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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铭鉴 文选 ]   

你会写信封吗

◇ 郝铭鉴

  看到这样一个标题,你也许会认为小看了人。难道还有人连信封也不会写吗?可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写信封的,真是大有人在。我曾在一个高中班级里作过测试,且不说其他问题,单是收信人的写法不合规范的,41名学生中便有31人,出错率几乎达到百分之八十。
  第一个问题是滥用括号。比如在写到某某老师收时,不是在“老师”上加上括号,就是在“收”字上加上括号,还误以为这是书写信封的规定格式。这一差错已在全国泛滥,连某些政府机关或文化单位发出的公函都未能幸免,可见其影响之大。其实,根据标点符号用法,括号是用来作注释或说明的,信封上流行的括号,并不具有这种用途,纯属画蛇添足。
  第二个问题是称谓有误。称谓可分两种:一是家庭称谓,如父亲、母亲、叔叔、舅妈之类;一是社会称谓,其中既有通称,如先生、女士,也有专称,如教授、医生。书信作为一种应用文体,信封上应该用社会称谓,而不宜用家庭称谓。这是因为,信封既是给收信人看的,让收信人确认自己是不是收信对象;更是给邮递员看的,让邮递员明白邮件应该交给谁。写信人如果只考虑自己和收信人的关系,把信函上的称谓用到信封上面,难免会显得不伦不类。
  第三个问题是敬词不当。比较常见的,是在某某先生或者某某女士后面写上“敬启”二字。写信人自认为这样做是对收信人的尊重,显示出了良好的礼仪修养,殊不知效果适得其反。“启”在这里是打开的意思,所谓“敬启”,就是恭恭敬敬地把信打开。写信人对收信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第四个问题就其发生率来说,仅次于滥用括号,但因为存在一定的争议,所以放到最后来谈,这就是直呼其名。信封上收信人的正确写法,应是姓名加上称谓,至于“收”字写不写悉听尊便。有人不赞成这种说法,他们认为称谓是可以不用的。给自己的儿子写信要加称谓吗?给幼儿园的小孩子写信要加称谓吗?给监狱里的服刑犯人写信要加称谓吗?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请允许我谈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出版社的邮购部给台湾的一位文化老人邮寄图书,谁知不久又退回来了。不是邮寄地址不对,而是购书人拒收。购书人在附信中说:“海峡两岸长期阻隔,你们不称我为‘同志’,我完全能够理解,但至少可以称我一声‘先生’吧。邮包上只有光秃秃的名字,什么称谓也没有,让我很难接受。如果你们不能改变这种做法,那请退回我的书款。我不想和粗暴无礼者打交道。”这封信当年曾让我感到震撼,我因此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信封上的称谓不是可有可无的。
  是这位台湾老人不通情理吗?显然不是。中国是礼仪之邦,在人际交往中,直呼其名历来是犯忌的。古人眼中的直呼其名,指的是违背了名和字的关系,该称字的时候径直称名;现代人的直呼其名,除了小辈“犯上”外,多数是指在社交场合只提姓名而忽略称谓。书信是现代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更有严格的礼仪规定。信封上的称谓便是一个礼仪要素。我曾见过一批现代文化人的书信原件,没有看到一封信的信封上是只有收信人名字的。
  面对特殊的收信人,适当的变通是可以的,但并不能因此改变礼仪的基本规则。比如父母给儿女写信,在信函中尽可随意称呼,叫铁蛋也可,叫胖妞也行,但在信封上必须考虑到邮递员和收信人的关系,用上得体的社会称谓。给小孩子写信,不妨称“小朋友”或“小学生”,同时不能因他们小而把称谓不当回事。我在日本探亲时,看到7岁外孙女获得的围棋比赛奖状,她的姓名后面竟是一个义为“阁下”的“殿”字,那种异乎寻常的郑重,让我不禁肃然起敬。至于给狱中的犯人写信,我个人觉得,政治权利可以剥夺,人格尊严仍应得到尊重。如果没有法律上的特别规定,即使对于犯人,也是不必在信封上直呼其名的。
  总之,信封该怎么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字应用问题。

你会写信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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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辛 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