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日语对象格が的主格性本质为立足点,在总结了对象语的概念和特点的基础上,辨别了它和宾语以及主语的关系,阐述了对象语在本质上不表达受事,仍是表达动作作用的主体这一观点,并指出它不同于一般的主语,其所跟的谓语需要搭配两个要素,试图通过这些论证来说明对象语的存在是合理和必要的。 [关键字]契机;机缘;主体:动作性