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 “课程的基本理念”这一部分,由三个方面组成: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二,注重语文运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三,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