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灾难性新闻的概念阐释
灾难性新闻是指对人类带来灾难的事件的报道,它是突发性新闻的一种。灾难性事件主要包括自然性灾难和社会性灾难两类。自然性灾难是指由来自自然界的人类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水灾、火山爆发等;社会性灾难是指由人为因素或者各种社会矛盾而导致的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如恐怖袭击、战争、海难、空难、交通事故、桥塌、楼倒、矿井瓦斯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等。
灾难性事件,常常表现出以下特征,突发性、震撼性、负面性和社会性。人类为了求生存图发展,必须对灾难性事件的表面信息(即发生了什么事)和深度信息(即为什么或有什么样的影响)产生强烈认知需求,以便调整原有的认知结构,消除认知的不确定性,实现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价值环境的整合。从大众传播的规律而言,这种事件的本身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力、冲击力和破坏力,都会给人们在心理上、生活上带来巨大的震撼,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很容易激起受众的新闻欲,但是,如果对这种事件报道不慎,往往又会引起社会混乱。
西方媒体一直以来都很重视灾难性新闻,甚至把灾难性事件称为“记者的节日”。美国新闻学教授比尔·伯尼博士认为:“对新闻媒介来说,最有市场价值的是交通失事、水灾、火灾、地震、谋杀、战争、行业纠纷以及死亡和伤害。”纵观普利策新闻奖历年来的获奖作品,不难发现灾难性新闻占有相当比重。
在我国,对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也经历了两次大的历史变迁:20世纪80年代以前,灾难新闻被视为负面报道,故在报道灾难事件时采取淡化事实以宣传为主的报道方式,20世纪80年代到2003年,灾难性新闻报道淡化了宣传色彩,并尽可能的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2003年后,我国灾难性新闻的报道实现了新的裂变。究竟是什么让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经历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迁呢?
二、新闻转型是灾难性新闻报道方式变迁的基础
新闻转型作为学界的一种新话语概念,是孔祥军在2004年《试论社会转型时期的新闻转型》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社会转型是新闻转型的背景,可以将新闻转型界定为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新闻事业的整体性变迁即结构性变迁,其含义就是说,新闻不仅见证和记载着社会变迁的轨迹,而且还参与和推动着社会变迁的进程。新闻转型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对新闻媒介功能的重新定位,媒介的主要功能不是宣传,而是报道新闻、传播信息;二是使我国的新闻媒体突破了单一事业体制的藩篱,走上了“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二元体制轨道;三是受众成为媒介信息的消费者;四是媒介报道内容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下面将逐一说明新闻转型的结果对我国灾难性新闻报道方式的影响。
(一)报道新闻、传播信息是新闻媒介的主要功能
20世纪80年代,信息概念被引进新闻学领域,报道新闻、传播信息是新闻媒介的主要功能,这一变化给新闻实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首先是观念层面的冲击,宣传不再是媒体的主要功能,中国的新闻媒介竞相以“信息量大”为号召,传统的以宣传为主的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急待变革。其次是实践层面的冲击,过去我们对灾难性新闻的惯常做法就是不报道,初衷当然是为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喻国民教授认为:“今天我们所面对的现实至少有两点与1980年不同,第一点不同就是老百姓个人权利意识空前高涨,这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必然结果;第二点不同是,今天人们所可以利用的传播渠道已经进步到了一个不可能用信息屏蔽的方式、用沉默不报的方式来釜底抽薪、控制社会舆论、控制社会危机发生的阶段。”当灾难性新闻出现时,新闻媒介如果还出于某种利益,按住一些东西,信息就一定会被扭曲,引起受众的逆反心理。故媒介面对灾难事件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必须及时和受众沟通,该预警的预警,该辟谣的辟谣。
(二)新闻媒介走向市场
从1996年到2002年12月,我国已经组建52家报业和广电集团,我国的新闻媒体目前正朝着从二元体制结构向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媒介作为企业,它必须要赢利,媒介要想赢利,必须提供丰富的信息和高质量的信息。灾难性新闻,它的突发性、震撼性、负面性和社会性特点显著,极易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社会热点,成为公众舆论的中心话题,当前已成为新闻媒介竞争的重头戏,也就是说媒介必须重视灾难性新闻的报道。
怎样报道好灾难性新闻?媒介普遍认为必须提供丰富的信息和高质量的信息。以报纸的转型为例: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首都八家报纸试行企业化管理,标志着中国媒介产业发展进入全面加速阶段。在经历1993年、1994年两次“财政断奶”后,报纸不得不走出机关,进入市场,走进寻常百姓家。1994年左右,周末报、星期刊繁荣兴旺,1994年以后是晚报热,都市报纷纷登场并大显身手。报纸产品的“商业化”为灾难性新闻报道方式的变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受众成为媒介信息的消费者
媒介走向了市场,受众成为了媒介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加拿大著名的传播学者麦克鲁汉曾经在20世纪60年代指出:传媒所获得的最大经济回报来自于“第二次售卖”——将凝聚在自己的版面或时段上的受众“出售”给广告商或一切对于这些受众感兴趣的政治宣传者、宗教宣传者等等,媒介出售的是受众的注意力资源。因此,新闻媒介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尽可能地满足受众的需要。传统的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是无法满足受众需要的,改变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成为了各家媒体要在竞争中取胜的必经之路。为了满足受众的需要,有些媒体把灾难性报道作为吸引受众视点、提升媒体卖点的一件“利器”。在9.11发生以前,凤凰卫视只是一个香港的名不见经传的小电视台,她却抓住了9.11的契机,在第一时间向国内电视观众传递这一震惊世界的消息,使凤凰卫视一夜成名。
