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语病是语文教师在教学中经常碰到的令人头痛的问题。了解一些修改语病要注意的问题无疑有助于语文教师的教学工作。那么,修改语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尽量符合原意
修改语病时要认真揣摩写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样在修改后就不会改变作者的本意,避免成为改写。
1.只要稿件有所新意,且能自圆其说,本刊即予刊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研究生编辑《语言学探讨》1988年创刊号封三《编者的话》)
吕冀平、戴昭铭认为:“有+所+动词”这种格式,动词不能替换成名词,我们可以说“有所提高”“有所准备”,不说“有所人民”“有所文章”……上面这个句子“所”纯属赘疣,应去掉。
我们认为,“所”去掉后应该加“些”或“点”,说成“有些新意”“有点新意”才符合作者的原意,而“有新意”往往表示“新意多”(丁声树等著《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曾指出:“‘有学问、有经验、有气力、有钱’这类说法都有‘多、大’一类意思。‘有学问’是说‘学问大’,‘有经验’是说‘经验多’,‘很有学问’是说‘学问很大’,‘很有经验’是说‘经验很多’”),这与原意不符。
2.儿子住的楼上更收拾得窗明几净,被头面子都换上了绿绸的,还找出一只没有卖得掉的、锯过口的大花瓶,……(《小说月报》1985年第8期10页)
吕冀平、戴昭铭认为“没有卖得掉的”是方言说法,应把它改为“卖不掉的”。我们认为,“没有卖得掉的”和“卖不掉的”是有区别的,“没有卖得掉的”有可能是卖的东西因没人要而卖不掉,也可能是价钱谈不来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卖;而“卖不掉”一般只能理解成前一种意思,即没人要。因此改为“没有能卖掉的”才符合原意。
3.……只凭剪发式样的不同,你方能辨认出一个是女的,……(《天山景物记》)
《词语评改千例》认为:“只”后面加“有”。“只”是副词,表示限于某个范围;“只有”是连词,表示必须的条件。显然,这里不能用副词“只”,只能用连词“只有”。
其实这句也可改为“……只要凭剪发式样的不同,你就能辨认出一个是女的,……”,这样改语法上也说得过去,但不能这样改,原因是“只有”是必要条件,而“只要”是充分条件,原意是“只有凭剪发式样这唯一一个条件的不同才能辨认,从其他方面是辨认不出的”,因此改为“只有”更符合原意。
二、尽量少改动原文
修改时在保证语法规范、语义明确、语用准确、原意不变的前提下,尽量少改动原文。
4.从牡蛎和某些棘皮动物可以提取抗癌物质,许多海洋生物的药用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和推广,前途是不可估量的。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例4谓语中心“发现和推广”是个联合短语,但是“推广”同主语里的“药用价值”不能搭配,可以改为“许多海洋生物的药用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用海洋生物制成的药物正在被推广。”我们认为,这样改尽管保留了“推广”的意思,但是从前半句“从牡蛎和某些棘皮动物可以提取抗癌物质”来看,只能看出“药用价值正在逐步被发现”,还没有“推广”,因此直接去掉“和推广”既合逻辑,又可以少改动原文。
5.从“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客”来看,“我”在乡间的生活,与小朋友的相处,既友善又融洽。(《学语文》1987年4期22页)
吕冀平、戴昭铭认为:“‘我’在乡间的生活”“既友善又融洽”搭配不合理,改成“在乡间生活的‘我’与小朋友的相处,既友善又融洽”就可以了。
我们认为,应该改为:“我在乡间生活时与小朋友的相处,既友善又融洽。”这样改动得更少也更合适一些(前种改法有些拗口)。
三、谨慎细致
修改时要谨慎细致,要分清真语病和假语病,如果没有更适合的改法就不宜勉强为之,以免弄巧成拙。
6.当家家蒙古包的吊壶三脚架下的野牛粪只剩下一堆红火烬的时候,夜风就会送来东不拉的弦音和哈萨克牧女们婉转嘹亮的歌声。(《天山景物记》原文)
《词语评改千例》认为:“蒙古包”后面加一个方位词,如“前”‘旁”之类。不能说“蒙古包的吊壶三脚架”,两者不是领属关系,“蒙古包前的吊壶三脚架”,定语点明位置。
我们认为,“蒙古包”前有重叠量词“家家”,说明“蒙古包”和“饭馆”、“人家”的用法是一样的,如可以说“一家饭馆的吊壶三脚架”、“一户人家的吊壶三脚架”,因此“蒙古包”和“吊壶三脚架”可以存在领属关系。再者,在“蒙古包”后加“前”或“旁”都是不准确的,连修改者自己不也说加“前”或“旁”都可以吗?加“后”又可不可以呢?所以原文似乎还更准确一些,不如用原文的说法妥当。
7.所谓“膜如紫绡”,是指壳内紧贴壳的内壁的白色薄膜。(贾祖璋《南州六月荔枝丹》,高中《语文》第1册)
《词语评改千例》说:将这个句子的主干摘出来就很容易看出这是个病句。“所谓‘膜如紫绡’是薄膜”,这成什么话?可改为:“所谓‘膜如紫绡’的‘膜’,是指壳内紧贴的内壁的白色薄膜。”
其实是评改者错误地理解了原句的意思,原句紧缩后应是“所谓‘膜如紫绡’是指薄膜”,“指”是不能省去的。相应地,原句的意思应是“所谓‘膜如紫绡’,是指壳内紧贴壳的内壁的白色薄膜(‘如紫绡’的这种情形)。”相比而言,原句更紧凑,无需改动。
四、要考虑语体的差异和文学作品的特点
不同语体的语言规范要求不完全一样,对文艺语体、科技语体、政论语体和公文语体的语言要求不完全相同,对文学作品语言的规范要采取较宽容的态度。
