和世界各国母语课程名称比较,他推断,持续不断争议的原因在课程名称。他主张用“华语”代替“语文”,保留了“语文”这个概念的内涵——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消除了混乱,希望能够像其他课程和其他国家的母语课程一样,不要在定名和定性的问题上纠缠了。(《语文课程名称更名刍议》,《文学教育》,2008年第6期。)潘涌先后两次撰文说,为了与世界各国母语课程和教材教学的称谓保持一致,放弃表意模糊、内容宽泛的“语文”名称,逻辑地归正为“汉语”。纵观世界各国的母语课程,都是用本国母语命名,明确的课程内容决定了无可争议的课程目标定位和基本性质。“语文”包含本国或本族的母语,也涵盖了外国或异族的外语,如果继续使用“语文”这个名称,“泛化之称”依然会延续“语文之争”,而且母语课程的深层文化意蕴依然得不到鲜明的凸显。(《“语文”课程名称亟须规正》,《语文建设》,2009年7-8期。《论汉语文课程名称的归正与我国母语教育目标的重建》,《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王随仁也发表了观点近似的文章。(《中小学“语文”课程的名称应变更为“汉语”》,《教育评论》,2011年第6期。)   关于“语文”课程名称的争议,一般认为开始于1959年至1962年的“文道”关系的全民大讨论,笔者在搜集关于“语文”名称问题的文献时,发现1952年的两篇质疑“语文”名称并希望更换课程名称的文章,这两篇文章可能在当时没有引起较大反响,但是,仍然不失为质疑“语文”名称的先声。
  1.姜仲民《“语文”质疑》:“一个科学名词只应该有一个意义,一种科学或学科的名称尤其是如此。可是现在‘语文’一词显然有三种意义,这是很不好的。料想注意到这个不合理现象的不止我一个人,希望同志们大家来讨论,如何解决这个名称问题。”(《中国语文》,1952年第8期。)
  2.高楚《关于“语文”这个名称》:“要解决当前的问题,不外乎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确定‘语文’只有‘语言和文章’一义,可是这样办有许多不便。另一种办法是不用‘语文’这个混淆的名称,叫做‘语言’,有必要的时候分别‘口语’和书面语。这两种办法显然第二种更能解决问题。”(《中国语文》,1952年第9期。)
  回顾这几十年的“语文”发展历程,解释、质疑与否定“语文”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一般的解释者肯定叶圣陶先生的权威说明,但是,又作出了不同于叶圣陶先生的解释,重新解释本质上是对权威解释的否定,只不过,他们肯定作为名称的“语文”的地位。与之相反,像姜仲民、高楚两位先生这样的研究者则从根基上直接地否定“语文”。
  对于“语文”的否定性认识,如果不考虑时间顺序,而按照认识的内在逻辑看,这种认识有一个过程:从模糊朦胧的否定意识到清醒地看到“语文”的概念缺陷,理性地分析缺陷形成的原因,进而提出更换名称的理由。
  1979年12月,吕叔湘在“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发言时说:“‘语文’这个词本身的意思就不清楚。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字,也可以解释是语言和文学。”(吕叔湘《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吕叔湘论语文教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10月版第85页。)
  于亚中认为“语文”出现歧义,这是由于“语文”命名不够科学,提出了取消“语文”这个名称的主张。(《也说“语文”》,《语言文学》,1981年第4期。)王文延指出,“语文”这个名称含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引起了持续不断的争论,造成了学科性质、目的任务、内容,以及教材和教学体系的混乱状态,建议用“华语”替换“语文”。(《关于语文的断想》,江明主编《问题与对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滕树科质疑“语文”的含义,他认为,不论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字还是语言和文学都是欠科学的。(《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雷良启认为,语文课程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没有形成稳定的核心概念和相关的基本范式。(《语文教学折腾的语言学反思》,《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8期。)以上认识虽然缺乏对“语文”的非科学性的进一步论述,但是,毕竟把目光转向了“语文”这个引发争论的源头,开起了正本清源的步伐。
  与一般的在词语层面的解释不同,否定性认识则上升到概念层次,用概念的标准来看待“语文”。李廷扬直接提出:“语文,一个没有灵性的混沌符号”,这是因为,“语文”外延不清,谁也说不清它的范围到底有多宽,外延不清,内涵自然就不明。他主张将“语文”更名为“美辞”。(《毕节师专学报》,1993年1-2合刊。)余应源意识到“语文”意义含混不清,没有确定的对象,需要明确“语文”的内涵和外延。(《为语文真正独立成科(课)而奋斗》,《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1期。)王尚文先生在考察了“语文”的各种认识之后说,“语文”这个词还是极其含混的,“语文”课程的内涵也因此是极度虚泛的。(《走进语文教学之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王爱娣也认为,“语文”内涵不确定,令人费解。(《美国语文教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尹华认为,“语文”是一个迷乱词汇,它的能指与所指严重脱离甚至混乱。(《语文,汉语迷乱词汇的典型个案》,《中国校园文学·教研版》,2009年第7期。)胡秦璐列举了“语文”引发的主要问题之后说,应该针对我国母语教育中最深刻的问题,重新确立适应时代的并且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课程名称。(《论汉语文课程名称的归正》,《语文教学之友》,2011年第3期。)
  仅仅指出“语文”的内涵不清,对象不明,这只是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证明,同样也是不可信的。否定“语文”的意见中,有人从“语文”的外部关系阐明了更名的必要性,有人分析了“语文”的内在缺陷,揭示了内涵不清的原因。
  1999年,陈新民说,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现在仍然用“语言”给该学科命名,它们的课程名称分别叫作“国语”“英语”“德语”“法语”,美国的合称为“语言艺术”;语言教育本身就包含着文学教育,渗透着人文教育。他提出,将“语”、“文”合二为一,称为“汉语”,这门课程的目标是培养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中华民族共同语的能力。(《语文学科亟需更名》,《社科纵横》,1999年第6期。)雷芳从四个方面分析了“语文”的缺陷和弊端。“语文”名称没有国别和语种限制;“语文”名称容易产生歧义;“语文”将“语”、“文”并列导致母语不同层次教学要素的分裂;“语文”的多重含义引发关于课程实质的纷争。(《汉语母语课程名称“语文”应理为“汉语”》,《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7年第6期。)王文彦把“语文”与其他学科和世界各国母语课程名称比较,他推断,持续不断争议的原因在课程名称。他主张用“华语”代替“语文”,保留了“语文”这个概念的内涵——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消除了混乱,希望能够像其他课程和其他国家的母语课程一样,不要在定名和定性的问题上纠缠了。(《语文课程名称更名刍议》,《文学教育》,2008年第6期。)潘涌先后两次撰文说,为了与世界各国母语课程和教材教学的称谓保持一致,放弃表意模糊、内容宽泛的“语文”名称,逻辑地归正为“汉语”。纵观世界各国的母语课程,都是用本国母语命名,明确的课程内容决定了无可争议的课程目标定位和基本性质。“语文”包含本国或本族的母语,也涵盖了外国或异族的外语,如果继续使用“语文”这个名称,“泛化之称”依然会延续“语文之争”,而且母语课程的深层文化意蕴依然得不到鲜明的凸显。(《“语文”课程名称亟须规正》,《语文建设》,2009年7-8期。《论汉语文课程名称的归正与我国母语教育目标的重建》,《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王随仁也发表了观点近似的文章。(《中小学“语文”课程的名称应变更为“汉语”》,《教育评论》,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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