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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的女权主义思想在海丝特·白兰个性上的体现

◇ 赵广平 程树华


  摘 要:文学评论把女权主义思想定义为妇女对自身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追求,而对女性自我保障、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意识强调甚少。实际上,霍桑的早期女权主义思想主要是从海丝特·白兰的自我保障意识上得以体现的。本文旨在通过海丝特从心理、行为和行动三个方面对清教势力的反抗以及同简·爱的个性比较,论证海丝特女权主义思想的整体性。
  关键词:霍桑 女权思想 女性意识 道德规范
  
  黑格尔在关于美的定义时明确指出:“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着。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美因此可以这样下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体现。”他又指出“真正典型的性格,必须具备丰富性、明确性和坚定性”这三大特征。美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塑造的海丝特·白兰,在个性方面就拥有了美的体现形式和美的个性特征。这是霍桑女权主义思想在《红字》中的具体体现。众所周知,自小说《红字》问世以来,大多数评论家认为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道德败坏,行为下流的女人”。本文作者认为,如果我们只用道德的标准去衡量《红字》这部小说,西方宗教派和文学评论界对海丝特行为的批判是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是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文明的东方之邦,其道德标准都是一致的。有夫之妇和别的男人通奸是一种不可容忍的罪过。对于这一道德标准,本文作者的态度也是十分鲜明的。但是,本文作者同时也坚定认为,《红字》这部小说之所以引起极为广泛的反响和争议,主要是因为霍桑通过把“通奸案这一人类最为敏感的话题作为主线,向读者展示了十七世纪新英格兰殖民统治时期的妇女状况”。霍桑创作的主要意图并不是在描述一例单纯的通奸案,而是从这桩男女私情并由此而受到惩罚这一案例出发,“他把思考的触须透过这一事件本身,伸向了一个无限辽阔的空间,伸向了一个无比重大的社会话题”,即妇女的权利和地位问题。正如霍桑在《红字》中所渴望的那样,“妇女要得到真正的幸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打倒整个社会体系,重新来建树。其次,男人的本性,或者说是已经变成本性的长期遗传的习惯,必须根本改造,那时妇女才会享有近似公平而又合理的地位”。对于《红字》中的女权主义思想的表现形式,我们从简·爱与海丝特·白兰所表现的个性特点的共性上得以佐证。同时,我们也完全有理由认为,在十九世纪中叶,当“美国文学步履艰辛从欧洲文学的襁褓中站立出来的时候”,霍桑敢于对《红字》中的女主角进行正面的褒颂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他是诞生在美国文学历史上的女权主义先声。这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主题。
  1.关于海丝特与简爱
  简·爱的反叛精神是通过她的外在的反叛行动直接表现出来的,而海丝特的反叛精神一方面是通过她本身的那种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间接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是通过海丝特的反抗行动直接反映出来。在霍桑的笔下,海丝特·白兰是一个敢于反抗命运,敢于为争取人生权利而斗争的勇敢女性。她“敢于相信自己,敢于相信新世界的道德可能性”,敢于相信自己拥有爱的力量和权利。海丝特一出场,就显示了她生机勃然的个性。她怀抱着婴儿出现在牢门口。突然间,她挣脱了狱吏,“她的动作显示出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个性力量”。正是在这种个性力量的驱使下,生性富于冲动和激情的海丝特 “就像出于自愿那样跨到门外的空地上”,并以“傲慢的姿态迎击公众毒蝎般的目光”。在这样的奇耻大辱之中,海丝特并没有倒下,在注定要忍受的铅一般沉重的压力下,“她不时觉得非用全身的气力发出尖叫,从示众台往地面扑下去不可”。当她走到观众面前时,人们惊奇地发现,她不但没有在“灾难的云雾中失色”,反而“闪现出非常美丽的光”。海丝特身上的服装是她在狱中为示众这个场面特意制作的。“那奔放绚丽的奇特服装表明她抱着不顾一切,孤注一切的心情”。可见,从小说一开始,海丝特的个性就得到了完整的体现,她敢于对当时的清教法律和世俗的陋见进行大胆的反抗和挑战。霍桑紧紧抓住主人公出场时的种种神情和内在的心理活动,“粗线条地勾画出一个丰富的、复杂多变的、活脱脱的十七世纪新英格兰殖民统治时期的一个敢于追求自由和幸福的女性形象”。这种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间接地反射出海丝特的反叛精神,展示了她女性的美丽。从黑格尔的美学定义理解,海丝特的内心反抗精神就是美的理念的情感体现。