8.各科室的同志请注意,五月像彩蝶似的飞来了,白天如同多情的姑娘久久不愿离去,所以,从五月十日开始,作息时间改为上午七点半上班,下午五时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
9.“被告人××家有妻子四人。”
例8是一个通知,属于公文语体,公文语体要求简洁、准确,不能运用描写的方法;例9属于司法用语,它要求准确无歧义,而例中的“妻子”有歧义,说话人要表达的是“妻子”和“子女”,如果钻空子就可以只理解为“妻子”。
10.唐代大诗人杜甫写过一首《古柏行》,诗中对诸葛亮庙中的又高又大的古柏树发出赞叹:“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先秦时代还流传下来一个关于怪人防风氏的神话,古书记载说他身宽9亩,长3尺。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中对这些数字却认真计算了一番。他说,40围乃是直径7尺,而高却有2000尺,这岂不是过于细长了吗?他又说,照周代的制度,一亩宽6尺,9亩就是5丈4尺,而长才3尺,那么,防风氏的身体不就成了一个饼子了吗?他认为杜甫和神话中的数字都是“文章之病也”。
例10说明,以数学(注重逻辑思维,要求准确,符合常理,相应的是科学语体)的眼光去审视文学的语言是不合适的。
另外,对文艺语体或口语体中的新用法,即要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同时又要进行适当地引导。
11.一年多前被人们称为‘庞大’、‘臃肿’……的南京,今天已经是显得如此青春。
吕叔湘、朱德熙将例中的“如此青春”改为“这样年轻,富有生气”(“青春”用得不当,是名词误用为形容词),显然他们是不承认这种用法的。但是,现在这种“程度副词+名词”的用法很多,以“青春”为例就有:
依然很青春/达妹还很青春/够青春的啦/这么青春/看上去也很青春/看起来很青春/给人一种很青春的感觉/趁你还很青春的时候/最青春的最纯真的梦幻/很青春!很气派/他们的表演非常地青春/我们看到一张青春的脸/要想青春就得重新活一回/留下自己最青春最灿烂的时刻/比实际年龄还要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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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地批评、反对,恐怕也是不妥当的,我们语文教师要多了解不断发展的语言现象,同时选择适当的机会给学生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12.拒绝蛀牙、强健牙龈、清新口气(中华牙膏广告)
《语法修辞讲话》中说:“我们在上面说,有些形容词是可以当不及物动词用的。但是近来把形容词当及物动词用的例子也一天天多起来了。这自然是跟近代汉语的习惯冲突的,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也未尝不是一种好处,它的确丰富了我们的语言(这一句话里的“丰富”就是当及物动词用的)。”
当然也要看具体情况,大多数还是不能接受的:
“全村有三百户,逃荒了二百户。”就应改为“全村三百户,逃荒的就有二百户”。
五、便于理解
如果有几种修改方法,最好选择便于理解的一种。
13.江西宾馆改革后……1984年的营业收入超过承包方案的65%。(《人民日报》1985年1月29日第2版)
14.服务业中大部分职工的工资约低于物资生产部门职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点四。(《光明日报》1985年2月4日第3版)
《词语评改千例》认为:这两例的毛病出在两个“的”字上,但是仅仅把“的”字去掉,一般读者不容易领会,所以最好是换一种容易领会的说法。第一例可以改作“1984年的营业收入为承包方案的165%”;第二例可以改作“服务业大部分职工的工资比物资生产部门职工的工资大约低21.4%”。
15.为此,作者还特地选择有关的157幅绘画、雕塑图片,力求准确、典型,俾使读者能把神话故事串起来,使读者更富工具书的效能。(《书讯报》1985年8月25日第3版
《词语评改千例》认为:“俾,使也。”(《词诠》)……“俾”和“使”是同义词,“俾使”没有连用的必要,只要用一个就行了。
但是,“俾”是一个文言词语,不如“使”便于理解,而且“俾读者能把神话故事串起来”也太拗口,因此还是用“使”更合适一些。
六、理性与习性相结合
16.这种新闻报道势必会弄虚作假,危害党的事业,我们要坚决加以反对。
《现代汉语》认为:例17中的“加以”是多余的,不必要的。但是,我们检索了国家语委语料库后发现,像“加以”的这种用法很多,如:
17.这种新闻报道势必会弄虚作假,危害党的事业,我们要坚决加以反对。
18.在这样的情势之下,吕不韦在《吕氏春秋》中,对于这个政策虽然没有很明显的加以反对,却巧妙地采用了歪曲的办法。
19.但行为主义者把人和动物等同起来,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观点,则必须坚决加以反对。
我们认为,“加以”的这种用法已成习惯(有点书面语色彩),用与不用是各人所好,不必强求一致。语言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道理上说得通的在实际语言中未必能说,道理上说不通的在实际语言中能说。如曾经开展过讨论的“贵宾们所到之处……”和“最……之一”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判断一种语言现象是否有“病”,还得看看大多数人的意见,有多少人接受和使用,要尊重客观的语言事实。也就是说在理性和习性方面,理性是判断语言现象是否规范的基础,习性是判断语言现象是否规范的最终标准。
冷新吾,男,广州大学人文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