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之友 2011年第8期 ID: 146832

[ 王久安 文选 ]   

乱花渐欲迷人眼

◇ 王久安

  初语教材文言文中的“相”字出现比较频繁,由于其词性变化大,用法复杂,加之教材对此大多没有注解,学生在阅读理解上存在困难,就连教师在教学时也觉得比较麻烦,经常有似是而非的感觉。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这句话出自苏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第五单元《陈涉世家》。其中“苟富贵,无相忘”中的“相”应如何理解?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是这样翻译的:“假如有一天谁富贵了,彼此不要忘记。”可见教学参考书将句中的“相”理解为“彼此”、“互相”。这种理解科学吗?
  为此,我查阅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等古汉语辞典。原来,“相”是个多音字,当它用作名词或动词时读作xiàng,释义比较容易区分,这里不作赘述;当它用作副词时读作xiāng,有两种释义:一作“彼此”、“互相”理解,二作“表示动作偏指一方”理解。这在具体的语境中就难以区分了。显然,“苟富贵,无相忘”中的“相”是用作副词,读作xiāng,它的意思就难以把握。
  还是请看下文“佣者”的回答吧。“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这个句子的意思不难理解,应该是:“雇工们笑着回答说:‘你是给人家当雇工的,哪能富贵呢?’”联系上下文不难发现,“苟富贵,无相忘”中的“相”理解为“彼此”、“互相”是不准确的。因为如果这样理解,就不能反映出青年时期的陈涉不满现状、渴求改变命运的心态,不能反映出他对富贵生活的向往,不能反映出他与穷伙伴同甘共苦的心愿,不能充分显示出他非凡的个性和远大的抱负。显然这与作者司马迁的本意有明显出入。那么,将“苟富贵,无相忘”中的“相”理解为“表示动作偏指一方”又如何呢?“假如有一天我富贵了,我是不会忘记穷哥们儿的。”不难发现,这种理解不但能使上下文的联系显得更加顺畅,而且更符合青年时期陈涉的性格特征。
  其实,“相”理解为“表示动作偏指一方”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木兰诗》中“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理解为“(木兰的)父亲、母亲听说女儿回来了,都出门来搀扶木兰”;再如《愚公移山》中“杂然相许”,意思是“(愚公的家人)纷纷赞同他”。
  当然,“相”作为 “互相”理解的情况也很普遍。如“盖钉板上下弥束……六幕相持,自不能动”(《梵天寺木塔》),“狼不敢前,眈眈相向”(《狼》),“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桃花源记》),“好鸟相鸣,嘤嘤成韵”(《与朱元思书》)等等。这些句子中的“相”就都应理解为 “互相”。
  那么,“相”xiāng在什么情况下作“互相”解释,什么情况下又应理解为“表示动作偏指一方”呢?
  要很好地区分这两者在具体句子中的意思,最好的方法就是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做到词不离句、句不离段、段不离篇。当具体句子中的“相”用作副词,应读作xiāng时,或者可以理解为“互相”时,我们不妨将这两种释义,即将“互相”和“表示动作偏指一方”分别放到具体的句子中去理解,并联系上下文比较一下,看哪一种释义更准确,更能表现人物的性格,更符合文章的原意。如果能这样做,也许就会到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
  (作者单位:盐城市亭湖区
  桂英初级中学)

乱花渐欲迷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