  再来分析一下简·爱的个性。简·爱的反叛精神是以一种直接的、外在的行为方式体现出来的。狠狠地回击是简·爱反叛精神的集中体现。同《红字》一样,《简·爱》在一开始,年幼的女主人公简·爱就和欺侮她的表哥约翰发生了冲突。骄横跋扈的约翰把简·爱当作丫头一样。因为在约翰眼中,简·爱“是靠别人养活的人”,她“该去要饭,不该跟这些绅士的孩子一起玩”。生性倔强的简·爱以一种直接的方式骂道:“你这男孩是又恶毒又残酷!真像一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当约翰被激怒朝简·爱扑来,抓住她的头发时,“她的种种感觉一时压倒了恐惧,发疯似的和他对打起来”。在小说的第四章中,简·爱又和里德太太发生了争吵,里德太太以为凭她的地位可以使简·爱屈服,可是简·爱却一针见血地骂道:“我声明,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以外,世界上我最恨的人就是你……”“我一想起你就恶心,你对我残酷到了可耻的地步……”“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简·爱所拥有的这种精神是对当时维多利亚时代陈腐观念和习俗的挑战。“感情愈有独特性则愈能感人,感情达到得愈清晰愈能感人,感情表现得愈真挚愈能感人”。简·爱的感情表露是诚挚的,是勇敢的,是感人的。她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反抗精神。简·爱在行动上的反抗与海丝特在最初阶段的心理反抗都是早期女权主义思想的体现。“生活的目标就是自我发展,追求完善地认识自己的天性”。海丝特的生命过程就体现在对人生的不懈追求上。在示众台上受到非人性的惩罚后,海丝特并没有停止对生活的追求,没有停止对爱的追求。她以一种坚毅不屈的精神同宗教势力的压迫进行抗争,从而向人们显示出妇女自身拥有的那种强大的生命力。在受到奇耻大辱的惩罚后,清教势力迫使她要终身在胸前佩带一个象征通奸的“A”字。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她没有倒下去,没有逃跑,更没有自杀。而是默默无闻地同强大的、残酷的清教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她敢于正视和面对她的丈夫并同他据理力争;敢于正视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存在,尤其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存在。示众台上的惩罚促成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形成那种更为自觉、更为神圣的自我意识和独立人格。在孤独的海滨小屋中,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她“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无论是“在表情上,言语上,心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没有一点使人厌恶的媚态;更没有一点叫人可怜的屈从”。正是这种独立的自我精神力量以及对生活炽烈的追求自始至终支撑着海丝特,这种力量使海丝特“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她用这种疏远的目光来看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以及牧师们和立法者们所建立起来的一切。她以印第安人看待牧师的宽领带,法官的长袍,颈手枷,家庭或宗教的那种老大不敬的态度批判一切”。在这种极为痛苦的生活中,海丝特勇敢地承受着人们的蔑视与冷淡。她以一种对生活的炽爱,继续留住在那块耻辱的土地上,在仍然不断地对她进行监视的法官的许可下,以她拥有的微薄收入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可以说,海丝特的一系列行动都是她自我精神力量的体现。这一方面显示了她不受世俗礼法约束的坚强个性;另一方面,透视出海丝特在极富激情的追求中的合理内涵。