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之友 2011年第9期 ID: 146851

[ 王科 文选 ]   

浅谈语文课评价的误区

◇ 王科

  什么样的课才是好课,怎样的课才是好的语文课,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常常思考的问题。对此,教育行政部门也会很认真地制定出一整套优质课的评价标准,用以规范、指导老师们的课。现在我们听课,大多都会发一张评价标准表,将老师的课与表中的条框一一对应起来,进行细致人微的量化性评价。一般会认为只要按照表中所列的各项指标去评教,那就很客观公正了,似乎按照表中所列的各项要求去执教的话,那会很完美了。但无论如何,我认为把个性化很强的教学活动框定在某一种统一的标准之下,实在是削足适履。当然,教学中的一般性规律是大家所必须遵循的,因为这是历代中外教育家教学经验的结晶。如启发式教学原则、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等,是通过实践证明了的公理,如果不遵循这样的一般原理或规律,教学就会缺乏科学性。但是,我们在遵循一般规律的前提之下,也应当有所不同,以期形成“万紫千红春满园”的教学局面。在现行的语文评课活动中,我认为形成了以下较为普遍的三个方面的评价误区:
  
  一、以讲为主的课不是好课
  
  满堂讲、满堂灌,在现在的教学改革中是被口诛笔伐的。有的学校甚至规定,教师一堂课的讲授不能超过20-30分钟,否则就是满堂灌,就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而事实上,有些内容必须通过“讲”才能解决,如学生不了解的历史、典故,不熟悉的人物及其轶事,难以明了的原理或概念等。此时的讲授是学生登堂入室的阶梯,是拨亮学生心头明灯的挑针。如讲授《林黛玉进贾府》这篇课文,你必须首先向学生讲清《红楼梦》及其相关知识,使学生对《红楼梦》有个概括的认识与了解,也须你“花言巧语”为之“包装”,隆重推出这部旷世经典。从而使同学们对《红楼梦》及这篇课文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促使他们主动去读《林黛玉进贾府》,去读《红楼梦》。这样我们的教学目的才能达到。1999年人教社高语第四册《教学参考书》上明确要求:
  第一课时
  1.简介《红楼梦》的作者和主要内容,着重讲叙前五回的内容梗概以及在全书中的作用。
  2,介绍“贾府人物简表”。
  第二课时
  1.介绍“荣国府院落方位示意图”。
  2.小说中关于贾府的环境描写,重点是外观、布局、陈设、器物等。
  3.课堂讨论:小说中环境描写的特点和作用。
  2008年人教社高语第四册《教师教学用书》中的“教学建议”:
  教师可简介《红楼梦》开头1~5回的内容。
  讲授中应把人物性格特点及描写人物的方法作为重点,体会《红楼梦》一书的反封建意义。
  这样的内容该不该讲?该不该满堂灌?也许有人会说,可以让学生自己去研读。而事实上学生哪有这样的时间与精力呢?洋洋一部《红楼梦》,读其一两回是绝难尽窥堂奥的,读完它又得多长时间?凡此种种,说起来简单,可操作起来容易吗?我们为何不把自己对《红楼梦》的认识和历代大家对《红楼梦》的认识讲给同学们听,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对《红楼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呢?所以说,该讲的时候还是要讲,得大讲特讲。另外,在学生讨论、自学、训练的空隙中,不失时机地加入“讲授”因子,更会使教学过程活泼而富有变化。因此,在倡导精讲多练的今天,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以讲为主的课不是好课。如果这堂课讲得风生水起,使学生如沐春风,那就是好课;有的教师才华横溢,胸有成竹,宏论滔滔,扣人心弦,学生如饮甘醇,只嫌其短,意犹未尽,那就是好课;有的老师讲解切中肯綮,发人深省,热情洋溢,妙趣横生,学生听得津津有味,满堂欢愉,那就是好课。反之,老师滔滔不绝,学生昏昏欲睡,占用时间长却不得要领,学生反感,讲半堂、讲10分钟也是灌。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以讲为主的课”,不能将“洗澡水连同婴儿一起倒掉”,淡化甚至摒弃所谓以讲为主的“满堂灌”。有的老师借改革之名,行不负责任之实,平时不认真备课,上课铃声一响,便一声令下:“大家自学吧!”便双手背后,悠闲踱步。学生问什么题,他会大声喝斥:“不动脑筋!”鬼知道他是否答得出来。但这一声令下,既省脑又省口,又可美其名日“改革派”,更可避免满堂灌之嫌。想一想,这种“教学改革”又有何意义呢?
  
