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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亚兵 文选 ]   

三点导读

◇ 何亚兵

  美国作家罗伯特·奥弗斯特给微型小说下的定义是:“不超过一千五百字,却要具备小说的一切要素。”由于篇幅短小,微型小说往往留出诸多空白去由读者自己赋予意义,是一种空白的艺术。读者完全可以自由探寻其中的美和意蕴。《身后的眼睛》就是这样一篇很有意思的微型小说。小说采取了双线结构,你既可以把它当成一篇充满“童趣”的故事来欣赏,也可以把它当成一个如何教育孩子的严肃话题来探讨。
  它首先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有趣故事。写的是一个孩子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顽强战胜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保护了自家的包谷林。“青幽幽的”月光下,年仅七岁的孩子一个人站在田地里,手攥木棒,和一头饥饿的野猪对峙着。从孩子“眼睛睁得圆圆的”到“牙死死地咬紧”,“握着木棒,勇敢地向野猪冲去”,再到后来的“恨不得将手中的木棒插进野猪龇满獠牙的嘴”,“孩子的木棒举过了头顶”。作者有条不紊地展现着如此紧张的场面,让我们身临其境。孩子最终获胜了,野猪在最后关头“跑了”。读者不论有没有这样的经历,都会被孩子由害怕紧张到勇敢坚定的过程吸引、打动,以及对最后孩子“一屁股瘫在了地上”、“突然扑向母亲的怀抱,号啕大哭”的行为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会心之感——孩子毕竟是孩子啊!
  然而,微型小说之美还在于它的“有所指”,即意蕴之美。这篇小说就让我们深深地记住了孩子身后的那两双既担心紧张又充满鼓励和期望的眼睛。这两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孩子,注视着田里的形势。随着形势的紧急,他们也越来越担心。父亲甚至“举起了猎枪”,“准备扣动扳机”来帮助孩子。但母亲拦住父亲说“我们只需要一双眼睛!”他们是想留给孩子一个面对困难独立战胜的机会。因此,这身后的眼睛是信任的眼睛,是鼓励的眼睛,是期望的眼睛,是充满爱的眼睛!所以他们没有选择去帮孩子打跑野猪,而是在背后用眼睛默默地注视着孩子的行动。相对于包办一切的溺爱,这是另一种爱的方式,是一种深沉的爱,更是一种理智的爱——这才是孩子成长历程中最需要的真正的爱。从中也反映出了他们的教育方法,他们其实是在培养孩子的独立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小说其实是在探讨作为父母该如何去教育孩子和如何去表现自己的爱这样一个经典话题。
  文章的难点在于我们对小说主要人物形象的理解。小说主人公是谁?从篇幅字数和写作角度来看,毫无疑问是孩子。但从文章要表达的主旨来看,其实应该是孩子背后的父母。这里体现了微型小说“人物侧写”的艺术。
  “人物侧写”中的主、次角和作品情节描写的主、次角是置换和错位的。作为显示作品主题内涵的主角,本应该是重点刻画的对象。然而,作为作品描写对象的比重,故事的实际主角又降为故事描写的次角,故事的真正的次角和配角在艺术描写中又升为主角。但是,这个次角故事的艺术变化的根源却是来自主角的具有独特光彩和意义的行动。也就是说,这篇作品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成立,关键在于这个故事的主角成为了高潮故事的导演者。其最终目的,还是要揭示主角这个光彩行动背后隐藏的本质。
  在小说里,正是孩子父母的决定使得故事得以完整地继续下去,也由于他们在孩子身后的支持,才有了孩子打跑了野猪这个结局。所以母亲说“我们帮了你啊!我和你父亲用眼睛在帮你!”他们才是这个故事的导演者。虽然在整篇文章的篇幅里,关于父母的笔墨并不多,绝大部分都是在描写孩子,但作者写那个孩子,目的还是在写父母。孩子的表演越是激烈,就越衬托出父母的爱和良苦用心。这个主旨正是这对父母这一决定的光辉所在,也是文章题目为“身后的眼睛”的原因所在。
  1.小说刻画了孩子和野猪对峙时的勇敢,而当野猪逃跑了,孩子却瘫在地上嚎啕大哭,怪父母没有帮他。这样写是否矛盾?
  2.小说的结尾转换了人称,你觉得好不好?为什么?
  附:参考答案
  1.不矛盾。①(内容上)从后文看,孩子毕竟只有7岁,所以后怕很正常;②(结构上)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便于引出下文母亲对孩子的解释,揭示主旨;③也体现出故事的真实性。
  2.①结尾笔锋一转点明故事主人公是自己,这种如相声抖包袱式的结尾新颖别致;②也让人感觉故事更真实可信;③更突出了此事在“我”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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