试想,如果没有一种不满足的精神,没有对新生活的渴望,没有一种坚强的、独立的自我个性,海丝特是不可能身背一个耻辱的红字,在人们的蔑视与冷淡之中建立起新的生活,也无法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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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爱对人生的追求同样也是一往无前的。 她的生活经历大致可分为劳渥德学校、桑菲尔德和圣约翰家这三个阶段。劳渥德学校是整篇小说中显示简·爱不懈追求的重要部分。在这个学校里孩子们受冻挨饿,还要遭到挨打、罚站、剪发等凌辱。他们常常“半饥半饱,感冒又没有及时治疗,这就注定了大部分学生要受到传染。八十个姑娘中,一下子就病倒四五十个”。简·爱正是生活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中。乍一看上去,作者似乎是在强烈地批判披着宗教外衣残害儿童的教育制度。而实际上,作者是以有关慈善学校黑幕的材料为主线,借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来突出简·爱已经形成的反抗精神,以及她对生活的强烈追求。简·爱不怕艰苦生活,她敢于仇视这个学校。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简·爱生活了八年,其思想日益成熟。最后,她终于离开学校去追求新的生活。同样海丝特也忍辱负重地在波士顿生活了七年,她们都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热爱,对新生活的追求。
  2.精神上的痛苦抗争——海丝特独立自我精神力量的集中反映
  “对我们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我们要打倒一切,包括我们自己”。海丝特的女性思想就是在于要打倒一切,打破束缚在人们心灵上的枷锁。同精神上的痛苦抗争是海丝特独立自我精神力量的集中反映,也是霍桑女权主义思想的又一体现方式。从表面上看,《红字》这部小说的表层结构主要是在描述海丝特和狄姆斯特尔之间的通奸行为,并由这一事件而引发出的一系列矛盾。用现代的观点来分析,小说描述了海丝特的“婚外恋”,以及由这一恋情而受到的惩罚。而小说的深层结构是在讴歌与描写海丝特如何去战胜精神上的极大痛苦,揭示出海丝特的那种坚忍不拔的个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示众台上,海丝特怀抱婴儿接受惩罚。但是,尽管“她神情倨傲,但那些挤在一起看她的人的每一个脚步声,都会使她感到痛苦,犹如她的心被扔在街上,供人们踢蹴和践踏”。这种内心的痛苦与不幸是由于她和狄姆斯特尔之间的爱而引发的。但也正是在这些痛苦与不幸之中,海丝特的个性得到了体现。她在不断的痛苦中觉醒,在连续的不幸中成熟。她并没有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辱而产生对现实的极度厌弃和绝望,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爱,对爱情的追求。在示众台上,她“站在这个令人凄伤的高处,她又看到老英格兰家乡的村庄,看到了她的老家……她看到了父亲的脸……她也看到了母亲的脸色……她看到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天真美丽,红光闪闪的脸,她的脸能使镜子里黯然无光的一切焕发出光彩”。这是海丝特第一次同心灵上的痛苦作斗争。在这一斗争的过程中,海丝特的那种“丰富的,复杂的,多棱角的性格”得到了深层次的展示。海丝特征服内心痛苦的过程正是她力求摆脱残酷的殖民统治, 力求摆脱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全过程。
  同海丝特一样,简·爱在战胜强大势力的同时,也在同心灵上的恐惧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小说一开始,简·爱是以一个其貌不扬、瘦怯怯的小女孩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她同那位暴虐专横的少爷厮打后,她受到严厉的惩罚。在被关进里德先生九年前病故并在此处入殓的屋子里,她的内心痛苦达到极点。同时,她又毫无保留地展示了她的痛苦,从而使读者感到世界的冷酷以及一个寄人篱下生存的孤儿的心酸。她自述道:“我为什么老受折磨,老受欺骗,老挨骂,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呢?我为什么会从来得不到别人的欢心呢?”在同内心痛苦斗争的过程中,简·爱的个性不断成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种内心的愤怒把她肉体所承受的痛苦压下去。“不公平啊!——不公平啊! 我的理智说。令人痛苦的刺激逼得我的理智早熟地发挥了威力……决心从这难以忍受的压迫下逃跑……万一走不了的话,就永远不再吃不再喝,听任自己饿死。”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海丝特和简·爱都是以一种顽强的毅力征服内心的痛苦。所不同的是,海丝特是以沉默的方式同内心的痛苦作斗争。简·爱是以一种直接发泄的方式进行斗争。