  二、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不活动的课不是好课
  
  在评课中,为体现“学生是主体”这一原则,便把课堂气氛活跃与否、学生在课堂上是否活动视为评价这堂课好坏的主要参照标准。而事实上,学生的活动除了可见的手动、可听的口动外,最主要的活动莫过于心智活动了,这实际上也是教育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我们在听课中,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老师简单提问,学生齐声回答“是”、“不是”、“对”、“不对”,其声震屋宇,其态形于色。似乎教室气氛很活跃,但实际上这种问答是不假思索的一种走形式;有的老师为取悦学生,在有限的课堂40分钟里或唱一首歌、或讲几个无关题旨的庸俗笑话,甚至放下师道尊严,以低俗的言行举止谄媚学生,学生哈哈大笑,课堂气氛极为“活跃”;还有的老师整堂课让学生表演,让学生自学,让学生讨论……凡此种种,是不是正常的课堂气氛、学生活动?相反,有的教师通过引导、讲解、分析,让学生始终沉浸在思维的高度活跃之中,这种表面上看来静如水的氛围,学生是不是没活动?以听报告为例,魏书生老师的教育报告极其精彩,全场肃静恭听,与会者没有什么表像的活动,但其内心却很不平静,有时会被魏老师的演讲激情所感染,有时会被魏老师的教育思想所折服,更多的则是与之对照自己的教学行为而反省。可以说,这种内心的思维活动正是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在评课中我们往往注重了表像的学生活动,而忽略了内在的心智活动,这种评课标准我认为应该是值得深思并为之探究的。
  
  三、不使用多媒体的不是好课
  
  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利用,为中学语文教学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崭新领域。多媒体进入语文教学成为大势所趋。但如果把是否用多媒体上课作为衡量一堂语文课(或语文观摩课)好坏的重要标准,那就有些偏激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在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是否考虑到了语文学科固有的特点。首先语文是一门语言学科,有其独特的一面。文化怪杰辜鸿铭曾说:“汉语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种诗的语言,它具有诗意的韵味……所以要想懂得书面语言,尤其是我所谓的高度优雅的汉语,你就必须使你的全部天赋——心灵和大脑、灵魂与智慧的发展齐头并进。”因此,要正确理解书面语言,提高语文能力,关键在于自己的“心灵和大脑、灵魂与智能”参与语言实践。读者通过阅读,会在大脑里勾畫出文字所描述的情景、形象和场面,这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再造想象。如果说,我们在没读《西游记》之前,先用多媒体手段出示了可观的孙悟空形象,那么,学生未经过原著阅读,头脑中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孙悟空形象。这种先入为主的做法,往往扼杀了学生的再造想象与创造想象的能力。因为已经给定了这一形象,大家完全可以不必去构想自己心目中的孙悟空该是什么样子。自然就没办法形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文学审美;那么,语文课所要达到训练思维的目的自然也就无法实现。因此,多媒体课件虽然具有文字、图像、活动畫面等媒体信息直观的效果;虽然动静结合,变隐为显,缩小时空,使得形、声、情有机配合,互为相济,但对语文学科的教学来说,有时反而是弊大于利。现在所谓的“快餐文化”虽然代替了对原著的阅读,似乎能收到节省时间的功效,但这种“浓缩的精华”毕竟不能涵盖原著的方方面面,更不能让学生深刻体味原著语言文字所包容的深广内涵。因此,这种“快餐文化”虽然适应了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但同时也严重弱化了人们读解文学作品的审美功能,自然也就影响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所以多媒体的使用在语文教学上应该适可而止,绝不能为了赶时髦而“多媒体”。另外,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费时耗力,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笔者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这样一个事例:某市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大比武,一位教师为配合一篇戏剧课文的教学,竟花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其结果仍然是某部电影镜头的翻版。很显然,如果教师把精力花在对教材的深钻上、对教学的新颖设计上,效果可能远远比这好。所以,这种评课标准的误导倾向值得注意。当然,当今的语文教师,特别是青年语文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动手制作一些简单易行的多媒体课件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没有必要倡导语文教师必须去做那些大而全的多媒体课件。我们一定要重视语文学科的特点!
  
  (作者单位:酒泉市第一中学)

浅谈语文课评价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