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论语〉〈孟子〉选读》教材,《论语》篇的第一课是“为政以德”。这里的“德”,渗透了孔子理想人格的思想。“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是对正己的要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更是儒家理想人格塑造的重要一环,本文就“乐”在《论语》中的解说作一些解读。
孔子认为音乐的熏陶可以改造人的情性,改造人的内心世界,从本能出发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宪问》:“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文之以礼乐”即通过乐的学习来造就一个完全的人。乐之所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又在于“乐所以成性”“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孔子认为乐能改变人们的性情,感发人们的心灵,使人自觉地接受和实行仁道。“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指出“乐”与“学道”的关系,“乐”对人性有感染陶冶的作用。
儒家对“乐”与情的认识有一个相互延续的过程,孔子的乐论,也没有明确地指出这一点。孟子说:“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已清楚地看到“乐”同情感表现的关系,但仍然没有明白地说出。直到荀子才提出“乐是人情所必不免”,但也还没有像《乐记》这么明白地说“乐”即是“情”的表现。这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把前人的说法更加明确化罢了,但实际上它的意义不可忽视。因为这里包含着关于艺术本质的一个一般性命题:艺术是感情的表现。《乐记》首次最为明确地指出了艺术是情感的表现,这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成于乐”的“成”指的是人格上的圆满、成熟和完成,主要和伦理道德相关。孔子深刻理解音乐对人格修养的重要作用,他不是把“乐”仅仅当作艺术来对待,而是将音乐和人格修养联系在一起。他企图利用音乐达到培养人的“仁”性,达到养德的目的。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朱熹《四书集注》云:“思无邪……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
另外,乐对人格修养的熏陶的意义在于陶冶情操,培养良好的品性,因此,《乐化篇》言:“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
儒家把原本维系氏族社会的原始歌舞(乐)与发展完满自觉的人性相联系——这正是儒家美学观极为深刻的地方。儒家这种“成于乐,游于艺”的理想人格的塑造,对我们今天的教育同样具有启发意义。1924年,梁漱溟离开北大,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因为觉得当时的教育不对,先生对学生毫不关心。”他认为,先生应与青年人为友。所谓友,指的是帮着他们走路;所谓走路,指的是让包括技能知识在内的一个人全部的生活往前走。“教育应当是着眼一个人的全部生活,而领着他走人生大路,于身体的活泼、心理的朴实为至要。”在掌握技能的同时,保持身心的愉悦和人格的自由,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