  3.行动上的三次反抗—— 海丝特反抗精神的聚光点
  海丝特在行动上的三次公开反抗是霍桑早期女权主义思想的又一表现形式。第一次,海丝特听到传闻,一些倾向于宗教和政府事务方面实行强硬的头面人物,打算剥夺海丝特对珍珠的养育权。这是因为,殖民统治者认为海丝特是一个行为堕落的女人,孩子由一个灵魂堕落的女人去抚养,也会堕落。但对海丝特而言,珍珠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用所有的一切买来的”,她“是母亲唯一的宝贝”。虽然因为珍珠的问世,红字才具有如此强烈的灾难性效果,致使她无法得到任何人的同情。但对于海丝特来说“这孩子是人类对她惩罚的那个罪行的直接结果,她的安身之处也在那个同一不光彩的前胸”。这是海丝特对“红字”这个耻辱概念的全部理解,也是她留住在波士顿对接受惩罚的内心表白。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在这种孤立无援的环境中,海丝特不是呆在她的与世隔绝的海滨小屋中向隅而泣,不是在等待命运的宰割,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同时,她也清醒地认识到她这次所要面对的对手并不是那些站在示众台下看热闹的人群,而是以贝林汉姆总督为首的殖民地的头面人物。他们有权制造监狱;有权立法;有权决定任何人的命运;有权惩罚海丝特并迫使她终身佩戴象征耻辱的红字。在强大的统治者面前,海丝特也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权利。因此,当清教统治者让海丝特放弃对孩子抚养的时候,她大声叫道:“我可以用从这个红字中所学到的东西来教导我的小珍珠,这个标记教育着我——它天天都在教导我——此刻它还在教导我——由于我有了它的教导,我的孩子才变得更加聪明,更好。”假设本文作者在文章的一开始就指出海丝特拥有了女权主义思想,拥有为争取妇女权利和地位而斗争的现代意识,这种提法可能会招来批评乃至否定。因为许多评论家认为海丝特所处的时代使她不可能拥有现代人的女权主义思想。海丝特之所以留在与世隔绝的海滨小屋中是为了“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一边忏悔,一边赎罪,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艰难跋涉”。那么,我认为,海丝特经过七年痛苦生活的磨难后,她的坚强个性已经日趋成熟。
  她的反抗方式也从思想上的内在反抗升华到行动上的外在反抗。她敢于挺身而出同残酷的清教统治者据理相争,就足以证明在海丝特的内心深处已经拥有了朦胧的女性意识,即早期女权主义思想。当然,在整部小说中,海丝特的自身行为还没有达到追求民主与平等的高度,但是海丝特不屈不挠的个性以及由这一个性而演变出来的勇敢行为已经孕育着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闪耀着民主主义的光辉。最后,当贝林汉姆说到“毫无疑问,小女孩的灵魂的现时状态和未来的命运都是一片漆黑的,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处置办法”时,海丝特立刻反驳说:“上帝给了我这个孩子,是为了补偿你们从我身上夺走的别的一切。”显而易见,海丝特所说的 “补偿”和“夺走”暗指的是她和狄姆斯特尔的爱情理应受到社会的承认。她之所以无法享受到人世间的真正感情,是由于残酷的清教统治以及社会对妇女的偏见。海丝特认为,既然是上帝赐予她这个孩子,她抚养这个孩子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她意识到,作为母亲,她有责任,也有能力养育好自己的孩子。她感到自己具有抗拒这个世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随时准备誓死保卫这些权利。海丝特再一次抗争道:“你们不能把她夺走,否则,我将首先死去,上帝把她交给我抚养,我绝不放弃她。”难道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仅仅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利而呐喊吗?这是一位勇敢的母亲,是一个普通妇女在为争取自己应该拥有平等和自由权利的呐喊。
