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之友 2011年第9期 ID: 146861

  

臆断:木兰辞官还乡是不慕功名利禄

◇ 丁海军 严慧远

  《木兰诗》是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二单元的一首古诗。这是南北朝时期北方的一首乐府民歌。这首诗写的是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
  教学中,学生从木兰辞官还乡概括出木兰不慕功名利禄的品质,教师给予了肯定,理由是参考书上是这样写的。我翻阅了学生的参考资料《新教材·完全解读》,第80页是这样写的:“第五段写木兰还朝不受封表现出她不图功名利禄的高贵品质。”《教师教学用书》第85页写道:“她勤劳善良又坚毅勇敢,醇厚质朴又机灵活泼,热爱亲人又报效国家,不慕高官厚禄而热爱和平生活。”
  由木兰辞官还乡得出她不慕功名富贵,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尊重文本的浅尝辄止的曲解误读。
  任何解读必须尊重作品本身,必须符合事理,符合作品产生的客观环境。我们应从文本出发,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正确地分析作者所反映的社会现象。
  我们思考两个问题:
  1.文章写花木兰女扮男装代父出征,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
  当时的社会,年轻女子一般深居闺中,当兵打仗是男人的事,所以花木兰不能正大光明以女子的身份出征,只能女扮男装。
  2.花木兰从出征到辞官回家之前,为什么一直女扮男装?
  花木兰是爱美的,是很想恢复女儿身的,从她回家后立即“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可以看出。如果有可能恢复女儿身,木兰一定会恢复。战时女扮男装、遮遮掩掩出于无奈,一不小心随时有可能暴露,但“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十二年”的女扮男装,木兰始终小心谨慎,毫无破绽。为什么?没有办法,不得已而为之。“女扮男装”已经不为当时的社会所容,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女子更不能当官,木兰哪还敢离经叛道?
  可见,花木兰女扮男装已不容于世,犯了“欺君之罪”,那是要杀头的。花木兰留在朝廷等于将脑袋放在刀口上,她敢玩命吗?她有选择的余地吗?
  其实这一点我们从《教师教学用书》第84页可以得出:“第五段,写木兰辞官……‘木兰不用尚书郎’而愿‘还故乡’,固然是她对家庭生活的眷恋,但也自有秘密,即她是女儿身。天子不知底里,木兰不便明言,颇有戏剧意味。”
  《教师教学用书》的解读前后存在矛盾。该书第84页的解读是忠于文本的,是符合当时实际的。该书第85页的解读是脱离文本的臆断,是人为地拔高。
  由此可见,木兰的还乡,绝非什么不慕功名富贵的问题,而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下压迫、歧视妇女的必然结局。
  再者,文本解读须尊重作者,尊重作者创作时的价值取向。《木兰诗》是一首乐府民歌,是民间创作。花木兰之所以家喻户晓,深受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她“代父从军”,是一位女中豪杰,巾帼英雄。《木兰诗》正是忠于现实生活,将木兰作为一个女性中的英雄来写的,这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是相通的。将木兰辞官回乡拔高到表现木兰不慕功名富贵的品质强加为作品的价值取向则显得牵强附会。
  解读文本,一定要立足于文本自身及其产生的背景,不能随意拔高,不能脱离文本,曲解文本。
  
  (作者单位:华容县教育局教研室华容县塔市学校)

臆断:木兰辞官还乡是不慕功名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