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默斯,希尼(1939-),出生于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1955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继承了爱尔兰文学的优秀传统,以极富感情色彩的田园抒情诗见长。
《耕耘》一诗就是以劳动为主题的诗歌,让我们去领略诗人诗歌“具有抒情诗般的美和伦理深度,使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和活生生的往事得以升华”(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词)的风采吧。
食指与拇指之间静静地
躺着短粗的钢笔
像握着一把雅致的枪
窗外传来一声脆响
当铲子插入沙土时
我的老父 在耕耘
我一路望去
直落在那家族遗传的臀部 在花坛间浮现
一会儿蹲下 一会儿站起 恍如二十年前
在马铃薯地里有节奏地俯下身子
那是他在耕耘
粗糙的靴子把铲子踩进土里
铲子柄贴着膝盖有力地举起
将泥土深深地翻动 再把表层土深埋
好将新收的马铃薯播种
它们握在手中清凉坚硬的感觉真好
感谢上帝 老家伙还能使一把铲子
如同他的老父
我爷爷一天里掀起的草皮
可是陶拉湿地里无人能比
曾经我捎给他一瓶奶
插了个纸做的瓶塞 他直起身子
喝完奶 立刻弯下腰
继续仔细地挖掘 掀起草皮
往身后一扔 再深深地挖下去
为了翻出片好地 耕耘
闻着地里散发出的阵阵清香
听着噼噼啪啪拍打黏土 磕碰出的脆响
唤醒了深埋于心底的血脉
只是我没有握把铲子紧跟他们的脚步
在我的食指与拇指之间
静静地躺着短粗的钢笔
我用它来耕耘
(祝茵 译)
《耕耘》是一幅描绘劳动的版画,是一首赞美劳动的美丽和崇高的颂歌。
诗人巧妙地通过对一家祖孙三代耕耘环境、耕耘方式、耕耘意义的描绘,歌颂了劳动的美好,深刻地揭示了劳动推动人类进步和文明的深刻哲理。诗人刻意地描绘了“我”家祖孙三代辛勤耕耘的情景。即便三代人耕耘的环境、耕耘的方式有着天壤之别,可是,三代人始终都没有脱离耕耘,都始终沉醉于耕耘,始终耕耘得那样勤奋。那么认真。
整首诗歌,作者以白描为主。饱含深情地、多角度、多侧面地描绘了祖孙三代辛勤耕耘的情状,使诗歌形象丰满,意境丰厚。你看:爷爷的耕耘在远离城市的陶拉湿地,父亲的耕耘在“我”居室的窗外,而“我”的耕耘呢,则是端坐在桌前;爷爷的耕耘是深深“挖掘,掀起草皮”,父亲的耕耘是将“铲子插入沙土”,身体“在花坛间浮现”,而“我”的耕耘呢,则是用“食指与拇指”紧紧的握着“短粗的钢笔”;爷爷的耕耘是“陶拉湿地里无人能比”的,父亲的耕耘是“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愉快而惬意,而“我”的耕耘呢,却是“静静地”;爷爷的耕耘是为了生计,“为了翻出片好地”,获得好的收成,父亲的耕耘则是在衣食无忧之后的一种休闲,一种颐养,而“我”的耕耘呢,却是一种精神的劳作,像握着“一把雅致的枪”,充满了神圣。
但是,无论是爷爷、父亲,还是“我”,我们的耕耘,都是崇高而又愉快的劳动。爷爷在耕耘中“闻着地里散发出的阵阵清香,听着噼噼啪啪/拍打黏土,磕碰出的脆响”,“唤醒了深埋于心底的血脉”:父亲在耕耘中全神贯注,任“家族遗传的臀部,在花坛间浮现,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还是那么的钟情,“恍比如二十年前/在马铃薯地里有节奏地俯下身子……粗糙的靴子把铲子踩进土里,铲子柄/贴着膝盖有力地举起。/将泥土深深地翻动,再把表层土深埋,好将新收的马铃薯播种”,那种将马铃薯种子“握在手中清凉坚硬的感觉真好”的感受还依然如新;而“我”在耕耘中,充满骄傲,充满自豪,同爷爷和父亲相比,“我”庆幸自己“没有握把铲子紧跟他们的脚步”,“我”已经改变了爷爷和父亲的耕耘工具和耕耘方式,“在我的食指与拇指之间,静静地躺着短粗的钢笔。/我用它来耕耘。”要知道,这就是进步,这就是升华,是劳动方式的进步,是劳动精神的升华。这就是人类赖以摆脱低下,摆脱简单,摆脱粗俗,步入高雅,步入文明的一种大进步、大升华!
综观全诗,作者思考得深刻,描写得也精彩。深刻和精彩在于巧妙地透过一家三代耕耘的环境、耕耘的方式、耕耘的意义,揭示了人类进步的必由、神圣之路。
劳动,是人类赖以生存,赖以进步的伟大行动,也是文学作品描写的永恒主题。世界上描写劳动的文学作品可谓车载斗量,但像北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写得这样别致而深刻的却是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