  海丝特第二次在行动上的反抗表现在她对齐灵沃斯的愤怒指责和无情揭露上。她对前夫的公开指责是她个性成熟的标志。七年前,当齐灵沃斯在牢房中看望海丝特时,刚刚蒙受耻辱的她处于无力自卫的境地。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海丝特答应了他的要求,不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任何人。这是海丝特为了保护女儿,保护狄姆斯特尔免遭伤害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应该说这是一种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同时,她当时也不清楚齐灵沃斯要求她这样做的全部动机和目的。但当海丝特目睹了牧师在强烈的痛苦下挣扎,或者确切地说,他已经不再进行挣扎,而已经处于疯狂边缘的时候,她再一次站了出来。她要阻止齐灵沃斯对狄姆斯特尔的进一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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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滨的半岛上,海丝特坚定地说:“我必须揭穿这个秘密,他必须看清你的真实面目。”这是她对丈夫的最后通牒。
  “我也恨你。仇恨将一个聪明睿智,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变成了一个魔鬼。”这是海丝特对那个畸形老头的最后总结。
  “你现在愿意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吗?若不是为了他,那就双倍地为了你自己!你愿意放弃那个唯你独有的特权?你要拒斥这个无比珍贵的机会吗?”这是一个妻子,一个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寄予那位行尸走肉般的丈夫的最后一线希望。
  海丝特的大胆举动,不仅可以证明她是美国十七世纪殖民统治时期的女中强者,同时也可以证明她的思想也确实拥有被现代人所称之的女权主义思想。她和齐灵沃斯的大胆决裂,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我们当今妇女敢于采取的决裂行动——离婚。
  海丝特第三次在行动上的反抗就是她勇敢地激励牧师和她一起出逃。这一行动是海丝特的女性意识从萌芽到觉醒,从觉醒到成熟的全部标志。在森林中,海丝特的个性得到全方位的释放。在感情上,她“怀着突然涌起的,不顾一切的柔情,张开双臂将他的头紧紧地按在她的胸口”。经受了七年的折磨后,海丝特那种强烈感情在七年后的今天终于得到释放。在这块耻辱的土地上,她苦苦生存了七年之久。她是无路可走,还是留在这里作真诚的忏悔?她的举动已经说明了一切。在对红字的态度上,海丝特将牧师的“脸颊正好贴在红字上”。道德学家坚持认为海丝特留住在波士顿是为了“赎罪以净化她那肮脏的灵魂”。事实上,海丝特却在嘲弄清教统治下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她要让这个圣洁的头紧紧贴在那个耻辱的红字上面。在行动上,海丝特大胆地提出同牧师一起出逃。她坚定地说,“将残骸与废墟留在故事发生的地方,再别去管它!一切都重新开始!一次尝试的失败难道就使你丧失了一切的可能性?绝非如此,你的将来依然充满着尝试和成功!”海丝特的这种强烈的、超前的反抗性格显示出她的内心追求。“海丝特·白兰是个被侮辱被损害者,故在遭到多年的虐待和迫害后,很自然地接受叛逆的思想。”同广大的传统的中国妇女一样,在清教统治下,妇女地位低下,她们不可能拥有平等与自由的权利。海丝特的那种敢想、敢为的大无畏精神意味着向陈腐的观念和习惯发起了挑战。
  同海丝特一样,归纳起来,简·爱在行动上也有过三次反抗。她第一次反抗主要集中在小说的前几章。在不堪忍受圣约翰的欺侮后, 她不畏强暴,敢于怒斥这个小魔王是个杀人犯,像个虐待奴隶的家伙。简·爱勇敢地和他扭打成一团。在小说的第四章,里德太太想用她的地位在简·爱的头上作威作福。但简·爱敢于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一个狠心的坏女人。这次冲突使简·爱性格中的反抗特点有了较为明显的反映。沿着这一方向,简·爱的精神面貌一步一步得到展现。她的第二次反抗主要体现在婚变后的罗切斯特苦求简·爱不要离开他。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梅森出现在教堂揭露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情只是一场骗局的时候,如果简·爱仍然留下来称心如意地做了桑菲尔德的女主人,那么,简·爱的反抗性格就黯然失色了。当时,简·爱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无论是在经济地位还是在社会地位上,简·爱都不可能和罗切斯特相提并论。与此同时, 简·爱也非常清楚,她一旦离开桑菲尔德,她就会一下子成了一个饥寒交迫的乞丐,她将在凄风苦雨、茫然荒原上受尽折磨。