(四)报道内容的开放性、多样性导致信息的丰富性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后,随着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新闻报道领域不再人为的设置禁区,这无疑提高了灾难性新闻信息的透明度,能更好的消除受众对灾难信息的不确定性,从而服务于受众的生活需要。而大众的分众化、文化形态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丰富化,使新闻媒体的报道内容又呈现出异彩缤纷的多样性。灾难性新闻作为新闻报道的主要组成部分,必然在报道内容和报道形式方面呈现出开放性和多样性。
三、两次历史变迁
(一)由传统以宣传为主的报道方式转变为以信息为主的报道方式
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于对社会稳定和政治因素的考虑,我国政府对新闻传媒的要求是,对于灾难新闻须持特别慎重的态度,认为“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这种理念可从1950年4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给各地新闻机关的指示窥其一斑,指示要求“各地对救灾工作的报道,理应转入救灾成绩和经验方面,一般不要着重报道灾情”。在灾难事件的报道方法上,当时的传媒表现出异乎寻常的“高度一致”,从而形成了一个关于灾难新闻的报道模式:“轻描淡写的灾情”+“党和毛主席的关怀”+“灾区人民的决心”。
传统灾难性新闻报道方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以宣传为主的报道方式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信息渠道流通不畅)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悖于新闻规律,必然使传统灾难性新闻存在致命的缺陷:其一,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即信息数量供小于求,受众很难了解事实的全貌,不能消除其认知的不确定性,产生流言;其二,导致媒体的不负责任,在报道灾难新闻时采取瞒、压甚至编造的方法,严重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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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94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中国新闻媒体走向了信息化、市场化的道路,传统的以宣传为主的灾难新闻报道方式,已经无法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时代的发展要求记者改变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方式,对灾情作客观报道,满足受众的知情权,1998年2月14日,武汉长江大桥附近发生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多人伤亡。新华社对这起突发性灾难事件作了及时报道,不仅没有产生任何负作用,反而收到了以正视听、稳定民心的良好效果,以信息传播为主的传播模式初见成效。
(二)从以信息传播为主向既重信息传播又注重新闻伦理的报道方式地变迁
新闻工作的实践表明,灾难性新闻报道以信息传播为主会产生下面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媒介能很好的把握好灾难性新闻报道的度,不仅较为客观的呈现出了灾难的全貌,还挖掘了灾难背后深层的含义,指导了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是传播者所期待的结果。
第二种情况就是灾难性新闻在信息提供方面的单一化,具有“丰富的单调性”。如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数字观察》的民意调查发现:2003年4月25日,73.8%的北京市民天天看有关非典的信息,而到了5月17日,这一比例下降到66.9%。但在5月17的调查当中,当问及有关非典的信息中有没有您非常关注而政府和媒体没有说到的信息时,31.8%的人认为有一些,也就是说还有31.8%的受众认为媒介在非典信息提供方面的单一化。喻国明教授认为:“社会在面对一个重大灾难的时候,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的支撑,心理的支持,以及相关延伸的很多很多知识”,故媒介不但要给受众提供丰富的信息,也需要给受众心理性的帮助,不但要求媒介给受众相应的资讯,也要求给受众进行资讯的解读和整合。
第三种情况是信息数量供大于求。“信息的供给也存在着‘边际效应’,并非越多越好”,灾难性新闻的报道也要注意把握好这个度,过度的渲染和煽情可能导致受众的反感。陈力丹从议程设置方面也谈到了信息量的供求问题,他认为:“公众对于外界信息的接收是有限度的,因而媒体的议程不论设置得多么的巧妙,一旦过量,只能有部分议程被接受”。
第四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媒介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灾难性新闻的真实性问题,如2003年,非典肆虐期间,不少权威传媒刊出严重失实的报道。如《人民日报》2月15日的报道《广州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大部分病人痊愈出院》,而实际情况却是“2月6日非典型肺炎进入发病高峰,全省发现病例218例,当天增加45例,大大超过此前单日新增病例;2月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宣布至2003年2月9日,全省报告病例305例,死亡5例;2月28日全省累计发生病例789例……”(《羊城晚报》2003年5月4日)。这种对灾难性事件进行虚假报道的处理方法,对当时的受众和传媒自身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二是某些媒体对灾难性新闻进行炒作,对灾难性细节作过多的血淋淋的描述,把别人的“丧事当成喜事办”,丧失了起码的良心和道德。
上述四种情况都是我国媒介进入市场的必然结果。灾难新闻到底该怎样报道?成为2003年新闻业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探讨的话题,在直面灾难性新闻报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时,我国新闻界深刻意识到,对灾难性事件的报道不仅要全面、客观地呈现出事实的全貌,还应挖掘灾难背后深层的含义,并把人文关怀、审美观照等因素有效地融入了其中。我国的灾难性新闻报道开始从以信息传播为主向既重信息传播又注重新闻伦理的报道方式转型。
四、结论
我国灾难性新闻报道方式的第二次变迁,使新闻媒体对灾难性事件的报道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媒体不仅能够全面、迅速、客观地呈现出灾难事件的全貌,还挖掘出了灾难事件背后更深层的含义,满足了受众信息需求的同时,还把人文关怀、审美观照等人文因素有效地融入到新闻中,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但是,我国传媒在灾难新闻的报道方式上,与国际新闻报道接轨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我国对国际性突发性灾难事件的报道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但对国内灾难性事件的报道还比较严格。目前,新闻理论界普遍认为,在我国应设立完善的传媒预警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灾难性事件,使我国的传媒真正成为社会之公器。
谭琼,湖北民族学院文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