尽管如此,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桑菲尔德。这是因为,她非常清楚,继续留住在这里,她不可能再做他的家庭教师,而只能沦为罗切斯特的情妇。与其忍辱偷生地残存下去,不如离开这里以维护个人的尊严。简·爱勇敢地跨出桑菲而德的大门正是她的反抗精神发展的必然结果。简·爱的第三次反抗是体现在她对圣约翰的反抗。当圣约翰以上帝的使者自居,以去印度传教为借口,强迫简·爱嫁给他时,简·爱清楚地认识到,虽然她和圣约翰的地位不相上下,一个牧师,一个教师。但是,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一种殉道。简·爱虽然赞赏他献身宗教的精神,她还是拒绝担当圣约翰所谓崇高事业的牺牲品,在罗切斯特的超自然的呼唤下,她又回到了已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身边。
  4.结论
  黑格尔关于定义人性的个性所强调的丰富性、明确性和坚定性在海丝特独立自我精神力量的个性中得以体现。一个人的个性如果是懦弱的,即使她历经千般磨难,也很难使她坚强起来。如果一个人的个性坚强,在经历十分艰苦的历程后,会使她变得更加坚强,更加成熟。海丝特·白兰就是后者。在留住波士顿的七年中,她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人生平等权利的追求。为了不失去对女儿的抚养权,她敢于面对强大的殖民统治者并与他们据理力争。避开胜负结果,这次事件本身就足以证明海丝特所拥有的勇敢精神和不屈不挠的个性。这是因为在清教统治者眼中,她是一个终身佩带红字,接受清教法律惩罚的女人。她敢于指责齐灵沃斯,是因为她“最终意识到她和他之间的那段婚姻是虚伪的,不自然的”。虽然由于她对纯洁真诚爱情的追求违反了清教统治下的清规戒律,但是,这只不过是海丝特的“大胆的个性要求与纯系人为的社会道德发生了冲突,只不过是她打碎了神性的精神枷锁,让人性进行了一次自由的翱翔”。海丝特真正地体现了人生的价值。她敢于劝说狄姆斯特尔和她一起出逃,她敢于买通船长,定好座位,这是她追求女性平等权利的一种实现方式,体现了她对现实、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当然,由于海丝特“所生存的时代的局限,她不可能成为一个彻底的女权主义者”。这也是霍桑在塑造海丝特坚强个性的同时对于女性认识产生矛盾的一个侧面。但霍桑在意识中所拥有的女权主义思想为后来的女权主义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正如作者所展望的那样,海丝特在遭受惩罚的岁月中,她憧憬着“作为第一步,整个社会制度必须摧垮,重建,尔后,男人的天性,或者说几乎已变成天性的,长期因袭下来的男性的习惯,必须在妇女可以取得较为公平与合适的地位之前加以根本改变”。几百年前的海丝特所幻想的消灭一个大男子主义,而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社会经过数代人的努力不是已经在逐步成为现实了吗?!
  本文通过把海丝特·白兰的个性同简·爱的个性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红字》这部以殖民地时期严酷的教权统治为背景的小说,内容是极其深刻的,所表现的思想情绪也是十分复杂的。但是,通过对海丝特个性的分析,本文作者认为,霍桑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社会话题,那就是女性如何在逆境之中去求得生存,如何去赢得妇女自身应该享有的平等和自由的权利。海丝特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体现了她对女性平等地位的追求,对人权的基本追求。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和清教统治的残酷性,海丝特最终没能实现她的崇高理想,但霍桑的女权主义思想在海丝特的个性上得到了具体和形象的体现。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赵广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语言学;程树华,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近代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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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的女权主义思想在海丝特·白兰个性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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